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買賣合同(精選3篇)
農機買賣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農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所購農機基本情況單位: _______元/農機名稱產地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備注,合計 _______(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農機應符合《產品質量法》,達到《使用說明書》中明示的執行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交貨
交貨方式: □ 乙方取貨 □ 甲方送貨;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驗收
對于農機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乙方可在交貨后_____日內提出異議。異議經核實成立的,甲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農機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等符合約定。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付清。乙方可憑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上確定的補貼金額沖抵余款;甲方要積極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享受補貼的購機者兌付補貼款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農機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甲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甲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部返還,但乙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付款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遲延支付價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機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區、縣農機局):
聯系電話:
乙方(購機者):
住址:
聯系電話:
為落實市政府購機補貼政策,做好購機工作,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據《關于對本市大型農機具購置和更新實行補貼的通知》的規定,自愿購買____生產的____型號____機____臺,總價款為____元,其中購機補貼____元。
二、乙方在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期間,可選擇任意一家“xx市政府農機具補貼委托經銷單位”,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購機“申請表”及本“合同”,交納扣除補貼資金后的機具差價款____元購機。
三、甲方責任
1.按照《關于對本市大型農機具購置和更新實行補貼的通知》,認真審核購機者申請表,確定購機者;
2.對購機者所購機具進行核查并在購機“申請表”加蓋“補貼機具已經核實”字樣公章。
3.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證照手續。對所購政府補貼機具打印標示。
4.提供技術、信息等服務。
四、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時繳款購機,如放棄購機,應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時間內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合同;
2.所購置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牌證,購置其他機具協助做好機具的核對、登記造冊的工作。
3.二年內不得擅自轉讓所購機具,因特殊情況需轉讓的,須經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購機時提交農機銷售部門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區、縣農機局):
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乙方(購機者):
農機買賣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集體創收,農民節省勞動力,更好地為發展和農業生產服務,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鄉政府出資購買兩臺農機具,分別是土豆播種機和土豆收獲機。經村委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上交承包費的數量、時間及辦法
承包費每年______元,乙方在承包期內每年11月前向甲方上交承包費______元。以現金支付,甲方收費后即出具收據。每年交費同時,甲方檢驗農機具一次。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承包農機具完好地交給乙方。
2.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證為本村、二隊、三隊進行代耕服務,作業收費以物價和農機部門的收費規定為準,播種______元/畝,收獲______元/畝。不得高于當地最高價格,損害農民的利益。乙方在保證本村、二隊、三隊作業完成的前提下,方可到轄區外作業,如外出進行跨區作業。
4.乙方應按時足額完成承包費的交納任務,農機具的維修等各方面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5.乙方應愛護農機具,適時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設備完好,能夠正常運轉。乙方應按農機具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并承擔安全責任。
6.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費用后,超收部分歸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費項目。
7.合同期內,如乙方不遠繼續承包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后,交甲方檢驗接收。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該農機具承包于他人,由此產生的安全及維修等費用與甲方無關。
8.乙方如不按時足額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費的任務,經甲方三次催收,仍不繳納的。甲方有權收回農機具,并保留對欠交承包費訴諸法律的權利。
9.在承包期____年內,乙方在無違約情況下,兩臺農機具歸乙方所有。如在三年內對乙方完成農機具成本回收,第四年農機具歸乙方所有。但必須按照第三條權利義務中第三項作業。
10.乙方如違反以上任一項條約,甲方有權收回農機具。
第九條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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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然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亦不得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政府。
(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
甲方: (公章) 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