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氣墊買賣合同(精選3篇)
救生氣墊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設備
1.甲方提供的設備當符合以下要求:
(1)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
(2)商標: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4)原產地:______________
(5)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
(6)交易數量:______________
(7)單價: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
(1)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的標準,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項
a.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_____________執行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__________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______________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2)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______________
a.部件_________:__。質量標準或參數:__
b.部件_________:__。質量標準或參數:__
……
3.設備整體作業的性能應當達到以下水平:__
4.以下部件作業應當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_____
(1)部件_________,作業水平:__
(2)部件_________,做業水平:__
……
5.設備的整體技術性能標準為:__
6.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術:______________
(1)部件_________,采用技術:__
(2)部件_________,采用技術:__
…….
7.設備功能:__
8.安全性能
(1)對環境的影響:__
(2)對操作人的影響:__
(3)安全標識:__
9.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設備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10.包裝方式
(1)防潮要求:__
(2)抗震要求:__
(3)防灰塵要求:__
(4)防霉要求:__
(5)防銹要求:__
(6)防腐蝕要求:__
(7)外包裝標識要要求:__
(8)審美要求:__
第二條運輸
1.運輸辦理方:__
2.運輸費用負擔方:__
3.運輸方式:__
4.始發地點:__
5.到獲地點:__
6.承運人:__
第三條交付
1.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
2.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設備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所有權的轉移
1.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于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檢驗
自貨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1)檢驗人:__
(2)檢驗技術手段:__
(3)檢驗方法:__
(4)檢驗合格的標準:__
第七條設備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1.經檢驗,若設備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設備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______________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2.經檢驗,若設備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條貨款支付
1.支付方式: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2.支付條件: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范風險)
3.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
4.支付地點:__
第九條擔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售后服務
1.甲方負責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技術培訓、指導,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這些工作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2.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內(時間)維修由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工具、配件的供應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3.設備投入使用后的維護過程中甲方應當負擔的義務:__
4.設備的升級事項約定為:__
……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約定
……
第十二條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
(1)甲方履行不能應當承擔的責任:__
(2)甲方遲延交貨應當承擔的責任:__
(3)甲方履行瑕疵應當承擔的責任:__
(4)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______________
(1)乙方履行不能承擔的責任:__
(2)乙方遲延受領應當承擔的責任:__
(3)乙方瑕疵履行應當承擔的責任:__
(4)乙方遲延交付貨款應當承擔的責任:__
(5)其他違約責任
3.因設備引起的侵權責任的承擔依法律規定:__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1)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
(2)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
……
2.當出現以下情形時乙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1)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
(2)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
……
第十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中關于設備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匯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條保險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對設備向_________保險公司辦理_________保險,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十七條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批準之日即生效。
1.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______________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單據
1.甲方應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______________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說明書
(4)保修單
(5)出廠檢驗合格證明
(6)其他單據
2.乙方應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__
(1)匯票/本票/支票/信用證/轉帳憑單
(2)……
第十九條保護商業秘密約定
……
第二十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
救生氣墊買賣合同 篇2
上訴人(一審原告):林,女,略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張,女,略
原審第三人:福州市房產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訴人因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臺江區人民法院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訴爭房屋”是錯誤的,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國務院x5年5月11日轉發的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的規定,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該法律適用錯誤。
庭審中已查明x0年10月8日,上訴人申請按揭貸款30萬元,付清了訴爭屋全部購房款, x1年4月15日上訴人與開發商福州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了訴爭房的交房手續,,說明上訴人已付清該房屋全部購房款,該訴爭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上訴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適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見。
即使適用七部委《關于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之規定也只說明上訴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說明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更不會因此而影響合同效力。
二、(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雙方約定于訴爭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辦出后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該條款屬附生效條件的條款,且所附條件符合法律規定,因此,應當認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附生效條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訴爭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條件尚未成就,故雙方之間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生效。”與法律規定及事實不相符。
所謂附條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并以其將來發生或不發生作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而結合該條款全部文字內容可以看出該條款只是對于雙方的履行手續和工作日做相應的補充約定,并未對該條件成就與否的法律后果做說明,即沒有約定所附條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對協議效力有何影響,因此不能認定是附條件生效的合同。 另外,從房屋買賣合同整體內容來評判,該條款作為補充條款只是就雙方合同的履行責任做進一步具體明確的約定,買賣雙方對于房屋產權及交房責任在第三章違約責任當中已做具體約定,不需再另設限制性條款。
即使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被上訴人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簽訂當天交納定金1萬元以后未按合同約定的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義務,第三人遂于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發函通知被上訴人履行義務,但被上訴人沒有支付定金,該事實已得到一審法院確認。合同不履行屬于被上訴人的過錯,屬于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因此,應認定合同條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符合物權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認定被告構成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則于法無據。”與法律規定及事實不相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第十八條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被上訴人在交付1萬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義務,說明被上訴人擅自變更合同,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定金數額為51萬元,違約金的數額等于定金數額也應為51萬元。定金數額僅作為雙方確認違約金額的一種計算方式應適用合同約定的定金數額而非適用定金有關法律規定所確認的實際定金數額1萬元。
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額按照實際交付定金數額1萬元來賠償也是無法補償給上訴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一審法院即沒有考慮上訴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也未考慮因被上訴人遲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時間福州房價打折降價而給上訴人造成的房價下跌損失。被上訴人在明知上訴人預期獲利情況下仍拒絕履行合同,給原告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按照購房總價103萬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違約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及給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依照雙方買賣經紀合同中二十條之規定,被上訴人自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訴人x1年9月19日書面通知被上訴人解除合同時止應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上訴人支付滯納金27810元。
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事實,特上訴來貴院,請依法裁判。
上訴人:
x1年 月 日
救生氣墊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買賣商品
二、交付方式
乙方應按下述要求將產品交付甲方:
1、交付期限:合同簽訂后【10-15日】內交付。
2、交付地點:【需方自提】。
3、交付方式:【交付方式及運輸方式、運費見補充附頁】。
三、運費及風險轉移
乙方將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并承擔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風險自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簽收后轉移到甲方。因包裝不當等原因造成的產品滅失、損壞,由乙方負責。
四、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交付的產品與雙方約定的式樣、質量完全符合。
2、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
1、本合同采購價款:大寫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該合同價款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價款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2、甲方憑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發票并按以下第【1】種方式向乙方付款:
一次性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產品,并驗收合格簽收后支付。
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采購價款:。
六、質量保修
乙方提供自產品出貨之日起【3年】的免費保修服務。對于產品交付檢驗的不合格品,乙方將免費予以更換。
七、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每逾期【一周】應向甲方按合同總價【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時交貨超過【三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能彌補所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變更或擅自解除,如需變更,只能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該類文件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