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產證房屋個人買賣協議(通用3篇)
無房產證房屋個人買賣協議 篇1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內部設施為_____.權屬為_____私有房產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元整,¥_____元,大寫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
二、由于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時無兩證,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將來可以辦證時,由甲方負責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幫助乙方辦理,不得借故拖延時間。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辦證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方承擔。產權證辦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須提供該房拆遷安置協議、購房發票及本人與共有權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各壹份,并協助乙方落戶。
四、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產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后,其該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國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損失或受益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享受或承擔。
五、甲方必須保證對該轉讓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權,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項權項,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一概由甲方解決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除上述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或瑕疵,并保證在交接前未發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兇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發現上述事件發生,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給予乙方萬元的賠償。
七、甲方在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時,甲方保證將與該房產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已結清,并將相關繳費證件交于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八、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違約方賠償房價款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給對方。因本房暫無兩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進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還乙方所付全部購房款外,另付違約金元,乙方反悔,則無條件搬出,另付違約金元。
九、本房產因暫無兩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辦證過程中如有測量誤差,甲乙雙方約定,互不追究,其成交價不變。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證明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無房產證房屋個人買賣協議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二手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產權證明及其他出售資格證明
房屋產權證號: 。
原單位批準證明: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二手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 層 號房。
第 幢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價格與費用
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元整(大寫)(小寫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 ,計( 幣)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 幣) 元整(大寫)(小寫 元整)。
第四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五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名稱: ,賬號: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
第六條 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后 天內付清。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 幾天,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協議,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和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3.
第八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 年 月日前,將符合本協議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甲方可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3.
第九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協議,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3. 。
第十條 交接與乙方責任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 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天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三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四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能夠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六條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保修 月;
2.地面保修 月;
3.頂棚保修 月;
4.門窗保修 月;
5.上水保修 月;
6.下水保修 月;
7.暖氣保修 月;
8.煤氣保修 月;
9.電路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本協議之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協議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經 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協議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賠償對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房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裝飾和設備標準
無房產證房屋個人買賣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購買輪(以下簡稱“該輪”),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船舶概況
船名:船型:
船籍:船級:
總長:型寬:
型深:總噸:
凈噸:載重噸:
建造廠家:建造年月:
其他:
二、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的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如下:
戶名:
開戶行:
人民幣(或美元)賬號:
五、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天將剩余船款人民幣(或美元)及剩余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并將銀行憑證復印件交給甲方。
六、驗船
乙方已于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并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
交船期限:(由甲方選擇)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簽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后,應立刻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后,必須在天內接船。
交船時,該輪必須處于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耗損除外。
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后,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并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于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算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九、文件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擁有的該輪的其它技術文件及時向乙方提供。包括: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船舶技術證書、電臺執照、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等。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1、授權書;2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稅),甲方應在交船后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1、營業執照復印件;2、授權書;3、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系人和郵政編碼。
十、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十一、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后,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費用和標記
該輪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煙囪標記及(船名)。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后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后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并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
十四、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應在個銀行工作日內退換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臺風、大于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際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六、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旅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說明:本條款適合協議一方或者雙方均在上海的企業/個人使用,如果雙方均不在上海的企業,可以選定當地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訴訟。)
十七、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伍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