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補充條款協議(精選3篇)
二手房買賣補充條款協議 篇1
出售方:
買受方:
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所簽訂的關于之房產買賣事宜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作如下補充: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房款為¥___,現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___,剩余房款¥___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于甲方辦理房屋過戶之日起5日內支付給甲方。
2、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總房款0.5%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款的35%。甲方有權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于賠償金部分的價款,余款返還乙方,已付款不足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支付。
3、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為:__的《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之前雙方所簽協議有所沖突,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售方簽章:
買受方簽章:
居間方:
日期:
二手房買賣補充條款協議 篇2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對所簽訂的關于天津市______房產交易而簽署的《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過戶、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確認書》作如下補充: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凈得款項為人民幣元整(¥ 元)。
丙方的服務費以甲方凈得款項為基礎收取,由乙方交納。
乙方承擔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費、過戶費及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購房定金為人民幣萬元整(¥ 元),乙方最遲于年月日前將此房的購房首付款人民幣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在內)自行過給甲方,以三方簽署的定金收付書及甲方首付款收到證明為準,丙方經紀人陪同。
所有定金沖抵購房款。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不得反悔。
如乙方反悔,則甲方不予退還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額 %作為違約金。
如甲方反悔,則甲方雙倍退還定金給乙方,并支付乙方合同額 %作為違約金。
5、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自行過首付款,自行物業交割,丙方經紀人陪同。
尾款部分見契稅票后(也可為見房本,契稅票對賣家有利,房本為買家有利)由銀行直接放款給甲方。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甲方證件齊全、積極配合的情況下,乙方最遲于年月日前辦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續,保證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總售房款人民幣元整(¥ 元),如逾期乙方須以日為單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為房款總額的萬分之。
7、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乙方貸款獲得批準,甲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完成過戶手續。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幣整(¥ 元)后的個工作日內將房屋騰空交給乙方,房屋交付給乙方后仍留在室內的物品則視為甲方放棄,乙方可任意處置。
如甲方逾期交房,違約金按日計算為房款總額的萬分之 。
丙方陪同甲乙雙方自行處理此套房屋的物業交割手續。
9、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房屋內現有的固定設施留給乙方,其中包括空調部,抽油煙機個,燃氣熱水器個,燃氣灶個,,已固定在墻體上的柜子不予拆除。
10、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雙方過戶后____個月內把戶口從房內遷出。
1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應在個工作日內完成央產房上市手續,上市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支出。
12、如在交易過程中國家政策有變動,以政策變動后為準。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補充條款協議 篇3
房屋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乙方(買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轉讓房屋系夫妻共同共有,座落
2、甲方在購買上述房產時以該房產向 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截止至合同簽訂之日尚欠中國建設銀行懷集縣支行貸款本息合計 元,大寫: 。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1、本合同項下房屋轉讓總價構成如下:
1.1甲方購買該房屋時所支付的首期房款 元;
1.2截止至合同簽訂日甲方已經支付的按揭款合計 元;
1.3截止至合同簽訂日尚欠按揭貸款本息合計 元;
上述合計:元,大寫:;
2、1.1、1.2款項合計 元,大寫: ,由乙方分兩期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訂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當天向乙方出具收取訂金憑據;第二期房款待乙方收到銀行貸款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果乙方原因貸款不成功,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房款;
3、自 年 月 日起,合同項下房屋的按揭貸款繼續以甲方名義償還,月供按揭款由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每月11日前將打至以下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三條:房屋交付及產權轉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交付房屋;
2、待本合同項下房產按揭貸款還清后,甲方須在3個工作日內聯系抵押行出具相關證明并辦理抵押涂銷手續;
3、甲方須在辦理抵押涂銷手續后3個工作日內協助進行產權變更,涉及該房產的過戶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如提前清償甲方名下房屋的按揭貸款,甲方須按上述約定辦理相關抵押涂銷,產權變更等手續。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或其他權屬糾紛。屬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任何權屬糾紛、債務糾紛或權利障礙,概由甲方負責處理,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又將該房產轉讓、抵押給第三人,甲方除在3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外,仍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房產交易總價的1倍價款作為違約金;
3、本合同所約定日期,甲方如有拖延,每日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定金萬分之五價款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其他約定
1、甲方向乙方交付房產時,一并移交原甲方與“ ”所簽訂的《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按揭貸款合同原件、購房發票原件、房屋鑰匙、出入識別卡及按揭銀行卡等;
2、乙方使用原甲方的按揭銀行賬戶,僅可用于償還按揭貸款和繳納該房產的物業管理費。如乙方將此卡作其他用途,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