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任命的決定(精選15篇)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
經x年10月19日中共和田地委委員會議、行署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一、撤銷地區經貿委黨組,黨組組成人員的黨內職務自行免除。成立地區商務局黨組,局黨政班子成員任免決定如下:
吾任地區商務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免去其地區外辦黨組副書記、主任職務;
韓任地區商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楊任地區商務局副書記(正縣級)、紀檢組長;
任地區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任地區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二、成立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委黨政班子成員任免決定如下:
張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免去其地委基層辦主任職務;
李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主任;
劉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無線電管理局局長。
三、撤銷地區人事局黨組,撤銷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黨組組成人員的黨內職務自行免除。成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組建公務員局,局黨政班子成員任職決定如下:
魏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劉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公務員局局長(副縣級);
周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地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局長;
廖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
李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
四、撤銷地區建設局黨組,黨組組成人員的黨內職務自行免除。成立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局黨政班子成員任免決定如下:
張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免去其行署副秘書長職務;
侯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江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李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地區文體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原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陸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武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
五、成立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人民防空辦公室黨政班子成員任職決定如下:
江波同志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副主任;
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副書記、主任;
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2
本院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由本院院長提名,經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并報請上級法院審核,同意任命:
院長:聞
x年六月五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3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xx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經過醞釀和協商,決定:
王任市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孫任市政協副秘書長(兼);
吳任市政協提案委主任;
徐任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主任;
姚任市政協臺港澳僑和外事委主任;
周任市政協旅游和人口資源環境委主任;
免去吳市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職務;
免去吳市政協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張市政協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紀市政協提案委主任職務;
免去徐市政協臺港澳僑和外事委主任職務;
免去朱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主任職務;
免去市政協旅游和人口資源環境委主任職務。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4
按照地區教育工委《關于葉春榮等同志任職的通知》(哈地教黨干字〔〕)3號)文件精神,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對首批中層干部任免如下:
安任學生工作處副處長;
劉任信息網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馬任宣傳部副部長;
張任紀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那任總務處副處長
以上10名同志為副科級干部,聘期三年(x年1月至x年1月)。
x10月26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5
任命:
周斌為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柳林法庭庭長;
李正為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茶壩法庭庭長;
免去:
張立的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恩陽法庭庭長職務;
謝鵬的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花叢法庭庭長職務;
姚波的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漁溪法庭庭長職務。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6
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
為適應新形勢下公司的經營戰略發展需要,經公司管理層研究決定,現將對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為技術顧問,負責公司的技術指導;
為監事,分管公司財務以及對總經理助理工作的協調,監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為財務總監兼財務部長,分管公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等方面工作;
為總經理助理,分管經營一部,經營二部,資質開發部,行政部;
為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預算部;負責工程安全、質量及工程技術指導;
為經營一部副部長,主管經營一部的經營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為經營二部副部長,主管經營二部的經營工作;
為工程部部長,負責各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
為成本預算部部長,負責成本分析、預決算、簽證及對量業務的管理;
為行政部部長,負責人力資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證章的管理、資質開發及對外聯絡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7
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
為適應新形勢下公司的經營戰略發展需要,經公司管理層研究決定,現將對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為技術顧問,負責公司的技術指導;
為監事,分管公司財務以及對總經理助理工作的.協調,監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為財務總監兼財務部長,分管公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等方面工作;
為總經理助理,分管經營一部,經營二部,資質開發部,行政部;
為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預算部;負責工程安全、質量及工程技術指導;
為經營一部副部長,主管經營一部的經營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為經營二部副部長,主管經營二部的經營工作;
為工程部部長,負責各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
為成本預算部部長,負責成本分析、預決算、簽證及對量業務的管理;
為行政部部長,負責人力資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證章的管理、資質開發及對外聯絡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8
關于任命的決定
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
為適應新形勢下公司的經營戰略發展需要,經公司管理層研究決定,現將對公司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為技術顧問,負責公司的技術指導;
為監事,分管公司財務以及對總經理助理工作的協調,監督公司的日常管理;
為財務總監兼財務部長,分管公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等方面工作;
為總經理助理,分管經營一部,經營二部,資質開發部,行政部;
為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分管工程部,成本預算部;負責工程安全、質量及工程技術指導;
為經營一部副部長,主管經營一部的經營工作及分公司管理;
為經營二部副部長,主管經營二部的經營工作;
為工程部部長,負責各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管理;
為成本預算部部長,負責成本分析、預決算、簽證及對量業務的管理;
為行政部部長,負責人力資源、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證章的管理、資質開發及對外聯絡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x年二月十六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9
市局所得稅處:
因機構職能變動,根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第九條之規定,決定:
鄒凌任上海市國家稅務局所得稅處副處長、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所得稅處副處長;
蘭敏任上海市國家稅務局所得稅處副調研員、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所得稅處副調研員。
原任職務因機構職能變動而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xx年9月16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0
按照地區教育工委《關于葉春榮等同志任職的通知》(哈地教黨干字〔〕)3號)文件精神,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對首批中層干部任免如下:
安任學生工作處副處長;
劉任信息網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馬任宣傳部副部長;
張任紀委副主任(主持工作);
那任總務處副處長
。
以上10名同志為副科級干部,聘期三年(x年1月至x年1月)。
x年10月26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1
各室、部:
經公司董事會議研究決定:
袁林同志任融資財務部部長,負責融資財務部全面工作;
彭卓宇同志任工程建設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協助工程建設部部長工作。
xx市現代物流中心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x年7月21日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2
經x年10月19日中共和田地委委員會議、行署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一、撤銷地區經貿委黨組,黨組組成人員的黨內職務自行免除。成立地區商務局黨組,局黨政班子成員任免決定如下:
吾任地區商務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免去其地區外辦黨組副書記、主任職務;
韓任地區商務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楊任地區商務局副書記(正縣級)、紀檢組長;
任地區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任地區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二、成立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委黨政班子成員任免決定如下:
張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
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免去其地委基層辦主任職務;
李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主任;
劉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任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無線電管理局局長。
三、撤銷地區人事局黨組,撤銷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黨組組成人員的黨內職務自行免除。成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組建公務員局,局黨政班子成員任職決定如下:
魏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劉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何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公務員局局長(副縣級);
周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地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局長;
廖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
李任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
四、撤銷地區建設局黨組,黨組組成人員的黨內職務自行免除。成立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局黨政班子成員任免決定如下:
張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免去其行署副秘書長職務;
侯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江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李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地區文體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原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陸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武任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員。
五、成立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人民防空辦公室黨政班子成員任職決定如下:
江波同志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副主任;
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副書記、主任;
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任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3
巴中市恩陽區人大會
關于周斌等職務任免的決定
經20xx年1月22日巴中市恩陽區第一屆人大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
任命:
周 斌為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柳林法庭庭長;
李 正為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茶壩法庭庭長;
李 軍為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花叢法庭庭長。
免去:
張 立的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恩陽法庭庭長職務;
謝 鵬的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花叢法庭庭長職務;
姚 波的巴中市恩陽區人民法院漁溪法庭庭長職務。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4
經事業部管委會研究現對營運發展部有關人事任免作如下決定:
1、任命為營運發展部審計監察經理新聘
2、免去審計監察經理的職務調集團。
特此決定!
廣東xx集團空調事業部
x年二月九日
發:各單位
送:x副總、x副總
報:集團總裁辦、人力資源部
印發份數:15份 其中存檔份數1份
★關于任命的決定 篇15
關于陳華職務任命的通知
各公司、(準)事業部、集團公司各部門:
根據集團戰略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現任命陳華為利川香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