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水泥供貨合同(通用3篇)
散裝水泥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散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價格按廠家袋裝相應標號水泥運到價下調 元。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若有質量爭議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省級技術監督部門檢測為準。
三、散水泥稱重依照廠家出廠磅單(不同電子汽車衡之間誤差按相關規定不大于0.4%)。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乙方負擔。甲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起提(供) 噸。每 天提供散水泥一車,如有變動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裝貨乙方不得拒收。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乙方應支付 元合同違約保證金。以利合同順利實施。以后每車到貨結算水泥款。乙方資金確有困難可(但不超過違約保證金的50%范圍內)延緩30日付款。到期不能按時付清應承擔每月15%的違約金。
七、違約責任:乙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沒有及時通知甲方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并承擔乙方實際車輛壓貨的收人損失。
2、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乙方應承擔所欠金額15%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甲方責任:
1、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國家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乙方實際經濟損失。
2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 二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散裝水泥供貨合同 篇2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甲方使用乙方“眾成”牌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瓦,負責按甲方指定顏色進行瓦面
二、 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瓦必須達到國家級相關部門
三、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水泥彩瓦 元/片;脊瓦 元
四、 供貨及施工:
1、甲方提前提供準確的用瓦面積。乙方根據甲方提供面積供瓦,如有剩余,剩余
2、甲方指定水泥瓦運至,甲方提
3、在甲方瓦屋面鋪設完畢達到噴涂條件后,提前方進行噴涂施工。在噴涂施工前,甲方應將瓦屋面清理干凈,同時提供干凈的自來水作為噴涂用水及施工電源,因瓦屋面清理不干凈或用水不達標造成的噴涂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4、噴涂施工必須在天氣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即室外最低氣溫不低于8℃,風力小于4級。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付款,每超過付款期限10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要求供貨及噴涂,每超過約定期限10日,應向甲方支付總貨款1%的違約金。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散裝水泥供貨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合同管理條例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實際情況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稱、規格、單位、單價
二、質量要求及質保期限
乙方所供產品為淄博五松山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五松山”牌PC32.5水泥,須符合工程所在地質檢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驗收要求,隨車攜帶材質證明文件。若材料抽檢不合格,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三、付款方式及相關費用
雙方每月第四個工作日前結算實際供應量,全款付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發票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上述報價為含稅落地價。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甲方提前3個工作日將材料所需計劃提報與乙方,乙方在計劃時間內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五、計量方法及驗收標準
1、甲方收料單作為結算依據,雙方簽字確認實收量。
2、貨到工地碼垛堆放整齊后雙方現場驗收簽字視為無異議,有抽檢要求的以現場質檢站指定檢測中心出具的抽檢報告為準,如因不符合質量要求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六、雙方的主要責任
1、雙方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規定;
2、雙方約定若有其他需求,產品、價格、質量經雙方協商后供貨,結算依據、付款方式同本合同。
3、若市場價格有變動,雙方就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后添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八、其它約定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授權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方: 授權代表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