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買方信貸協議書(精選3篇)
中外買方信貸協議書 篇1
為支持國××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簽訂中國出口的資本商品、專有技術和有關勞務的貿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應“買方”的要求,中國銀行分行同意提供貸款,為上述合同的執行向買方融通部分資金。為此,以買方(以
下簡稱“借款人”)為一方,以中國銀行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點)簽訂本貸款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
第一條 定義
一、“貸款”:貸款人在本協議書項下所承擔的貸款金額和責任。
二、“提款”:貸款人在本協議書項下,憑借款人通過其指定之銀行發來的提款電報,通知提款用以向賣方支付貸款的金額。
三、“承擔期”:自本協議書簽字日起,至本協議書第五條規定的貸款使用截止日為止的期間。
四、“計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貸款賬戶第一次被借記之日起,每六個月的期間為一個計息期;
2.每一個計息期的末日應與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該期末月無同日,即為該月之最后營業日;
4.如同日不是營業日,即順延至繼后的營業日;
5.如繼后營業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個營業日。
五、“付息日”:每個計息期的末日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實有天數支付該期利息。
六、“還款日”:自承擔期終止日起,三個月以后的第一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個付息日,為借款人分期還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劃撥和自由兌換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八、“營業日”:北京、倫敦、紐約三地銀行營業之日,同時又是后兩地的美元拆放市場營業之日。
九、“年基數”:利息計算以360天為年基數。
十、“月”:日歷日。
十一、“日”:日歷月。
十二、“倫敦銀行同業間貸款利率”libor:當付息日前的第二個營業日,倫敦時間上午十一時,由指定的參考銀行報出的倫敦歐洲貨幣市場上的商業銀行之間六個月期美元貸款利率,經由中國銀行倫敦分行于同日以電傳分別通知貸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條 貿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確認: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與賣方簽訂下列合同。
合同號碼:
金額: (美元)
其中由中國制造的部分,占合同總金額的%,即(美元)
商品名稱:
定金加現付的百分率:
交貨條件:
第三條 貸款金額
根據上述合同,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不超過萬美元的貸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總金額的%給賣方。
第四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在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組織規章、最近財政年度的、經當地開業的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告書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
二、借款人所在國政府對借款人進行營業、簽訂本協議書的批準文件。
三、擔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時承擔還款責任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或其他擔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國的外匯管理當局出具的證明,承認該當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協議書中所負的各種責任,并對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協議書項下各項付款的外匯許可證書(可視所在國不同的管匯規定決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貿易合同規定,付訖定金和現付部分款項的銀行證明文件。
第五條 提取貸款
一、借款人從其指定的銀行,收到賣方通過貸款人交來的,按第二條貿易合同第××條規定的匯票、發票、全套裝運單據后,在不超過三十天的期限內,通過指定的銀行拍發加押電報(格式見附錄一)向貸款人提取貸款支付給賣方。
二、貸款人當收到上述加押電報后,即憑以借記貸款賬戶,付款給賣方并取得收據(格式見附錄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貸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條 貸款賬戶
一、貸款人在其帳簿上以借款人名義開立貸款賬戶,用以記載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還款的收付金額。
二、貸款人根據第五條二款借記貸款賬戶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記通知書、還款付息日程表附賣方收據副本。還款付息日程表內容按第七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見附錄三)。
三、貸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條及或第八條的各次還款時,貸記貸款賬戶。
四、貸款賬戶的借方余額,構成貸款人債權和借款人債務的正式記錄。
第七條 付息和還本
一、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書規定應無條件地清償債務,不受貿易合同項下買賣雙方任何行為的影響。
二、借款人按貸款賬戶的借方余額,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國銀行倫敦分行通知的參考銀行所報六個月libor加年率×%向貸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遲付利息,遲付期間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計算遲付利息。
四、借款人應自第一個還款日開始的×年內,按貸款賬戶借方余額所表示的提取總金額分為××個等分,連續地每半年償還一個分期金額。
五、各次還本付息,借款人均須于還款日和付息日之當天,不遲于紐約時間上午十一時,通過紐約“票據交換所銀行間支付系統”chips,付給紐約麥迪遜大街415號郵區10017中國銀行紐約分行,貸記中國銀行總行的1000012—000—7001號賬戶,并電告貸
款人憑以貸記貸款賬戶。
六、本協議書項下借款可根據本協議書第八條規定自愿提前償還。
第八條 自愿提前償還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個還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償還貸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應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須至少在三十天前以書面或電傳通知貸款人。
二、提前償還的本金須為×萬美元的倍數,且不少于×萬美元。
三、提前償還的本金限于歸還按還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數次序的分期金額。
四、提前償還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提前償還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條 費用
一、承擔費。自本協議書簽字日的九十天后開始,到承擔期結束日為止,在此期間凡有未提取的貸款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按未提取的實際天數支付年率×%的承擔費。
二、管理費。借款人應向貸款人一次支付按貸款總額×%的管理費,于本協議書簽訂日后的×天內支付。
三、信貸保險費。借款人應按貸款總額的×%于本協議書簽訂日×天內,通過貸款人向中國出口信貸保險部門繳付出口信貸保險費。
四、其他費用。倘若發生如本協議書第十一條所述的要求立即還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賠償貸款人因維護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益而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 稅款與扣除
目前或將來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稅收、扣除,或其他費用,凡是發生在借款人所在國的,均由借款人負擔,凡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均由貸款人負擔。
本協議書項下貸款金額(包括應付利息)和應該付給貸款人的承擔費、管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及應繳付的信貸保險費,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則,其扣減部分應由借款人補足。
第十一條 立即還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況時,貸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貸款承擔責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貸款賬戶的借方余額連同應付未付的利息與費用應立即清償。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償還任何一期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二、任何在本協議書內的各項陳述與保證被證明為不正確或不真實時,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擔本協議書確定的各項責任時;或者這些意外是能夠補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貸款人的通知后30天內未能有效地作出補救。
三、擔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擔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執行,或者更改以后而產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國的外匯管理當局出具的證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執行,或者更改以后而產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經營其業務,以至對貸款人不能履行其還本付息的責任,或者貸款人根據充足理由,證明借款人不能執行本協議書的規定時。
第十二條 情況變更及本協議書之修改和補充
一、由于本協議書雙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關法令、規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變動以及貿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應立即進行誠意的磋商,對本協議書有關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以便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使本協議書能繼續執行至完
畢。
二、如果在三十天內,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貸款人有權宣布本協議書項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額和應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須于宣布之日起天內清償全部懸欠的貸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貸款人的任何損失,均應由借款人負擔。
三、本協議書的修改和補充,需由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仲裁
有關本協議書項下的任何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爭取解決。
如上述爭執不能在第十二條第二款貸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內協商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執事項提交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員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貸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雙方共同指定。當雙方對指定第三方成員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主席指定。
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不能上訴或反對。借款人在此特別放棄其被控告的財物沒收的任何豁免權,放棄給予其本身或其財產免除宣判執行的任何權利。該裁決可通過任何一家有權力的法庭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發出的書面通知必須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為之:
1.專差送達;
2.經電傳及(或)電報;
3.已支付掛號郵費的航空函件。
通訊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稱:
地 址:
負責人名:
電 傳:
電報掛號:
貸款人:銀行名稱:
地 址:
負責人名:
電 傳:
電報掛號:
雙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訊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協議書生效。本協議書自雙方簽署后生效,有效期至還清全
部借款本息時終止。
三、協議書及通訊使用的文字。
1.本協議書以英文繕寫。
2.本協議書有關各方之間的通訊以及往來文件以英文繕寫。
附件:附錄三件。
貸款人 借款人
中國銀行分行 國××公司
(簽字) (簽字)
見證人 見證人
(借款人指定的銀行)
(簽字) (簽字)
附錄一
提取貸款電報
發報人:借款人指定的銀行
收報人:貸款人(中國銀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額)
茲轉去××公司(借款人)電報如下:
quote
貴行經我指定的銀行交來號托收單據美元已收
妥。根據貴行與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買方信貸
協議書,茲按上述金額的%向貴行提取貸款u.s.$ ,
并授權貴行將該款付給中國(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
號,付訖后請通知我們。
我們保證按照協議書第七條的規定,按期付息和還本。
××公司(負責人)
unquote
附錄二:賣 方 收 據
19xx年 月 日
收 據
茲收到中國銀行分行付來 (大寫) 美元(小
寫),系屬本公司和×國(城市名)××公司第號合同項
下裝運單據第 號的%貨款。此致
中國銀行分行
中國(城市名)×公司
(簽章)
附錄三
還本付息日程表
預計付息 應付利息(按參考銀行的
序號 分期還款金額
還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計算)
1 ……19xx us$_______us$ ______
2 ……19xx _______ ______
3 ……19xx _______ ______
4 ……19xx _______ ______
5 ……19xx _______ ______
6 ……19xx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額us$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預計日期如遇非營業日,均應按協議書第一條第四款
進行調整,并照予付款。
中外買方信貸協議書 篇2
全文
為支持國××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簽訂中國出口的資本商品、專有技術和有關勞務的貿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應“買方”的要求,中國銀行分行同意提供貸款,為上述合同的執行向買方融通部分資金。為此,以買方(以
下簡稱“借款人”)為一方,以中國銀行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在(地點)簽訂本貸款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
第一條 定義
一、“貸款”:貸款人在本協議書項下所承擔的貸款金額和責任。
二、“提款”:貸款人在本協議書項下,憑借款人通過其指定之銀行發來的提款電報,通知提款用以向賣方支付貸款的金額。
三、“承擔期”:自本協議書簽字日起,至本協議書第五條規定的貸款使用截止日為止的期間。
四、“計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貸款賬戶第一次被借記之日起,每六個月的期間為一個計息期;
2.每一個計息期的末日應與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該期末月無同日,即為該月之最后營業日;
4.如同日不是營業日,即順延至繼后的營業日;
5.如繼后營業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個營業日。
五、“付息日”:每個計息期的末日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實有天數支付該期利息。
六、“還款日”:自承擔期終止日起,三個月以后的第一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個付息日,為借款人分期還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劃撥和自由兌換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八、“營業日”:北京、倫敦、紐約三地銀行營業之日,同時又是后兩地的美元拆放市場營業之日。
九、“年基數”:利息計算以360天為年基數。
十、“月”:日歷日。
十一、“日”:日歷月。
十二、“倫敦銀行同業間貸款利率”LIBOR:當付息日前的第二個營業日,倫敦時間上午十一時,由指定的參考銀行報出的倫敦歐洲貨幣市場上的商業銀行之間六個月期美元貸款利率,經由中國銀行*敦分行于同日以電傳分別通知貸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條 貿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確認:已于 年 月 日在(某某地方)與賣方簽訂下列合同。
合同號碼:
金額: (美元)
其中由中國制造的部分,占合同總金額的%,即(美元)
商品名稱:
定金加現付的百分率:
交貨條件:
第三條 貸款金額
根據上述合同,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不超過萬美元的貸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總金額的%給賣方。
第四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在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組織規章、最近財政年度的、經當地開業的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告書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
二、借款人所在國政府對借款人進行營業、簽訂本協議書的批準文件。
三、擔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時承擔還款責任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或其他擔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國的外匯管理當局出具的證明,承認該當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協議書中所負的各種責任,并對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協議書項下各項付款的外匯許可證書(可視所在國不同的管匯規定決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貿易合同規定,付訖定金和現付部分款項的銀行證明文件。
第五條 提取貸款
一、借款人從其指定的銀行,收到賣方通過貸款人交來的,按第二條貿易合同第××條規定的匯票、發票、全套裝運單據后,在不超過三十天的期限內,通過指定的銀行拍發加押電報(格式見附錄一)向貸款人提取貸款支付給賣方。
二、貸款人當收到上述加押電報后,即憑以借記貸款賬戶,付款給賣方并取得收據(格式見附錄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貸款的提取期限截至一九××年×月×日止。
第六條 貸款賬戶
一、貸款人在其帳簿上以借款人名義開立貸款賬戶,用以記載全部提款的本金、利息和還款的收付金額。
二、貸款人根據第五條二款借記貸款賬戶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記通知書、還款付息日程表附賣方收據副本。還款付息日程表內容按第七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見附錄三)。
三、貸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條及或第八條的各次還款時,貸記貸款賬戶。
四、貸款賬戶的借方余額,構成貸款人債權和借款人債務的正式記錄。
第七條 付息和還本
一、借款人根據本協議書規定應無條件地清償債務,不受貿易合同項下買賣雙方任何行為的影響。
二、借款人按貸款賬戶的借方余額,于每期付息日按中國銀行*敦分行通知的參考銀行所報六個月LIBOR加年率×%向貸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三、借款人如遲付利息,遲付期間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計算遲付利息。
四、借款人應自第一個還款日開始的×年內,按貸款賬戶借方余額所表示的提取總金額分為××個等分,連續地每半年償還一個分期金額。
五、各次還本付息,借款人均須于還款日和付息日之當天,不遲于紐約時間上午十一時,通過紐約“票據交換所銀行間支付系統”CHIPS,付給紐約麥迪遜大街415號郵區10017中國*行紐約分行,貸記中國銀*總行的1000012—000—7001號賬戶,并電告貸
款人憑以貸記貸款賬戶。
六、本協議書項下借款可根據本協議書第八條規定自愿提前償還。
第八條 自愿提前償還
一、借款人可在任何一個還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償還貸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應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須至少在三十天前以書面或電傳通知貸款人。
二、提前償還的本金須為×萬美元的倍數,且不少于×萬美元。
三、提前償還的本金限于歸還按還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數次序的分期金額。
四、提前償還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提前償還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條 費用
一、承擔費。自本協議書簽字日的九十天后開始,到承擔期結束日為止,在此期間凡有未提取的貸款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按未提取的實際天數支付年率×%的承擔費。
二、管理費。借款人應向貸款人一次支付按貸款總額×%的管理費,于本協議書簽訂日后的×天內支付。
三、信貸保險費。借款人應按貸款總額的×%于本協議書簽訂日×天內,通過貸款人向中國出口信貸保險部門繳付出口信貸保險費。
四、其他費用。倘若發生如本協議書第十一條所述的要求立即還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賠償貸款人因維護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益而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 稅款與扣除
目前或將來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稅收、扣除,或其他費用,凡是發生在借款人所在國的,均由借款人負擔,凡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均由貸款人負擔。
本協議書項下貸款金額(包括應付利息)和應該付給貸款人的承擔費、管理費和其他費用以及應繳付的信貸保險費,不得有任何的扣除或扣押。否則,其扣減部分應由借款人補足。
第十一條 立即還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況時,貸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貸款承擔責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貸款賬戶的借方余額連同應付未付的利息與費用應立即清償。
一、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協議書規定,按時償還任何一期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二、任何在本協議書內的各項陳述與保證被證明為不正確或不真實時,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擔本協議書確定的各項責任時;或者這些意外是能夠補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貸款人的通知后30天內未能有效地作出補救。
三、擔保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擔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執行,或者更改以后而產生相反的效果。
四、借款人所在國的外匯管理當局出具的證明,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執行,或者更改以后而產生相反的效果。
五、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經營其業務,以至對貸款人不能履行其還本付息的責任,或者貸款人根據充足理由,證明借款人不能執行本協議書的規定時。
第十二條 情況變更及本協議書之修改和補充
一、由于本協議書雙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關法令、規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變動以及貿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條款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應立即進行誠意的磋商,對本協議書有關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以便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使本協議書能繼續執行至完
畢。
二、如果在三十天內,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則貸款人有權宣布本協議書項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額和應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須于宣布之日起天內清償全部懸欠的貸款本息。由此而引起貸款人的任何損失,均應由借款人負擔。
三、本協議書的修改和補充,需由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仲裁
有關本協議書項下的任何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爭取解決。
如上述爭執不能在第十二條第二款貸款人宣布之日起天內協商解決,則雙方同意將爭執事項提交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員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貸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雙方共同指定。當雙方對指定第三方成員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主席指定。
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不能上訴或反對。借款人在此特別放棄其被控告的財物沒收的任何豁免權,放棄給予其本身或其財產免除宣判執行的任何權利。該裁決可通過任何一家有權力的法庭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的或發出的書面通知必須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為之:
1.專差送達;
2.經電傳及(或)電報;
3.已支付掛號郵費的航空函件。
通訊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稱:
地 址:
負責人名:
電 傳:
電報掛號:
貸款人:銀行名稱:
地 址:
負責人名:
電 傳:
電報掛號:
雙方同意用最快捷的通訊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二、協議書生效。本協議書自雙方簽署后生效,有效期至還清全
部借款本息時終止。
三、協議書及通訊使用的文字。
1.本協議書以英文繕寫。
2.本協議書有關各方之間的通訊以及往來文件以英文繕寫。
附件:附錄三件。
貸款人 借款人
中國銀行分行 國××公司
(簽字) (簽字)
見證人 見證人
(借款人指定的銀行)
(簽字) (簽字)
附錄一
提取貸款電報
發報人:借款人指定的銀行
收報人:貸款人(中國銀行分行)
日 期:
密 押:(提取金額)
茲轉去××公司(借款人)電報如下:
QUOTE
貴行經我指定的銀行交來號托收單據美元已收
妥。根據貴行與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買方*貸
協議書,茲按上述金額的%向貴行提取貸款U.S.$ ,
并授權貴行將該款付給中國(城市名)×公司,注明合同
號,付訖后請通知我們。
我們保證按照協議書第七條的規定,按期付息和還本。
××公司(負責人)
UNQUOTE
附錄二:賣 方 收 據
19xx年 月 日
收 據
茲收到中國銀行分行付來 (大寫) 美元(小
寫),系屬本公司和×國(城市名)××公司第號合同項
下裝運單據第 號的%貨款。此致
中國銀行分行
中國(城市名)×公司
(簽章)
附錄三
還本付息日程表
預計付息 應付利息(按參考銀行的
序號 分期還款金額
還本日期 LIBOR加年率×%計算)
1 ……19xx US$_______US$ ______
2 ……19xx _______ ______
3 ……19xx _______ ______
4 ……19xx _______ ______
5 ……19xx _______ ______
6 ……19xx _______ ______
________
提取金額US$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上述預計日期如遇非營業日,均應按協議書第一條第四款
進行調整,并照予付款。
中外買方信貸協議書 篇3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名稱)向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___________(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______________(借款人名稱),與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指______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______________(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的貸款(大寫:_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于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后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戶
本協議生效后,“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本外幣存款帳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系。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月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余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__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后第_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_%,按貸款總額于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后_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并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復,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后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協議第六、七條的規定償還任何到期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費用),“貸款人”將向“借款人”計收應付未付部分款項的逾期利息。該利息的具體計收方法為:逾期之日起(包括這一日)至“貸款人”實際收到該筆應付款項日止(不包括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貸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現匯貸款利率和適用的買方信貸利率之較高者向“貸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貸款人則在上述利率基礎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條 保險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后,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金。投保險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須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保險賠款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于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 稅收
國家稅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征收的任何稅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預提稅、印花稅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二條 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后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它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帳戶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它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簽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并承諾: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于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它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它債務均處于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它任何應付款項;
二、“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三、“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
所簽訂的其它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與其它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簽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五、“貸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協議下貸款的擔保人已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資格時,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之一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下述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四條 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它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并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轉讓
一、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后,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七條 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為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準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