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杏樹買賣合同(通用3篇)
銀杏樹買賣合同 篇1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買賣銀杏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 的 ________ 顆銀杏活樹出賣給乙方,活樹現狀以雙方確認為準。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銀杏樹的合法處分權,保證上述銀杏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銀杏樹的出賣價格共計 _______元,開挖、包裝、裝卸和運輸上述銀杏樹的費用暫定___________(注:根據實際開支情況多退少補),兩項合計___________元(含稅費、安全費等)。
具體付款方式: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支付 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在上述銀杏樹全部運輸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后支付________元,余款 _______ 元在交付完畢付清。
2、甲方必須在收取前述1款、2款的款項時向乙方提供合法稅票。
第四條:甲方應當確保開挖上述銀杏樹的道路通暢,否則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杏樹買賣合同 篇2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款
品種
性別
數量
規格
單價
單價
金額
供種
期限
公
母
公
母
合計金額:
備注: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質量標準
。
。
第三條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項執行:
即時結清。
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其他方式。
第四條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項執行:
甲方將種豬送到,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乙方到提貨,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元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元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元的違約金。
其他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約定
第七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選擇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郵編電話郵編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銀杏樹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肥料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肥料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第三條 肥料類型:□復混(合)肥 □有機肥 □無機肥 □配方肥 □葉面肥 □單質肥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 □《商標注冊證明》 □《生產許可證》 □《代理銷售授權書》□《肥料登記證》或《備案證》 □《經營許可證》 □其他 。
第五條 包裝及存儲條件: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余款 元應在 年 月 日前付清。選擇由甲方支付定金的,若甲方違約解除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乙方違約解除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交貨方式、時間、地點及運輸: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
第八條 驗收要求: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后 日內進行驗收。其中肥料包裝必須注明肥料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產許可證號、肥料登記證號和注意事項等,并應另附說明書,闡明產品性能、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方法等,產品合格證上還應注明生產日期、有效期。其他驗收要求: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肥料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八條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肥料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或與外包裝明示含量不符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損失。
4、其他: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