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苯板買賣協議書(通用3篇)
聚苯板買賣協議書 篇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貨到驗收合格后按到貨量的80﹪結算;余款在送貨完成后,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時結清。乙方提供發票。
八、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貨到檢驗合格、貨款付清后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協商解除。
九、違約責任
乙方所供聚苯板要滿足甲方使用要求,上述材料未按期供貨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出賣人(章):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稅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買受人(章):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稅號: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聚苯板買賣協議書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設備為:
3、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廠房和設備及土地使用費用總計為萬元(大寫)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買賣款分三次次付清: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設備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并將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應營業手續變更到乙方名下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設備和相應手續變更之日支付人民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第二次付款為在第一次付款后一個月內支付萬元(大寫);
(3)第三次付款為在第二次付款后三個月內支付萬元(大寫)。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2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應營業手續變更,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該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買賣總價2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5、本協議生效前由于本廠房、設備、土地及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設備和土地使用,甲方無權干涉,該土地的使用費用由甲方承擔。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________年內有效。
五、違約責任: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按照買賣總價格的20%支付相對方違約金。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聚苯板買賣協議書 篇3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產品質量按照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 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附產品的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產品質量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 (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代辦托運應注明。)
4.保險:______。(按交易情況約定誰負責投保,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的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
2. 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_規定處理。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產品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天內向乙 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天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 (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