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機買賣合同(精選3篇)
太陽能發電機買賣合同 篇1
供貨商(甲方):
購貨商(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款結算
1、付款方式:轉賬
2、賬戶名稱:
匯款帳號:
3、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貸款。貸款到達甲方賬戶后,甲方于兩個工作日內發出貨物及發票。
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有權向違約方進行追索。
三: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太陽能發電機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賃發電機組。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訂立協議如下:
1、甲方提供柴油發電機組租賃給乙方使用。(注:租賃機組總價值: )
2、租期至少為/天),租金為/天/臺(大寫: 元整)(注:租期滿按實際天數每天 元/天/臺計算)
3、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設備轉租,轉借,買賣。如有物品丟失,乙方應付相應機組總價值的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第一次使用的機油由甲方負責,機油到更換時間由乙方負責,柴油由乙方負責,如由于乙方提供的柴機油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柴油機組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相應責任。
5、付款方式:乙方預付一個月租金,到次月的同一時間收取第二月租金,如乙方到期未付款,甲方有權要求停止發電機組的使用權。
6、設備的進出場由甲方負責,由乙方負責付相應的進出場費用。
7、設備的基本維護由甲方負責,乙方保障甲方每月有貳天的機組保養時間),嚴禁乙方超負荷運行發電機組,如乙方人員違規操作造成的發電機組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設備操作由四方負責,機器發生故障時由甲方負責維修(故障在當天內不能排除,甲方次日更換發電機組,確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9、以上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如有糾紛由甲方法院仲裁執行。
10、本合同一式貳份,由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陽能發電機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
簽 定 時 間:_________________
簽 定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
就柴油發電機組采購項目,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貨期
設備交貨期:合同簽訂收到預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個工作日內交貨。
三、交貨時間地點、運輸: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貨到工地后貨物保管由甲方負責)
2.運 輸: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
1、 簽訂合同之日預付定金______元整,貨到調試驗收合格付清全部貨款______元整(必須在2日內調試完畢)。
2、設備款未付清前,設備所有權屬乙方。
五、出機前客戶需要準備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裝機組條件的機房(包括混凝土機座、進風通道、排風通道及排煙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機油。
3、提供配電柜到發電機組之間的電纜及接電。
六、售后服務
1、 所有本公司銷售的柴油發電機組,三包服務為______年或者累計運行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由調試當日計算。
2、在三包期內,凡屬于產品質量或制造缺陷導致的故障,本公司負責進行維修服務為買方盡快恢復電力,12小時內必須趕到現場維修。
3、本公司為用戶調試機組,培訓機組操作人員,并親臨現場指導安裝。
4、在三包期內,用戶應承擔更換機油、柴油、空氣濾清器等常規費用。
5、在三包期內,用戶應使用本公司規定的柴油、機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議程序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6、以上三包服務,應在機組正確使用與保養前提下進行。
7、詳細操作規則,以機組說明書為準。三包規定的內容以國家三包標準與依據為準。
8、即使在保修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屬于修理范圍:
1)由于沒有按照使用維護說明書上要求使用,裝配、匹配不適當造成故障。
2)更換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運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裝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機組調試合格后,在非正常對機組進行維護、保養、維修的情況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對機組支付任何零配件開支。
七、產品的交貨驗收方式
1、乙方應在具備機組交貨前,提前兩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同意后乙方方可發貨,甲方逾期不作書面答復的,則視為默認同意。
2、到貨后,甲方負責召集甲方代表、及相關負責人,會同乙方代表到現場進行驗收,清點貨物箱數及箱內貨物情況,若貨物與裝箱數目不相符,箱內貨物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補齊。若貨到次日內甲方不安排驗收,視為乙方已按合同約定完成交貨,如有異議,甲方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采用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如屬假冒偽劣產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八、設備就位、調試及驗收
1、設備由乙方就位,甲方協助。
2、設備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調試合格后,由甲方組織驗收,甲方應在3日內組織驗收。若甲方逾期不組織驗收的,則視為甲方認可設備驗收合格。
3、雙方對設備是否調試合格有爭議時,雙方應共同委托有資質的“國家內燃機質量檢測中心”鑒定,鑒定結論對雙方有約束力。其鑒定費用由乙方先預付,若鑒定合格則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合格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導致延期履行),根據不要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因發生不可抗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結束后合理期限內向另一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地震、動亂、罷工、運輸事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
十、合同修改和補充
對合同條款作任何改動或偏離,增加補充條款,均須由甲、乙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或合同補充條款。且視為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違約處罰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總金額的5%賠償。
2、甲方如不能按時支付貨款,每延遲一天,按合同余額的5%進行賠償。
十二、違約合同終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10日內,乙方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付貨物
B.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下的任何義務
十三、終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原因造成自然終止合同時,按終止合同辦法終止合同。
十四、合同糾紛
如發生合同糾紛,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