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股份的買賣合同(精選3篇)
有關股份的買賣合同 篇1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股份的買賣合同 篇2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鑒于: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股份的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 (簡稱甲方)
買受人: (簡稱乙方)
在甲、乙雙方于(以下簡稱元合同)基礎上,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項目,該房產為寫字樓。本合同及協議所指寫字樓 “ ” E座名稱為暫定名,甲方有權更改名稱,且名稱的更改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乙方不得以寫字樓名稱更改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協議或向甲方索賠。
二、乙方接受甲方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乙方對移交的房屋進行第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筑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外立面,裝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關規定并報物業公司備案,乙方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協議、《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說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自辦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約 % 元(大寫)。如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及金額向甲方支付約定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條約定執行。
(2)乙方應于協議簽訂之日起20日內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并將所有用于購房的銀行借款委托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房屋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貸款期間,乙方負有向其發放按揭貸款的銀行按時還款的義務。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購房款的 %:¥ 元(人民幣:;
(2) 年 月 日前支付購房款的 %:¥ 元(人民幣元整)。
(3) 年 月 日前支付購房余款的:¥ 元(人民幣: 元整)。
五、對房屋交付的補充約定
1、交付時的房屋為清水房、現房。買受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前,已對房屋的現狀進行了實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時不得對房屋的外觀質量、裝飾裝修標準、配備的設施設備、坐落位置等提出異議,雙方以現狀進行交付。
2、在乙方沒有付清合同約定的購房款前,甲方有權抗辯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請求:
乙方采用按揭貸款購房的,必須在辦理完畢按揭手續且相關按揭銀行將乙方委托支付的購房款劃撥到甲方賬戶后方能辦理房屋的交付手續,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銀行按揭不能辦理給乙方造成裝修等損失。
3、商品房達到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無須一定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無論甲方的通知在客觀上是否能夠送達乙方,乙方均應在本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屆滿前前往項目所在地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逾期未來辦理,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手續的交房最后期限屆滿日,視為甲方的實際交付之日。
乙方委托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并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風險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時,應對合同下商品房進行驗收。同時,乙方應與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鑰匙,簽署房屋驗收交接單。
6、在交付房屋時,乙方如對商品房質量有異議的,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對乙方提出的質量問題雙方有爭議的,由乙方委托成都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該機構出具書面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7、關于節能的約定:因本項目于20xx年開始修建,故不適用于合同正本的第十七條關于商品房節能措施的規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關部門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
(3)由于法律、法規政策變動等原因的。
六、對商品房交付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十條規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進行裝修,但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對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補充約定
乙方的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在項目房屋分戶房屋產權辦理完畢后360日內,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延遲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按原合同第十九條約定執行。
八、對地下停車場的補充約定
該商品房地下停車場由甲方修建,其面積未納入公攤,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單獨出售或者出租。
九、對聯系方式的補充約定
雙方的通訊方式以合同載明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為準。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 的真實、有效性,并對其負全部責任。如有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否則,由于一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對方不能將有關通知送達變更方的對方通知放出之日視為已通知變更方。
雙方同意以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房屋所在地報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按揭手續和到物業現場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對此予以認可。出賣人采取電子郵件方式聯絡乙方時,電子郵件的發出之日視為送達乙方,乙方不得以網絡故障未能收到為由將責任轉嫁給甲方。甲方采取特快專遞方式聯絡乙方時,在成都市行政轄區范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3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轄區范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5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5日內視為送達乙方。甲方采取掛號信方式聯絡乙方時,在成都市行政轄區范圍內,自郵遞寄出之日起5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轄區范圍外,自郵遞寄出之日起7日內視為送達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自國際郵件寄出之日起15日內視為送達乙方。
十、對解除合同的補充約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除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外,責任方須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總額10%賠償對方損失。
2、一方根據合同和本補充協議規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解除合同事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書,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解除合同的權利。
3、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從合同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共同到成都市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可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上述約定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手續。
同時,在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時,如果按照相關規定須按照總房價款繳納營業稅等稅費的,則由違約方承擔該部分稅費,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
如果乙方不協助甲方辦理解除備案等相關手續的,甲方在單方面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手續時,有權從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十、其他
1、甲方簽章的財務專用收據是唯一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補充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如有沖突或抵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及附件構成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 買受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