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小額買賣合同(精選3篇)
常用小額買賣合同 篇1
小額物資采購合同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本合同。
一、品牌、規格、數量等見附表,該附表作為附件經雙方簽章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貨物價款:人民幣 元。
三、交貨時間:本合同簽訂后 工作日內。
四、交貨地點:買方指定地點, 。
五、運費承擔:賣方承擔運費。
六、付款方式:銀行轉賬,預付 元,貨物驗收合格后付款 元,質保期滿后付清尾款。
七、發票提供:賣方收到款項后 日內開具交付買方。
八、質量保證: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九、貨物交付:買方在賣方送貨單上簽章確認。
十、貨物驗收:買方在賣方交貨時就貨物的規格、質量、數量等進行初步檢驗,初步驗收后 日內抽樣質檢,抽驗合格后方為正式驗收合格。
十一、質保期限:貨物驗貨合格之日起 年。
十二、違約責任:賣方違約(含延期交貨、質量不大要求等)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買方損失時,還應賠償買方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含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等)。
十三、爭議解決: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四、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壹份,簽章后生效。
買 方: 賣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附表1:物資清單
常用小額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建符合公路技術要求的碎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碎石規格:0-1cm、1-2cm、2-4cm。
二、碎石數量:8000 m3
三、碎石單價:/m3(或元/噸)。此單價已含資源費、江河管理費、加工費、便道便橋費、上下車費、運輸費、管理利潤、損耗、各項稅金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四、交貨地點及驗收方式:碎石交貨地點為 。由甲方專職材料人員在收料場驗收,通過收車方或過磅稱確定數量,出具由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的“實物收料單”(三聯單)。此收料單是雙方結算數量和貨款支付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檢測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購并責令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時間:從方停止供貨時止。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憑有效收料單進行當月結算。甲方根據工程計量支付情況,遞次支付 80 %,通過轉帳支付到乙方指定銀行及帳戶,余額部份待甲方終期計量支付完畢后 15 天內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結算或辦理現金支付,必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書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和支付。
七、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影響乙方供貨、甲方收貨、造成工程進度滯后、導致支付延緩,均不屬違約。
八、乙方應對其所屬碎石加工人員和運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小額買賣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襄陽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質量 1.產品的名稱:高純石英砂10-16目 2. 要求沒有黑點,沒有黃皮,顆粒均勻大于10目不能超過2%,小于16目不得超過3%。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 1.產品數量:40噸,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加工場地。 2.交貨方法: 拖車
第四條 產品交貨期限: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乙方供應的價格為合格石英砂 元噸,含噸袋包裝裝車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付乙方 定金,成品出貨后過磅即付款。定在40噸尾款中扣除。
第七條 違約條款 乙方逾期未交的貨物,應賠償未交貨物100%的違約金.甲方未提貨應賠償未提貨物100%的違約金. 甲方:購貨單位:襄陽XX公司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