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通用3篇)
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 篇1
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必須交付,而承攬合同中則并不一定必須要求承攬人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定作人。
買賣合同中買受人既然以取得出賣物的所有權為目的,則出賣物的交付為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但在承攬合同中,雖然要求一般情況下,承攬人也必須將工作成果交付給定作人,否則承攬人不能請求定作人為其工作支付報酬。但是對于約定如承攬人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較高報酬的,如承攬人雖然付出了工作卻未取得約定工作成果,則定作人僅支付較低報酬,在后一種情況下,也應認為仍是承攬合同。而且這種承攬合同在現實中還大量存在著。
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家具名稱、數量、價款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家具保修期為 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 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 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 交貨時間: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名稱(章): 買受人姓名(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的交付存在不同 篇3
甲方(收購方):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
石料購銷合同書 甲乙雙方本著合理、有利及最大限度的保護生態環境的情況下開采礦產資源,乙將其享有合法和擁有自主開采的花崗石礦山(石場)開采后與甲方聯營供銷。雙方現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盈利的原則,并通過雙方充分協調,特達成如下聯營供銷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貨的品種、規格及供貨數量
1.花崗巖:硬度
6.1以上。
2. 花崗巖總收購片石 萬噸,規格:每噸收購價
(包運到碼頭價)
3. 花崗巖收購數量 萬噸,規格:硬度
6.1以上,收購價每噸
(包運到碼頭價) 以上3項乙方包收購片石價格,公路過橋、過路費、汽車手續不齊違章及其它運輸相關各項罰款費用,運到碼頭交貨給甲方稅后價格
二、石料到港碼頭及質量要求: 1.到港碼頭,由乙方將石料運至甲方指定的碼頭,驗收合格后交貨。
2.質量要求:無摻其他雜石、無坭土、無雜草樹根、無摻風化石、石料內膽無雜石等。
三、計量方式和結算方式
1.計量方式:石料由乙方運到甲方指定的碼頭過磅,按驗收合格的過磅清單統計為完成供貨的數額。
2.結算方式: 每完成1000噸結算一次貨款。
第一次結算支付95%貨款,留5%作保證金;
第二次結算貨款時,先付清上次留下的5%,以此類推,在供貨期滿后甲方將履約保證金一次性退 3.甲乙雙方同在當地銀行開設一個獨立敗(雙方控制),石場訂金及每次結算石料款都由甲方轉至乙方開設的獨立賬戶(雙方控制),然后由乙方統一與其所屬的石場和施工隊伍自行結算。
4.甲方支付乙方的石場訂金(預付款)可折抵結算收購(石料)款,并隨著石場價格上下浮動,必須在甲方優先的前提下,進行協商確定價格。
四、供購期限及供貨時間
1.供購期限計劃________年,即從實際供貨第____日算起,供貨滿年以后看需求及合作狀況,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供購合同書。
2.供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截止(以總購貨方的供貨通知書為準)
五、供貨前甲乙以方必須給對方提供的資料
1.乙方給甲方提供的資料
(1)石場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掃描件(蓋章有效);
(2)石場的開采許可證掃描件(蓋章有效)
(3)石場石料的化驗單掃描件(蓋章有效)
(4)石場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石場的開戶銀行獨立賬號(雙方控制),便于支付石場訂金(預付款)。
2.甲方給乙方參閱四方和總購貨方所簽訂的供購合同書。
六、甲乙雙方的主要責任
(一)甲方的主要責任
1.甲方保證石料銷路暢通,確保乙方能正常供貨;
2.甲方負責按合同規定的條款要求給乙方支付貨款;
3.甲方派出工作人員和乙方派出的人員共同每天在碼頭貨場驗收統計運輸石料過磅 4.甲方根據乙方所屬石場的儲藏量,給乙方支付訂金(預付款),乙方組織生產和供貨。
(二)乙方的主要責任
1.乙方負責石場開采必須有合法手續,并進行石料的爆破、裝車、運輸一系列的包工,包價的生產,并且將石料運至甲方指定的碼頭交貨驗收完畢。
2.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要求的石料供貨數量和規格質量,保質保量的進行供貨,乙方保證所供的石料無摻假現象,如質量不合格的石料未被收購,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及因此而產生的39;相關費用。
3.在石料生產、運輸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切實可行的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對進場員工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如果因乙方忽視安全生產管理,導致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相關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4.乙方自行解決相關人員住宿、車輛停放場,并辦理交通運輸及交警和路政、環保等有關手續,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5.乙方承擔運費、過橋過路等各項運輸費用,承擔因此各項違章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七、甲乙雙方商定,供購石量頭三個月為試供貨期,不按合同規定的供貨量供貨,在三個月的試供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調整每月供貨數量,調整以后的每月供貨量,作為本合同的每月固定供貨量。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合同條款,否則屬于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守約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
2.如果由于甲方石料銷路不能正常進行,或貨款臨時短缺,甲方應在四天內通知乙方停止生產,并結清乙方的石料款,否則作為甲方違約處理,待銷路恢復正常或貨款到位后繼續開展供銷合作。
3.試生產和供貨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每月供購量,經調整確定以后,如果乙方每月 完不成供貨任務,乙方除補償由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和費用外,額外增加2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賠付給甲方,罰款資金從每月下余5%保證金中扣除,不夠捐款可從每月貨款中扣回給甲方為止,同樣,如果甲方石料銷路不能正常進行和貨款不到位,未在四天內及時通知乙方,讓乙方停止供貨,甲方除補償乙方停工造成的損失外,還要額外增加20萬元違約金賠付給乙方,并且供貨期限按停工天數順延。
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供購合同期限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因銷售訂單終止(石料總收購方終止收購本礦山石料)或無效,本合同自行解除。
3.因政府關閉礦山(石場),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乙方與甲方簽訂該合同后,不得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供購合同和自行銷售石料,否則按違約處理,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費用。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供銷期滿并結清貨款后自行失效,在執行本供購合同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發生糾紛,甲乙雙方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共識,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當地法院申訴裁決。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