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買賣合同(精選3篇)
蘇州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⒈坐落: 市 區 。地號: 幢號: 室號: 。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 。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⒋產權登記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登記附記:閣樓 汽車庫 自行車庫 。
⒌房屋用途: 。
⒍建筑結構: 。
⒎房屋建成年份: 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⒈該房屋其它所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有權證。 2 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有權證號為 ,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權人的同意。⒉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設定抵押權。 2 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并注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⒊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賃給他人。 2 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系,并注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該房屋目前由 負責物業管理。 2 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范圍。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該房屋的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于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托管賬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準以后,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托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 1 一次性付款: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整。 2 分期付款: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 3 貸款支付: 4 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托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在 年 月 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并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 。
第六條:房屋交付。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 款。 1 年 月 日。 2 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 3 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 天。出賣方應當于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并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由于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⒈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39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 款。 1 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1〗出賣方承擔。〖2〗 2 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余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
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賣方關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房屋交付時,本合同
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 1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 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2 。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于房屋原有戶籍遷移的承諾。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 落戶于該房屋的相關戶口。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將原先落戶于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戶籍關系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戶口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原戶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于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⒈屬于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屬于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類型為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后,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出賣方承擔。 2
第十四條:關于買賣稅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 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2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賣雙方均未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 2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 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傭金。 3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后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準以后,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后,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并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款方式解決。 1 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
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抵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本存入 區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打印文本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 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后,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注銷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注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附件
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裝修房:
2 毛坯房:
二、設施設備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供水:
2 供電:
3 供氣:
4 廚房設備:
5 衛生設備:
6 通訊設備:
7 電器設備:
8 防盜設備:
9 停車位:
10 家具:
11 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附屬閣樓: 2 附屬汽車庫: 3 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附件
二:合同補充協議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買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間代理經紀人:居間代理經紀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于: 打印人: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簽于: 打印人: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蘇州買賣合同 篇2
茲委托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本人: 貴公司“
年月日
蘇州買賣合同 篇3
甲方(供方):_________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需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同時為滿足客戶經營銷售的需求,確保藥品供應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銷售協議:
第一條質量保證
1、甲方銷售給乙方的藥品質量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在將藥品銷售給乙方時,應當向乙方提供與藥品相關所需要的資料,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加蓋企業公章的資質證明資料。
2、甲方承擔所售藥品相應的質量(以法定部門的最終結果為據)責任;
3、因乙方儲存不當而造成的藥品損壞或蟲蛀變質等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銷售或使用方法不當而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交貨方式和驗收
1、乙方根據自己經營和使用的需求情況可以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出購貨要求;
2、甲方應保證藥品品種的供應,以滿足乙方使用需要。對于乙方提出供貨要求,甲方應在最快的時限內將藥品配送到乙方。
3、甲方應按乙方的購貨要求將所需藥品及時直接配送到乙方,乙方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到庫藥品進行現場驗收,藥品當面清點,對不符合計劃要求或質量要求的藥品可以拒絕驗收入庫。凡驗收合格的藥品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不得以任何理山推諉驗收,如藥品出現質量、數量等方面問題,須待問題解決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乙方收貨后需及時簽字確認。
4、乙方收到甲方藥品后如有破損、污染、短少等異議(內在質量除外),自收貨之 日起3個工作 日內書面提出異議通知甲方協商解決,超過_________日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時間:_________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付清貨款,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書面授權的人出具欠條(授權委托書應加蓋公章),欠條需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全_________月欠款余額不能高于(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欠條應詳細注明欠款金額、時間、付款期限。
2、付款方式:_________支付須由乙方通過銀行匯款匯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戶。未按本條要求付款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乙方同甲方的全部購貨金額須在當_________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一次性結算清零。
第四條退換貨原則
1、非因質量問題,乙方不得隨意退貨,如若退貨所形成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所配送藥品非乙方所訂購的除外;
2、因藥品質量原因或通知召回品種,經甲方質管部確認后可以退貨;
3、最小單位單價超過_________元的貴重藥品不予退貨;
4、冷藏藥品不予退貨;
5、因乙方預訂,甲方專門為其采購的品種不予退貨;
6、促銷活動時購買的不予退貨;
7、因乙方儲存不當而造成的藥品損壞或蟲蛀變質等不予退貨;
8、因季節原因而大量購進的時令性品種不予退貨;
第五條售后服務
1、甲方可根據市場的銷售態勢向乙方提供相關品種的采購建議,便于乙方科學采購、合理庫存。
2、甲方為乙方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客戶服務電話: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結清所欠甲方貨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給乙方供貨,清收乙方欠甲方的全部貨款,并由乙方從收貨之 日起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金額每日5‰的違約金,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2、在共同經營銷售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全部由違約方負責。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內容需補充或變更,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方可執行,任何一方擅自變更與終止協議,均屬違約。雙方如果發生爭議糾紛,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約定在原告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有權對雙方賬務提出對賬通知,雙方財務應在接到通知之 日起7個工作 日內以對帳函形式出示結果,并蓋財務章或公章確認。如一方不出示對賬結果,視同默認,雙方賬務以提出對賬通知方的數額為準,而且提出對賬方有權終止本協議,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給甲方人員借款、借(收)貨或調換貨,否則甲方概不負責。
3、凡對本協議的任何補充、修改或變更,均應形成書面補充協議或在本協議第九條簽訂補充事宜,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一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通信地址、傳真、電話以及開戶行、賬號、稅號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應在三 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所產生的后果由未通知方負責。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充分理解各條款后,自愿簽字并分別加蓋雙方的單位公章后立即生效。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協議有效期為一 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第九條需補充的事宜: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