中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通用3篇)
中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1
處理決定:
高二(4)班學生陳于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勝華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煙。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為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著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年月日
中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2
公司屬各單位:
李貴福因被追究刑事責任,由所在單位專題會議研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意見,經征求公司工會同意,公司決定給予李貴福解除勞動合同處理,F通知如下:
李貴福,男,1956年7月18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原系離退休管理中心內退職工,李貴福因犯販賣毒品罪,于20xx年5月23日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依據《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職工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條“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給予李貴福解除勞動合同處理,請相關單位自文件下發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離廠手續。
以上處理決定從下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以依據《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職工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申訴。
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4日
中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 篇3
學生違紀處分決定書(存根) ,性別,學號 , 系 學院,本科專業 級 班學生,F因 ,經 研究決定給予 處理或處分。 學生本人對該處理或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此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電話:)提出書面申訴。
輔導員(負責送交學生本人)簽名:
學生處
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