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房屋買賣合同(精選3篇)
夫妻婚前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男,身份證號
乙方:女,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位于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 ________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元,其中由甲方出資元,占________.乙方出資元,占________%.剩余的元向銀行借貸。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元,貸款期限________年,本息和共______元,分______個月還清,每月需還元。其中,甲還______元,占________%,占________%.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四、產權比例
產權的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_____%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_____%的產權。
五、物業考察、購買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________%、乙方享有________%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雙方依法辦理并由雙方妥善保管。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裝飾裝修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并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后____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____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二、如甲乙雙方結婚,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甲乙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承擔債務,即各占________%.如甲乙雙方分手,雙方可變賣共有物,所得價金由共有人按份額比例分配。或者進行作價補償,由雙方中的某個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補償其應有部分的價值。
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
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____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夫妻婚前購房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由于雙方是再婚,為了避免糾紛,經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婚前貸款購有一房產,位于,面積,至雙方結婚時,仍欠少量房貸。為避免將來的不必要紛爭,甲方雖然同意與乙方共同還清所欠房產貸款,但約定雙方共同還款的部分財產屬于乙方一人所有,具體的說,就是該還款不對該處房產仍作為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產生任何影響。
二該協議簽字生效。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房產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夫妻婚前購房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先生與乙方方小雙方決定共同購置位于____區路弄號室的房產。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購房涉及的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信守:
一、由于乙方戶籍不在市,為省卻購房及按揭貸款中的麻煩手續,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出面簽訂《房地產合同》以及《抵押借款合同》并辦理相關購房事宜,房地產權證上署甲方一人姓名。
二、由乙方出資支付購房的首付款共計幣元整且乙方已經實際支付。
三、由甲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幣萬仟元整,借款期限均為年,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每月還貸義務。
四、購房契稅、手續費等由乙方支付。
五、甲乙雙方所購路弄號室房產為甲乙雙方所共有。
六、甲乙雙方領取結婚后,甲方應盡快將乙方姓名依法添加到房地產權證上。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并經律師事務所見證后生效。
甲方:乙方:
夫妻婚前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甲方于年月日以個人名義采取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積平方米,總價款元。現甲、乙雙方因情投意合而生活在一起,為避免紛爭,愛情永固,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出資元,一并作為該套房屋首付款。
二、房屋裝修費用元由乙方負責,剩余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水、電、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等各項生活開支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元,在共同生活期間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乙方于年月開始付款。
五、雙方領取結婚證時,該房產自動轉化為甲乙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六、若甲、乙雙方不幸分手,該套房產仍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將乙方已承擔的全部費用,包括首付款、裝修款、月供款償還給乙方。該房屋發生增值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投入的資金比例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七、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該套房屋以低于購置價的標準對外出售,否則甲方除應償還乙方的已付款項外,并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夫妻婚前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合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
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折疊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折疊手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