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買賣合同(精選3篇)
橙子買賣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年 ___ 月 ____ 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流通,促進橙子生產的發展。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____年度橙子收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種植面積、收購數量、保護價及時限:
甲方與乙方已通過_________省無公害農產晶基地認證的位于_________鎮____村共________畝柑桔基地建立購銷關系。
地塊 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 : 橙子
種植面積 _______________ (畝)
常年產量 _________________ (千克)
收購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千克)
最低保護價 ______________ (元/千克)
收購時限 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 ________________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元
二、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按照臨海橙子產品質量標準(db331082/t001.4—)執行,其中感觀指標必須在一級或一級以上,內質等級必須在一級或一級以上,果實大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
2、包裝標準:交售時,果品需用籮筐或塑料箱盛裝,防止果品損傷。
三、收購辦法:
甲方在收購時限內應合理安排收購時間、數量,采用電話通知或公告通知形式,分時間段預約收購。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要求,及時按指定的質量和數量采摘交貨。(收購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交貨時,乙方的果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的,甲方應當在當日予以收購,并開具收購單。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果品,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收購地點:
收購地點設在甲方場地及各地的臨時收購點內。甲方在通知乙方時,須明示收購地點。
五、收購價格:
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于約定的最低保護價的,以最低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于保護價的,按當地當天市場收購價格面定。
六、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憑收購單到甲方領取現金,每____天結算一次。
七、生產要求: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幫助建立果園管理檔案(附1),并在需要的時候,派技術人員到果園現場指導、監督檢查。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生產技術規程(附2)進行果園管理,并完整地在管理檔案中記錄。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化肥、農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生產資料必須到經甲方認定的供應點購買。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造成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甲方有權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提交董事會討論予以除名,并取消當年的盈余返還。
九、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通過和解或者提交__________調解 .
(二)甲乙雙方不能和解或者調解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可就質量爭議、收購價格、貸款結算、違約責任等事項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免責約定: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經核實后,免于承擔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年 ___月 ___日
橙子買賣合同 篇2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農村魚塘轉讓合同范本,一起來看一下吧。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人,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魚塘承包轉讓合同范本。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祖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___公斤(______元),______年上交____魚占____%,____魚占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合同范本《魚塘承包轉讓合同范本》。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位線不低于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在每年捕撈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有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有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早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橙子買賣合同 篇3
【內容摘要】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質量異議是應作為反駁還是反訴處理,質量檢驗期間如何界定,是否準許啟動質量鑒定程序,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賠償范圍是什么?對此,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有不同看法,導致不同的處理程序和審理結果。為此,筆者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解決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可行思路,以期對該類案件的審理有所裨益。
【關鍵詞】買賣合同 質量異議 反駁 反訴 鑒定
一、 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的重要性
。ㄒ唬┗猱斒氯酥g的尖銳矛盾,做到案結事了。買賣合同中涉及到質量異議的案件當事人往往矛盾尖銳:貨款給付和質量問題并存,違約先后及違約賠償問題各執己見。正確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的質量異議,可以理順當事人之間復雜的法律關系,分清雙方當事人的責任,作出正確的判決。
。ǘ┐龠M商業誠信。誠信要求在買賣合同中,當事人相互信任、坦誠相待、不相欺詐,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促進交易的進行。賣方有義務及時、適當的交付符合約定的或法定的質量要求的貨物,當出現質量問題時,有義務及時采取修理、更換、賠償、交違約金等補救措施,來彌補對方的損失。買方有義務及時給付貨款,如果對方提交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要及時與對方溝通,尋求解決辦法,防止損失擴大。通過司法手段可以強制不誠信的當事人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三)有利于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買賣合同在市場交易中占有較大比重。就我院民商事案件來說,近三年來買賣合同案件占民商事案件的比重分別是: 20xx年為17.4%;20xx為18.5%; 20xx年為14.7%。同時,買賣合同案件中普遍存在質量異議。因此,質量異議問題的正確處理,有利于規范公民的交易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審判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ㄒ唬┓丛V與反駁混淆
在實踐中,反訴與反駁均具有明顯的對抗性,極易混淆。對質量異議,是作為反訴還是反駁處理,實踐中主要有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質量異議問題均應該作為反訴處理。如以反駁處理,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后,被告此后就可以另行起訴,法院此時如認為存在質量問題,便會存在兩個相互矛盾
的判決,影響法院的司法權威。第二種意見認為,僅僅提出質量異議不能據此認定是反駁還是反訴,要進一步看被告提出質量異議后,是否提出具有完全獨立性的請求。第三種意見認為,不能認為只要被告的抗辯理由相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具有獨立性,就必須提起反訴。只要被告提出的新的訴求數額不超過原告要求給付貨款的數額,以反駁處理即可。
(二)質量異議期間及訴訟時效問題
我國《合同法》對質量異議規定了不同的期間,同時規定了約定期間、酌定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期間。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及法官對適用何種期間存在不同的看法,導致訴訟結果的不同。
。ㄈ┥暾埣皢淤|量鑒定程序的隨意性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據此,當事人鑒定的申請只能在一審舉證期限內提出。而實踐中,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隨意提出鑒定申請。 如果法院不予鑒定,質量異議很難查清。甚至,當事人有時故意申請啟動鑒定程序來拖延訴訟,這就導致申請和啟動質量鑒定程序的隨意性。
。ㄋ模┮蛸|量問題而導致的賠償標準不一致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蔽覈呻m然規定了違約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對可得利益予以限制,但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在審判實踐中,買賣雙方對于賠償范圍和賠償標準分歧很大,法官自由裁量權很大。
三、對處理買賣合同案件中質量異議問題的審理思路及建議
。ㄒ唬┵|量異議中反訴與反駁的識別
第一,反訴與反駁的區分。反訴與反駁都是被告的訴訟權利,都是被告用于對抗原告的訴訟要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手段。反駁是在訴訟過程中,針對原告的訴求提出抗辯,以此否定原告的主張。反訴是指在訴訟過程中,本訴的被告把本訴的原告作為對方當事人所提起的訴。
第二,正確區分質量異議中的反訴和反駁。筆者認為,區分質量異議是反訴和反駁,要
以當事人是否有進一步的訴求為標準。當賣方提出給付貨款的主張時,買方僅以質量異議為由要求減少貨款,為反駁。因為買方是針對賣方要求給付貨款所提出的抗辯。如果買方在提出質量異議的同時,又提出了其它訴求,從而要求賣方變更、退貨、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合同無效等。由于買方提出的這些主張均是獨立于賣方給付貨款請求之外的完全獨立性的請求,是新的實體請求,其目的不僅在于防御,更著重于主動進攻,以此來抵消、吞并、排斥賣方給付貨款的訴求。故買方一旦提出這類請求,法院就應釋明買方可提起反訴。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提出質量異議而要求減少價金,也要進一步分析其訴訟理由是什么。如果僅僅因為是質量問題,比較容易認定是反駁;如果要求賠償損失而減少價金,則屬于提出新的訴訟理由,而產生新的實體請求,故是反訴。例如,被告委托他人修復產品質量所產生的修復費用,如買方主張相應扣減貨款,作反駁處理;如果要求賠償損失,則以反訴處理。
對于提出反訴,但是沒有繳納相應的反訴費用的,需要法官進行釋明,告知被告在限期內繳納反訴訴訟費及相應法律后果。雖然在質量異議中,反訴和本訴一起審理,能夠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事實,節省訴訟時間和節約訴訟成本,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但是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強制反訴制度, 故是否反訴,是被告的權利。
(二)質量異議期間及提出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薄逗贤ā返谝话傥迨藯l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這兩條規定了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特殊質量異議期間。表面看規定了不同的質量異議期間,容易引起混淆。實際上這四種期間是不矛盾的,是有先后適用順序的。
筆者認為,《合同法》是私法,首先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質量異議期間,則首先適用約定的質量異議期間。如果當事人對質量異議期間沒有約定,則需要酌定一個合理期間,但為了保護相對方的利益,應以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為限,也就是酌定期間不能超過兩年。另外,考慮到某些貨物的特殊性,質量問題可能在兩年的時間內不易被發現,則對于有質量保證期間的特殊貨物,適用質量保證期間。上,適用質量異議期間的先后順序是:約定檢驗期間、酌定檢驗期間、訴訟時效期間、質量保證期間。
質量異議方式的`提出,我國法律并沒有作強制性規定?梢允强陬^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三)鑒定程序的啟動
我國當事人由于訴訟能力的限制,在一審舉證期間內較少提出質量鑒定申請,而多數是在開庭之后提出。如果完全適用《證據規定》的內容,則不利于查明事實;谝粚弬戎匕
件事實的審查,二審側重法律的適用,筆者主張鑒定程序原則上在一審期間啟動。例外情況是,一審提出質量鑒定申請符合法定條件,而一審法院不予批準,而二審不進行鑒定可能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結果的,可以在二審中啟動。
對于是否啟動質量鑒定程序,首先,要審查是否過質量異議期。如果超過質量異議期間,即使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法院也不應啟動鑒定程序。在質量異議期間內,當事人沒有及時提出異議,視為買方認可賣方的貨物不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是放棄自己的救濟權利。其次,要審查質量鑒定的必要性。質量鑒定需要專業知識、技術,耗時較長、拖延訴訟。而對于一些貨物質量問題,不需要運用專業知識、技術的,可以由法官進行實際勘查,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行檢查并詳細列舉質量問題清單。
(四)質量異議導致合同解除后的賠償問題。
對違約損失的賠償,有完全賠償與限制賠償兩種制度,完全賠償制度是指違約方應賠償受損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實際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實際損失是通過賠償非違約方的實際支出和費用,來填補非違約方的損失?傻美鎿p失是指非違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喪失的、在合同全面適當履行的情況下可以得到的預期利益,使受損方處于合同完全履行以后應處的狀態。實際損失賠償與可得利益損失賠償是違約損害賠償的兩個方面,兩者相輔相成,在合同買賣關系中共同起到彌補受害方所受損失的作用。
筆者認為,因質量異議而要求賠償的案件中,如果買方只是要求賠償實際損失比較容易處理。法院只需審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有沒有相關的證據支持。主要包括:因對方的質量不合格而另外委托他人修理的費用;另外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而實際支付的對價;因質量問題而對第三人支付的違約金;申請質量鑒定的費用等。例外是買方存在過錯,則買方獲得的賠償相應扣減。如賣方違約后,買方應當采取而沒有采取相應措施致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不能要求賣方承擔。
如果買方既要求實際損失又要求可得利益損失,建議采用如下處理思路:首先,要考慮買方因對方貨物質量問題而在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預先與第三人簽訂出賣貨物協議的交易價格。買方預轉賣貨物的交易價格與原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即為可得利益。對此,買方負有舉證責任。其次,如果買方沒有與第三方簽訂合同,則采用訂立合同時的價格確定可得利益損失。在實踐中,經常出現訂立合同時、交貨時、訴訟時的貨物價格差異較大,如遇到貨物價格上漲或者下跌。之所以選擇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的價格作為參考,是因為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貨物的價格都有合理的預期利益,這樣更能體現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的真實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