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合同范本(通用26篇)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于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后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伙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
買方: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后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托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后向買方辦理托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__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___%向賣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并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為副本(副本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3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車牌號碼;廠牌型號。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戶手續費由方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給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于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個工作日內在(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機動車一輛:
車牌號碼: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紅色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識別代號: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_萬元整(包含保險費在內: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清金額______萬元整。
第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車款之日,交付車輛及隨車工具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購買車輛的保險也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辦理過戶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交付給乙方該車的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由甲方完全承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后因該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第八條:甲方與乙方有優先為裝貨協議,帶貨費用如下:70元/立方(按紙箱規格計算)、____________元/件、____________元/單趟(如油價上漲,貨價相應增加燃油附加費)。運輸途中,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物品完好無缺,不能造成甲方紙箱踩壓、污漬、損壞、丟失、淋濕等。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司機,如乙方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跑車,應在2天前回復甲方,甲方有權請別的車輛。
第九條:如乙方帶貨到目的地,要等柜下貨,甲方要補一定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5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_________臺。
2.其他費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擔。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3.車輛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并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余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在乙方辦妥有關委托事項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其他約定:_________。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在選取欄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于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后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于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布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戶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_________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布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并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_________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布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戶,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于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志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志。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后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于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采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并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鑒定。鑒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鑒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鑒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系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系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系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系都有效。
詳細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
聯系電話:(日間)_________(夜間)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工作手機號碼: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商品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曾簽訂號買賣合同,現乙方按約把甲方購買的車輛交予甲方,并就有關車輛交接事項作如下確認:
1.乙方交付給甲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顏色:_________。甲方經過驗收,認為上述車輛符合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乙方已開具全部發票給甲方。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有提供的請打“√”,沒提供的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報關證明文件□
(4)商檢證□
(5)使用說明書□
(6)保修卡□
(7)簡易操作手冊□
(8)拓印紙□
(9)□其他:_________
4.經雙方確認,在下列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車輛項目右側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請補充說明。
5.補充說明:_________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7.以上車輛經驗收完成后,買賣雙方應當場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后則視該車輛已交付完畢。甲方所購車輛的所有權及風險從賣方(乙方)轉移到買方(甲方)。
8.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購車,請憑委托書派經辦人接收車輛)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所屬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辦上牌辦證服務委托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了車架號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的車輛,雙方已辦理交接手續,現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該車輛的上牌及領取證照的相關事項:
一、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上牌的相關手續□
3.代辦保險□
4.代辦購置稅□
5.代辦車船稅□
6.代辦養路費□
7.代辦年票□
8.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檢測、上牌的費用(已含行駛證等證件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費元(請注明險種: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保險生效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時_________分起生效。
4.養路費:_________元。
5.車船稅:_________元。
6.購置稅:_________元。
7.注冊費: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
9.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
以上費用按支出憑證向甲方結帳。
10.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甲方預付_________元。
2.乙方墊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特別聲明條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甲方應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乙方建議甲方爭取在保險合同上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車輛保險,乙方應把保險的有關條款告知甲方。
2.如因車輛管理部門或相關牌證部門或廠家特殊原因導致延遲入戶的,不屬乙方違約,屆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在代辦牌證過程中,車輛仍是甲方的財產,甲方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護自有財產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職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時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負責。
4.如甲方委托乙方職員代為駕駛車輛,雙方先明確有關的責任和義務,乙方有義務督促職員遵守交通規則,如因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如非乙方職員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僅代辦有關車輛上牌及有關證照的申領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甲方應一同前往辦理有關的業務。
6.在代辦服務過程中發生車輛損毀、滅失的,甲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或侵權人索賠,賠付不足部分如屬乙方原因導致車輛損毀、滅失的,則由乙方予以修復或賠償。
七、在代辦上述委托事項時,如有關部門要求車主本人親自到場的,甲方應配合,否則造成委托事項拖延辦理的,不屬乙方違約。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如甲方需乙方代為保管車輛,則乙方應盡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車輛,如因乙方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傷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乙方的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代辦上牌證照的服務中途終止的,應承擔甲方的損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委托業務無法進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遇不可抗力一方應盡早通知對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對方的影響減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項后,與甲方辦理車輛及有關證照的交接手續。雙方另行簽定車輛交接書。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
十二、本委托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后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委托書具同等效力。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會、工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佛山或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委托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辦上牌手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買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賣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汽車買賣事宜,雙方簽定號買賣合同,乙方已把車架號碼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____,品牌及規格型號為:_________的車輛售賣給甲方。雙方已按合同的約定辦理了商品車交接確認手續。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辦上述車輛的上牌辦證的有關手續,并簽定了有關委托書。乙方已辦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車輛的牌證手續,現把有關車輛及文件交還甲方,雙方確認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車輛交付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憑證及收據移交甲方(請在有提供的項目打“√“,沒提供的項目打““):
三、乙方把如下的隨車附件移交給甲方(有的打“√”,沒有的打“”):
1.車匙套□(已含搖控器□;不含搖控器□)
2.前后車牌號碼牌□
3.隨車工具□(包括:_________)
4.千斤頂□
5.點煙器□
6.警示牌□
7.內飾□(包括: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四、雙方交接時,甲方檢查車輛的如下項目或性能,請在完好無損、運轉正常的項目打“√”,反之打“”。
補充說明:_________
五、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項(有的請直接填寫,沒有的請打“”):
七、雙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當場驗收無誤,雙方簽定本交接書。簽署后視上述車輛交付完畢。
八、本交接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佛山市汽車買賣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后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后的余額在有效期滿后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并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后,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托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后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車輛交接,并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后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并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后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戶前至過戶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為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后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4、合同訂立地點: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注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煙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注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稅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于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于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8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為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選購____________________,車型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_,功率kw_____,車架號_____,外觀為____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為提貨的裸購車款,并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仠_______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后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購車款人民幣(大寫)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分____個月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________元直至乙方將尚余購車款付清為止,每月____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占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占用費,資金占用費按每月____%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占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采取先結資金占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準許,資金占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購車款和資金占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復印件(復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核對),以及甲方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并經核實后,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制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數據和結構變動未作聲明的其他技術指標為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為準。
3、汽車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0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定地點: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注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2
合同編號: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于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于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布、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8、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于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托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制定20xx年10月印制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其他: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
5、里程表顯示數: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托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3.1 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 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 元。
3.4 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 元。
3.5 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 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元。
3.7 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 元,車船稅: 元,購置稅: 元,注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 辦費: 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于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于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只、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貸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于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于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已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未交車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沖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于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車質量鑒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于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于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于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于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于到公布、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說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33) ││
├───────┼┼───────┼┼────────┼┼──┼┼───┼┤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34) ││
├───────┼┼───────┼┼────────┼┼──┼┼───┼┤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19)收放機 ││(27)││(35) ││
├───────┼┼───────┼┼────────┼┼──┼┼───┼┤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煙器 ││(28)││(36) ││
├───────┼┼───────┼┼────────┼┼──┼┼───┼┤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29)││(37) ││
├───────┼┼───────┼┼────────┼┼──┼┼───┼┤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38) ││
├───────┼┼───────┼┼────────┼┼──┼┼───┼┤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39) ││
├───────┼┼───────┼┼────────┼┼──┼┼───┼┤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40) ││
└───────┴┴───────┴┴────────┴┴──┴┴───┴┘
5.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托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質量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于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臺,總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支付方式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________________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即____________元,大寫;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4.其他。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________________□甲方送車上門□乙方自提
其他。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
3.交車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4.交車時里程表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于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后______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并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于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并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愿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第十一條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7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托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臺。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簽委托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質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五、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對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 期: 日 期: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8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注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銷售票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保修卡或保修手冊說明書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份。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出賣人名稱: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臺)
車輛單價(元)
車輛總價(元)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于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制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制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制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后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二)代辦按揭□(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附件二)第十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范文本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沖突時,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沖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5.本合同的紙制文本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制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汽車品牌型號生產廠商產地發動機號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車身顏色內飾顏色單價(人民幣)
數量:________
總價(人民幣):________
備注:________
第二條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后,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余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時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為:_________公里。里程表記錄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售后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后,其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布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已交車款的_______ %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
證照名稱: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說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
外觀_______,發動機運轉_______,其它_______
4、里程表顯示數: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附件二
委托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乙方):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托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應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寫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余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托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元,車船稅_________元,購置稅___________元,注冊費: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稅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稅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托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托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1
出賣方:王--,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張某某,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于本人所有的陜汽--3315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為陜a8499,發動機號為1611d110,車輛識別代號為gc266b054。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為陜汽--3315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為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為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為王--。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后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后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后,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為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二〇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2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3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生產國及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數量
車架號
單價(人民幣)
車身顏色
首選: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內飾顏色
首選:次選:
備注: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
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沖抵車款。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余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于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余款。
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公里以內,里程表記錄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
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
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
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
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說明。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
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地點:
附件: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月日時,甲、乙雙方在對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乙方經過初步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的約定(發動機號:車架號:),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購車發票□;(2)合格證□;(3)說明書□;(4)保修卡□;(5)海關證□;(6)商檢證□;(7)進口車關單□;(8)進口車商檢單□;(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天線
內飾
反光鏡
/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手剎
發動機、離合器
鑰匙及遙控器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排擋
門窗鎖及車窗
隨車工具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顯示數: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
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交接完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4
出賣人: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一、 汽車信息
汽車品牌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5
甲方(出賣人): 地址: 郵編:
社會信用統一代碼或工商登記注冊號: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出生年月日(注冊登記日期):
住所(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
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
產號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 元(大寫 元),
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 元(大
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
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
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余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
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托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于機動車輛的注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
清潔,并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并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
乙雙方協商約定后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托運輸方代
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記錄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
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托運輸方代為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
乙方。
9.車輛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托協議。
第六條 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
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為 年或
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為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2)其他約定:
。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系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
量“三包”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
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為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免費維修,若乙方自行選
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
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_ 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_ _%。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后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
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_ _種方式解決:
(1)向 _ 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_ 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于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
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為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
盡到告知義務并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
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帳號: 帳號:
戶名: 戶名: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范本 篇26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注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制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表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后,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托授權范圍內進行,否則后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并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制造商的企業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并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后,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系、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并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于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于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鑒于購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簽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注意事項:
1、購車人在購車前最好要先看到業務員的授權書或介紹信,以明確業務員的真實身份,而不僅僅是看名片。購車人在購車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銷售商單位實地查看一下銷售商的規模、實力、檢查一下其營業執照的原件,以確認銷售商的身份和資信狀況。
2、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3、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4、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注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后取證上的麻煩。
5、對于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最好要明確制造地,因為現在跨國汽車公司都已實現全球采購制造,在泰國、馬來西亞制造的與在日本、美國本土的質量、價格都會有很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