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中介合同熱門(通用3篇)
買賣合同中介合同熱門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房產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蘇州張家港市_____小區______號樓 _______室的房產(普通住宅)給乙方,房屋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自行車庫 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保證此房產一切情況介紹屬實,承諾和保證此房產無任何權屬或經濟糾紛,權屬無任何瑕疵,同戶籍、相關親屬及房產共有、所有權人同意出售。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成交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元整)。
本合同簽定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元(大寫: ___萬元整)作為購房定金,該購房定金在本合同簽訂生效當日自動抵作購房價款。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于 年 月 日至張家港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繳交稅費,辦理過戶前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即人民幣____ ____元(大寫: 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元整)給甲方,甲方出具首付款收據;
2、甲方同意乙方通過向銀行申請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元整)貸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房款。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貸款,簽訂一切相關合同,辦理其他一切相關手續。甲方應準備好辦理按揭手續所需資料,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
3、若乙方貸款申請未獲銀行審核通過,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扣除定金后)應當于合同解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除此之外,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時間以貸款銀行的實際放款日期為準,若乙方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足,則乙方應當于實際放款日起 日內將差額補足并支付給甲方。
5、本合同項下乙方對甲方的付款以人民幣的形式匯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賬戶。乙方付款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付款到達甲方的指定賬戶后,乙方完成付款義務。
甲方指定的賬戶:
開戶銀行:
賬 號:
戶 名:
6、甲方中任何一人以任何形式收到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均視為甲方全體收到該款項。
第四條 辦理過戶及房屋交付
1、甲方應于收到乙方購房首付款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元整)并且雙方簽訂《尾款支付協議》后當日內為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房產過戶手續。
2、甲方應于收到乙方第二期房款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元整)后 日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稅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該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風險轉移,房屋裝修裝飾、附屬配套設施設備、相關物品及費用承擔
乙方已對房屋構造、裝修裝飾、附屬配套設施設備、相關物品(詳見附件二)等情況做充分了解,房屋裝修裝飾、附屬配套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交易成交價格,包括房屋裝修裝飾、附屬配套設施設備、相關物品(詳見附件二)的.價格,甲方不得拆除以上設施并保證以上設施均可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遺失或損壞,按照該設備市場價賠償。
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物業、寬帶費等各項費用由甲方繳清。
第七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以及銀行按揭貸款等手續。
2、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水、電、通訊、排水等設施完好、暢通可正常使用。
3、甲方確保本合同項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權利瑕疵及關于房屋稅費、銀行抵押、戶口等未清事項。
4、甲方承諾在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后 日內遷出在此房產名下的全部戶口。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合同,應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
2、在下列條件發生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 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主要義務時;或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或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本合同自書面終止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
凡在本合同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擔房屋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返還已付轉讓價款及同期銀行利息。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房屋和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過戶,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_ __日內辦理,逾期不辦理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未按約定辦理過戶手續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5、任何一方逾期____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之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因甲方原因(虛假承諾)導致合同無效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系指: 地震、風暴、水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或公共機關禁止、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政策調整等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和無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約性義務,該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時暫停,而義務的履行期應自動按暫停期順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續期的適當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爭議,甲乙雙方可選擇向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中介合同熱門 篇2
致消費者的特別提示:本合同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交電家電商業行業協會、上海通訊制造業行業協會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希望您在充分了解下列條款和注意事項后再進行交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銷售人員,他們有義務給您做出確切的解釋。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或確認如下事項:
1.移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移動電話機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機,請在移動電話機上按"*#06#",然后將所顯示的15位移動電話機串號與移動電話機盒上的串號核對是否一致。
4.移動電話機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移動電話機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查看移動電話機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于10分鐘,屬正常范圍。
7.移動電話機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確認如下事項:
8.消費者購買 品牌 型號移動電話機,串號 ;該部移動電話機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 塊,序號 、 ,非原裝電池板 塊;原裝座充電器 部,原裝便充電器 座;非原裝座充電器 座,非原裝便充電器 座;原裝耳機 副,非原裝耳機 副;其他 。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 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移動電話機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并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向消費者開具加蓋公章的銷售發票,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移動電話機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后,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機后還可查看所購買的移動電話機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消費者可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網站()或通過電話、對移動電話機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移動電話機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消費者的保護。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論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
(網絡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
│ 名 稱 │ 性 能 故 障 │
├─────────────┼──────────────────────────┤
│ 主 機 │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 │
│ (三包有效期1年) ├──────────────────────────┤
│ │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 │
│ ├──────────────────────────┤
│ │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 │
│ ├──────────────────────────┤
│ │無振鈴 │
│ ├──────────────────────────┤
│ │撥號錯誤 │
│
├──────────────────────────┤ │
│非正常關機 │ │
├──────────────────────────┤ │
│sim卡接觸不良 │ │
├──────────────────────────┤ │
│按鍵控制失效 │ │
├──────────────────────────┤ │
│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 │ │
├──────────────────────────┤ │
│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 │
├─────────────┼──────────────────────────┤
│ 充電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
│ (三包有效期1年) │使用指定充電器無法正常充電 │
├─────────────┼──────────────────────────┤
│ 電 池 │充電后移動電話機仍不能正常工作。 │
│ (三包有效期6個月) │判斷依據為電池容量不小于80% │
├─────────────┼──────────────────────────┤
│ 移動終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
│ (三包有效期1年) │ │
├─────────────┼──────────────────────────┤
│ 外接有線耳機 │不能正常送受話 │
│ (三包有效期3個月) │ │
├─────────────┼──────────────────────────┤
│ 數據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
│ (三包有效期1年) │ │
└─────────────┴──────────────────────────┘
17.簽約本合同的銷售商承諾:符合換貨條件,并且銷售商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予以退貨,但對于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實施三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目錄》收取折舊費,但折舊費率以0.25%計。
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在15天內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銷售商逾期未能更換的,銷售商以“(移動電話機價款×0.25%)/天”向消費者提供補償。
18.補充條款(買賣雙方可就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動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銷 售 商 (蓋章) 消費者 (簽字)
地 址 聯系地址 (可選填)
聯系電話 公民身份號碼 (可選填)
合同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 (可選填)
買賣合同中介合同熱門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