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精選33篇)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第一條 項目內容:
第二條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
第三條 包裝及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簡易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第四條 交付(提取)貨物時間:合同生效后20個工作日交貨。
第五條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清單及配置說明見附件)。
第六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出廠前按照清單要求驗收。
第七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乙方免費指導安裝。
第八條質量保證條件及期限:自貨物出廠后,實行全套保修叁年,太陽能板保修十五年。人為損壞或不可抗力不在保修范圍內。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后,如出現貨物的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結算方式:發貨前付合同總款的50%,貨到現場安裝點亮后付合同總款的50%。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時起即生效。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按法律規定辦理,同時: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0.1%賠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交貨,超出規定時間之日起按每天合同總價的0.1%賠償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在甲方未付全部貨款前,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數量:
產品:
數量:
二、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為
總價(含/不含稅價):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運輸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
產品交付地點為乙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天。
四、價款結算
甲方交付后,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運輸過程中應當保證標的產品不受污染、損毀及破壞,如有產品在交付前受到污染、損毀或破壞,乙方有權不予支付該部分產品貨款,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受損產品貨款80%的違約金。
2、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七、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約定事項
1、一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對方,在通知到對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對方聯系的,由變動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貨物交付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3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簽章):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
引擎號碼:_________
二手車買賣合同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非營運。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元,剩余車款雙方按照約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乙方應按照約定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甲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5、由于該車輛以較低的價位賣給乙方,該車自xx年3月到現在的所有交通違章由乙方自己處理。
6、由于該車輛乙方需要保留車號,該車輛暫不過戶,如需過戶賣方應該積極配合并提供相關的手續。該車輛自交付給乙方即日,所有權即發生轉移,交付后因該車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違法處罰、交通事故給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車款,其建筑材料價格不得高于同行業價格。
8、因該車輛所發生的一切過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分會仲裁;
第六條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4
買賣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訂立合同時如何防范交易風險
隨著我國市場機制的逐步完善,合同觀念深入人心。與之相應,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如何在訂立合同時防范合同欺詐,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已成為眾多公司經營管理者追求的目標。作為公司經理人,如果你在簽訂合同時能夠很好的應用有關對策,那么,在將來可能發生的合同糾紛中,就能將風險降低到最低。本文根據對眾多合同糾紛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在簽訂合同時應重點注意的幾個問題,但愿它們能幫助你簽訂無可挑剔的合同,讓你的公司在交易過程中降低風險。
一、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二、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當前,一些不法單位和個人利用經濟合同進行違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為防范欺詐行為,減少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件,就相信對方,有的企業因沒有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了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范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于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三、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有些企業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這本是好事,但由于對合同性質了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四、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市場條件下的企業要講求經營效益,而不是單純追求銷售額,更不是單純追求生產量。如果賣出去的商品收不到貨款,那樣只會生產得越多,銷售得越多,虧損越嚴重。為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貨方式。這樣,經營風險已經轉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但這種方式需方一般不會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這種情況,可以減少供方的風險。合同中一般應注明: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第三,如果確需采用先貨后款方式,則要注意把握好需方的整體實力、信譽度、付款時間的長短及手續交接等。在簽訂合同時須要求需方提供加蓋需方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需方收貨的人若非其法定代表人,收貨人必須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由需方單位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期限等。第四,要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多類商品,但卻只在合同中明確商品的總價款,而不確定具體每種商品的單價,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價款。
五、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復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復,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鉆了空子。例如,某一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合同生效后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里“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寫得不明確。還有這樣一個案例,某科研所在轉讓一項技術時,客戶要求由甲方提供原材料,負責成品的化驗。當時科研所同意了,但在合同中卻表述為“甲方負責原材料及成品的化驗”。后產生糾紛,科研所以此為據稱其只提供“產品化驗”而不負責“提供原材料”,客戶因此遭受2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
六、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于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明確的數額,這樣,也不利于以后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七、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民法典上稱為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八、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民法典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于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為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于極為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九、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如青島仲裁委員會、煙臺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后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盡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為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盡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管轄法院時還應注意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如:對于訴訟標的達不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般財產案件,約定由某中級人民法管轄是無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普通法院管轄是無效的。
十、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為,無論對于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準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如讓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或委托公證、鑒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鑒證,當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請律師進行咨詢解決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求助。
企業簽訂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及常見的風險規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體(甲方\乙方)
甲方在簽合同時一般應有甲方公司的全稱(保證公章和營業執照上面的名稱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簽名;
對乙方則應特別注意
1、首先應特別注意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保證合同上的乙方和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保持一致,還應注意公司的樣章的名稱和營業執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會要求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在此應確認在此處簽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則應特別注意該人員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并且應把授權委托書、合同書及個人的身份證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證簽訂合同的有效性。
3、應注意簽約方的資信狀況,以保證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員簽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簽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權委托書,否則簽字可能會變為個人的行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簽字的地方都加蓋公司的印章加以確認。
5、如果簽約方為個人,應特別注意落實個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證復印件,及資信狀況,最好是以錢款兩清的方式來交易,以避免風險。
二、合同主體的考察
1、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
(1)簽約對方為個人時,法律要求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周歲或者16至18周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系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于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2)簽約對方為企業時,則應注意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約的,如果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可能會因為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而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授權)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才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的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為在分支機構無力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公司還應承擔補充責任。對企業主體格的審查,一般是對企業營業執照進行審查,主要應查看的內容是企業名稱,看該名稱與擬簽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是否一致,不一致則風險較大;看注冊資本,是否與擬簽合同標的額相稱,如差別較大,則可能風險也較大,應加以注意;看企業經營范圍,看擬簽合同業務是否在經營范圍內,不是,風險也較大;看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通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如果沒有,則簽定合同時風險也會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還應依據營業執照中記載的情況,對公司的辦公地點、人員、固定資產等進行實地考察和確認。
3、要核實對方資信情況
在審核了對方的主體資格,沒有問題后,則應核實簽約對方的資信。核實資信的方式與簽約對象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有很大的區別,如果是老客戶,則可以考慮與其簽合同,但要核對其之前的履約的情況,如履約情況差,一般不能再與其簽合同,既使簽,也只能同時履行合同,既交貨的同時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貨期較長,則應要求對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證金,并要求在交貨的同時付清全部貨款;對核對履約記錄情況后,如履約情況一般或履行情況良好,則應考察其資信證明文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一般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資信證明資料;同時可以通過了解對方客戶的評價,調取工商資料等其它手段核實對方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情況,同時還可以對公司的注冊資本情況、會計資料、股東等進行核實,最后依據對方的資信情況確定是否應簽合同或簽什么樣的合同。
對于新客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材料,并實地進行考查,在確認有良好資信及履約能力后再與之簽定合同,如果在此過程中能讓對方提供履約擔保則會極大的減少風險。
三、合同的訂立
1、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而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個有效的要約包括(1)內容具體明確;(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既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力;(3)要約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做為銷售人員,如果有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愿望,則應當會向他人發出合格的要約,這樣一旦對方對要約做出承諾,則雙方間的合同就宣告成立。如果發現要約有問題應以書面的方式及時撤回要約,有效的要約撤回應在要約之前或與要約同時到達對方,才會產生相應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簽定的要約階段存在以下的風險(1)把要約誤認為要約邀請;(2)要約內容不當;(3)要約撤回不當;由于要約一經對方承諾,合同就宣告成立,這樣的合同如果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會在雙方間產生約束力。做為銷售人員在給他人發要約時,一定應注意以上的三個問題,一旦對要約的內容考慮不清楚,或為想和他人簽訂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無法接受的內容寫入要約,這樣一旦對方給予了承諾可能就會給企業造成風險。
2、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約明確了承諾的時間,則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應特別注意的是,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一致,不能作出實質性變更的。做為銷售人員如果接到對方的要約,應在對方要求的承諾期限進行承諾,并不要對要約做出實質性的變更。在承諾階段的法律風險主要有(1)承諾方式不當;承諾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經書面承諾直接以行為的方式給予承諾,以免給自己造成風險;(2)把新要約當承諾;產生這種原因主要是在承諾的過程對對方的要約進行了實質性變更,以至把新要約當成承諾,誤以為合同已經成立,最后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承諾以后,發現承諾對自己不利,則應及時撤回承諾;有效的承諾撤回的方式應以書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諾到達對方之前到達對方,才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諾撤回權可以避免許多的風險。
3、應考慮本方的履約能力
如本方的履約能力能達到擬簽合同約定的要求,則可以簽約,否則應慎重考慮訂立合同,許多的合同欺詐就是利用一方超過履存能力簽定合同后,對方抓住了這一點,向另一方索賠而造成的。
4、合同談判成果的確認
銷售人員在和客戶以要約、承諾的形式反復接觸并基本達成一致后,應學會以明確,有效的方式對談判成果進行確認,作為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的依據。一般而言,在談到結束以后,應以締約談判備忘錄,締約意向書等形式確認談判成果,以備正式簽訂合同時參照。對于制作的談判文書被確認以后,應對內容進行確認并寫上時間、地點、當事人、談判成,果然后由雙方簽字、蓋章,在法律效力上,締約意向書、會談紀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點:(1)按照《民法典》如果一方最終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正式合同,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對方因締約而受到的損失;(2)這些文書有時可以起到補充正式合同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同對有關事項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而該事項又對合同的履行或者爭議處理不可或缺,那么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可以按照這些文書記載的內容處理合同中的有關問題。(3)這些文書有時可解釋合同條款。由于在締約意向書中一般包括已決條款和未決條款兩部分,對于已決條款會直接成為合同中的條款,故在意向書中確定已決條款時應特別的謹慎,千萬不要以為不是正式合同就隨意的承諾,避免在簽定正式合同時給自己造成不利;而對于未決條款由于是雙方的分歧所在,可能會影響正式合同的簽定,故在意向書中應對因未決條款達不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簽定的情況,約定有相應的處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風險
在正式向對方履行時,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沒有肯定之前,千萬不要想當然就開始履行合同,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6、合同的形式風險
合同的形式有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貨的同時負款的合同外,一般應以書面的形式簽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簽定合同時一定要要求以書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確認,以避免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書面的形式訂立合同,千萬不要因為人熟就無視這樣的約定,因為這里面隱藏了許多的法律風險。當然如果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這樣的行為會給企業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風險和麻煩,應當盡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體的風險
(1)代理人(比如銷售人員)無權代理、超越代理權的風險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種代理稱之為表見代理,對很多企業都存在替在威脅。這主要表現在企業的銷售人員離開企業后因為手里還有原來企業的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工作證等能夠讓人覺得他還是企業員工的材料,然后利用這些材料以企業的名義和他人簽定合同;還有就是企業中的員工利用手里面有這樣的一些材料,出于個人利益的考慮和他人簽定合同,最后這些合同產生的后果,都會由企業來承擔。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這就說明公司內部對法定代表人的約束文件,在法律上對外并無約束力,其后果最終還是應由企業承擔,但在企業和法定代表人之間是有約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內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權限時,一定要對法定代表人違約后所應承擔的責任加以明確,以此達到徹底約束的目的。這是由法定代表人產生的風險。
產生以上兩類風險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強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這類風險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條款
簽約時的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履約條款,違約條款等都應當準確,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內容,任何的岐意都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1、標的條款
標的條款中主要包括標的數量和標的質量,在標的數量中應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式、數量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數量的內容;標的的質量保證條款應包括權利性保證(既對標的物有完全處分權的保證),完整性保證(保證標的以及其配套設施完整、齊備)包括效能性保證(保證標的符合事先約定的指標參數、能夠達到預定的用途與目的),質量檢驗(檢驗質量的機關、方式、方法)維修保證及保證期等,對標的條款應盡可能的準確,具體以確保不發生岐義為原則,最好能根據行業特點提供格式標準合同,在以該合同為基礎依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調整,這樣可以減少合同簽定過程中的隨意性。
2、價金條款
在簽訂價金條款時(1)金額的大小寫應當一致,且不能發生涂改以避免產生岐義;(2)金額中涉及稅金的應注明稅金的承擔方式;(3)對貨款的支付條件應明確,以降低交易風險;(4)支付的方式應當明確。
3、履約條款
在合同的履行條款中應明確合同履行的地點,合同履行的時間、合同履行的義務人及合同履行的內容;對于合同履行的時間應當明確,是時間點還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確,并明確時間的計算方式;對于合同履行的地點則應盡可能詳細,寫明城市,街道及其號碼,甚至可能時要明確到房間的號碼;履行內容則要求義務人應當做什么,如何做,達到什么標準等是履行條款的核心內容,由于履行條款與違約條款、風險分擔分割點以及糾紛管轄間都聯系。因此在簽訂時應該力求準確,并應系統考慮,綜合衡量后才能確定。履約風險是合同風險中最為多見的一種,這源于兩點:一是對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種是對方利用履行條款中的漏洞或者雙方對履行條款的理解產生誤解導致最終的風險。
4、質量條款
現今有很多人在利用合同賺錢,其利用的最多的一點就是質量條款,在合同里約定質量條款時一定要注意質量保證的能力,不要為拿下合同簽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終的質量無法保證,可能會帶來各種形式的索賠。在質量條款中(1)要約定質量的達標標準的;(2)約定質量檢驗期限。在實踐中應學會在檢驗期及時檢查產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標準,以防給自己造成損失。
5、違約條款
一個沒有違約條款的合同是履約沒有保障的合同,是沒有約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須對違約條款明確化。違約的表現形式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此情況下違約方一般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里面最要緊的是約定好一方違約應支付另一方違約金的數額或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雙方在產生分歧時在違約金上糾纏不清。這里要特別說明的一點是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雙倍返回的問題,其他的都只有返還本金的義務。
6、標的物滅失的風險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為了分清交付過程中的滅失風險,在簽定合同時一定要把履行的時間、地點、履行的標準明確化,以避免產生意外滅失時無法確定責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無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幾種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簽定一個無效的合同會給善意履行方帶來很大的風險,也會給惡意方很多隨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風險是非常大的,故在簽定合同時應特別注意有無存在合同無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無效給自己帶來風險。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風險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約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約定解除應以雙方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為準。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應在法律規定(一般為一年)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內要求解除,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解除合同過程中最容易產生風險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條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在解除合同時一定要特別的注意,隨意的解除合同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風險。在解除合同時如果對方有異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權的過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的手上,并留有證據。以免在是否已經解除的問題上發生爭議。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七、可撤銷的合同
(1)重大誤解:既一方因自己的過錯對合同的背景、目的、內容產生重要誤解而訂立的合同;
(2)顯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訂立了明顯對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違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種類型合同是屬于可撤銷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存在以上情況之一的那時起一年內要求撤銷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幾種特殊情形
1、同時履行抗辯權
合同雙方互負債務,沒有履行的先后順序,如果存在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則另一方有權拒絕相應的履行;
2、不安抗辯權
先行履行債務的一方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可能喪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否則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辯權
在后履行一方發現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則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權
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造成債權人損害時,債權人請求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權;
5、撤銷權
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無償、低價轉讓財產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請求法院撤銷該行
以上五種是當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債權可能存在損害時常見的補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損失,減少法律上的風險。在上述的前三種履行方式中,爭取在合同承擔后履行義務,因為這時合同中風險最小的,如果實在不行,可爭取同時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種)。對于采用第二種,既先履行義務時,則應建立在這樣的一個基礎上,既對方是自己的老客戶,資信非常好,而且并無履行不良的行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應慎之又慎,謹防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九、情勢變更
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對此申請求變更價格條款。這里面最常見的是材料價格的巨大變化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所引起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有效的對此加以利用,也會極大地減少企業的損失。
十、后合同義務
企業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商業秘密外泄,這對保護企業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簽定合同時還應注以下的細節
1、保留好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可以證明身份的材料;
2、蓋公章時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蓋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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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產品質量爭議處理實務
案例1:
甲貿易公司接到乙燈飾廠的訂單,訂做用于燈飾配件的氯丁橡膠墊圈一批。于是甲公司委托丙公司生產。生產前,甲公司要求丙公司試產了一批樣品,經送乙廠檢驗后,乙廠認為符合要求,于是與甲公司封存了樣品并向丙公司下達訂單。甲公司于是與丙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按試產樣品要求生產,但雙方并未對試產樣品進行封存確認。丙公司于是組織生產并向甲公司交貨。甲公司驗收后見外觀無異,便接受了貨物。但將貨物送交乙廠后,經檢驗,發現貨物的防火要求與樣品不符,未達到標準,于是拒收貨物。無奈,甲公司只好要求丙公司退貨,并拒付貨款。丙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支付貨款。法院經審理,由于雙方未對樣品進行封存,雙方均對對方提供的樣品不予確認。甲公司無法證明丙公司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判決甲公司敗訴,限期支付丙公司的貨款。
案例2:
甲月餅廠向乙銷售部訂購月餅豆沙餡料一批。乙銷售部依約提供了餡料,甲廠支付了部分款項后陸續將豆沙餡料用于月餅生產,并向外銷售。但在銷售過程中,甲廠多次接到顧客投訴,反映月餅豆沙餡料霉變。甲廠無奈對月餅進行召回,導致月餅積壓,損失嚴重。甲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銷售部返還貨款,賠償損失。乙銷售部辯稱豆沙餡料在提供給甲廠時是合格的,發生霉變是由于甲廠生產和銷售月餅過程造成。
法院審理后認為,豆沙為關乎人民健康安全的食品原料,且其品質與生產和貯存條件有極大關系,甲廠應在接受貨物后合理期限內及時檢驗。但甲廠未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檢驗并提出異議,而是在投入生產并銷售后才提出異議。應視為產品質量合格。判決駁回甲廠的訴訟請求。
產品質量問題對于買賣、承攬合同而言,是核心關鍵。但實務中,因質量約定不明確(特別是按樣定作,特殊要求或用途商品等)、或當事人怠于檢驗、未及時提出質量異議、未及時固定相關證據等原因,只能承擔對自己不利的結果。因此,檢討產品質量爭議中的實務問題,有其現實意義。
要確定貨物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首先應當有明確的質量約定,否則,判斷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就會因沒有依據而無法判定。質量的標準的約定既可用文字加以描述約定,亦可通過實物(如樣品、樣板等)約定,或者通過兩者相結合加以約定。需要注意的是,按樣品買賣或定作時,應當由雙方共同封存樣品,且最好能雙方各保存一份或由第三方保存。
依《民法典》之規定,質量要求不明確時,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履行,沒有上述標準時,依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標準履行。上述案例1之中,甲公司與乙廠間因封存了樣品,故雙方質量爭議有質量標準,乙公司要求退貨的主張有事實依據。但甲公司與丙廠的爭議中,因雙方未封存樣品,且甲公司與丙公司亦未明確貨物的用途系用作燈飾配件,即合同目的不明確。此種情形下,只能依通常標準確定。而橡膠墊圈可用于多種用途,在通常用途中,并不必然有防火等級的特殊要求,故法院不支持甲公司的請求亦在情理之中。
在有明確質量約定且產品質量確實存在問題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權利是否就必然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呢這里又涉及產品質量爭議中買受人或定作人的另一義務,即及時檢驗義務及通知義務。依《民法典》之規定,可區分以下三種情形:一、雙方約定了質量檢驗期的,應當在檢驗期內及時檢驗;二、未約定檢驗期但有約定質保期的,質保期為檢驗期限;三、未約定檢驗期及質保期的,應視標的物的實際情況,在合理期限內檢驗,最長不超過二年。如未在上述期限內檢驗并將不符合質量約定的情況通知出賣人或承攬人的,視為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當事人就質量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上述案例2中,即涉及質量異議期中“合理期限”的確定。根據生活常識,豆沙餡料霉變與保存條件、生產條件等有極大關系,且甲廠作為食品生產企業,依法有對原材料檢驗合格方能投入生產的義務。原告未經檢驗即投入生產,至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才進行檢驗,顯然已超過了合理的檢驗期間,法院判決其敗訴合理合法。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明確的質量約定(特別對于一些特殊用途或目的產品而言)和及時的檢驗和通知是質量爭議中致勝的關鍵。實務中,很多買受人或定作人在發現質量問題后,往往只是消極地拒絕付款,而不及時向對方提出異議及相應要求,有的甚至還繼續使用、消耗有爭議的產品,致使主張退貨或解除合同時無貨可退。在訴訟中陷于被動,因此,建議在發生質量爭議時,應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一、交付時發現產品明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處理方法:
如果對方交付產品明顯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如交付的產品的規格、品種等明顯與合同約定不符,買方或定作方應當立即提出質量異議,并作如下處理;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煩。《民法典》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
(2)如對交付產品尚可接受,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或協商減少價款,盡可能采用書面形式。
(3)要求對方限時退換,或其他方式解決質量問題。同時最好雙方能就此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中,要表明如對方不能按此協議解決質量問題,我方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我們要防止以下做法:
(1)只是表達不滿,不向對方明確提出質量異議。
(2)提出異議,但沒有明確的要求。
(3)有異議、要求,但沒有對異議的提出及處理結果形成書面的或其他可證明的形式。
二、在驗收后發現的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法
依《民法典》,在質量異議期內未提出異議,視為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但對于一些隱蔽的產品質量問題,如果確實屬于需要特定條件如安裝調試后,使用后或經特殊檢測方能發現的質量問題,法院可依公平原則予以認定。同時,如對方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提供的,例如存在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情形時,則可不受質量異議期的限制。因此,此種情況下可采取以下措施:
迅速向對方發出質量異議的通知,并提供相應的證據。同時催促對方采取補救措施,盡快解決質量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并固定和保留相關證據,如:該質量問題是表面檢查不易發現的這一特征的證據、對已發出通知的證據。盡可能的采取可證明的通知方式,如快遞、電報、電話(可查、可錄)。如選擇退貨或換貨,應停止使用產品并妥善保存。
三、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時的處理方法。
使用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處理與驗收后的處理并無太大區別,但此時往往已造成一定損失,同時如果產品為原料或部件,往往已全部或部分難以回收進行退換。此時要注意質量問題證據和造成損失證據的固定和保留。并在向對方發出的通知中提出損失賠償要求或保留追討權利。
綜上,在買賣、承攬合同產品質量爭議中,不但質量約定要“把話說在前”,在訂立合同時約定明確的質量標準。同時,在收貨時,亦應及時檢驗。在發現質量問題后,更應及時提出。“有話早說”,才能使自己在爭議中有理有據有利。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5
原告:張豐,男,38歲,漢族,無業,住山西省長子縣鳳凰村。
被告:崔南,男,36歲,漢族,長子縣煤礦設備廠工人,住山西省長子縣城關鎮南環路1號。
原告張奉訴被告崔南車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劉若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豐、被告崔南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張豐訴稱,20xx年4月12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該車產權,卻以產權人名義與原告簽訂購車協議,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損失,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宣布該購車協議無效,并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崔南辯稱,當時覺得屬于企業內部承包性質,被告有權將該車賣給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還購車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一份,該協議寫明“茲有被告擁有產權的楊子中巴長途客車一輛(車牌號為晉B-95950),欲轉讓給原告”。協議規定車價為人民幣十二萬一千元整,被告保證該車產權過戶前所有手續、證件齊全,真實有效,過戶費用三千元由原告負擔,為保證該車的順利過戶,被告同意原告預留過戶抵押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的要求,過戶之后退還被告。協議簽訂后,原告當即交給被告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被告給原告寫了車款收條,并且將有關機動車行車證等證件交給了原告。之后,雖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關部門辦理該車過戶手續,但被告一直以種種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經向有關部門詢問,原告才得知該車的車主不是被告,而是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原告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證據:
(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購車協議》一份。
(2)××部門出具的晉B-95950汽車產權證明一份。
(3)被告寫給原告的人民幣十一萬元購車款收條一張。
本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與被告車輛買賣合同中所指晉B-95950面包車車主為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該車產權,不具備該車的.處分權利;被告在合同中隱瞞車輛真實情況,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原告與被告所簽《購車協議》應該視為無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購車款及賠償經濟損失的要求應予支持,對被告的答辯意見不予采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該合同無效、被告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購車款十一萬元并按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賠償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決生效之目的利息損失。
二、案件受理費人民幣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負擔,該款因原告已預交,被告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若
20__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李兆蘭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6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7
一、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核
確認主體是否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同時核實簽約方是否具有實際履行能力。
1、主體是法人組織的:
①在訂立合同時要求對方提供資格證明如營業執照的原件,同時注意其證件復印件等非原件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審查營業執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銷、被暫扣等情況。
③可以通過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審查對方實際注冊資本和資金,確保其有合同實際履行能力。
④確認買賣方必須是標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組織。
2、主體是個人的。對其進行履約能力的審查可以通過對其單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鄰居等進行調查,以獲取相關信息,最后綜合判斷其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 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體是法人組織的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準,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
三、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產地、數量及價款
1、合同標的物應全稱具體,不能簡寫,注意標的物不得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要寫具體注明,必要時可通過附件說明標的的實際情況。
3、數量、價款要明確,包括數額的計量單位,大多數事項應由雙方協定,同時需要標出標的物的單價、總價,幣種、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四、質量要求方面
產品質量應按照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應按照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也可以協商確定。買賣合同應對貨物質量重點加以約定,以便于驗收,避免糾紛。賣方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標準交付標的物,如果交付的標的物附有說明書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符合說明書上的質量要求。
五、產品的包裝標準
貨物的包裝方式對于貨物的完好至關重要,包裝不到位就可能發生貨損,引起糾紛。對于包裝方式可以按約定的包裝,無約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計算,得準確、具體、合理,不能用模棱兩可的詞語。
2、履行地點指的是交貨地點,要寫清楚、具體、準確。
3、履行方式指的是雙方應約定交貨、提貨、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要寫得具體明確。
七、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是合同的關鍵內容,它涉及雙方的利益實現和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承擔問題。一般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風險承擔隨之轉移。因此對交付的相關內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八、檢驗標準、時間、方法。
合同中應當約定檢驗的時間、地點、標準和方法、買方發現質量問題提出異議的時間及賣方答復的'時間、發生質量爭議的鑒定機構。買方收到標的物后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數量或質量不符合約定應在檢驗期內通知賣方,買方怠于通知的,視為所交貨物符合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方應及時檢驗,并在發現問題的合理期間內通知賣方。
九、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應該具體、明確。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針對虛開支票欺詐的,我們可以通過兩種途徑防范,一種是款到交貨,根據支票轉賬所需時間,要求買方款到賣方賬面后才交貨,但這種方法一般很難使買方接受除非貨物供不需求。另一種是直接到出票人開戶銀行去持票入賬,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兌現,如能兌現可以即行轉賬,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發貨,從而避免損失。
十、違約責任方面
違約責任的約定,應該具體可行。如果雙方違反了應盡的義務,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行為的懲處,合同雙方應在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加以詳細描述。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解決爭議的方法,要明確具體。此外,對于約定的爭議處理機構和起訴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轄權。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合同主體名稱和簽訂人名字首尾須保持一致。
出賣方應該注意買受方合同尾部的單位名稱須與合同首部的單位名稱一致、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須與書寫的單位名稱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與真實名字一致,不能有錯字、別字、漏字或簡稱。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對其代理權進行審查。
對于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了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范圍、授權期限、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才能避免無權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惡意履行。
合同惡意履行的情況比較復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范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對對方資信有質疑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關證據,出現糾紛時,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4、合同訂立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范本。
盡管我國《合同法》允許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各種形式,但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雙方責任,容易被人利用進行欺詐。因此,訂立合同應盡量采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盡量參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布有標準的合同范本,并結合具體交易情況可以適當調整合同部分條款內容,內容應盡量詳盡、明確。如果有疑問的還可以咨詢有經驗的專業律師或工商局。保證買賣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8
經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并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兩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甲方承諾并保證:擁有座落于的選_________房_________號。該房屋由_________開發。甲方對上述選房號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1、雙方議定上述房號房屋每平米單價為_________,出售價格為萬圓整。此房號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本合同書簽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選房房號號、房屋購買押金條、甲方已墊付預付房款_________萬圓整的發票以及其他相關票據。乙方向甲方支付房號費用和甲方已經墊付的購房款拾萬圓整,共計_________萬圓整。乙方對上述房號和此后乙方所選房子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此后,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3、甲方負責乙方辦理房屋更名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如出現房屋產權無法更名情況,且非甲方主觀意愿時(即所有購買房號的都無法更名),在甲方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將該房屋無償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產生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
4、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則甲方按房屋市場價格全款支付給乙方,且退還乙方付給甲方的房屋號費和乙方購買此房屋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房屋號費。
1、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0
買賣合同-范文正文:19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買賣合同是指賣方提供貨物,買方支付貨款的,以買賣為目的'雙務合同。賣方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買方將相應的金額支付給賣方,這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若一方不履行其義務,另一方有權拒絕執行合同的義務。貨物(Go ods)買賣或稱合同的標的物系指有形動產(CorporalMovabl e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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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_____》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一、代理地區經營權限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權限范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于簽約后,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于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余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任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制道具,對店鋪或柜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并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電話,傳真,聯系人,并提供專賣店與專柜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品牌于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場信息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簽。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六、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后,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并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后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七、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止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八、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并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后方始生效。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2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001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____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
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3
買方: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_____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
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
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
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
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_____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_____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_____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年x月xx日 至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年x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 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
買方應于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5
買賣合同最新的范文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牌號:________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賣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章):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6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買受人: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電爐合格料規格:外型尺寸:≤500×500mm。厚度:重
第三條:交貨方式、地點及收貨人:汽運到站:買受人指定貨場。
第四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買受人按合同規定對相關品種按照《廢鋼驗收標準(試行)》現場驗收,同時出具驗質結果。若出現質量異議,按相關《質量異議處理辦法》協商解決。違禁物品每件罰款100——5000元,可從貨款中扣除或按價折噸扣除。貨到買受人指定地點24小時內完成卸車。
第六條、結算及資金支付:貨到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根據財務掛帳額度分期支付現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到20xx年10月31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20xx年5月,經甲乙雙主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及數量:
改質煤瀝青:軟化點95-108℃,水份≤4%(如水份大于4%,超出部分按噸位扣除),甲苯不溶物28-34%,喹啉不溶物8-12%,散裝,500噸。
二、供貨時間:
20xx年5月12日
三、產品單價:
2400元/噸
四、交貨地點及計量:
以乙方磅單為準
五、運輸方式:
由甲方汽車配貨送至乙方
六、結算方式:
一票到乙方倉庫,其中運費70元/T,甲方結算運費。
七、其它約定事項:
如有疑義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8
買方: 賣方:
買方經辦人: 賣方經辦人:
買方e-mail: 賣方e-mail:
合同簽定地點: 用戶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編碼: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到貨期、單價及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合同總金額:
┌──┬──────────┬───────┬──┬───┬───┬───────┬───────┐
│序號│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及規格│單位│ 數量 │到貨期│單價(人民幣 │金額(人民幣 │
│ │ │ │ │ │ │¥)(單位:元) │¥)(單位:元) │
├──┼──────────┼───────┼──┼───┼───┼───────┼───────┤
│ 01 │ / │ / │ / │ / │ / │ / │ / │
├──┼──────────┼───────┼──┼───┼───┼───────┼───────┤
│ 02 │ / │ / │ / │ / │ / │ / │ / │
├──┼──────────┼───────┼──┼───┼───┼───────┼───────┤
│ 03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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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 │ / │ / │ / │ / │ / │ / │
├──┼──────────┼───────┼──┼───┼───┼───────┼───────┤
│ 05 │ / │ / │ / │ / │ / │ / │ / │
├──┼──────────┼───────┼──┼───┼───┼───────┼───────┤
│ 06 │ / │ / │ / │ / │ / │ / │ / │
├──┼──────────┼───────┼──┼───┼───┼───────┼───────┤
│ 07 │ / │ / │ / │ / │ / │ / │ / │
├──┼──────────┼───────┼──┼───┼───┼───────┼───────┤
│ 08 │ / │ / │ / │ / │ / │ / │ / │
├──┼──────────┼───────┼──┼───┼───┼───────┼───────┤
│ 09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運費費用: │ / │ / │
├────────────────────────────────┼───────┼───────┤
│包裝費用: │ / │ / │
├────────────────────────────────┼───────┼───────┤
│運輸貨物保險費用: │ / │ / │
├────────────────────────────────┼───────┼───────┤
│合同總金額(大寫): │合計(小寫): │ / │
└────────────────────────────────┴───────┴───────┘
2、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于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制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后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并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系,并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3、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于等于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于等于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于等于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產品的參考收費標準不按以上收費標準計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貴重ic:如內存,cpu等 4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顯卡,聲卡,硬盤等 6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設備:主板,光驅,數碼相機等 100元/個(塊)
注意上述收費不包括包裝費、保險費。
買方選擇投保金額:
買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額上保險__________人民幣:元
保險費率按 ○1%(特快專遞) ○0.5%(航空快遞) ○0.3%(平郵包裹,航空運輸,鐵路快運)
5、包裝方式:
買方選擇包裝方式: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郵局硬紙盒包裝:小于等于200克貨物包裝費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貨物包裝費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貨物包裝費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裝:小于等于200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貨物包裝費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貨物包裝費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貨物包裝費80元。
6、匯款方式:買方選擇:
○銀行電匯 ○郵政匯款 ○在線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銀行電匯: (2)郵局匯款: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收款人:
銀行帳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3)在線支付:
單位名稱: (4)信用卡支付: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一卡通:
銀行帳號: 收款人:
7、付款方式:預付款支付方式:
賣方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后,買方按上述合同總金額的50%(即¥×元)在合同簽字后7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匯出預付款給賣方,如買方在合同簽字后7日內未發出預付款,買方需供方重新確認。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買方按照上述到貨期期限終止日提前15天向賣方支付所剩余款。買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兩次付清余款(與下一條款發貨時間買方選擇一次全部交貨或分兩次交貨相對應)。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時間:×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額:¥×元
○分兩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時間:×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額:¥×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額:¥×元
8、發貨時間:買方選擇: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部貨款后7個工作日內發貨。一次全部交貨。
○由于到貨期分散時間較長,按照買方要求先到的貨先交貨,共分兩次交貨:
第一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第二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9、違約責任:賣方責任: 買方付清余款后,賣方如未能按期交貨,賣方保證在買方認為有必要終止采購后應無條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無法按期完成,或在網上網站因各種無法控制的原因丟失了有關的信息、記錄等情況發生時,由此而造成交貨期延誤,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除以上情況之外,由于賣方工作失誤而給買方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情況發生時,賣方應與買方協商,對給買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予與賠償,但對買方的任何間接損失賣方不予賠償。
買方責任:買方保證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時交付貨款,如未能及時交付貨款,由此而給賣方造成延期交貨的情況發生,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買方未能按照上述時間付款,經賣方多次催交貨款(一般情況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和延誤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賣方會向買方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注:如賣方未按上述日期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仍未及時付款,至使拖交貨款達___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時,由此而給賣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10、其它條款:合同編碼:。買方匯款時請注明合同編碼。
合同附件共計____份,指買方填寫的確認回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買方付款到賬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項條款全部執行完畢時截止。
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買 方: 賣 方: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19
【內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雖然解決了目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許多問題,但其自身適用范圍的限制,并不能解決由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導致實踐中的無序。無效論者從合同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和合同標的履行不能出發,否定此類合同的效力;有效論者則從法解釋學和取締規范與效力規范的區別出發,認定合同效力。基于此類問題的復雜,筆者從社會整體的角度出發,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觀點,指出有效論更能適應現實社會的需要,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處理對策,以期能對這一難題的解決起到促進作用。
【關鍵詞】商品房買賣合同 集體土地 合同效力 利益衡量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整體發展,物質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漸趨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與尋常百姓毫不相干的買房置地也成了現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買有賣,其間就難免產生糾紛,為了處理日益涌現的商品房買賣糾紛,20xx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這一司法解釋的出臺,對于人民法院處理此類案件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歡迎。但是,通過近一年來的實踐,這一司法解釋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從司法解釋序言中所體現的立法意旨看,該司法解釋主要是針對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規定的 ,并未把占國土很大比例的農村集體土地上發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納入調整范圍,不能不說是一種“立法”上的缺失。對于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及處理,目前司法實務界及理論界都尚無定論,但實踐中由此而引發的糾紛卻日益增加,亟待解決。本文中,筆者試就此問題發表一下個人見解,希望能夠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實踐起到參考作用。
一、我國的土地制度與商品房種類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因此,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從所有制上講,土地可以分為兩類,即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這種土地歸屬上的公有制是與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國的土地問題及附著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問題,就不能不以此為最根本的出發點,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區分為建筑于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兩大類。
二、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問題所在
商品者,依《高級漢語大詞典》 之解釋,意為“⑴為交換而生產的物品。⑵泛指市場上買賣的物品”。據此并參考《解釋》第1條的規定,本文要討論的商品房就是指出賣人(僅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用于向社會銷售并移轉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與其他房屋的最大區別就在于它是作為一種商品用于交換,商品房在所有權的讓渡過程中實現其交換價值。但是,法學不同于經濟學,其著眼點在于所有權的移轉及移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比較研究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與集體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較二者在所有權移轉方面的差別。
通觀世界各國,在房屋與土地的關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體主義”,即房屋的所有權與其所附著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同時移轉,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房屋的所有權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不會因房屋所附著的土地歸屬于其他人而引致紛爭。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31條也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在我國經過出讓的國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存在障礙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時將“允許城鎮非農戶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體土地”的規定加以刪除,并在第63條中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造成“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的狀況, 從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鄉居民已被禁止成為集體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權人。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就由于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成為一種病態的契約,從而直接影響到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但是,在當前相當一部分地區出現了利用尚未收歸國有的集體土地開發商品房、規模建設新型人口聚集區的活動,較為時興的說法叫作“舊村改造”。雖然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一些糾紛,但是,從深層次上看,這種現象的出現有其必然原因。隨著城鄉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經濟結構轉型,土地的承載、養育等傳統功能逐步萎縮,而財富儲存功能、產業空間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興功能不斷加強,集體土地經歷了從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變,此其一。其二,隨著開放型經濟與城市建設的深入發展,大量外來資金與人口涌入,使村鎮集體土地的價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農用地的收益率明顯高于農用地。其三,國家征用集體土地是按產值補償,而當前土地市場價格遠遠超出該標準,用地者到國家嚴格控制的土地一級市場受讓土地成本過高。在土地補償水平與用地成本比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轉。其四,我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權在土地權力體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隨著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舊村改造”的推進,相當一部分村成為實體化的經濟組織,在經濟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自然將手中所掌握并能實際加以運用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資產來進行“土地經營”。 可以說,在一定意義上,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現就成為不可避免的現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現的“舊村改造”也并不與國家開發小城鎮的戰略相背離。無論從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走城市化、現代化道路的發展途徑上看,抑或從我國拉動內需、擴展經濟增長點的需求上看,小城鎮開發都是我國必將長期堅持并不斷發展的一項重要國策,而不是應付現狀、一時之興的臨時過渡措施。與其相對照,“集體建設用地不得直接進入市場流轉”的規定,僅源于原國家土地局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轉權讓利”政策, 其實質仍擺脫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職權剝奪集體土地所有者、與民爭利的計劃經濟時代色彩。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為國有后才能進入市場,其收益只能由國家得到,這一傳統做法明顯是忽視農民集體土地財產權的表現,與我國正在推行的財產權體系改革相背離。集體土地所有權作為一種財產權,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處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
三、病態契約與無效合同
討論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之前,有必要首先對病態契約和無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說明。
何謂病態契約?各國法對契約的成立和生效均規定了一系列要件,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的契約即為病態契約。例如,根據《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條的規定,契約生效的要件包括:⑴當事人的合意;⑵契約原因合法;⑶契約的標的可能、合法并確定或可確定;⑷契約的形式應符合法定或約定。如果將符合這些要件的契約定義為健康契約,那么違反這些法定要件的契約則為病態契約。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54條的規定,契約的病因主要有:⑴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⑷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⑸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⑹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因契約違反法律所規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確定契約病態的嚴重性。一種是僅與當事人利益有關的要件的違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種是對于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的違反,如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當事人雙方利益,故病態并不十分嚴重而尚可救治,各國法一般規定其為相對無效的契約,即將契約是否生效的決定權交給當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會利益,故為病態嚴重的契約,當事人無權決定其命運,各國法一般規定其為絕對無效。
雖然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要件是確認絕對無效的契約的衡量標準,但這種表述仍失之抽象。筆者以為,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違反與社會利益相關的有效要件主要有兩個方面,即:⑴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⑵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稱之為違背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對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關于無效合同確認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提出了依據違法性確認合同無效的三個標準:⑴必須違反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才能直接導致合同無效;⑵必須是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⑶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 對于第二個方面,可以簡稱為違背公序良俗。所謂善良風俗,一般是指社會對某種行為所持的一般道德標準與習慣。 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不同,它反映和保護國家和社會的根本利益,表現了國家對社會生活的積極干預,其淵源大多來自公法,如憲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規定來自私法。凡是違背上述條件的合同,都應當認定為絕對無效的合同。
四、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通說認為,由于《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必然導致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集體建設用地必須轉為國有以后才能進入二級市場流轉”,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成為一種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的無效合同。但是,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在是有重新探討的必要。
(一)合同無效論的依據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此類合同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由于《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因此要實現此類合同的目的,就必須使在集體土地
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權與集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但是在《土地管理法》里卻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違反了法律(此處是指《土地管理法》)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類合同無效的結論。
2、由于合同標的不能而無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約的標的可能、確定或可確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之一。所謂標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債權人的權利或債務人的義務在客觀上有成為現實的可能性。如果標的無法實現,則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當事人簽訂的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買賣合同,其標的是買受人交付價金、出賣人移轉房屋所有權。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房產管理部門只辦理城市國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權屬證書,因此,在集體土地上所建的商品房無法按照約定進行所有權的移轉,因為依照物權的公示公信原則,不動產物權的移轉必須以法定登記機關的物權移轉登記為要件,不經登記變更物權歸屬始終不發生變化,也就是說這類合同的標的在客觀上沒有實現的可能性。這是一種債務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履行的狀態。 基于這一原因,也可以確定此類合同無效。
(二)合同有效論的依據
與上述觀點相對應,合同有效觀點的依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雖然《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我國《憲法》第10條第4款后段明確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這里雖然要求“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移轉,但依照法律解釋學的體系解釋方法 ,根據該條的上下文意來判斷,這里所稱的法律應當是對轉讓的程序進行規范和調整的法律,而不包括實體上的限制。因為該條從體系上分為四款,第1款規定了國有土地,第2款規定了集體所有土地,第3款規定了土地征用,第4款對土地轉讓作出了規定。這就是說,在整個這一條上,立法者是對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確的區分,逐款加以規定,在此種情形下,不作區分地提及土地使用權,當然是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與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這個整體的,這是《憲法》條文中的應有之義。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是與《憲法》的立法宗旨相背離的,而基于“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則和《立法法》第78條 的規定,應當認為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
2、暫且不慮及上述對《憲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學理解釋,單從因為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使合同無效的角度分析,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也值得探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其前提是合同違反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強行性規定。法律規范可以區分為任意法規和強行法規,而強行法規又可以區分為強制規定和禁止規定二種。強制規定,指命令當事人應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禁止規定,指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但是,如果再進一步細分,禁止規定又可以再分為取締規定和效力規定。前者僅系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并不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后者系明確規定違反禁止性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或不成立的法律規定。由此可知,由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而使合同無效,必須是違反了強行性規定中的效力性規定。 但是,細觀《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第63條不僅有除外條款,而且也僅是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屬于典型的僅取締違反之行為、對違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為的規定,并未否認其行為之私法上效力,應當定性為
取締性規定,根據王利明教授“無效一般只限于違反效力性規范的合同”的觀點推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也并不必然無效,只是屬于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取締的范圍而已,但此種結果并不必然及于私法。
(三)筆者的觀點
筆者認為,對在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效力進行界定,必須放在一個更高的、全局的視野上進行審視,不能單就某一部法律為判斷,“法規則只有參照它們所服務的目的始能被理解”,確定一項法律規則的存在是否合理,必須首先探究其目的何在,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對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作出取舍。
《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在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其意圖可以從該法
第一章總則的規定得到說明。該法第1條規定:“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同時,該法第4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根據這些規定,我們可以較為清楚的認識到,《土地管理法》不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其目的主要是保護農用地(耕地)總量,防止農用地(耕地)不斷減少而影響糧食安全和國計民生。應該說,這種立法意圖是十分正確的,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以農業的穩定為基礎的,只有農業穩定,才會有工業和第三產業的穩定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保持穩定。但是,假如商品房的開發是在現有建設用地上進行的,對農用地并不構成影響,那么,就不應當也沒有依據一概加以否定。
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調整及調和種種相互沖突的利益,無論是個人利益還是社會利益。 法律的正式淵源并不能夠覆蓋司法活動的全部領域,總是有某種領域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來決定,在這種領域中,法官必須發揮其創造精神和能動性。法官應當努力在符合社會一般目的的范圍內最大可能地滿足當事人的意愿。實現這個任務的方法應當是“認識所涉及的利益、評價這些利益各自的份量、在正義的天枰上對它們進行衡量,以便根據某種社會標準去確保其間最為重要的利益的優先地位,最終達到最為可欲的平衡”。
讓我們首先來看一下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能夠帶來的利益。這一點其實在前面也已經基本提及了,最根本的就是為了貫徹落實土地用途的嚴格管制制度,國家可以控制土地用途,保護耕地,穩定國計民生。當然,除此以外,由于《土地管理法》已經著有明文,所以對這一制度不便輕易改動,這就是另一個好處,即維護法律秩序的穩定性。
與此對應的,如果確認在集體土地上所建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又能夠帶來哪些利益呢?從目前的情況看,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雖然主要目的是用于銷售,但是,在此基礎上,村民的居住條件則是首先得到了改善,在村民改善自身居住條件后的房屋才被用于市場銷售,也正是這種銷售帶來的巨大收入才保證了村民在現階段有能力進行居住條件的普遍改善。可以說,改善村民的居住條件、增加農民收入是確認合同有效的第一點好處。第二個好處,確認此類合同可以利用新增的居住空間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條件。國家雖然正在大力發展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住房”制度,但是,單一的渠道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全部問題,多頭并舉更能加快進程。第三, 也是很實際的一個問題是,由于行政機關的執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0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食品、保健食品行業原輔材料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主要為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有關條款的實施而制定。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力求具體、嚴密。
5.如果是非法定代表人簽字,需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合同編號:
供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需方: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
供需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原輔材料的采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計量單位、單價及數量、金額(含稅價)、交貨(時間)和地點 產品 商標 計量 單價 金額 交貨 交貨 規格 數量 名稱或品牌 單位(元)
(含稅價) 時間 地點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1.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項履行:
1.1 按國家標準履行。
1.2 按行業標準履行。
1.3 按供需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履行,但衛生要求不能低于國家相關標準(可另寫附件)。
2.保質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限不少于個月(自產品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產品包裝
1.包裝要求:
在外包裝上應注明產品名稱、規格、配料、產品批準號、生產廠名、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貯藏要求等。
2.包裝物由方提供,費用由方承擔。
3.包裝物處理按下列第項執行。
3.1 包裝物不回收。
3.2 包裝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履行。
1.供方送貨:產品運輸由供方負責辦理,供方送至 ,運費由供方承擔。
2.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根據雙方約定的協議代辦運輸,運費由需方承擔(代辦運輸協議另訂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點自行提貨、自行運輸。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產品都須附隨根據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進行檢驗的檢驗合格報告,但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附隨計量認證合格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銷售的產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產品);
1.2 供方停產一個生產周期又恢復生產的產品(一個生產周期為月);
1.3 供方所供產品,在生產制造時工藝及原輔材料(有較大)改變的;
1.4 其他 。
2.產品到達目的地后,需方應指定專人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包括主要衛生指標、內外包裝、保質期、標識感官等)及時進行抽樣檢驗,完成驗收程序。如有質量問題,需方應在收貨后天內書面通知供方,共同協商處理辦法。如對產品質量認定發生異議,由(以)方所在地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經計量認證的機構檢驗報告為準。
3.需方根據合同規定或要貨通知單及供方送貨單做好收貨工作,并及時通知質量驗收員驗收產品。
第六條 付款方式
需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日支付全部貨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貨款全部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2.3 年月日前支付貨款全部的%, 計人民幣元,大寫。
3.預付款條款:。(如無此項請劃去。)
4.其他約定的付款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供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條第2 款在規定時間內付款,須承擔下列第 項違約責任。
2.1 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2 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3.供方應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4.需方違約拒收產品或在驗收期間保管不妥造成產品損失的,需方應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后日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供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定下面 種方式解決:
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a、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貨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條 其他
1.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1.1 營業執照
1.2 稅務登記證
1.3 衛生許可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須符合gmp 要求)
1.4 印刷許可證
1.5 檢疫證明
1.6 產地證明
1.7 每批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
1.8 有關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1.8.1 綠色食品認證書
1.8.2 有機食品認證書
1.8.3 產品質量標準文本
1.8.4 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1.8.5 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書(haccp)
1.8.6 質量安全認證書(qs)
1.8.7 供需雙方約定的其他
2.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復印件,并承諾保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選定的打√,不選的打×。)
2.1 營業執照
2.2 稅務登記證
2.3 組織機構代碼證
2.4 其他
3.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履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5.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購貨單位(需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合同簽訂地:
供貨單位(供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滬_________車輛類別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顏色_________
初次登記時間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使用______年限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車輛______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___(征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___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證號_________)
車輛保險險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置_________
其它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責(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2、_________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拾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付給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方為二手車經營單位時,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3、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4、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將過戶、轉籍后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同時,_________方支付清_________方過戶手續費。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各類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屬二手車經營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3、乙方應了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落籍所在地辦理落籍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并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
約的,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乙方應按延期天數每天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延期交付的違約方應按延期交付天數每天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延誤期內的風險責任。
4、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并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出賣車輛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風險承擔
二手車交易及辦理過戶、轉籍手續過程中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保管人承擔;未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第八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2
答辯人(本案第二被告)WZL針對原告Wb的起訴,提出書面答辯意見如下。 一、關于舉證期限。 我(答辯人)收到原告的訴狀時,沒有收到原告的任何證據。在開庭時原告突然出示證據,使我無法做到充分的辨認和答辯。直到今日,法院仍然沒有轉給我原告的任何證據副本。原告的行為
答辯人(本案第二被告)WZL針對原告Wb的起訴,提出書面答辯意見如下。
一、關于舉證期限。
我(答辯人)收到原告的訴狀時,沒有收到原告的任何證據。在開庭時原告突然出示證據,使我無法做到充分的辨認和答辯。直到今日,法院仍然沒有轉給我原告的任何證據副本。原告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影響了我正常行使答辯權。我認為,法院在立案時沒有要求原告必須提供證據、并按照被告的數量提供證據的副本,有程序上的過錯。這一過錯也影響了答辯人的訴權。
雖然依照法律規定,原告可以在開庭時遞交新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但是,原告遞交的、在當庭請求質證的不是法律規定的“新證據”,而是在起訴書中應該附錄的證據。因此,我認為,要求我倉促質證,是不公平的。
我認為,在開庭時原告遞交證據,法院完全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原告逾期舉證為由,不接受原告的證據、不進行質證。現在我也知道我有權利拒絕進行質證。但是,因為我的法律知識很欠缺,接受了質證。這是很遺憾的。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我的質證和答辯質量,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現在,按照公平的原則,我請求:
(一)、請求法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責令原告將提交給法庭的全部證據(復本)同時遞交給答辯人一份。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三條,給予舉證期30日。
(三)、請求在答辯期內允許答辯人補充證據。
(四)、在答辯期內,如果答辯人(本案被告)認為需要提起反訴,請求法庭考慮反訴請求。
二、協議有效。
答辯人(本案第二被告)認為,答辯人和第一被告(Wy)之間在20xx年4月3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是一個合法有效的合同。
(一)、合同是否有效,應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判斷。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五種合同無效的.情形。本協議沒有上述的情形,因此是一個有效的協議(合同)。這里需要特別強調指出:法律規定的第五項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個規定排除了部門規章和其他低階位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從一般的民事行為來看,行為是否有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了七種無效民事行為。本協議不屬于這些無效行為,因此,本協議是一個合法的民事行為。
所以,答辯人認為,合同是合法的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原告訴請“確認二被告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在原告的訴狀中提到“國務院的相關法規”,沒有具體所指。答辯人認為,這也說明根本就沒有這樣的規定。所以,原告的訴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三、對原告逾期遞交第000000號房產證的意見。
(一)、房產證的填發日期是20xx年6月19日。也就是說,這個房產證可以證明,從20xx年6月19日起,原告取得了協議房屋的產權。這正說明,原告在20xx年6月19日之前沒有產權證明。
(二)、既然原告提交的房產證已經證明了20xx年6月19日之前原告沒有產權證明,就應該作出結論,原告對協議的合法性沒有訴權。
(三)、通俗的解釋。
購買二手房過戶以后,購買人會拿到一個新的房產證。顯然,這時購買人以新的房產證主張:“這個房子從古來就是自己的”,并且要求出賣人退款,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假如購買人提出這樣的請求,社會公眾會認為購買人的精神是不正常的。
現在本案的情況是類似的。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協議簽訂時,對房屋具有所有權;原告自己的證據證明,后來,也就是在20xx年6月19日,才取得了一個所謂的房產證,想以此證明其以前也是房屋所有權人,這不是很可笑的嗎?
我希望法庭對違反常識的請求依法駁回。
在這里我鄭重告知原告和第一被告:對以欺騙的方式獲取00000號房產證的行為,我們必將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予以糾正。
四、原告應該知道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簽訂協議、履行協議的事實。
原告訴稱:“WZL是在明知被告Wy沒有房產證且未經實際產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購買該處房屋的。但是,原告對這個事實,沒有舉出任何證據給予證明。無法說明答辯人是怎樣“明知”的。
相反,原告和第一被告(Wy)是父子關系。從原告遞交的《民事起訴狀》中也可以看出,原告和第一被告(Wy)的居住地是相同的,都是“北京市××區HLG三區5 號樓2 門402號”。若說第一被告“未經實際產權人同意”,從常識上看,是不可能的。另外,房屋交付長達四年,接近五年,長期在一起居住的原告對第一被告(Wy)的行為沒有任何察覺,也是不可能的。原告在這么長的時間內,特別是在交付房屋這個重大的事實發生時,從未作出任何反對的表示,對答辯人也從沒有主張過任何權利,這就說明原告的訴稱,是無稽之談。
在第一次開庭中,審判員曾經詢問Wb在哪里居住、在哪里工作、哪一年結的婚,等等。我認為,審判員是從公正、公平的角度出發,探求原告是否是否存在“應該知道”的事實。
眾所周知,法律上的“應該知道”,是一種推定的“知道”。因為,很常見的一種情況就是,一方當事人沒有證據卻堅稱對法律事實“不知道”,以此來推卸自己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法律上規定了“知道”。這個“知道”是一種主觀上的表示。這種“知道”是自己承認的,屬于法律上的“自認”。所說的“應該知道”、或者是“不應該知道”,是社會公眾的判斷。如果是社會公眾按照正常的思維認為,當事人應該知道,盡管當事人斷然自稱“不知道”,那么法律仍然以其“應該知道”處理。這就是“推定”其“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法官代表的是社會公眾的判斷力。設置“推定的知道”,目的就是為了制裁 “瞪著眼睛說瞎話”、“揣著明白裝糊涂”的人。所以,法官在這種情況下是社會公眾判斷力的代表,是公眾良心的代表。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
1. 乙方向甲方購買如下貨物:_____ 品名規格 材質 規格型號 數量(噸) 含稅單價 金額(______元) 生產廠家 螺紋鋼 線材 具體數量以實發為準.
2. 質量標準:_____甲方保證所銷售的貨物符合現行國標,并附鋼廠原始材質證書。 如經乙方驗收有質量問題,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甲方降價, 換貨,退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價格條款:_____本合同單價為甲方倉庫含稅交貨價,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4. 付款方式:_____期限:_____乙方預付合同貨款10%,余款提貨前付清.款到提貨,按實發 數量結算.
5. 交貨地點,方式,期限:_____漢鋼貨場,交貨期8______月31日前交清.
6. 包裝方式,損耗計算:_____按通用方式包裝,按理論計重.
7. 違約責任:_____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辦理.
8.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
9. 合同有效期:_____本合同自簽約日生效,有效期半______年.
10. 甲,以雙方應誠信履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乙 方:_____
公司名稱:_____ 公司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時間: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我國《門面買賣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簽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門面買賣合同。本門面買賣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后,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現甲方剩余租期為 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 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門面買賣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給甲方。
門面轉讓乙方后,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門面買賣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后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后,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門面買賣合同執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于本門面買賣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門面買賣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墻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后,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并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 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門面買賣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門面買賣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門面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門面買賣合同各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等原因本門面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應由丙方按照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的門面轉讓費標準補償給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門面轉讓費,則該項補償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八、門面買賣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門面買賣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由門面買賣合同三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九、其他規定
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和《財物交接清單》為本門面買賣合同附件,是本門面買賣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門面買賣合同由三方簽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時間:
簽訂地點: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5
合同編號:122991
甲方:(買方)(賣方)乙方:本著公平.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承建工程所用的現澆建筑模板.木方全部由乙方提供,本合同成立后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此系樣品買賣合同,質量標準按甲乙雙方認可的樣品質量和乙方的質量承諾條款執行,但甲房要按使用要求使用。
三、質量承諾與使用要求:
1、甲方收貨后____日內,在商品沒有使用及保存完好無損壞的情況下,若有質量疑議,可以更換其他產品,____日后甲方未提出疑議,就視為該批商品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
2、乙方所供的商品95%,應達到合同所有要求的39;標準。
四、使用要求:使用時板疑家長不干膠封貼,雖鋸切使用的模板,鋸切后用酚醛汕漆封邊,待油漆干后方可使用,周轉使用必須使用脫模劑,嚴禁拆模時從高空向下任意拋擲和與硬物碰撞。
五、規格:
六、數量:
七、供貨時間:
八、甲方指定同志為甲方執行為合同的全權代表人,具有模板檢驗和簽字等權力。
九、結算及付款方式和期限:1元。2貨款。
3、應在年月%。
4、余款應在月全部。
十、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所有資金全部用于商業經營,不同于閑置資金和借貨資金,所以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加價的方式和賒購條件。
十一、如果方需用其它材料,由甲方采購到乙方門市,談好單價,按送貨單上的數量、日期、單價作為結算依據。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判決。備注:
十三、其它規定,本合同一式兩份(一份共2頁),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貨、款兩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地址:公司地址:電話:電話:公司法人:公司法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6
合同編號:( )購字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寧波市海曙區
甲方(買受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供應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方根據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租賃( )直字第 號的《融資租賃合同》之約定,并根據丙方自行指定的供應商和租賃物,與乙方簽訂本租賃物買賣合同(以下稱“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物。
一、合同標的物
1、由乙方售出、甲方購入的標的物如下:
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
2、丙方在此確認:(1)本合同項下的乙方以及標的物作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供應商及租賃標的物,系丙方自行選定,并未依賴于甲方技能或者受到甲方任何影響。(2)供應商和指定的標的物規格、式樣、質量、價款等與融資租賃合同規定完全一致。(3)標的物詳細配置以乙方和丙方的約定為準。
二、標的物的交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將本合同所列標的物在 直接向丙方交付,乙方在向丙方交付標的物時須同時提供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附件。
2、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全額發票,并及時交付給甲方。
3、乙方將標的物交付丙方之時,標的物所有權自乙方轉移至甲方。 三、價款支付方式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下列條件滿足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標的物價款支付給乙方:
(1)(乙方和)丙方依約定的金額向甲方支付了保證金、手續費等款項;
(2)甲方收到乙方和丙方共同出具的付款通知; (3)甲方收到丙方出具的租賃物品驗收證明。 2、乙方賬戶信息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3、在本合同簽訂后,當相關法律、市場行情等發生變化,致使各項稅負其他費用增加時,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購買價格等其他條款不變。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標的物交接時,丙方應當場對標的物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若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乙方提出;對其他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合理期限內提出。
2、標的物的驗收標準為: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標的物,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
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標的物,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車輛。
五、甲方保證和索賠權
1、標的物的保修期限執行乙方提供的保修手冊的規定。在上述保修期內,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依約對標的物進行修理和保養。
2、本合同訂立后,國家若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3、與標的物有關的瑕疵擔保、租賃期限內的質量保證、保修服務以及其他作為賣方應提供的保證或應履行的義務,乙方應向丙方直接承擔責任。
4、當標的物存在質量問題或性能不良、規格或式樣不符及其他瑕疵時,或者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標的物遲延交付或者無法交付給丙方時,甲方將索賠權轉給丙方,由丙方直接向乙方索賠。無論丙方向乙方索賠進程及結果如何,均不得影響丙方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支付貨款,則每延遲一 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標的物價款的'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提供和安裝合同規定的標的物,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標的物價款的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能保證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標的物投入正常營運,向甲方及丙方賠償由于延期營運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載明或者乙方與丙方特別約定的質量條款,甲方應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減少價款或退貨的違約責任。
七、侵權
1、當標的物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時,乙方有義務且應自行承擔費用,解決糾紛,并賠償給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損失。
2、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標的物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的解除
從標的物訂貨到交付,因非甲方原因導致融資租賃合同無法簽訂時,或者融
資租賃合同被解除時,甲方可以無條件地取消訂貨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甲方已付款項。
九、標的物滅失和毀損風險
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滅失和毀損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并經丙方驗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擔,標的物交付并驗收合格之后由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預見和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當事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事發之日起15天內,提供有效證明或公證。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各方另行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特別約定
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丙方應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元,手續費 元,首付租金 元,合計元,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該款項由乙方代甲方直接向丙方收取,以抵扣部分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標的物價款,即甲方還需支付給乙方價款 元后,乙方視作甲方已足額支付標的物價款。
十四、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請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作為編號為租賃( )直字第 號《融資租賃合同》附件,具有與其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稱的標的物即為租賃( )直字第 號《融資租賃合同》項下之租賃物。
2、甲方僅承擔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價款的支付義務。
3、本合同所列標的物在技術上有需要補充的事宜,由乙方與丙方另行協商。 4、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7
存量房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署說明:
1、合同不得留白,不適用或沒有內容填寫的請劃/。
2、對于有選擇的,請在選中的中打√;對未選中的,打×并在后續內容劃橫線。
3、雙方應在每頁合同下方簽字;合同由增加變更的,應在增加和變更處簽字并按手印,以防事后篡改。
4、為確保交易安全及順利進行,建議資金采取第三方監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市 區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售房屋坐落于 (以下簡稱房屋),為 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權證號為 ,所有權人為 (共有請注明)。
(二)房屋是/否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金額為 。
(三)房屋目前狀態為自住出租空置。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該成交價為該套房屋百分之 份額的成交價。
(二)成交總價系房屋成套價格,不因房屋實際面積與權證登記面積或與甲方初取得房屋時的合同約定面積不一致而調整。
(三)乙方應予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定金(大寫) 元);余款于辦理產權過戶當日支付分 次按以下方式支付:
(1)第一次,于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2)第二次,于 年 月 日權屬變更登記當日由貸款銀行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四)價款支付至雙方確定的監管賬戶乙方賬戶乙方指定賬戶,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開戶行代碼:
第三條交易稅費承擔
(一)成交總價為甲方凈得價含稅價格。
(二)成交總價為甲方凈得價的,本次交易中應有甲方承擔的房屋初次登記中發生的稅費、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并支付;成交總價為含稅價格的,以下稅費由甲方承擔 ,本次交易中發生的其他稅費,即便該稅費在法律上應有甲方承擔,亦全部由乙方承擔并支付。
第四條權屬變更登記
(一)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次價款 日內解除房屋質押。
(二)乙方申請貸款(含公積金)支付價款的,乙方應在甲方房屋解除抵押后 日內通過貸款審批或自籌資金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不申請貸款的,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權屬變更登記。
第五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后 日內(以先到期日為準)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完成以下事項:
(1)將房屋實際交付乙方占有和使用;
(2)將登記于房屋的`戶口遷出;
(3)將房屋之水、電、煤氣、物業賬戶變更為乙方;
(4)結清房屋交付日前所欠水、電、煤氣、物業、車位、網絡、電話、電視等費用。
(二)交付時應確保房屋已清理完畢,附件所列設備設施、家具等將作為房屋之一部分與房屋同時交付乙方。
第六條承諾
(一)甲方承諾
(1)具有簽署及履行本協議的民事行為能力,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并已獲得房屋權利人(包括共有權)合法授權;
(2)已向乙方充分披露房屋狀況,包括房屋權利瑕疵、重大房屋質量瑕疵、是否發生過異常死亡情形等;
(3)如適用,應按約定及時解除房屋抵押;
(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履行完畢或一方解除本協議之日前,不得再次出讓房屋;
(5)房屋出租的,已經獲得承租人放棄優先受讓權并在約定交付日前退租繼續履行既有租賃合同的有效承諾;
(6)本著誠信原則,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義務,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促成本合同順利履行。
(二)乙方承諾
(1)具有簽署及履行本協議的民事行為能力,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屋買賣政策,具有買受房屋資質;
(2)具有支付價款的經濟能力,并按約定及時支付價款;
(3)本著誠信原則,積極履行合同約定義務,配合甲方及時解除抵押、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促成本合同順利履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違約,逾期交付房屋或逾期支付價款的,按每逾期一日合同成交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或違約狀態達十五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按合同成交總價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一方違反約定承諾的,除依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守約方預期利益損失。
(三)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中介服務費、評估費、交通食宿費等,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補充約定
(一)乙方補償甲方房屋裝修損失人民幣(大寫) 元,并于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當日前支付。
第九條其他約定
(二)因本協議及其履行發生爭議的,應優先友好協商解決;十五日內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簽訂及履行中的通知送達以本合同文首確定的為準;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四)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簽字:
(手印)乙方(買方)簽字:
(手印)
日期:日期: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8
篇一:買賣合同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買賣合同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舉證指引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薄、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注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并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系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要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4、證明擔保合同關系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賠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關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并注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
篇二: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證據對比與交易過程圖表
一、如何尋找合適的代理觀點的基本操作要點:
“認同爭異”原則
平時:熟悉常用法條、部門規章、地方法規等
二、證據目錄參考格式
證據目錄 提交人: 有限公司 訴訟地位:原告/被告
委托代理人: , 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三、XX公司訴XX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證據對比:
從表中所列舉的內容可以歸納出本案兩方面的重要事實:
1、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雙方存在爭議的事實也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通過比較雙方提交的證據梳理出的上述案件事實,我們可以非常容易地歸納出雙方爭議的焦點: 。
四、總結出雙方爭議的焦點以后,為了能夠讓法官在庭審以及合議過程中方便、快捷地了解雙方交易的具體過程,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對雙方的交易過程以列表的方式進行分析公司訴 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交易過程數據:
通過上表對雙方交易過程中有關數據的對比分析,可以歸納出如下案件事實:
1、 公司交貨 開具發票公司根據 公司開具的發票金額付款。
2、 公司預付貨款公司交貨 公司根據公司開具發票。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29
買賣合同(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目錄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價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稅費
第十四章 _____(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范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范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買賣合同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_____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XX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XX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XX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XX銀行,由北京XX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XX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_____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_____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30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一)房地產座落在重慶市萬州區
房屋類型:
結構: ;
(二)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范圍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
乙方自愿買受甲方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 幣)計 元。(大寫): 拾 萬千 百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 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中的 萬元支付給甲方,余下的 元在辦好房產證等相關手續后 天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第三條 甲方轉讓的房地產為[占地移民方式][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 年(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占有)乙方。交付標志: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后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計算。逾期 天后,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 計算。逾期 天后,按下列內容處理。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賣方: 買方:
日期: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31
賣方:____(簡稱甲方)
買方: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座落于淄博市張店區美食街西首南側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甲方出售房屋屬私有產權房,用途商業,結構鋼混,總層數4層,間數____間,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____土地證號:____甲方確保該房屋的合法性、真實性、可靠性,未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未有任何債務糾紛。乙方有權在交易前查檔,驗證該房屋權屬。
第三條房屋固定裝修應保持原狀,房屋內附屬設備等祥見屋內設備清單隨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甲方取得該房屋時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隨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買賣總價款(含裝修、屋內設備和公共維修基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整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對甲方的房產證查檔驗證。查檔驗證通過之日,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總額%首付款,即____元人民幣;
3、甲方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房產證原件以及辦理權屬轉移所需的買賣合同、稅票、身份證復印件等交給乙方并協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
4、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權屬證書之日起工作日內,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總額____%,即____元人民幣
5、房屋尾款元人民幣,乙方承諾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據付款進度將售房款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收款后給乙方出具收條。
第八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房屋產權有問題不能過戶,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購房款,并賠償乙方同期貸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門。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3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惠項目合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實際為三人合作經營,地點位于,該店命名為,主要經營。
二、投資及分紅比例:
(1)、該店投資為萬元,資金在________年月____日前到帳。
(2)、該店每月核算一次經營情況,如有利潤,原則上每月分紅一次;如需擴大追加投資或出現虧損,則按上述投資比例出資(即三方平均分攤)。
(3)、利潤分成比例為三方平均分配。
(4)、購置的'一切資產屬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額按投資比例,按實際投資數額單據憑證記帳。
二、合作期限暫定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至20________年____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繼續合作,可續簽合同。
三、甲方委托
全權代表甲方,負責日常的各項經營管理事務。但重大經營決策應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諸實施。
四、該店的投資款、經營資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義在開立帳戶存取。開戶行:戶名:帳號:。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稽查監督帳戶收支情況。
五、該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結存等發生情況,均如實記帳。帳務至少應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對一次。
六、該店由三方共同選定的采購或供應商供貨。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甲乙丙三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3、本合作項目連續虧損____月或虧損數額達到萬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資產或承擔債務。
八、三方合作該項目,應秉承誠信、無私的合作原則。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名):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關于買賣合同范文 篇33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數量:(單位:噸)
油品
數量(噸)
質量等級
單價(元/噸)
總金額(元)
注: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第二條 甲方若需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和期限供油,屬正常銷售的,其數量、價格、期限需經雙方重新書面確定。
第三條 所有權及風險轉移:
乙方負責將油品運送至指定的地點。所有權及風險自甲方完成驗收時起轉移給甲方。
第四條 運輸方式、到站及交貨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超過規定時間仍未送貨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若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當日和簽訂合同當日價格較低價格為結算價格。
第五條 油品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將油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甲方須及時到場監卸并驗收。
2、數量驗收:油品的數量計量應以 雙方實際結算數 為準。
3、質量驗收:按照國家現行最新的石油產品標準執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該批次油品《質量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發生質量問題爭議,雙方共同委托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質量檢驗鑒定機構進行油品質量鑒定。鑒定油品存在質量問題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當更換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該賠償損失。如鑒定的油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經國家有關部門鑒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應油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負責包換,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額賠償。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有關履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