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精選26篇)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 買樹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 買樹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三、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五、 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特約定下列協議。
1.甲方在住址處有樹棵,愿意賣給乙方。
2.乙方愿意購買甲方所擁有的原處有棵。
3.乙方應在同意購買甲方所提供樹木的同時立即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購買樹木的現金。
4.甲方對本合同擁有解釋權。
5.合同文本: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效力: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手印)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手印)
出賣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
今收到乙方(買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購房款人民幣萬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該款與前期(年月日)已經收到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仟佰元整)共同作為本次買賣的房款,共計人民幣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仟佰元整)。本次買賣的房款現在已經全部結清,房子從此歸乙方(買方)所有。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證號。(指印)
(共有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指印)
收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證件類型: 】號碼: ;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 ;【證件類型: 】號碼: ;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
乙方(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 ;
資質證號: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電話: ;
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乙方購買房地產,提供中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購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房地產所在區域: 。
2.房屋使用性質:【住宅】【商鋪】【辦公】【其他: 】。
3.【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房地產登記簿為準)。
4. 擬購價格: ¥ 元以內。
5.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第二條 中介服務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購中介服務,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事項包括以下第 項:
1.書面介紹與交易相關的售房政策、法律、稅費標準;
2. 核查擬購房地產權屬、出租情況及委托人對房屋的處分權利;
3. 協助甲方現場察看該房地產;
4. 向甲方提供影響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如有無占用學位、周圍是否有變電站等);
5.促成房屋買賣,并協助上網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
6. 協助甲方辦理房屋按揭貸款手續,貸款方式為【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和公積金貸款組合】;
7.協助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手續;
8.代辦房地產權屬轉移及變更登記手續;
9.協助交割交易房屋;
10.其他: 。
第三條 中介服務費
委托期內,經乙方促成,甲方與賣方達成交易并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按照 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務費。
1.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 %作為中介服務費(甲方能證明該交易與乙方的服務沒有因果關系的除外),其中:
a.完成網簽手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 % ;
b.完成交易遞件手續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的 % ;c. 。
2.由賣方支付。支付金額由賣方與乙方協商約定,乙方須將賣方支付的中介服務費金額告知甲方。
第四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取消委托或變更承購條件,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應當核實房地產權屬情況及委托人對房屋的處分權利,協助甲方現場察看房屋,如實將交易相關的政策法規、稅費標準和出售價格告知甲方。賣方同意出售的房地產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導致交易無法進行的,乙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并按中介服務費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甲方因交易無法進行而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如乙方通過補充約定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約定,設立明確或暗示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加重甲方責任或排除甲方權利條款的,該條款無效,以本合同為合法依據。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經紀人及執業證號(簽章):
日期: 日期: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合同號(No):SF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蘇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字第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字第 號)。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樓層: 總層數: 土地性質:出讓/劃撥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時的相關費用由 自愿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中介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2)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后,甲乙雙方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2、丙方對甲方的乙方所貸款部分的付款約定:
(1)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他項權證下發)后丙方支付給甲方總房款的80%,甲、乙雙方物業交割完畢且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后三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余款。
(2)
第五條:相關事宜
1、若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證辦理之前的擔保責任,則以丙方的評估價格作為乙方貸款和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應的貸款手續費,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咨詢,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須在 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承諾于 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負全責。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且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否則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應保證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與簽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4、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現象,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該房屋成交價格的 2%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中介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或法律法規變化、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2、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動作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經手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售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私有門面一間,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房產證上面積為準)所有權出售給乙方。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雙方正式簽定《房屋買賣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同時,甲方將該房屋的房產證、土地證等一切房產手續。此后,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3、在乙方辦理該房屋產權等過戶手續中,甲方必須予以協助,提供有關證明(包括簽字等)。房屋過戶中產生的一切費稅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違約責任定為_______萬元。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貼合國家有關規定,沒有產權及債務糾紛,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標的房屋基本狀況
1、位置: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戶型: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套內面積: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二、房屋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后日內,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指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之日起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戶至乙方名下。
五、稅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職責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取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個性約定
房屋交付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職責;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
十、本合同經重慶周立太律師事務所見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
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 在房產,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已購買的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 元整)出售給乙方。該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包括稅費及必要的公證費等)均由 方承擔。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已對甲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三、房屋貸款抵押的注銷
1、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的 天內至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同時提交辦理該房屋所屬權證、土地證所需的各類材料。
2、甲方應在從銀行取得的上述房地產已結清貸款、注銷抵押的證明文件,取得房屋產權證后的 天內將相關文件交給乙方保管、留置。
四、乙方付款
1、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首期房款 元(大寫: 元,含定金 萬元)給甲方。甲方同意在首期房款支付 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內外的構造及設施,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約履行,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處理。
2、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當日支付尾款 元(大寫: 元)整。
五、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于乙方。
2、甲方所留屋內家俱、電器均送于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則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則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 乙方(買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 價格。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 ___元,總金額為( 幣) 億___千___百____拾___萬___ _千__ __百__ __拾__ 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款( 幣)___億___千___百__ 拾__ _ 萬_ __千_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 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 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 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__ 乙方(簽章):__ __ 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_______ ___ 簽于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衡陽市衡南縣。 該房位于該樓第層(車庫門面為第一層),共 (套),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國土使用證號: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稅費均由方負責交納,銷售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該定價銷售。若銷售價低于甲方該定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購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以_____種付款方式:
1、現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收取適當購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產權共有人到相關職能部門配合購房客戶核實本合同指定的房屋產權合法,并做好面簽及交房后,由購房客戶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按揭貸款的支付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購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同時甲方保證不與乙方客戶私下聯系,包括互留聯系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擁金行為。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產銷售底價為總價 元人民幣,高于底價部分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①《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②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該代理合同上簽字所引起的交易糾紛,造成相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③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④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⑤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則乙方在與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面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條之規定委托乙方代理銷售上述房產,則甲方只按底價收取房款,整個交易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在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同并將收取的購房押金轉交甲方后,甲方應按乙方和購房客戶約定的交款日期及時配合購房客戶完成交易。否則,視甲方為違約
5、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6、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7、甲方應在購房客戶房款付清后,即將上述房產交付給購房客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8、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購房客戶未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房屋買賣合同,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九、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共3頁,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江蘇省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真實、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村證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積___ 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號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該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一次性將房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為交易依據。乙方如果交易該房屋,若有需要,甲方無條件配合。等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界時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時交付乙方該房屋。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應支付按日計算的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逾期超過兩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需將已收的房款即時全額退還、支付_______萬元違約金作為乙方損失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將已收房款即時全額退還乙方,扣除_______萬元作為甲方損失賠償。
3、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現象、保證無隱瞞房屋歷史或其它非善意行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則放棄先訴抗辯權,并按所收款項雙倍返還給乙方,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賠償。
4、本合同簽訂、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提出變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的雙倍支付給對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政府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變更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補償款發放,甲方應即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否則應支付按日計算的補償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直至全額支付給乙方日止。
七、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本合同或該房屋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訊方式發生改變,該房屋的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它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造成房屋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本房屋屬企業用房,國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實際產權人和實際所有人,而非合法產權人,故本房屋不滅失,該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該房屋平面設計圖。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_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和樹木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折約 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 。
第二條、轉讓方式
甲方將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三條、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價為 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有土地價款。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在出讓過程中,甲方僅承擔所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于________________市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XX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需求編號: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房屋在合同簽訂后的狀況和看房時狀況一致。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出證日期: 房型:
建筑/計租面積: 樓層: 總層數: 使用性質: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在權屬過戶時所產生的營業稅由 承擔。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丙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合同分類
* 承攬合同
* 買賣合同
* 勞動合同
* 租賃合同
* 服務合同
* 經營承包
* 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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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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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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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合同
* ·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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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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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______姓名: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買方:______姓名: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層,共,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為。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為億千百拾________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億千百拾________萬千百拾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簽于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售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居間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___市相關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成交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登記地址:
房屋權屬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房屋用途:
登記所有人房屋抵押情況: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是 □否
房屋權屬情況:□私有產權房 □使用權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經濟適用房 □其他
房屋狀況建筑面積: 平方米; 房型: ; 樓層
其他情況
1.1 經協商,甲方愿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對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保證房屋交付乙方時的狀況與乙方實地看房時的狀況保持一致,否則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2 乙方確認,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實地查看過房屋,對房屋現狀沒有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 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3.1 現金或貸款支付
如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一方辦理貸款手續;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貸款機構貸款的,乙方應于___前以現金方式補齊房款。
3.2 資金監管服務
____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可以為本次交易提供免費的資金監管服務,雙方自愿選擇該項服務,并于簽訂本協議當日簽訂《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雙方自愿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項暫存于指定的銀行監管帳戶中,并按本合同及《資金監管委托協議》所約定的程序及方式辦理。
盡管上述款項存于指定帳戶,但甲乙雙方同意: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實際支付。
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不選擇資金監管服務,但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稅、費的承擔
4.1 甲乙雙方保證,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交易習慣各自繳納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稅費。
4.2 盡管有上述約定,雙方同意:
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_ .
第五條 權屬過戶及房屋交付
5.1 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于__年__月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5.2 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權屬過戶所需的全部真實、有效的合法手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證、契證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協助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5.3 雙方同意,甲方于 騰空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于乙方。
5.4 雙方在房屋交接前,應辦理有關物業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采暖、有線電視、電話、物業費、戶口等相關手續,并結清費用。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自房屋鑰匙交于乙方時轉移至乙方。
5.5 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協助雙方辦理上述物業交接事宜,并由雙方在《房屋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并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生違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二部分 關于居間服務
第十條 丙方責任
9.1 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9.2 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第十一條 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0.1 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雙方獨立、自愿做出的決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__元,大寫:___元,由___方承擔。
10.3 該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 特別聲明
11.1 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存在指定帳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簽約日期: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合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
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折疊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折疊手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賣方(甲方):
聯系方式:
買方(乙方):
聯系方式: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
聯系方式: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 號),號樓,東單元六樓東戶,主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水電暖及通信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已向乙方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及其他基本狀況,且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的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該價格包括附屬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轉讓費用。
第三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當日,將房屋總價款 元人民幣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時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包含儲藏室)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預;
2、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需無附加條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過戶費用應由 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向相關部門交付;
3、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
5、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協助下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進行驗收,完成上述各項后,雙方簽署交付單,確認完成交付;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后,水表、電表、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 公司職工房產手續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尚需一定時間,合同雙方對此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期間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稅款和費用的增減以及房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合同雙方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當日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該房屋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乙方對房屋現有狀況(指建筑質量、室內裝修、配套設施、小區環境等)做了充分了解,無任何異議,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時,公司規定的'允許甲方享有的關于該房產的一切福利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 公司和相關其他部門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轉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期間,若 公司要求或允許置換房屋,該房屋所享有的置換福利應由乙方享有,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置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如該房有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產權轉移的情況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負責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解決完畢;如甲方不能及時解決上述問題,由于甲方個人原因致使房產不能過戶或者出現訴訟糾紛,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并賠償損失( 公司統一管理房產手續問題乙方已明確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條件允許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協助乙方辦理,在雙方確認可以開始辦理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不能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對雙方約定的房屋轉讓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無異議,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該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
4、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拒絕付款的則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九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賣方(甲方)簽章: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買方(乙方)簽章: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一、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除了適用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一般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外,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建設部相關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幾種情形也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
(一)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建設部頒布實施的《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城市房屋的產權與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權實行權利人一致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不得分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這是因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固定附著物,二者之間具有不可分離性,否則,極易引起損失或導致糾紛。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合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則該類買賣合同應當是無效的。
(二)侵犯優先購買權的。房屋所有人在轉讓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有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條也有相應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這就是說,所轉讓的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或已對外出租的,必須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賣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應為無效。
(三) 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
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四)商品房預售違法的。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如不符上述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
(五)在商品房轉讓過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轉讓違法的。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以下合同應為無效: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沒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沒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的政府審批而沒有報批或不予批準的;有批準權的人民的政府準予轉讓的,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
(六)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禁止轉讓的。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二、房屋買賣效力認定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對這些特殊情形,應具體分析而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一)房屋買賣未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采用書面形式,也并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實際使用和占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系
有效。但為了過戶的需要,應補簽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并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對沒有所有權證的房屋,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于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戶的結果。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 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 ”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于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并無特別要求。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盡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 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戶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復函》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后,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復函》答復:“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與此不同: 20xx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我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或者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準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并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說,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戶登記。
(四)房屋共人擅自轉讓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第(二)項“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九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項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可見,我國法律已確立了我國物權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即買方受讓房屋時出于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無從審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認為其他共有人并不反對,支付了合理的對價,并進行了登記。則從保護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秩序的目的出發,應當認定合同的效力允許買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五)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購買農村居民房屋的合同。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禁止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禁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xx〕234號《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第(十三)款重申:“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總的來說,從我國國家的政治基礎和純粹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農村房屋買賣的。加之其又涉及到多方利益博弈,要改變此類規定也很困難。但由于從法律的合理性及此類合同的涉及到的問題廣泛性及復雜性來看,又沒有充足的理由支認定此類行為全部無效。
且農村村民出售住房后,只是不能再次申請宅基地而已,購買房屋的城鎮居民也可以行使房屋的居住使用權,只是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雖然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但其卻明確了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既然是物權,權利人當然有相應的支配權包括處分權。所以對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效力的認定,司法實踐中認定不盡相同,對該類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就不能簡單的一律為無效。如符合規劃要求和用地條件,買房自用的,就應認定為有效。且如當事人一方提出無效要求因其違反了誠實信用的民法原則而具有惡意也更不應得到法律支持。
(六)城市公房私自買賣的問題。
根據建設部及各地政府的規定,此類公房是禁止私自轉讓的。但這些規定畢竟屬于行政規章性質,并不是法律的直接適用淵源。另外,從現實看,私自買賣或者繼承公房的行為已非常普遍,且在一定程序上相關公房管理機構也默認了此類行為。所以,如果所涉及的公房轉讓如在合同簽訂前或履行后已經得到出租人的同意或買方以自己的名義交付了租金并且實際占有了該房,則這種轉讓行為是有效的。反之,則為無效買賣合同。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甲方;王日紅 已方:唐X正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汗巴嶺村興(建筑面積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層,雜房面積約貳拾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94)第01033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5)00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5)13號)。四界以證號上所標為準。
2、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00.00元)。付款方式,雙方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證該房屋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該房屋未辦房產證手續,如乙方要辦理手續,新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過戶手續。
4、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爭議,交付該房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屋的結構。
5、合同簽定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支付陸萬元違約金。
6、本房屋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執筆人:在場人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買房可以說的上是個技術活,從看房到簽合同每個環節都不能有一絲的大意及疏忽。在簽合同之前,首先你要貨比N家、綜合考慮樓盤品質、戶型、配套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在經過這一番“戰斗”后,當你決定買房時,簽合同又是不能忽略的重要環節。那么簽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呢?簽合同時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簽合同注意事項一:開發商五證
買房簽合同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簽合同注意事項二:是否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簽合同注意事項三:查驗開發商預售證及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簽合同注意事項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簽合同注意事項五: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簽合同注意事項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簽合同注意事項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簽合同注意事項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簽合同注意事項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簽合同時哪些是事情是不能忽略的呢?
1、簽合同時.預售合同上的房號樓棟一定要是預售范圍內的;
2、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并約定維修期限、條件等。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市(縣)_
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土地面積為:,土地用途為:.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結構;
建筑物地上層數為層,地下層數為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路幢(號)_
層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屋建筑層高為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
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
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
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元。
(大寫)_
.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元。
(大寫)_
.
第四條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
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由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包括%),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
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包括+-%),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帳戶名稱、帳號:)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萬分之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過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
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條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由,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在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第十一條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標志為.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由,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所有風險;
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
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
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倍給予補償。
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有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
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甲方已選聘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
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訂的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
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
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本合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
乙方(簽字)_
范文二
賣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于北京市區的房屋(房屋全部權證編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出售給乙方。
乙方愿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并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以支付甲方應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全部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
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并依規定支付費用。
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并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并承擔各項費用。
5、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準為正式生效條件。
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準,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準后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壹份。
由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
十、特別約定: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
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天津市 ,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付款方式
1.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94.5萬元整。此房款價為甲方凈價,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2. 經甲乙雙方協商待標的物房屋房齡滿5年后再行辦理過戶手續,為此乙方暫押5萬元。
3.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10萬元(以收條為準),作為購房擔保。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復印件交與乙方。待湊足79.5萬元(按規定時間)即刻給與甲方(以收條為準),同時甲方須將房產證、契稅證原件和房屋鑰匙交與乙方。
4. 房齡滿5年后辦理房屋過戶時,乙方將暫押的5萬元交齊,甲方將房屋評估價的費用補足差額,并由甲乙雙方一同交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三、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并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貸款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4. 第三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2.在辦理過戶手續以前不論房價漲與跌,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房款總額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五、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4
賣方(甲方):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
幢號:_____________。
室號:_____________。
建筑結構: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_______;
2、于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5
賣方:__________(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概況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范本(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土地所有權人 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院落(包括:正房 間、廂房 間)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登記長度為:______米、寬度為______米,面積共______平米。
二、該院落相關的附屬物同時全部轉讓,附屬物包括:
三、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應在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五、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違約金。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產權、使用權或其他產權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賠付乙方全部轉讓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裝修等費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七、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產權證照轉移義務,如因政府原因確實無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甲方須把相關證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遷,該院落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 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
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村委會簽字蓋章后生效。
3. 本協議電腦打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會意見:______________
村委會蓋章:______年___月___日
農村樹木房屋買賣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丙][三/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賣房/乙方買房/丙方中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當事人情況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經辦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經紀人資格證號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房地產狀況
房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共有權]人名_________,
權屬證書號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套,
房屋地址_________,設計總層數_________層,
本房屋所在層為_________層,設計用途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兩用/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裝修情況_________。
其他設施:
附屬用房有[自行車庫/汽車庫/_________][使用面積/建筑面積]平方米,對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的產權或使用權限制條件等情況說明:_________。
土地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中介服務內容
第一條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居間/咨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第二條丙方為乙方提供以下[居間/咨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四、費用及支付
第三條房屋價款和其他價款總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價款_________,房屋裝修、設施等價款_________元
乙方的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丙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乙方]的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方應當繳納稅費的項目、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丙方代辦有關手續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第七條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設施/物/證件/_________]的交付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八條上述房地產交付前所發生[水/電/物業/電話/有線電視/_________]費用的結算及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六、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所提供的情況必須真實,證件合法有效。
第十條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了解,并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一條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了解,并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二條房屋交付時,丙方應到場協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條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償因甲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償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并追趕償因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
1、丙方故意隱瞞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關重要事實或向服務對象提供虛假情況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并按約定中介服務收費額的_________%補償協議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