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精選3篇)
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筑用砂石料買賣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國家標準□/14684-20__《建筑用砂》
□/14685-20__《建筑用卵石、碎石》。
2.行業標準52-20__《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測方法標準》。
3.其他:。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與數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乙方送貨。甲方自提。其他:。
3.交付地點:。
第四條驗收
1.乙方送貨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運的,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后,甲方應在日內做好驗收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砂石產品質量保證書》。交貨時,甲方應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后甲方應出具驗收單。
3.甲乙雙方對砂石料質量有異議的,需要對砂石料進行物化檢測的,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檢測,并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根據檢測結果協商處理。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驗收期間內將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視為所交付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元。
款項支付:
①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②其他方式:。
③乙方供貨結束日內,甲方付清余款。
2.雙方經自愿協商采取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
□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后仍不能達標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額的%計算。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價款的%計算。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對履行本合同期間砂石料價格變動的約定:。
2.。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注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將復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4、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建設_____市_____永久安置住宅區進行外窗三性及玻璃節能檢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如下,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檢測依據
1、《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3、“關于轉發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公告的通知”
4、“關于加強建筑施工階段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管理的通知”
5、“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管的通知”
6、設計要求。
二、檢測內容、數量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檢測費用按桂建質檢協字[20xx]第003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5%后執行。
2、檢測費金額為:
3、檢測費用的支付:本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甲方先支付檢測費的60%,余款提交檢測報告后一周內支付。
三、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檢測所需的試樣、設計圖紙及計算書等技術資料。
2、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檢測費用及按約定領取檢測報告。
四、乙方責任
1、按國家現行有關規范、規程、標準進行檢測,按時提供真實、客觀的檢測報告。
2、在甲方送樣且滿足相應項目的檢測條件后
3、乙方對檢測報告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因乙方檢測報告的結論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3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 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 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 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 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 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