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菜供貨合同(精選3篇)
青菜供貨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依照《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 產品,滿足甲方需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 產品在品種屬于無公害種植,沒有殘留農藥,質量合格的優質產品,不能以次充好,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要求規格的 ,甲方可另行采購)
二、乙方在供貨中,依據甲方需求的品名、規格、數量進行采購,按市場批發價銷售給甲方 產品,每周二由甲方對 市場進行價格調查,確認 產品批發單價,雙方每三天確認一次單價,在三天內,無論市場上的單價上浮或下降,都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單價為準,乙方不得更改。
三、交貨方式:甲方經營中所需的 產品,乙方必須準確、及時地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點。乙方送貨必須做到及時,保證甲方的正常營業,乙方不得斷貨或缺貨,否則由甲方對乙方每次進行200元罰款,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在營業中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金和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如乙方多次發生同類事件,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掉乙方當月貨款。
四、結賬方式:貨到經甲方檢驗合格后,由甲方開除收貨單雙方簽字確認。每月18號作為結賬日,每次結賬乙方憑雙方簽字確認收貨單結上月貨款。
五、本合同每月有乙方提供的份,與本合同等效。
六、合同的有效性和有效期:
自年日開始至年月束。如有效期限屆滿前20日內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意見,本協議可視為自動延期壹年。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字蓋章立即生效。若協議一方未按合同執行,造成另一方產生任何經濟損失,未執行合同方則需對執行合同方按實際所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雙方所簽署的所有附件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相同的有效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菜供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為20xx年上海世博會制定安全蔬菜供貨基地,為了滿足市場需求,現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蔬菜供貨合同:
1) 甲方向位于楊行鎮北宗村的三家村蔬菜基地訂購無公害蔬菜(黃瓜、茄子、番茄、青菜等)。
2) 供貨時間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供貨總量不得少于600噸。 供應蔬菜的產品質量要求:
一:蔬菜種植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嚴格執行《上海市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必須做到不使用劇毒和禁用農藥,保證使用上級推薦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保證做到按照市農委相關規定執行無公害蔬菜種植生產。
二:多用有機肥,少用化肥,種植真正的有機蔬菜。
三:蔬菜供應前,必須先檢測,保證做到上市的蔬菜安全,衛生,優質,并建立追溯制度。
5) 蔬菜價格與數量認定:
一:乙方提供的蔬菜價格略高于市場價(雙方可自行向市場詢價,摸價)。
二:乙方所供貨數量核對的方法,雙方共同確認數量和價格后,各自認可,簽字后再用傳真機互傳。
6) 貨款結算方法:
一:甲方在乙方供貨前1個月,向乙方支付訂貨定金20萬元。
二:乙方所送的蔬菜一個月結算一次,結算時雙方都要憑每日傳真互傳簽了字的單據為依據,經雙方核對無誤后,每月15日結算上個月的貨款。
7) 違約責任:
一:乙方必須滿足和達到甲、乙雙方制訂的供貨數量,在沒有達到總量時,乙方不得自行供貨,否則,不足部分將由乙方按20%賠償損失。
二:如果甲方未達到雙方訂貨數量時,乙方也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相等的經濟損失。
三:若因甲方原因,沒有收足所收購的數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不足部分的20%。
四: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收購乙方基地有機蔬菜時,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金額按當時的市場價格計算,并雙倍返還甲方支付的定金,計40萬元整。
五:若遇到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或本項目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追訴并賠償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菜供貨合同 篇3
甲方(全稱): (需方) 乙方(全稱): (供方)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苗木采購供應合同,共同履行。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情況
1、名稱:2、內容:3按實際苗木量清單結算。
二、 供苗時間:
1、開始日期:年月
2、結束日期:年月
三、 合同約定:
1、 甲方向乙方訂購的綠化苗木品種,數量,規格,要求具體以雙方簽字認可的苗木清單為準。
2、 甲方必須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的苗木清單,讓乙方更好的準備苗木及運輸車輛,保證苗木按時供給。
3、 乙方負責組織甲方所需的苗木(按苗木清單要求),并根據苗木情況,聯系運輸車輛,負責裝好車,運費由甲方如實支付。
4、 甲方負責苗木上車時,對苗木質量,數量的審核,保證苗木質量。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后甲方預付乙方20%苗木定金,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苗木出圃。苗木上車后,按上車的苗木總量支付60%,其余20%苗木款待苗木全部供應結束后,按實際供苗量結算,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按供給實際苗木量與已定苗木單價結算。變更的品種,規格雙方按實確定。
五、違約責任:
1 、甲方根據合同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若延期30天以上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同期銀行利息賠付乙方。
2、 乙方根據合同要求必須按時保證苗木供給,若不按時保證苗木供給則承擔違約責任。
3、 若臨時改變方案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條件而造成苗木供應不及時的情況不屬于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4、 違約金按合同價20%計算。
六、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苗木供應完成,結清費用后自動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負責人:
乙方:(蓋章)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