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定金合同
賣方應當于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后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