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精選26篇)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傳真:________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傳真:________郵編: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名稱________規格或型號________品牌生產商________數量________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交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上海市路號。運輸方式為:________,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封樣的方式和保存。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1、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
2、貨物標簽商定為:
七、損失風險: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1、結算和支付期限為:
2、支付方式為:
十、知識產權: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1、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
2、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
4、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3
甲方夫妻:(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 市 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 130多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出售價為人民幣叁拾肆萬圓整(¥ 34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暫先一次性付叁拾萬圓 ¥ 300,000,余肆萬圓年底辦房產證過戶時付清。
第四條 乙方支付甲方叁拾萬圓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協商)。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 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具體情況可協商)
一、賣房人(甲方)應繳納稅費: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乙方愿承擔一半)。
3、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 買房人(乙方)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第六條 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5%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簽約日期: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4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供貨能滿足乙方95%以上,關于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購貨量不能低于153種,貨數上下限不能低于2位數額。
三、產品包裝規定完好,符合標準。
四、產品供貨單位:醫藥有限公司,產品由甲方負責送貨上門。
五、交貨期限自收到訂單五日內送達。
六、產品價格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的市場價格計算。
七、貨款自甲方發貨120天內,乙方應予以支付上一個月貨款。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乙方支付未交貨物貨款3%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貨物品質、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按按照質量另行定價,如乙方不能使用的,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并承擔一切費用。
3、如甲方逾期交貨,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預期交貨違約金,并承擔乙方一切損失費用。
九、乙方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中途退貨,應向甲方償付退貨不分貨款3%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支付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證據后,方可延期執行或不執行合同,并根據情況進行部分或者免于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按照本合同規定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照銀行規定的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本合同如發生任何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請求業務主管介入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20__年12月1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隨便變更或解除合同,未定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再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5
買方單位: 河南森潤環保節能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單位: 鄭州高新科技創業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 冷水機組數量 1套 。
第二條 單價和貨款
1、雙方約定的價格是:
2、本合同總貨款為人民幣捌拾肆萬元整 (¥84萬元)。
第三條 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1、交貨時間為45,按預付款到賬之日時計算。
第四條 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1、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買方指定地點 。
2、運輸方式為:汽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1、商品的質量要求:見(合同附件1)
第六條 包裝和費用:
1、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見合同附件2)
2、按出廠包裝標準。
3、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損失風險:
1、商品在出乙方倉庫前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后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商品所有權:
1、在甲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乙方擁有對出賣商品的所有權。
第九條 貨款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后預付30%貨款,貨到現場驗收合格付70%貨款。
第十條 知識產權:
1、乙方保證對所出賣的商品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和多交貨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樣品檢測合格后,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個工作日不能進入實際履行合同階段,均屬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預付金未到乙方賬戶前不允許乙方進行商品備料、生產等前期準備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相關的一切責任。
3、本合同以書面形式為準,任何口頭協議一律無效。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市---路--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6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7
貨物買賣行紀合同范本
委托方:
行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 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 。
第二條 行紀人對自己所占的委托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若委托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若不能及時聯系委托人,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條 行紀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
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增加報酬數額的確定方法是 。
第五條 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商品,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在此情況下,行紀人仍然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第六條 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托物,委托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賣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條 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 擔。
第九條 行紀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紀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委托方(章): 行紀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
規格或型號
品牌
生產商
數量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
運輸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標簽商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9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木材買賣達成協議如下,并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第一條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廠家、數量、單價及金額:
1、表中數量為雙方結算的基本依據,甲方可根據現場實際需要,依據工程進度提前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按實際需要對合同約定數量進行調整,乙方應予執行。但數量的調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約定總數的%(建議不超過合同約定數額的10%),超過合同總數10%的數量變更,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2、表中單價均為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包括必要的貨價、運輸費、裝卸費(除貨到現場的卸車費由甲方承擔外)、包裝保護費、檢疫費、稅金以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甲方認為已包括在單價內。
3、合同期內,單價不作調整。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木材實際尺寸誤差不得超過合同約定尺寸的-5%。
2、其他約定:。
第三條交貨方式、地點、時間:
1、乙方送貨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定地點,具體地址為。
2、甲方指定收貨人為。
3、交貨時間:。
第四條數量、質量驗收:
1、貨到現場甲方在現場驗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貨或按約定數量結算。
2、具體驗收方法為:。
第五條結算與支付:
1、本合同有/無預付款,預付款金額為萬元(如無預付款此處劃斜杠),預付款金額不超過合同暫定金額的30%。
2、貨到現場驗收合格,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
(1)每月末25日前進行結算。
(2)供應數量每達到m3時結算一次。
(3)貨到驗收合格后結算。
3、結算后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稅務發票,甲方按結算金額%付款,付款方式為
4、另總金額%的余款待供貨結束個月后付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提供的產品尺寸誤差超過合同約定誤差,甲方可按實際尺寸結算。如因其他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了相關損失,均由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需用木材時應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報書面計劃,乙方應確保供應,不能按時送達現場的,乙方承擔20_元/次的賠償金。
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發票真實,如因提供 發票不真實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甲方未能按時結算貨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貨,但必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比例按時支付已結算的貨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時支付貨款的違約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應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的(萬分之一為上限)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為上限)。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約定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法人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有利于我方的管轄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年月日年月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0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CFR條款)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 ( 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 賣方:
年 月 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貨物明細:
________石材,單價4000元/M3,數量150M3。
________石材,單價4000元/M3,數量350M3。
二、合同總值
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條件:
1、合同預付款為合同總額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于合同簽訂之日支付。
2、貨物到達現場甲方驗收合格后當日支付70%即人民幣壹佰肆拾萬元。乙方同時給予正式發票和質量保證函。
四、交貨條款:
1、交貨日期:于支付訂金之日起__________日交貨。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
五、糾紛解決方式:
1、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以雙方最后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后不能解決時,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
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3
合同號:____
地點:____ 日 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買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第八條 程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計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超過船舷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超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至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靡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買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航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驗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序,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 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 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 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 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 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 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
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 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 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 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 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 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
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 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
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 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 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 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
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 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 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 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 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 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 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 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 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
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 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 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 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
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 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 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 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 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
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 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 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
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
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 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 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 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 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 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 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 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5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6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______
日期:_______
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地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盡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_____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___。中國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_____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_____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3)中國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賣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過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_____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裝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_____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_____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_____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____天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_____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_____。
(2)_____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_____機構。
(3)_____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_____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_____機構另有裁定。
(4)_____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7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雙方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此次買賣活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供購設備內容:
二、交貨時間、方式及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
2、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由乙方將以上產品送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4、安裝調試:乙方承擔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選擇請在“口”中打“√”:t轉帳 口電匯 口現金 口支票
2、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完成貨物安裝并通過甲方驗收后,甲方 日內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幣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四、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均為全新產品,產品質量要求按原生產廠質量標準。
五、運輸方式、費用的承擔及所有權、風險轉移
1、由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全部支付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仍屬于乙方。
六、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1、本合同設備免費保修壹年。設備的以下情況不屬保修范圍:人為或自然災害引起的故障或損壞;甲方自行拆卸改換設備任何部分(如:線路、零件)后造成損壞。
2、乙方協助生產廠商嚴格按廠方標準對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七、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及施工用電,施工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組織人員對貨物進行驗收,在接到乙方驗收通知之日起10日內由于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間非甲方原因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及承擔全部責任,并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2、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設備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和遺失均由乙方負責。
3、對驗收后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4、遵守甲方有關場地管理的規定并辦理有關的手續。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未交貨物總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若乙方逾期一個月仍未能交貨,甲方有權取消定貨。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需向乙方繳納未付款總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若逾期一個月仍未支付完貨款,乙方有權收回所供貨物,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全部損失。
九、不可抗力
乙方對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造成的交貨延期不負責任。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現在貨運及運輸過程中,出現上述現象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關合理證明資料,就合同條款履行受影響的部分進行協商,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出十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之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保密條款
本合同屬于商業秘密。無論合作意向是否達成,合作是否繼續開展,以及合作中止或終止,協議雙方均有為其及相關文件內容進行保密的義務,且不得進行不正當使用。因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公章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等效力,共同遵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以補充協議或其它書面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若與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發生沖突,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3、雙方關于本合同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的信函及爭議解決時法律文書可以根據合同所列聯系地址郵寄送達。如合同所列電話或地址有變更,變更方須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引起的損失由變更方自行承擔,另一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郵寄人按照合同所列的聯系地址郵寄信函給收件人,若因收件人拒收或其自己的原因無法簽收郵寄信函,自交郵后第七日視為送達。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開戶名: 開戶名: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銀行賬號:
聯系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8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
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
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
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
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
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
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
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
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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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
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
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
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
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
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
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
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
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
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
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
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
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
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
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
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
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
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
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
“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
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
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
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
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
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
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19
銷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購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原煤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煤炭品種:
原煤。
2、煤炭數量:
8000萬噸。
3、煤炭質量標準:
所銷售品種標的發熱量不小于5000大卡。
4、計量方式及價格
計量以甲方過磅為準,價格為400元/噸。
5、總價款:
零零叁佰貳拾萬元整(¥3200000.00元)。
6、付款及結算方式:
乙方以付款的形式將貨款提前打入甲方賬號,甲方按乙方預付款金額付給相應數量的煤炭結算提貨單,乙方拉運完后,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稅票。
7、提貨方式及雜費結算
乙方自行派車到甲方指定煤礦提煤,運輸途中所遇風險等運雜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8、其它:
1)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此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甲方的原煤中石頭量不能超過15%。
4)甲方的所有原煤必須全部賣給乙方,如有違約甲方必須付給乙方違約金50萬元整。
9、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0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1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于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
第二條質量要求
1、乙方應按照約定,將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種、規格、質量的石材,進行封樣并按照石材封樣供貨。
2、質量要求均按照規定進行加工:厚度允許誤差在+1mm,—2mm,對角線允許誤差在±1。5mm。石材的檢驗標準為抗壓強度(mpa)≥100。0;彎曲強度≥11。0;體積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現掉角及斷裂,石紋、石線、石斑和色差等不超過每次供應石材的2%。
4、石材厚______mm以上。
第三條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盡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將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范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筑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第四條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并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采用以下第______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后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石材驗收
1、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需貨物完好無損(以木箱包裝)。運費及裝卸費用由乙方負責并送到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對于石材的數量、型號、規格進行核對、檢驗,如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短缺的石材,應在一周內向乙方提出異議(除石材色差),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及校驗情況和處理意見。
3、對于達不到要求的石材,電話通知乙方現場復查,兩天內沒有到現場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石材問題及處理意見,并在下一次石材進場時無條件更換。
4、石材運到現場由甲方、乙方、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代表共同驗收,暫定______月______日開始供應石材,期限為通知石材進場起內完成石材供應(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氣除外)。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利機關的證明并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6、石材的顏色與樣板間的顏色一樣,并送樣品給乙方。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_人民幣,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_元。供貨結束后,按時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貨到驗收合格后,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后______%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第九條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后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
(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后,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受方(公章):______________出賣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2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序號型號規格數量單價元合計元1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并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并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與質保期范圍內發生由于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并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并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并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獲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乙方提供服務
1.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結算、付款方式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后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后付總貨款的剩余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協商與仲裁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合同說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復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托書。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并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合同簽訂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3
供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由于交貨時間原因產生港雜費等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按國際標準,如因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外商索賠由供方負責及承擔全部損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賠書為準。
四、包裝要求:內外包裝必須適合陸運和海運,如因包裝引起的貨物破損致使外商索賠,供方賠償需方全部實際損失。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供方運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按國際標準,由需方抽驗貨。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結匯后憑供方增值稅發票90天內付款
八、違約責任:按民法典處理。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確方式:本合同如有異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簽訂地法院提出上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依法簽訂,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雙方協商一致,依法另立協議。以上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 需 方
單 位:__________公司 單 位:__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時間為條件)
第八條 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 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說明書;
4.保修單;
5.其他單據。
第十一條 裝運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傳真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
第十三條 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付款聯系?)
第十四條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期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災地區?)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署,買方同意購買且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項條款。
1.描述
項目
商品名稱、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1
具體技術細節見附件“A”
2
包裝
3
保險和貨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價總金額:
2.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
包裝在結實的新木箱或紙箱里,適合遠距離的海運/包裹郵遞/空運和氣候的變化,能防護野蠻裝卸、潮濕、雨淋、腐蝕、震動和冷凍。
買方將對由于包裝不適當造成的任何貨物損壞、缺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負責;也對由于不充分或不適當的包裝和保護措施所引起的銹蝕負責。隨箱應裝運一整套有關的服務和操作說明。
4.嘜頭
賣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個外包裝的四周寫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濕”,“輕拿輕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嘜頭。嘜頭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裝船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貨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辦理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保險額為發票金額110%的一切險。
9.付款
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買方在合同簽訂后14天內,將開出一個由北京銀行為付款行,以賣方為受益人,全部發貨金額的不可撤消信用證。此信用證在賣方向開證行出示即期匯票(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以及在條款10中所列裝運文件時即有效。付款將由開證行在被提示上述匯票和文件時通過電匯或航空匯款向賣方付出,此信用證在裝船期后的15日內有效。
10.文件
(1)提單/空運單:
A)在海運條件下:
3份原始海運提單,注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空白背書,并寫明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以通知買方。
B)在空運條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復印的空運單,注明“運費先付(CIF和C&F)”、合同號、嘜頭,指定給買方。
(2)5份正本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在多于一個嘜頭時,發票應分開打印),按照相關合同寫出明細。
(3)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2份正本和2份復印的裝箱單,注明:重量、裝箱件數和相應發票的日期。
(4)2份由廠商/供貨商確認的質量、數量說明書。
(5)1份發給買方通知發貨詳情的傳真的復印件。除此之外,賣方將在發貨后7天內,將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郵的方式直接寄給買方。
(6)在CIF條款下,1份正本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以及2份復印件,按發票金額的110%保全險(ALL RISKS)。
(7)如果必要的話,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復印件。
(8)一份正本、兩份復印的原產地證明。
(9)文件的數量和內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確的。如果由于賣方沒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買方不能及時清關和提貨,全部損失由賣方負擔。買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打印在提單或空運單上,否則,賣方將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城區貨物買賣合同協議 篇26
賣方:
買方:
一 供貨范圍及價款 (單位:人民幣元)序號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不含稅,小寫)金額(不含稅,小寫)單價(含稅,小寫)金額(含稅,小寫)供貨清單及易損件清單詳見附件一合計(大寫):
二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款執行貨物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技術協議:(詳見附件二)
三 付款條件、方式和結算條件、方式
1、預付款:合同簽訂后五日內,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作為預付款。
2、到貨款:貨到買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 日內,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
3、以上價款由賣方通知并提供相關驗收合格憑證后,買方在當日內電匯或轉賬。賣方在買方支付到貨款后開具全額合格發票提交買方。
四 運輸及交貨
1、賣方應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將貨物交于買方指定地點 (運輸及運費由賣方承擔),賣方提交運輸前應通知買方準備卸貨安裝調試條件。
2、 運輸,貨物應購買請填寫具體保險險種,保險費用由賣方承擔。
3、貨物采用 包裝,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劇毒、危險、易碎、怕壓、需防潮、不準倒置的產品,在內外包裝上必須有顯著的指示標志和儲運注意事項。貨物包裝上必須注明賣方名稱、貨物名稱、實際重量(凈重和毛重)、商標和分級分等標記。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
4、貨到卸貨(現場卸貨及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協助在貨到前聯系卸貨單位或人員)后,雙方清點,外觀及數量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
賣方隨貨資料包括:含有賣方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批號、出廠日期、產品檢驗合格證、商標供貨清單及易損件清單等信息的文字說明書;含有產品的技術經濟參數、使用壽命、使用范圍、維護要求、安裝方法、維修方法和保存條件、技術保養檢修期以及其他有關產品設計參數的有效數據、線路圖和原理圖的使用說明書;保修單等。
貨物外包、外觀毀損;貨物數量不全;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與隨貨資料或與合同不一致;或隨貨資料不全,買方有權拒收,視為賣方不能交貨,賣方應自行保管貨物,并在交貨期限屆滿前補齊、更換,完成外觀及數量驗收。
五 質量驗收標準及期限
1、雙方按第二條約定驗收。
2、安裝調試驗收,雙方在外觀及數量驗收合格后 日內進行。
六 質量驗收處理
1、質量驗收合格,買方按第三條約定付到貨款。
2、一方對質量驗收結果有異議,賣方應就地封存貨物。雙方邀請第三方 進行質量檢驗,責任方按檢驗結果承擔風險、費用、責任和損失。
3、質量驗收不合格,買方有權拒收,視為賣方不能交貨。賣方應在該驗收期限屆滿前修理、更換、重作,并保證驗收合格。
七 現場服務和技術培訓
1、質量驗收前,賣方負責免費安裝和調試,并負責免費指導買方使用。
2、現場服務時,賣方作業人員的伙食、住宿由買方負責。
八 質量保證
1、買方應遵守使用說明書各項規定使用貨物,并按貨物本身自然屬性進行維護。
2、質保期為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的 天,如貨物出現質量問題,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之內免費維修、更換或重作(易損件除外)。
賣方未及時提供維修、更換或重作,或情況緊急,買方自行修理或通過第三方修理的,賣方承擔應由賣方承擔的維修費用。
3、質保期過后,在買方支付合理修理費的情況下,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之內負責維修、更換或重作。
九 貨物所有權在買方付完貨款后轉移至買方,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轉移至買方。
1、貨物所有權轉移前,買方有下列行為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取回或就地封存貨物:
(1)買方逾期 日未支付價款的;
(2)買方未履行上述第(1)項以外的其他合同義務,按合同第十二條第6款約定無法彌補賣方損失的;
(3)買方將標的物出賣、出質或者作出其他不當處分的。
貨物價值顯著減少,買方應賠償賣方損失。
2、賣方履行上述第1款權利后,買方在 日內消除賣方解除合同、取回貨物的事由的,可回贖貨物。買方在回贖期間內沒有回贖貨物的,賣方可以另行出賣貨物。
買方消除賣方解除合同、取回貨物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買方及時履行按本條第1款中的未履行義務或停止不當行為恢復原狀,并且買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0 %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3、賣方另行出賣貨物的,買方已支付的價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費用、再交易費用、買方可得利益、另行出賣低于合同價款的部分、賣方其他損失(買方使用費¥ 元、貨物受損賠償額¥ 元及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等),后仍有剩余的,應返還買方;如有不足,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清償。
十 其他約定
1、賣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否則,賣方應承擔買方因此而發生的損失。
2、賣方應保證開具發票的合法合規,如因賣方開具的發票被稅局處罰,買方產生的損失,由賣方全額賠償。
3、合同雙方的履行負責人(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賣方: 身份證號碼:
4、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出現以下情況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對方的,免除對方因此承擔的違約責任:分立、合并、變更地址、變更姓名或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動交貨地點和履行負責人的。
5、非經對方同意,各方就合同履行的內容應履行保密義務。
6、賣方除 可以使用 貨物外,其余部件應自行生產加工。合同項下賣方的義務不得交由第三方完成。
7、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但應當同時通知對方,對方在7天內提供適當擔保時,中止履行的一方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7天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財產、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放棄其到期債權。
十一 一方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在3天內提供證明,并通知對方的,全部免除責任。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合同生效后,由于國家經濟政策、社會經濟形勢等客觀情勢發生巨大變化,致使履行合同將對一方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而這種變化是該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且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該方在提供相關證明后可以要求對方就合同的內容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但該方有違約行為的除外。
十二 違約責任
1、外觀及數量驗收不合格,買方拒收,賣方應及時補齊、更換。超過交貨期限的,賣方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賣方不補齊、更換的或三次補齊、更換仍不合格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質量驗收不合格,賣方應負責修理、更換、重作。超過驗收期限的,賣方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經三次以上修理、更換、重作仍不合格,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2、賣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遲交貨物價款的0.0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繼續履約。
3、賣方明確表示不能交貨的,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能交貨的,買方可以在交貨期限屆滿之前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超過 日,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
4、賣方承擔不能交貨違約責任的,合同解除,賣方應自行保管置于買方的貨物并運回。賣方應退回買方已付預付款及其他已付款,并按合同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5、買方未按時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 0.0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繼續履約。
6、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10000元/項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7、一方違約后,雙方都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一方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對方承擔。
十三 合同約定的解除,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貨物置于買方的,賣方應自行保管并運回貨物。
十四 合同項下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生產停滯損失、重新購買的差價、可得利益、人員傷亡或財產毀損等、因此而造成承擔的第三方的損失,因被索賠或索賠而承擔的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等一切合理的費用。
十五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電話錄音、傳真件、郵件有法律效力。
十六 合同約定的時間按公歷年、月、日、小時計算。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按照年、月計算期間的,到期月的對應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沒有對應日的,月末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 期間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時間為二十四時。
十七 如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北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在南寧青秀區審理,應履行裁決的一方承擔其他方包括律師代理費在內的維權費用。
十八 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成立時生效)。
十九合同壹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
買方單位名稱(章):
賣方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