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葵優良綠苗買賣合同(通用3篇)
落葵優良綠苗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遵循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落葵優良綠苗購銷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雙方遵循“公司+苗農=訂單林業”的經營模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保證賣給乙方的苗木是經過馴化的中草藥植物優質苗木。正常情況下,移栽成活率100%左右,年增長率30%左右;
2.乙方種植完這些苗木后,保證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和價格進行回收,回購時不得賒賬;
3.回收期限為_______年,回收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未能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為乙方辦理苗木托運等事務,并負責外包裝費用和運費。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享有“林場(苗圃)”稱號;
2.購買甲方半成品苗時,貨款付清,不得賒賬;
3.原則上沒有權利按這個順序賣苗。如果要出售苗木,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每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以快遞方式向甲方發送《_ _ _ _ _ _林場(苗圃)苗木統計表》(附表);
5.甲方為甲方辦理苗木托運等事務,并負責外包裝費用和運費;
6.與甲方續簽合作合同時享有優于他人的權益..
三.其他的
1 .購銷明細表(如果表格不夠,可另加明細表)(略)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3.有效期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律問題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5.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甲方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落葵優良綠苗買賣合同 篇2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事 由:甲方將長春市私有產權住房的完全產權轉讓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具體事項:
第一條 甲方承諾:
1,此房為私有產權住房,其產權是以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購買取得,其產權是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頒發的甲方 名下的產權證,產權證號丘地號具有合法交易性。
2,甲方同意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買此房,保證更名時手續齊全正常辦理,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或公證相關事宜。若發生過戶或公證時手續有誤和產權機關、公證機關失誤未能將此房屋更名到位,甲方有責任和義務繼續協助乙方完善手續,否則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此房屋建筑面積為。
4,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保證房屋的現狀和看房時相符,室內固定附屬設施不動(門、窗、坐便、洗手盆、地板不能損壞)。其中:室內鑲嵌物品 留給乙方;可移動的物品 免費送給乙方。
第二條 此房款總價格為人民幣xx元整。
第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權屬糾紛和債務糾紛,不涉及抵押或查封,不涉及(第三方)訴訟。房屋如存在共有人,甲方保證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由于違反國家及長春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交割過程:
1, 于20xx年xx月xx日此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幣xx元整。此定金在交易完成時沖抵房屋總房款。
2,甲乙雙方約定于20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長春市相關機構辦理此房更名過戶或公證手續,辦理流程按照相關機構的要求操作。
3,甲乙雙方在此房辦理產權更名過戶或公證同時,乙方將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甲方。所有房款均以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條為準,同時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條 產權證的更名稅費或公證費用由 方負擔(贈予、繼承、離婚所涉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如甲方不賣,則此定金雙倍返還,并在3日內還清。
第八條 此房的各項費用(煤氣、水、電、有線、供暖、物業)等在甲乙雙方交接前的歸甲方承擔,交接后的歸乙方承擔,如存在陳欠或剩余費用,陳欠的甲方補齊,剩余乙方返還,并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前結清。
第九條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國家政策、銀行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房屋買賣和辦理相關手續期間,任何一方違背此協議任何一條款或有隱瞞、欺詐行為者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將向對方支付總房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且承擔對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簽訂后,若發生沒有預測到的費用,由引起責任或事情的一方承擔。
第十二條 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電 話:
單 位:
地 址:
乙 方:
電 話:
單 位:
地 址:
簽訂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落葵優良綠苗買賣合同 篇3
近日,經辦一起關于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合同約定甲方提供貨物,乙方按時支付貨款(合同未約定逾期支付貨款的違約責任),甲方供貨且安裝驗收完畢后,乙方卻遲遲不支付相應貨款。后甲方訴至法院,要求乙方支付貨款,并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貨款產生的違約金(從約定支付貨款期次日起,至法院判決履行期屆滿截止,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1.5倍計算)。
在現代工商業迅速發展的經濟社會,商品的流通頻率、數量、范圍越來越大,隨之來來的在這些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也隨時增加,其中較為常見的就是買賣合同中關于逾期支付貨款糾紛。賣方按時交付符合要求的貨物,而買房卻遲遲不支付對應貨款,導致實務中訴訟案件頻發。
根據買賣合同糾紛實務案例,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合同有明確約定逾期支付貨款的違約責任;另一種是沒有合同或者合同未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處理情形。
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原則上按照約定的處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了違約責任(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者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買方沒有按照付款期限付款的,應當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但根據1999年出臺的合同法在沒有區分商事合同、民事合同的基礎上確定了違約金調整機制,即所謂的“損失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因逾期付款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沒有約定,債權人應提供對方逾期付款給自已造成損失的證據,含利息損失、追款費用等;同時《合同法司法解釋二》關于違約責任的司法解釋,對違約金的主張進行了明確的解釋,在實務案件中需參照執行。根據上述司法解釋,不論當事人
如何約定違約金,還是要以實際損失為依據計算違約金。
二、買賣雙方無書面合同但有證據證明交付貨物,或雖有買賣合同但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及或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處理情形。
實踐中,沒有書面買賣合同,或者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當事人懶惰或沒有法律意識的體現。但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不會因此認為傻是一種罪,所以當事人即便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也有法律來兜底,我國《合同法》
第七章就專門規定了合同的違約責任。其中第107條規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12至114條也規定了承擔其他違約責任后的損失賠償問題,該條款即是買方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依據。這些規定也僅僅是理論,并沒有明確具體該如何主張違約金數額,在實際操作中并不能完全適用于所有案例。
但20xx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就有了明確的依據。該解釋第24條第4款規定:“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結合《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第20條及21條,以及中國人民銀行20xx年12月10日公布的銀發[20xx]251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根據上述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買方逾期付款在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情況下應賠償給賣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未付款本金 x 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x (1+30%—50%)。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出臺之前,由于法律沒有對未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時限作出明確的規定,導致司法實務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義務人的法律責任,也有違法律的統一和權威,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該司法解釋出臺,合理地界定了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時限,明確了主張違約金的法律依據。既有利于公平界定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又有利于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既有利于準確計算違約金的數額,又有利于敦促義務人自覺履行裁判義務,在實務案例中有著較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