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采購合同(精選11篇)
燃煤采購合同 篇1
一、合同雙方: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
為保證供煤的質量、數量能按合同正常供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獎勵和考核標準:
1、按原煤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下簡稱低位熱)計價,以低位熱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95元,其中煤款為355元,運費為40元。
2、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超出/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5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10元/噸計算獎勵。
3、考核標準: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300--44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8元/噸計算考核;運費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5元/噸計算考核。
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300大卡/千克的來煤,自動跌入下一檔次結算,即以4000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30元,其中煤款為300元,運費為30元;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000--42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0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4元/噸計算獎勵。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的來煤,作判廢處理,不予結算煤款及運費。
4、水分考核:水分超過8%的部分,在結算數量中據實扣減,即結算噸位=驗收噸位-驗收噸位×(實際化驗全水分-8%)。
5、結算批次內若硫份高于0.5%,則每上升0.1%按2元/噸考核該子樣,全月加權硫份不得高于0.5%。
三、運輸及交貨:
原煤運輸由供方負責組織,運到需方指定煤場卸下交貨。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計量:以需方汽車地磅衡過磅計量為準。對計量有異議時,供需雙方現場解決,必要時可請技術監督部門核實。
2、煤質:按照國家關于煤炭的采樣、制作、化驗標準,由需方采樣、制作、化驗,對需方提供的煤質化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需方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將存查煤樣送交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檢驗。
3、若出現下列情況需方有權作如下處理:
(1)供方必須保證來煤是本礦純煤,若發現弄虛作假,人為摻矸石、包裝、調包換包,一車中各處煤質相差過大,需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需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到煤礦進行監裝。
(2)人為摻水,造成水分過重者,視情況每車扣減5—10噸。
(3)遇矸石、雜物較多,不屬于故意摻假者,責令駕駛員清除拉出并除皮,嚴重者,可按比例作扣噸處理。
(4)水分過重,不屬于人為摻水者,到煤場尚有漏水現象時,可作出1000kg以下扣噸。
(5)提出問題不改者,可通知停煤整頓。
(6)單車來煤矸石或雜質超過十分之一,此車煤單作廢,此車煤作為違約、判廢處理。
4、供煤過程無條件服從乙方按規章制度的`管理。供煤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改正,指出問題不改者,通知停止供煤、整頓,符合要求后,恢復供煤。
五、結算方式、地點及時間:
1、按500噸煤樣批次(根據來煤情況,需方有權以任意數量作煤樣批次化驗結算),根據需方過磅單、化驗結果進行結算,煤款開具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運輸發票由需方統一代開,運費稅率統一按照4.5%代扣。
2、所有款項全部通過銀行匯兌。結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六、違約責任及約定事項: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貨。
2、來煤加權低位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需方拒絕結算煤款和運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自己負擔,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扯皮。
七、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1、供方簽訂供煤合同時,須出示有關證件,并依法經營。如因供方煤炭資質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產生的后果由供方承擔。
2、若遇市場價格波動,需方有權對供方所供煤作出價格調整。
3、合同數量達到或者合同有效期到期,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方執_____份,需方執_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燃煤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筑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購砼用II級粉煤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訂立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單價
II級粉煤灰,散裝單價230元/T,含運輸到工地的一切費用。此單價為今年內的固定單價,不因市場價格浮動指數的變化而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根據粉煤灰的技術指標,嚴格按照II級粉煤灰品質指標控制粉煤灰的細度、燒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及含水率等指標。
三、交貨方式
乙方將合同約定的粉煤灰運輸到湛江市徐聞工地,數量由甲方過磅計量。乙方在運輸時需注意粉煤灰的儲存,防止污染環境。
四、驗收方式
乙方將粉煤灰運至甲方的工地現場后,由甲方組織人員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五、結算方式:貨到付款。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運至工地現場的粉煤灰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可以拒絕接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拒絕發貨,對甲方造成工程工期的影響,則可視為乙方無故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誤工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則向合同簽訂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燃煤采購合同 篇3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
為保證供煤的質量、數量能按合同正常供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獎勵和考核標準:
1、按原煤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下簡稱低位熱)計價,以低位熱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95元,其中煤款為355元,運費為40元。
2、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超出/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5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10元/噸計算獎勵。
3、考核標準: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300--44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8元/噸計算考核;運費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5元/噸計算考核。
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300大卡/千克的來煤,自動跌入下一檔次結算,即以4000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30元,其中煤款為300元,運費為30元;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000--42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0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4元/噸計算獎勵。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的來煤,作判廢處理,不予結算煤款及運費。
4、水分考核:水分超過8%的部分,在結算數量中據實扣減,即結算噸位=驗收噸位-驗收噸位×(實際化驗全水分-8%)。
5、結算批次內若硫份高于0.5%,則每上升0.1%按2元/噸考核該子樣,全月加權硫份不得高于0.5%。
三、運輸及交貨:原煤運輸由供方負責組織,運到需方指定煤場卸下交貨。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計量:以需方汽車地磅衡過磅計量為準。對計量有異議時,供需雙方現場解決,必要時可請技術監督部門核實。
2、煤質:按照國家關于煤炭的采樣、制作、化驗標準,由需方采樣、制作、化驗,對需方提供的煤質化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需方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將存查煤樣送交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檢驗。
3、若出現下列情況需方有權作如下處理:
(1)供方必須保證來煤是本礦純煤,若發現弄虛作假,人為摻矸石、包裝、調包換包,一車中各處煤質相差過大,需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需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到煤礦進行監裝。
(2)人為摻水,造成水分過重者,視情況每車扣減5—10噸。
(3)遇矸石、雜物較多,不屬于故意摻假者,責令駕駛員清除拉出并除皮,嚴重者,可按比例作扣噸處理。
(4)水分過重,不屬于人為摻水者,到煤場尚有漏水現象時,可作出1000kg以下扣噸。
(5)提出問題不改者,可通知停煤整頓。
(6)單車來煤矸石或雜質超過十分之一,此車煤單作廢,此車煤作為違約、判廢處理。
4、供煤過程無條件服從乙方按規章制度的管理。供煤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改正,指出問題不改者,通知停止供煤、整頓,符合要求后,恢復供煤。
五、結算方式、地點及時間:
1、按500噸煤樣批次(根據來煤情況,需方有權以任意數量作煤樣批次化驗結算),根據需方過磅單、化驗結果進行結算,煤款開具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運輸發票由需方統一代開,運費稅率統一按照4.5%代扣。
2、所有款項全部通過銀行匯兌。結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六、違約責任及約定事項: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貨。
2、來煤加權低位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需方拒絕結算煤款和運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自己負擔,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扯皮。
七、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1、供方簽訂供煤合同時,須出示有關證件,并依法經營。如因供方煤炭資質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產生的后果由供方承擔。
2、若遇市場價格波動,需方有權對供方所供煤作出價格調整。
3、合同數量達到或者合同有效期到期,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方執_____份,需方執_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燃煤采購合同 篇4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做法:甲方與山西省煤炭運銷集團公司簽訂煤炭采購合同,乙方負責執行合同,負責把煤炭按質、按量運送到電廠(鄒平電廠、魏橋電廠、濱州電廠)。
二、 數量、質量要求:數量以電廠磅房實收數量為準。質量以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電煤指標為準。不符合電廠要求而被電廠扣款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三、 運輸方式:汽運。乙方負責送貨到甲方儲煤場,長途運費由甲方墊付,待電廠回款后從貨款中一次扣出。
四、 費用:
1、 乙方電煤直發電廠,甲方收取管理費5元/噸;乙方若需走甲方儲煤場,甲方另收取儲煤場鏟車費、油費及場地占用費5元/噸。儲煤場至鄒平電廠短倒運輸5元/噸;若乙方從儲煤場發往魏橋電廠,甲方收取儲煤場至電廠短倒運費12元/噸。
2、 發票未到達甲方時,甲方扣全款的10%作為保證金。當甲方收到發票之后,將發票全款對應的10%保證金返還乙方。
五、 付款方式:甲方與鋁電公司結算后,甲方根據鋁電結算單扣除第三、四項款之后余款支付乙方。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交由鄒平仲裁委仲裁。
七、 合同有效期: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燃煤采購合同 篇5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為保證供煤的質量、數量能按合同正常供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獎勵和考核標準:
1、按原煤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下簡稱低位熱)計價,以低位熱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95元,其中煤款為355元,運費為40元。
2、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超出/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5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10元/噸計算獎勵。
3、考核標準: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300--44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8元/噸計算考核;運費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5元/噸計算考核。
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300大卡/千克的來煤,自動跌入下一檔次結算,即以4000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30元,其中煤款為300元,運費為30元;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000--42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0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4元/噸計算獎勵。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的來煤,作判廢處理,不予結算煤款及運費。
4、水分考核:水分超過8%的部分,在結算數量中據實扣減,即結算噸位=驗收噸位-驗收噸位(實際化驗全水分-8%)。
5、結算批次內若硫份高于0.5%,則每上升0.1%按2元/噸考核該子樣,全月加權硫份不得高于0.5%。
三、運輸及交貨:原煤運輸由供方負責組織,運到需方指定煤場卸下交貨。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計量:以需方汽車地磅衡過磅計量為準。對計量有異議時,供需雙方現場解決,必要時可請技術監督部門核實。
2、煤質:按照國家關于煤炭的采樣、制作、化驗標準,由需方采樣、制作、化驗,對需方提供的煤質化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需方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將存查煤樣送交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檢驗。
3、若出現下列情況需方有權作如下處理:
(1)供方必須保證來煤是本礦純煤,若發現弄虛作假,人為摻矸石、包裝、調包換包,一
車中各處煤質相差過大,需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需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到煤礦進行監裝。
(2)人為摻水,造成水分過重者,視情況每車扣減5—10噸。
(3)遇矸石、雜物較多,不屬于故意摻假者,責令駕駛員清除拉出并除皮,嚴重者,可按比例作扣噸處理。
(4)水分過重,不屬于人為摻水者,到煤場尚有漏水現象時,可作出1000kg以下扣噸。
(5)提出問題不改者,可通知停煤整頓。
(6)單車來煤矸石或雜質超過十分之一,此車煤單作廢,此車煤作為違約、判廢處理。
4、供煤過程無條件服從乙方按規章制度的管理。供煤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改正,指出問題不改者,通知停止供煤、整頓,符合要求后,恢復供煤。
五、結算方式、地點及時間:
1、按500噸煤樣批次(根據來煤情況,需方有權以任意數量作煤樣批次化驗結算),根據需方過磅單、化驗結果進行結算,煤款開具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運輸發票由需方統一代開,運費稅率統一按照4.5%代扣。
2、所有款項全部通過銀行匯兌。結算地點:宣威發電選煤有限責任公司。
六、違約責任及約定事項: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貨。
2、來煤加權低位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需方拒絕結算煤款和運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自己負擔,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扯皮。
七、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1、供方簽訂供煤合同時,須出示有關證件,并依法經營。如因供方煤炭資質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產生的后果由供方承擔。
2、若遇市場價格波動,需方有權對供方所供煤作出價格調整。
3、合同數量達到或者合同有效期到期,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執一份,需方執兩份。
供方: 需方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合同有效期限:
簽訂時間:
燃煤采購合同 篇6
燃煤采購合同范本 出賣人:簽訂地點:買受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一、收貨人名稱、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噸)收貨人名稱 到站 專用線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發熱量
4800-5000千卡/千克 揮發分>38% 灰分<30% 粘結特點≤3 粒數<40mm 末煤<20%
二、 交(提)貨方式: 1、 由出賣人代買受人辦理鐵路運輸,貨場裝卸及公路運輸。 2、 x公司
三、 質量和數量驗收辦法: 由雙方同在貨站取樣以買受人委托具有資質的煤質檢驗部門的化驗報告單為準,如發熱量低于4800千卡/千克,按低于卡數折扣,低于4700千卡/千克,買家拒收,數量以買受人汽車衡稱重為準(每批次化驗一次)由出賣方運至買受方煤場驗收。
四、 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1、煤炭發至收貨方煤場,單價元/噸。 2、執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如未出現質量、數量問題、出賣人提供煤炭增值稅發票后,年月日前一次性結清所有煤款。 2、結算以煤炭增值稅發票、鐵路貨票(含道口費用專用票據),貨場費用,短途運費,合計為準。 3、結算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六、違約責任: 1、由于質量達不到標準,買受人有權拒收。
燃煤采購合同 篇7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
一、為保證供煤的質量、數量能按合同正常供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獎勵和考核標準:
1、按原煤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下簡稱低位熱)計價,以低位熱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95元,其中煤款為355元,運費為40元。
2、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超出/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5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10元/噸計算獎勵。
3、考核標準: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300--44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8元/噸計算考核。運費按公式(4500大卡/千克-實際熱值)/100大卡/千克×5元/噸計算考核。
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300大卡/千克的來煤,自動跌入下一檔次結算,即以4000大卡/千克為基準,每噸煤含稅到貨包干價為330元,其中煤款為300元,運費為30元。獎勵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4000--4299大卡/千克的來煤,煤款按公式(實際熱值—4000大卡/千克)/100大卡/千克×4元/噸計算獎勵。全月來煤加權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的來煤,作判廢處理,不予結算煤款及運費。
4、水分考核:水分超過8%的部分,在結算數量中據實扣減,即結算噸位=驗收噸位-驗收噸位×(實際化驗全水分-8%)。
5、結算批次內若硫份高于0.5%,則每上升0.1%按2元/噸考核該子樣,全月加權硫份不得高于0.5%。
三、運輸及交貨:原煤運輸由供方負責組織,運到需方指定煤場卸下交貨。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計量:以需方汽車地磅衡過磅計量為準。對計量有異議時,供需雙方現場解決,必要時可請技術監督部門核實。
2、煤質:按照國家關于煤炭的采樣、制作、化驗標準,由需方采樣、制作、化驗,對需方提供的煤質化驗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需方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將存查煤樣送交供需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進行檢驗。
3、若出現下列情況需方有權作如下處理:
(1)供方必須保證來煤是本礦純煤,若發現弄虛作假,人為摻矸石、包裝、調包換包,一車中各處煤質相差過大,需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需方可根據情況隨時到煤礦進行監裝。
(2)人為摻水,造成水分過重者,視情況每車扣減5—10噸。
(3)遇矸石、雜物較多,不屬于故意摻假者,責令駕駛員清除拉出并除皮,嚴重者,可按比例作扣噸處理。
(4)水分過重,不屬于人為摻水者,到煤場尚有漏水現象時,可作出1000kg以下扣噸。
(5)提出問題不改者,可通知停煤整頓。
(6)單車來煤矸石或雜質超過十分之一,此車煤單作廢,此車煤作為違約、判廢處理。
4、供煤過程無條件服從乙方按規章制度的管理。供煤過程中出現問題及時改正,指出問題不改者,通知停止供煤、整頓,符合要求后,恢復供煤。
五、結算方式、地點及時間:
1、按500噸煤樣批次(根據來煤情況,需方有權以任意數量作煤樣批次化驗結算),根據需方過磅單、化驗結果進行結算,煤款開具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運輸發票由需方統一代開,運費稅率統一按照4.5%代扣。
2、所有款項全部通過銀行匯兌。結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六、違約責任及約定事項: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貨。
2、來煤加權低位熱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需方拒絕結算煤款和運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自己負擔,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扯皮。
七、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1、供方簽訂供煤合同時,須出示有關證件,并依法經營。如因供方煤炭資質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產生的后果由供方承擔。
2、若遇市場價格波動,需方有權對供方所供煤作出價格調整。
3、合同數量達到或者合同有效期到期,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方執_____份,需方執_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燃煤采購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 交貨時間及數量
二 交貨地點:_________
三 煤炭運輸時間:_________
四 質量要求(以_________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_________
2.揮發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
五 價格及金額
六 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_________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_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___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___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 數量計量
合同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據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 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燃煤采購合同 篇9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對雙方的權利、責任進行以下約定,以資信守。
一、產品的技術和質量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無煙煤質量要求:
2、乙方需隨貨提供發貨清單和檢驗報告。
3、乙方對本方質量負責期限從貨物交付甲方開始之日起30天內。
二、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1、產品的單價按下表產品:
2、本合同采購總價或單價為包干性質,即包括包裝、運輸、國內稅收。
三、交貨期、交貨地點: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雙方特別約定送貨時間除外)交付產品到甲方倉庫,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材料收貨人: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乙方負責運輸到甲方指定位置。過磅在甲方工廠附近第三方進行。
五、驗收方式:
1、產品外觀的檢驗:
對產品型號、規格、外觀、尺寸、數量的驗收過程,由甲方驗收人員完成。甲方的驗收,并不視為對產品的最終驗收,物料生產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質量不合格,雙方協商解決或乙方進行退換貨或進行扣款處理,扣款標準為發熱量每下降100大卡/K,扣減10元/噸,含硫量在指標范圍內每高于0.1%,價格下調5元/噸。揮發分在指標要求范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水份如超過8%,則終止雙方的合作。
2、產品內在質量的檢驗:
甲方有權對乙方所供產品進行隨機取樣,送達國家質量監督局認可的質量檢驗機構或第三方對產品質量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檢測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發現無煙煤有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及卸煤過程中上下層有明顯質量差異等不正當手段供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理。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從化驗結果公布或乙方知道化驗結果2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在復檢中如無煙煤質量符合甲方提出的質量指標,則復檢費用由甲方出,否則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
1、貨到甲方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清貨款。
2、乙方在收款前,須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同等金額17%增值稅專用發票,且乙方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甲方對價款不給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賠償。
七、乙方的售后服務:
1、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相關人員就產品使用方法、異常咨詢、指導和協助。
八、違約責任:
1、交貨延期的責任:乙方遲于合同約定期限交貨( (遇無法抗力的因素除外)。遲到三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由于不按時到貨造成甲方的損失,且賠償金額不低于合同價的3%。
2、質量責任:乙方必須保證所供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與提供的樣品相符。雙方就乙方對本方所供不合格產品應承擔的責任約定如下:
①、如產品經國家權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為不合格時,甲方除退返不合格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進行退換貨處理,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外,還將對乙方處以該條批不合格物料價值5%金額的罰款。
②、一般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給乙方,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付款,則每天按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九、廉潔約定
1、甲乙雙方都應廉潔自律,反對商業賄賂。
2、乙方單位人員有義務就甲方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單位領導舉報。
3、乙方在履約合同過程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如乙方向甲方人員行賄,或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承諾在合同結算金額上再讓利10%。
十、合同生效、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物料驗收合格款項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爭議及仲裁訴訟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進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燃煤采購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位于X公司32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正常生產,保質保量及時供應甲方水泥廠所需的煙煤,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現就煙煤供應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煤種及質量指標:
(1)全硫St.ad≤1.3%
(2)熱值Qnet,ad(kcal/kg)≥5000大卡
(3)揮發份Vad≥20
(4)水份Mar(%)≤8%(外水份)
(5)粒度≤10cm
(6)雜質:無
(7)其中:
Q ent.ad-8575.63-17.63Vad-94.64Aad-167.89Mad+41.52CRC(Kcal.kg)
(空氣干燥基低位)。
二、保證金:
乙方簽定本合同后一次支付 萬元給甲方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沒違反本合同條款的全額退回,不計利息。
三、數量及價格:
1、每月供應數量噸,多供不限。
2、每月供應少于噸,結算單價每噸減10元。
3、合格的煙煤每噸送到堆放場,熱值5000-5400卡含稅結算單價 元,熱值5500以上-6000卡含稅結算單價元,6000卡以上含稅結算單價 元(含卸車費)。
4、本價格可依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但必須重新簽認,甲乙雙方達成新的協議,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外觀質量控制及粒徑要求:
(1)防雨要求:運輸過程按要求做好防雨措施。
(2)雜質要求:無草皮、樹根、雜石、雜土。
(3)粒度要求:≤1010cm
五、拒收標準:
(1)對于進廠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買方有權拒收。
(2)進廠煙煤粒度≥10cm的重量占整車重量≥5%,買方有權拒收。
(3)買方供應煙煤質量指標中發熱量低于5000卡時買方有權拒收。
(4)揮發份在低于18時,買方有權拒收。
(5)全硫在1.5%以上時,買方有權拒收。
(6)含有雜質拒收。
(7)水份(外水)超10%拒收。
六、采樣、檢驗及計量方式:
1、采樣按照每車次采樣。
2、現場采樣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采樣,并現場封存一式三份蓋好印章,一份由甲方化驗,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用于在甲方化驗結果有爭議的情況下送國家質檢部門化驗,并以此結果為準。
3、物料到達現場指定地方后,放空備用水箱等待檢驗,經化驗室檢驗合格出示化驗報告后,地磅毛量計量后卸貨回皮。
七、收貨方式:
物料卸貨后回皮計算凈重(過磅單)一式四份各執一份,(地磅留二份、送貨一份、收貨一份)指定經手人簽名確認。
八、結算依據:
結算采用每1000噸為一批次,超過1000噸按實際數量結算提供有指定經手人簽名化驗單及過磅單到倉管部對數后,帶同發票到財務部結算(所有單據不可缺少,否則不予結算)。
九、因質量、數量扣減及追加與違規處罰:
(1)水份含量扣款:當水份含量超過8%時(按外水份計算),按實測超出部分扣減。
(2)揮發份扣款:揮發份在低于20%時,實際揮發份與指標要求相比每降低0.5%,扣款2元/噸,每降低不足0.5%,按降低0.5%扣款。
(3)全硫扣款:當St.ad在1.3%以上時,實際全硫與指標要求相比每升高0.1%,扣款2元/噸。每升高不足0.1%的,按升高0.1%扣減煤款。
十、付款方式:
按批量結算付款(結算時扣除本合同約定應扣的款項),每供煤1000噸為一個批量,并在七個工作日內結清煤款(國家例假除外)。
十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根據生產情況可即時調整進貨數量。
2、收取因雜質過多必須處理所產生的費用。
3、收取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4、收回因送貨人借洗手名義放水或使用各種詐騙手段為降低空車重量詐騙材料凈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并處以五倍的罰款。
5、未按時向乙方結清應支付貨款,每超十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總額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權利和責任:
1、必須從 年 月 日起按甲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符合生產需要煙煤。
2、必須承擔其二次抽查不合格無法滿足生產要求,因此而產生的雙方的經濟損失。
3、承擔因檢驗不合格而退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承擔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5、承擔因雜質過多需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承擔因送貨人借洗手名義放水或使用各種詐騙手段為降低空車重量詐騙材料凈量造成的一切后果。
7、承擔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8、按約定月供應數量按時按量供貨或按甲方生產情況在本合同月供量范圍內即時調整的計劃按時按時供貨,甲方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
9、承擔未按時按量供貨而造成甲方無法生產的一切損失,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煤價上漲和政府行為所造成的情況除外(如地震、大雨、山體滑坡、交通管制和政府調控原因)。
10、結算時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的17%增值稅發票及310元/噸運輸票。
11、因煤炭市場價格變動乙方無法履約的,乙方在七個工作日前通知甲方。
12、甲方如未按時付清給乙方的煤款,乙方可停止供煤,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付給乙方。
十三、合同期限:一年
十四、特別約定:
1、對于進廠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乙方違約保證金由甲方所有,甲方不予結算余款。
2、甲方未按時結付給乙方的全部煤款,乙方停止供煤。
3、因市場價格變動,甲、乙雙方未達成新的協議前,甲方停止收煤,乙方停止供煤。
十五、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叛亂等社會事件以及政府行為等,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并在15天內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雙方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面免責。否則,均視為違約。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形成的相關文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利州區人民法院起訴按法律程序解決。協商期間,乙方不得停止供應煙煤,否則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并沒收保證金及不予結算。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履約保證金到達甲方帳上之日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二十、合同簽約地:
二十一、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燃煤采購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位于X公司32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正常生產,保質保量及時供應甲方水泥廠所需的煙煤,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現就煙煤供應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煤種及質量指標:
(1)全硫≤1.3%
(2)熱值Qnet,ad(kcal/kg)≥5000大卡
(3)揮發份Vad≥20
(4)水份Mar(%)≤8%(外水份)
(5)粒度≤10cm
(6)雜質:無
(7)其中:
Q-8575.63-17.63Vad-94.64Aad-167.89Mad+41.52CRC
(空氣干燥基低位)。
二、保證金:
乙方簽定本合同后一次支付萬元給甲方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沒違反本合同條款的全額退回,不計利息。
三、數量及價格:
1、每月供應數量噸,多供不限。
2、每月供應少于噸,結算單價每噸減10元。
3、合格的煙煤每噸送到堆放場,熱值5000-5400卡含稅結算單價元,熱值5500以上-6000卡含稅結算單價元,6000卡以上含稅結算單價元(含卸車費)。
4、本價格可依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但必須重新簽認,甲乙雙方達成新的協議,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外觀質量控制及粒徑要求:
(1)防雨要求:運輸過程按要求做好防雨措施。
(2)雜質要求:無草皮、樹根、雜石、雜土。
(3)粒度要求:≤10×10cm
五、拒收標準:
(1)對于進廠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買方有權拒收。
(2)進廠煙煤粒度≥10cm的重量占整車重量≥5%,買方有權拒收。
(3)買方供應煙煤質量指標中發熱量低于5000卡時買方有權拒收。
(4)揮發份在低于18時,買方有權拒收。
(5)全硫在1.5%以上時,買方有權拒收。
(6)含有雜質拒收。
(7)水份(外水)超10%拒收。
六、采樣、檢驗及計量方式:
1、采樣按照每車次采樣。
2、現場采樣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采樣,并現場封存一式三份蓋好印章,一份由甲方化驗,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用于在甲方化驗結果有爭議的情況下送國家質檢部門化驗,并以此結果為準。
3、物料到達現場指定地方后,放空備用水箱等待檢驗,經化驗室檢驗合格出示化驗報告后,地磅毛量計量后卸貨回皮。
七、收貨方式:
物料卸貨后回皮計算凈重(過磅單)一式四份各執一份,(地磅留二份、送貨一份、收貨一份)指定經手人簽名確認。
八、結算依據:
結算采用每1000噸為一批次,超過1000噸按實際數量結算提供有指定經手人簽名化驗單及過磅單到倉管部對數后,帶同發票到財務部結算(所有單據不可缺少,否則不予結算)。
九、因質量、數量扣減及追加與違規處罰:
(1)水份含量扣款:當水份含量超過8%時(按外水份計算),按實測超出部分扣減。
(2)揮發份扣款:揮發份在低于20%時,實際揮發份與指標要求相比每降低0.5%,扣款2元/噸,每降低不足0.5%,按降低0.5%扣款。
(3)全硫扣款:當在1.3%以上時,實際全硫與指標要求相比每升高0.1%,扣款2元/噸。每升高不足0.1%的,按升高0.1%扣減煤款。
十、付款方式:
按批量結算付款(結算時扣除本合同約定應扣的款項),每供煤1000噸為一個批量,并在七個工作日內結清煤款(國家例假除外)。
十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根據生產情況可即時調整進貨數量。
2、收取因雜質過多必須處理所產生的費用。
3、收取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4、收回因送貨人借洗手名義放水或使用各種詐騙手段為降低空車重量詐騙材料凈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并處以五倍的罰款。
5、未按時向乙方結清應支付貨款,每超十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總額10%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權利和責任:
1、必須從年月日起按甲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符合生產需要煙煤。
2、必須承擔其二次抽查不合格無法滿足生產要求,因此而產生的雙方的經濟損失。
3、承擔因檢驗不合格而退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承擔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5、承擔因雜質過多需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承擔因送貨人借洗手名義放水或使用各種詐騙手段為降低空車重量詐騙材料凈量造成的一切后果。
7、承擔因未按指定地點卸貨所產生的費用。
8、按約定月供應數量按時按量供貨或按甲方生產情況在本合同月供量范圍內即時調整的計劃按時按時供貨,甲方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
9、承擔未按時按量供貨而造成甲方無法生產的一切損失,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煤價上漲和政府行為所造成的情況除外(如地震、大雨、山體滑坡、交通管制和政府調控原因)。
10、結算時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的17%增值稅發票及310元/噸運輸票。
11、因煤炭市場價格變動乙方無法履約的',乙方在七個工作日前通知甲方。
12、甲方如未按時付清給乙方的煤款,乙方可停止供煤,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付給乙方。
十三、合同期限:
一年
十四、特別約定:
1、對于進廠原煤有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欺詐行為乙方違約保證金由甲方所有,甲方不予結算余款。
2、甲方未按時結付給乙方的全部煤款,乙方停止供煤。
3、因市場價格變動,甲、乙雙方未達成新的協議前,甲方停止收煤,乙方停止供煤。
十五、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叛亂等社會事件以及政府行為等,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并在15天內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雙方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面免責。否則,均視為違約。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形成的相關文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利州區人民法院起訴按法律程序解決。協商期間,乙方不得停止供應煙煤,否則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并沒收保證金及不予結算。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履約保證金到達甲方帳上之日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合同簽約地:
簽約時間: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