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通用10篇)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物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標的物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
單位數量價 款
單 價總 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質量要求: 。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
第四條 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 )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 。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 。
買受人違約責任: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標的物名稱:_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價款:
單價: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__________。
第四條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_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_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__________)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
第九條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_。
第十一條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
買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出賣人(章):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人
買受人(章):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訂購事宜,按照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及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
商標及品牌
型號
數量(臺)
單價(元)
總計金額(元)
合計:
人民幣(大寫)¥:
2、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保修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符合出賣人出廠標準,符合
買受人使用要求保修期:
3、隨附必備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全額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額貨款)義務時,
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
5、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買受人進行驗收如有產品質量問題,貨到一周內買受人提出異議,出賣人負責更換
6、產品的售后服務:
7、運輸方式及達站和費用承擔:通過汽運和鐵路運輸送貨上門,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8、交付標的物方式,時間,地點: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現金或支票或電匯底單后,即安排發貨
9、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由出賣人負責對買受人的技術人員進行產品安裝和調試培訓
10、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和回收:紙箱包裝,不回收
11、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現款現貨,買受人按出賣人指定帳號電匯或支付支票和現金
1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1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內起生效
14、其他約定事項協商解決
15、其他事宜: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傳真件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訂購事宜,按照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及價格:
2、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保修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符合出賣人出廠標準,符合買受人使用要求,最新工業產品購銷合同范本。保修期:
3、隨附必備品,配件及提供方法:
4、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全額貨款)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全額貨款)義務時,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
5、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買受人進行驗收。如有產品質量問題,貨到一周內買受人提出異議,出賣人負責更換。
6、產品的售后服務:
7、運輸方式及達站和費用承擔:通過汽運和鐵路運輸送貨上門,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8、交付標的物方式,時間,地點: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現金或支票或電匯底單后,即安排發貨。
9、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由出賣人負責對買受人的技術人員進行產品安裝和調試培訓。
10、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和回收:紙箱包裝,不回收。
11、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現款現貨,買受人按出賣人指定帳號電匯或支付支票和現金。
1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本合同自簽定之___________日內起生效。
14、其他約定事項協商解決
15、其他事宜: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合同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傳真件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原合同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合同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雙方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購買中國東莞市
(以下簡稱該物業)之商品房買賣合同
(以下簡稱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GB/T17986.2-200。
二、雙方在簽署本協議后,甲方同意乙方自動退房,解除該合同。乙方就簽署該合同交付之樓款與甲方另行協議。
三、原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隨之作廢。甲方在乙方簽署本協議并到房管部門備案后,即可向任何人出售或以任何方式處理該物業。
四、訂立本協議及辦理有關手續所需之一切費用,包括手續費、公證費及政府有關部門之收費等,均由_______________方支付。
五、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經東莞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東莞市公證處及房管部門各一份,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6
買受人:____
出賣人: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電線電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電線電纜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價款:_____交(提)貨時間:_____簽定本合同后,出賣人隨時具備向買受人交貨條件和能力,出賣人根據買受人電話通知的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二天內向買受人交貨。
第二條 質量標準:_____出賣人按國家及有關部門標準生產,出賣人賣給買受人的電線電纜,必須達到國家及有關部門的現行質量、技術、規范、要求等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因出賣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及有關部門標準,造成買受人、施工單位、商品房買受人的'損失,由出賣人按其經濟損失的二倍向買受人或第三方賠償損失,并由出賣人承擔一切責任。出賣人產品的質量使用壽命按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出賣人對產品的維保期限為二年,自住宅樓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的供應及回收:_____出賣人按標準包裝,對包裝物由出賣人回收。
第五條 隨即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_____合格證及其他相關證照、證件。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電線電纜數量的計算方法:_____不計損耗。依據現場實際測量的電線電纜數量為準;具體電線的數量計算辦法:_____每批次電線電纜到買受人現場后,由買受人、出賣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隨意抽樣測量,依據抽樣測量的每盤電線最小數值為標準,計算本批次電線數量。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出賣人負責按每棟樓用量(見附表),分批次向買受人交貨,交貨地點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出賣人負責運輸至買受人 ,并負擔其運輸費和裝卸費。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每批貨(每棟樓使用的電線電纜)到買受人“德苑福邸”施工現場后,由買受人、出賣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隨意抽(取)樣,送交 有關部門進行檢、化、試(測)驗,如檢、化、試(測)驗不合格,出賣人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00%向買受人賠償損失,出賣人退回不合格電線電纜,并承擔其檢、化、試(測)驗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每批(以每棟樓為一批貨)電線電纜送到買受人工地,經有關部門檢、化、試(測)驗合格,付每批電線電纜價款的100%。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 無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履行完畢權利和責任及義務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按本合同總價款的30%,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承擔責任和賠償。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自覺遵照執行,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陽信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并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7
建設方:______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供貨時間:(見附表)
二、質量標準:產品的規格型號及質量符合國家標準。GB/T4100-20____________檢驗標準
三、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付清全部貨款之日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供方所有。
四、交貨方式、地點:
交貨地點在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承擔:
貨物到達供方倉庫的費用由供方承擔,自供方倉庫至需方指定收貨地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其它費用由需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時間、地點:
(1)、合同生效時,需方委托建設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
(2)、每批產品進場,需方確認后,委托建設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80%,全部產品進場后,需方檢驗合格并確認后委托建設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0%,余款在自工程竣工驗收一周內付清。
七、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遇不可抗力或合同履行完畢則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失效或不可執行形成的違約責任,違約方以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簽字、蓋章,自預付款到帳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按實際供貨數量結算。每一批貨物見附表一,以后增加三方簽定附表二,附表合總金額為主材結算金額。
2、需方延期付款或供方延期交貨,守約方每天按合同總價款的5‰收取滯納金。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建設方(蓋章):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標的物名稱:_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價款:
單價: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__________。
第四條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_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_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__________)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
第九條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__________。
第十一條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
買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
買受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出賣方: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收回:
第五條 隨即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耗損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為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下列三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作選擇的視為一致同意第1種方式) 1、 提交荊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3、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北京市工業買賣合同 篇10
買受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受人辦公室
出賣人: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電線電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電線電纜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價款:交(提)貨時間:簽定本合同后,出賣人隨時具備向買受人交貨條件和能力,出賣人根據買受人電話通知的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二天內向買受人交貨。
第二條 質量標準:出賣人按國家及有關部門標準生產,出賣人賣給買受人的電線電纜,必須達到國家及有關部門的現行質量、技術、規范、要求等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因出賣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及有關部門標準,造成買受人、施工單位、商品房買受人的損失,由出賣人按其經濟損失的二倍向買受人或第三方賠償損失,并由出賣人承擔一切責任。出賣人產品的質量使用壽命按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出賣人對產品的維保期限為二年,自 住宅樓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的供應及回收:出賣人按標準包裝,對包裝物由出賣人回收。
第五條 隨即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及其他相關證照、證件。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電線電纜數量的計算方法:不計損耗。依據現場實際測量的電線電纜數量為準;具體電線的數量計算辦法:每批次電線電纜到買受人現場后,由買受人、出賣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隨意抽樣測量,依據抽樣測量的每盤電線最小數值為標準,計算本批次電線數量。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負責按每棟樓用量(見附表),分批次向買受人交貨,交貨地點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出賣人負責運輸至買受人 ,并負擔其運輸費和裝卸費。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每批貨(每棟樓使用的電線電纜)到買受人“德苑福邸”施工現場后,由買受人、出賣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隨意抽(取)樣,送交 有關部門進行檢、化、試(測)驗,如檢、化、試(測)驗不合格,出賣人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00%向買受人賠償損失,出賣人退回不合格電線電纜,并承擔其檢、化、試(測)驗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每批(以每棟樓為一批貨)電線電纜送到買受人工地,經有關部門檢、化、試(測)驗合格,付每批電線電纜價款的100%。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履行完畢權利和責任及義務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總價款的30%,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承擔責任和賠償。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自覺遵照執行,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陽信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并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