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活牛養殖采購合同(精選3篇)
北京市活牛養殖采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
養殖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活牛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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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產地 │ 等級 │ 單位 │ 數量 │ 單價/保護價│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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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養殖及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體重在_________-_________千克之間,牛齡在_________-_________個月之間,屠宰胴體率達到_________%以上,且_________。
2、養殖方需建立以下記錄:□活牛入場、出場記錄□肉牛飼養用藥記錄□防疫消毒記錄□免疫接種記錄及_________。
3、乙方供牛時需出具無違禁藥物使用證明(供出口用牛場需提供商檢局備案飼養場證明材料)。藥物殘留不得超過_________標準。
第三條 結算
甲方應按約定價格優先保證收購乙方的活牛。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于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及運輸:
(1)乙方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保證每天供應甲方活牛_________頭。最低供應總數量為_________頭,最高供應總數量不超過_________頭。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檢驗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為活牛質量合格依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_____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乙方無法按時交貨的,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質量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解除條件:_________。
第八條 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收購方(簽章):_________
養殖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活牛養殖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x湖外洲圍墾了一個養殖場地,所有設施一應俱全(以清單為準),現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制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區域和面積:
承包區域位于x鎮x湖外洲,東臨x河溝左旭庭六九楊樹山,西至x蘆葦基地,南抵x貴養殖基地,北靠x蘆葦山,水陸面積約700畝。
二、承包期限:
暫定一年,從20x年元月1日起至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承包。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額為陸萬元。
四、生產設施交付管理辦法:
1、甲方現存有生產設施以造表登記的方式移交給乙方,所造登記表雙方簽字確認。
2、甲方造表登記的財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承包期滿后,乙方按原物歸還給甲方。甲方財產乙方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必須修復、賠償。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但對由乙方保管使用的資產,甲方有權監督檢查權,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經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否則,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在承包期內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經營需要所雇請的.員工自行承擔費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3、在承包期內因生產需要改造生產設施或改變圍墾設施,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有承包費不予退還。
4、乙方只和甲方產生合同條款,甲方的一切債務和糾紛與乙方無關,如有問題甲方全權處理,乙方不負責任。
5、如在當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的變動所給予的養殖補償所有歸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載六九楊樹木,乙方應負責管理,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甲方養殖基地養殖的甲魚,乙方應負責管理,嚴防偷盜,如發現偷盜甲方甲魚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賠償對方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北京市活牛養殖采購合同 篇3
甲方:果園
乙方:
為了支持果園發展養豬事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果園進行養豬生產,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果園自建的養豬場240平方米和豬場內設施租賃給乙方進行養豬生產,時間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
2、同意提供養豬人員在養豬期間現有的水電設施及住宿房間二間和公用廚房炊事用具。
3、乙方在養豬期間不得私自改變豬場設施和設備,如需改造利用應征求甲方同意,其所產生的經費開支由乙方負責。
4、甲方向乙方提供擴建豬欄場地和種菜用地,費用由乙方自理。協議期停止后,其所建豬欄產權歸甲方所有。
5、乙方養豬場地及配套設施不得私自轉讓,如改變養殖性質,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養豬場地,進行自行投資、自行管理、自行銷售,年生產生豬出欄數達頭以上。
2、同意在養豬期間所有豬糞肥料無償提供給甲方使用,并按甲方的要求堆放豬場附近。
3、承擔養豬場衛生管理設備及甲方提供豬欄和管理人員生活住房內電費(每月由甲方承擔度后的電費。)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養豬場地及生活食宿設施,如在使用過程需維修改造或損壞設施,愿自行負責經費開支。
5、遵守甲方果園管理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對不安全因素造成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書簽訂實效及有關問題說明
1、本協議書時間20xx年月至 年月。
2、本協議書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如遇國家征地需要終止協議,應提前60天時間告知對方,并終止本協議。
3、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補充協議同樣產生效力。
本協議書通過甲乙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貳零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