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銅買賣合同(精選3篇)
粗銅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
買受人:
買受人_______需要,向出賣人購買粗銅,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法律條規,本著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誠實守信原則,現經充分協商,一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務必信守。
一、產品、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名稱
規格
數量(噸)
單價(元/噸)
總金額
備注
合計
二、質量標準:符合______________標準。
三、交貨地點:出賣人指定倉庫交貨。
四、運輸方式:買受人自提,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五、合理磅差:±1%雙方互不計較。
六、產品內在質量問題買受人應當在每批交貨當時提出,并不得動用,經出賣人確認后,出賣人僅負責索賠。其他產品質量問題及產品數量異議須在每批交貨當時提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貨,買受人每月主動配合出賣人書面對賬。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10%貨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每日加付千分之五貨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且產品價格上漲的,出賣人對逾期付款的產品有權主張所有權保留,可要求買受人退回逾期付款的貨物,或要求買受人支付價格上漲所造成的價差損失。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或買受人拒絕書面對帳的,出賣人有權中止發貨或取消訂單。買受人逾期提貨的,如遇價格下跌,買受人應按原約定價格支付貨款;買受人逾期提貨的,如遇價格上漲買受人應按上漲價格支付貨款。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出賣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章后傳真與原件同等有效。
2、買受人及其經辦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或者變相賄賠出賣人經辦人。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禁止買受人借錢、借物給出賣人業務人員,否則視為商業賄賂。買受人及其經辦人如違反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并增加支付相當于50倍商業賄賂的違約金給出賣人。
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蓋章)
出賣人代表人:
電話號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人:(蓋章)
買受人代表人:
電話號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粗銅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因_______需要,向出賣人購買粗銅,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法律條規,本著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誠實守信原則,現經充分協商,一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務必信守。
一、產品、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符合______________標準。
三、交貨地點:出賣人指定倉庫交貨。
四、運輸方式:買受人自提,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五、合理磅差:±1%雙方互不計較。
六、產品內在質量問題買受人應當在每批交貨當時提出,并不得動用,經出賣人確認后,出賣人僅負責索賠。其他產品質量問題及產品數量異議須在每批交貨當時提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貨,買受人每月主動配合出賣人書面對賬。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承擔10%貨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每日加付千分之五貨款的違約金。逾期付款且產品價格上漲的,出賣人對逾期付款的產品有權主張所有權保留,可要求買受人退回逾期付款的貨物,或要求買受人支付價格上漲所造成的價差損失。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或買受人拒絕書面對帳的,出賣人有權中止發貨或取消訂單。買受人逾期提貨的,如遇價格下跌,買受人應按原約定價格支付貨款;買受人逾期提貨的,如遇價格上漲買受人應按上漲價格支付貨款。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出賣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章后傳真與原件同等有效。
2.買受人及其經辦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或者變相賄賠出賣人經辦人。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禁止買受人借錢、借物給出賣人業務人員,否則視為商業賄賂。買受人及其經辦人如違反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并增加支付相當于50倍商業賄賂的違約金給出賣人。
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______(蓋章)
出賣人代表人: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受人:______(蓋章)
買受人代表人: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粗銅買賣合同 篇3
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家具名稱 :
第二條 定作家具圖紙的提供及要求:
買受人定作家具的,買受人于 年 月 日前將圖紙一式兩份交付出賣人。出賣人認可后,由賣場銷售人員簽名(蓋章)后,將其中一份交給買受人留存。
第三條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 買受人自提,于 年 月 到出賣人處自提;
(二)出賣人送貨,送貨費用由 承擔。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第四條付款方式、時間:
□ 買受人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
□ 買受人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余款 元在 時付清。
□ 買受人在 年 月 日支付總價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過20%),余款 元在 時付清;出賣人交貨時,定金抵作貨款。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質量標準:每件家具應符合GB 5296.6 要求的《家具使用說明書》中標明的標準,或不低于樣品同等質量。生產家具使用材料的標注應當符合《家具產品標識標注規范》規定。
第六條家具的驗收:買受人在驗收中發現家具的'數量、商標、外觀、顏色等直觀特征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可在《xx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所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出賣人在知悉或應當知悉買受人有異議后,按照《xx市家具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并于知悉或應當知悉買受人有異議之日起5日內告知買受人。
出賣人或主辦單位做出對買受人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違約方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違約部分家具貨款 %的違約金;
(二)違約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罰則。
(三)經國家認可的家具檢測機構檢測,家具的有害物質含量或家具質量不符合國家或xx市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規定的,買受人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出賣人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四)定做的家具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市場主辦單位的責任:出賣人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或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主辦單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