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購買合同證明(精選3篇)
家具購買合同證明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第一條紅木家具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后填寫。)
簽訂時間:年月日
家具名稱樹種名稱樹種產地規格型號商標輔材/
五金邊材
狀況油漆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
說明
□驗收合格□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買方送貨時間
送貨員年月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家具應符合qb/t2385-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家具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征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家具購買合同證明 篇2
甲方(需方):__
乙方(供方):__木業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家具項目,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為準。
二、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后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家具應符合甲方的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松動,貨物名稱、規格、顏色、材質、數量符合甲方要求。家具擺放形式依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準。
四、合同總價款(不含稅):21600元,大寫:貳萬壹仟陸百元整。包括貨款、運費、組裝費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費用。
五、付款方式:貨到指定地點組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全款支付。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 乙方:__有限公司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家具購買合同證明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1.合同標的物
標的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顏色、單價與總價等明細見合同附件一(合同清單)及安裝圖紙。
2.價格與付款
2合同總價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2.2 付款
2.2.1 合同預付款:合同總價的日內支付;
2.2.2 合同尾款: 合同總價的,即
2.2.3 付款方式:現金、匯票或轉帳支票。
2.2.4 在乙方收到甲方合同總額貨款前,整批貨物所有權仍屬于乙方。
3.交貨條款
3.1 所有家具在日前交付完成。
3.2 交付地點。
3.3 甲方授權更,甲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現場聯系人為 ,聯系方式: 。
3.4 乙方送貨前,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須提供具備安全、清潔、用電條件等適合安裝的工作環境供乙方使用;若確定現場不具備交貨條件或需要延期交貨的,甲方須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確定交貨時間;貨物運抵合同指定地點后,甲方有保護貨物的義務,風險由甲方承擔。
3.5安裝過程嚴格按照圖紙施工,甲方如需變更,必須書面提出,雙方同意后方可執行,因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4.驗收
4.1 驗收標準: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與合同相符,其它沒有約定的應符合國家標準。
4.2 安裝完畢后乙方向甲方提請驗收,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驗收結果,如有異議在此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則按驗收合格處理;未驗收前已使用產品則視為驗收合格。
5.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貨物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所有產品除用戶人為損壞和使用不當外,乙方五年負責保修;保修期過后,如產品出現問題,乙方負責維修,僅收取材料費。
6.合同修改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達成由雙方簽署的合同修改協議書;因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提出修改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當期貨物總金額的 0 %作為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7.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當期貨物總金額的 0 %作為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7.3如乙方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要求退換貨。
7.4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友好協商換貨的,不在本例。
8.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列舉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發生,證明文件由法律規定部門簽署,并由雙方協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繼續履行的方法,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要求賠償。
9.糾紛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否則以違約論處,但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終止的除外。本合同在正常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10.2 因合同而產生的全部補充協議或往來函件均只有在雙方代表簽字或雙方加蓋公章后,才可作為認可的依據。
10.3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解除的,由提出方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1.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共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