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通用31篇)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
買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
賣方: 簽訂日期: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產品的名稱、商標、規格、數量:
二、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以確認樣品為準。
三、 檢驗方式及標準
1、 檢驗方式 買方或其授權代表驗收并出具驗收證明
2、 檢驗標準:按貨物描述單和合同要求;貨物描述單和合同未盡事項,按部頒標準;無部頒標準的,按國家標準。
四、 貨款結算方式:
賣方憑增值稅發票、或蓋有買方公章的收貨單、專用繳款書、商檢證書或產品合格證向買方結算貨款。
五、 違反合同的責任:
1、 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的,均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的10%的違約金。
2、 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交貨義務,在寬限期內仍未能交貨的,或者境外客戶因此不再要貨的,買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包括信件、電報、傳真等)通知賣方解除合同。如賣方逾期交貨,致使買方改變外銷合同約定的運輸方式(如海運改為空運),由此增加的運費損失由賣方承擔。
六、 糾紛解決方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1、 鑒于本合同項下貨物系出口貨物,買賣雙方特別約定,當境外客戶收到貨物發現貨物質量有瑕疵并提出索賠或退貨時,由賣方與境外客戶協商處理并承擔協商結果。
2、 如屬分批交貨的合同,賣方有任何一批逾期交貨或質量不符合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全部合同,不受分批交貨的限制。
八、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才能生效。變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須符合上述形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
更新:20xx-08-23 10:58
一.法律規定
我國《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條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 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在賦予當事人以約定違約金自由的同時, 又規定了當事人得就違約金數額主張調整。實踐中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法院加以調整的情形時有發生。
二.調整方式
1、以實際損失調整違約金;
2、以遲延給付一年的賠償額不超過欠付的
本金為限予以調整;
3、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并在此基礎上乘以四倍計算違約金;
4、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6條,即“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5、將過高的違約金數額減少到損失的2倍額度;
6、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總值為限”酌情予以調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調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據不同案件進行自由裁量。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3
甲方: (買方) 乙方: (賣方)
甲、乙雙方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乙方將位于郫縣友愛鎮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約10畝的苗圃(原洪程園林)賣給甲方,具體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萬元(大寫:壹佰陸拾萬元正)的總價,將該苗圃賣給甲方,包括苗圃內現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現有經營權及苗圃現有土地租用權。
2、乙方必須保證該苗圃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且已與該苗圃的其他股東協商好,自愿賣出該苗圃,若由此在后期發生糾紛,視作乙方違約,將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并承擔相關違約金。
3、自本合同簽定日起,該苗圃原有的所有債務、債權關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合同簽定以后,該苗圃新發生的債務、債權關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合同簽定后,乙方有義務幫甲方將該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義重新簽定;乙方有義務幫甲方協調該苗圃后期事務(如:甲方在苗圃內修一些臨時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簽定后,該苗圃內所有苗木的成活與乙方無關。
6、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甲方先付140萬(大寫:壹佰肆拾萬正)給乙方,余下20萬(大寫:貳拾萬元正),甲方在20xx年3月1號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并承擔30萬(大寫:叁拾萬元)的違約金。
甲方:
(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 簽定日期: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4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風險是指買賣合同標的物由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毀損、滅失所造成的損失。在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動產時,風險負擔的規定是任意性規定,允許當事人經由特約予以變更。我國民法對于物權變動,采取債權形式主義模式,將交付行為作為動產標的物所有權移轉的成立要件。買賣合同由誰來承擔?我國《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風險負擔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在交付前標的物風險即由買受人負擔;二是交付后的一段時間內標的物的風險仍由出賣人負擔。比如說,甲向已買了一堆的水果,,在水果沒有到甲手中時已經壞了,這時就應該由乙負擔,若是水果到了甲的手中有了十天半個月的壞了,就不關乙的事,一切都由甲來承擔。但若是在運輸的途中,經過山路,突然從上面掉下一塊石頭砸在了水果上,把水果給砸壞了,也就是說,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仍由買受人也就是甲來承擔。
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動產標的物的所有權非自交付時起轉移,如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采取所有權保留制度作為合同履行的擔保,風險的負擔我們通常認為應采取交付主義。
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時,其風險負擔的移轉規則,與動產有所不同。就大陸法系而言,就物權變動采取債權意思主義模式的國家和地區,由于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無需辦理相應的手續,不動產的風險負擔的轉移在一般情形下與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相一致。對物權變動采取債權形式主義或物權形式主義的國家和地區,由于單純的不動產占有的移轉并不能發生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而是把登記作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出來
要件,這就使得標的物的風險負擔的轉移與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不盡一致。其中,作為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不動產的風險負擔,則主張在不動產交付時移轉。如果不動產的所有權在不動產交付以前,因辦理完畢過戶登記手續而發生移轉,則不動產的風險負擔應在買受人取得所有權時轉移。就像買房子一樣,所有權一旦到了買受人手中,相應的'關于這件房子的風險負擔同時也轉移了。
除了上述的一些情況之外,風險負擔的規則在具體應用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依據《合同法》第144條的規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二:根據《合同法》第145條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第三:根據《合同法》第147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這表明只要完成了標的物的交付行為,即使出賣人通過保留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以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也不影響標的物風險負擔的轉移。
第四:根據《合同法》第143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五:根據《合同法》第146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根據《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第七:根據《合同法》第149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5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年**月**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住址:四川省*23號 電話: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6
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南頭鎮穗西工業二區。
法定代表人潘銀芯,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黃正熙,男,漢族,1974年5月16日出生,住中山市南頭鎮鎮政府。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李欣,女,漢族,1970年5月2日出生,住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辦事處中區鳳山東路6號德業大廈三座,系順德市倫教區熹涌永宏制罐廠業主。
委托代理人陳業方,廣東海順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寶柏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李欣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順法民二初字第323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本院查明:XX年8月至11月間,寶柏公司與李欣開辦的個體企業順德市倫教區熹涌永宏制罐廠(下稱永宏廠)簽訂了多份銷售合同及送貨憑證,約定由寶柏公司向永宏廠購買包裝罐。期間,寶柏公司共收到價值為174705.40元的包裝罐。后經李欣追收未果,遂于XX年10月10日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寶柏公司立即償還拖欠的貨款174705.40元,并承擔訴訟費。
案經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寶柏公司與李欣開辦的個體企業永宏廠之間的買賣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寶柏公司收取李欣的貨物,沒有履行付款的義務,顯屬違約,應負向李欣支付尚欠貨款174705.40元的責任。李欣起訴有理,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判決:寶柏公司應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欣支付貨款174705.40元。案件受理費5010元,由寶柏公司負擔。
上訴人寶柏公司不服原判,上訴稱:一、一審以上訴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抗辯權”為由認定了被上訴人提供的證據及陳述的事實,這與證據審查原則相違背,是錯誤的。在本案中,被上訴人以上訴人為被告請求清還貨款,須舉證證實其與上訴人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及上訴人欠貨款的事實。但被上訴人提供的所有證據沒有上訴人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沒有委托簽訂合同和簽收貨物的委托手續,不能證實雙方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事實上,證據上的簽字人的行為與上訴人沒有任何關系,上訴人沒有委托他們簽訂合同及簽收貨物,此證據不能作為認定上訴人欠被上訴人貨款的定案依據。二、事實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沒有簽訂買賣合同,也沒有委托任何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買賣合同,且沒有收取被上訴人的貨物,上訴人沒有委托被上訴人提供證據上的“花”、“桂花”、“嬋”、“潘新和”等人與被上訴人簽訂買賣合同及簽收貨物,這些人與被上訴人發生的民事行為,是個人行為,與上訴人無關。三、由于塞車原因,上訴人遲到10分鐘到庭,卻被一審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為由,變相剝奪了上訴人的抗辯權,程序不合法。因此,請求二審撤銷原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全部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人寶柏公司在本院審理期間未提供新證據。
被上訴人李欣答辯稱:一、送貨憑證上的簽收人員是上訴人的員工,是履行簽收貨物的行為,其中潘新和是上訴人法定代表人潘銀芯的弟弟。二、對于送貨憑證上的簽收人員是上訴人的員工的事實,在上訴人欠其他人的案件中,已被佛山中級法院作出的()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所確認。三、上訴人在一審確定的開庭時間內因遲到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其放棄抗辯權,責任完全由其自負,一審作出的判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請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上訴人李欣在本院審理期間提供了本院()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書。
本院認為:從上訴和答辯的內容看,本案爭議的焦點是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從被上訴人李欣提交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入庫單來看,上面注明送貨單位是永宏廠,購貨單位是寶柏公司,并有“潘新和”、“花”、“桂花”、“嬋”等人簽收。其中,“花”、“桂花”、“嬋”簽收的`單據與另案即本院()佛中法民二終字第631號生效判決的單據的格式一致,該終審判決已認定“花”、“桂花”、“嬋”等人是寶柏公司的員工,故可適用于本案。對于 “潘新和”簽名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寶柏公司雖予以否認,但沒有提供公司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證據予以反駁,相反,“潘新和” 簽名的銷售合同書及送貨憑證與“嬋”等人簽名的入庫單是相對應的,而“嬋”等人又是寶柏公司的員工。因此,可以認定“潘新和”也是寶柏公司的員工,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寶柏公司承擔。至于寶柏公司上訴提出的程序問題,由于其不按時到庭,一審據此作出判決并無違反法定程序。綜上所述,被上訴人李欣提交的上述證據可以證實永宏廠與寶柏公司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寶柏公司欠李欣貨款174705.40元的事實清楚,應予清償。寶柏公司的上訴理由不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010元,由中山市寶柏化工有限公司承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鄭 振 康
代理審判員 吳 行 政
代理審判員 歐陽建輝
二0xx年三月二十三日
書 記 員 歐陽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7
甲方:
乙方:
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房屋為甲方銷售示范樣板房,現甲方向乙方出售此房屋,雙方就房屋基本價格已達成一致,不含裝修的房屋總價款詳見其《商品房購銷合同》。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房屋的裝修的價格及保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裝修總款
甲乙雙方確定,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房屋的裝修及家具的合計總款為:總款為人民幣(大寫):貳佰 叁拾 貳萬 捌仟 柒佰 肆拾 玖元整(小寫:2328749.00元)。
第二條 裝修、家具及裝飾項目
甲乙雙方交接此房屋時,乙方已對以下工作已進行確認:
1. 對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的裝修現狀已給予確認。
2. 對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設備清單進行清點并核對無誤。
3. 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房屋無需要維修之處。
4. 城玫瑰灣x幢x單元x號號房屋的水、電均能正常使用。
第三條 裝修、家具及裝飾保修
甲方就乙方所購房屋的基礎裝修部分提供的保修服務期限為3個月,保修服務的開始時間從本協議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計算。若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甲方則不負責保修。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之日,乙方需與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本協議項下款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未能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裝修款,逾期超過10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0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裝修款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拒絕對乙方進行交房,并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合同》。
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內的物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物品或按市場價作價補償。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法律效力均等。
3.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的附件。
甲方(簽章):x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8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繁榮市場,互通有無,甲方向乙方訂購一批蘋果,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賣給乙方的蘋果品種為紅富士,規格為七零大;紅度為整個蘋果的2/3,蘋果要無斑、無傷、無蟲眼,且每個蘋果都要有蘋果把,以防止腐化,變質。
二、乙方向甲方購買紅富士蘋果30箱,每箱60個。由甲方全部包裝成箱,箱內蘋果擺放無縫隙,且要有包裝套。
三、每箱蘋果乙方付給甲方50元錢,共計1500元(合計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乙方收到全部蘋果后在12月5日前通過銀行卡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由乙方到甲方的收貨地進行收購,乙方在收貨時應當面審查,逾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以下情形屬于違約:
(一)在正常情況下,乙方不交或少交貨物,處以未交量價款總值25%的違約金。乙方若沒有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按貨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二)如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25%的'違約金。經雙方確認蘋果質量確實不合格后,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蘋果運回,并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同時甲方應在三日內換送合格蘋果。
(三)在未經協商一致情況下,甲方拒收,處以拒收量價款總值25%的違約金;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經有關部門確認,不以違約論處。
七、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一份交蘋果之鄉,一份交蘋果罐頭廠。
訂立合同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帳號: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鋁型材供應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內容:
(1)產品名稱:堅美牌鋁材
(2)表面處理: 素材、粉末噴涂、氟碳噴涂
(4)合金狀態: 6063-T5 ,高精級;6063-T6,高精級。
(5)訂單數量:約400噸
(6)工程名:
二、產品價格、結算方式
(1)素材門窗型材:按訂單當天南海靈通鋁定價+元/噸;粉末噴門窗型材(國內知名品牌常規色):按訂單當天南海靈通鋁定價+元/噸;氟碳三涂型材:按訂單當天南海靈通鋁定價+元/噸;
(2)包裝方式:按廠統一紙包裝,重量約60±5KG/T
(3)交貨地點:甲方生產工廠
(4)計算重量方式:實磅計重。
(5)以上報價含稅含運費,合金狀態為6063-T5,6063-T6價格在原價基礎上另加500元/噸,特殊金屬和特殊表面處理價格面議。
三、交貨時間:
(1) 合同簽訂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訂貨單后在現有模具情況下約15天交貨,(法定的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后批的訂單約20天交貨。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是甲方貨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負責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20%定金,訂單完成后,每車(12噸內)貨到工地后十五天內支付該車貨款,訂金在最后一車貨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約定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發貨。
(2)付款方式:電匯或支票。
五、產品質量標準:
產品按國家標準GB5237-20xx或有關行業標準執行(具體詳見雙方確認的訂單)。
六、相關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訂貨單進行生產(訂單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否則由乙方負責。由于甲方原因下錯單,或其它原因,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需退貨的,須經乙方同意,退貨價格按回收當天“南海靈通”A00相應鋁錠的七折執行(不含包裝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訂單和產品型號、長度、厚度生產則由乙方負責(尤其是壁厚,不得超過國家規定誤差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3)在有模具情況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貨,乙方需按該批貨的貨款的3‰/天的罰金付予甲方。
(4)訂單完成后,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提貨,若甲方在20天內不提貨,甲方需按該批貨貨款的3‰/天的滯納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內不提貨,視為放棄提貨,按六(1)項退貨價格處理。
(5)甲方如發現材料質量問題,需在收到貨后三天內反饋給乙方,乙方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包退、包換和賠償有關損失。
(6)對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的任何模具和產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專利、知識產權及發生經濟糾紛等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賠償由此帶來乙方的各項損失。
七、鋁材運輸、貯存、使用及保養注意事項:
1、鋁材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應在承載車周邊墊放軟物、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上鋁材。
2、貯存時應注意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室內,需露天堆放的,必須將外層包裝物全部拆除。如鋁材遭淋雨、雪,應立即拆除所有包裝物并將鋁材單支分隔開。
3、安裝使用時,鋁材連墻處應進行防腐處理,須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漿等強酸、強堿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裝物包裹、捆扎鋁材,以免腐蝕鋁材表面。
4、清洗鋁材時,請使用柔布,用自來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強腐蝕性溶劑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鋼絲球刷洗。如違反以上注意事項,造成本乙方品出現表面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變形、凹凸、變色、斑跡、劃痕、水印、脫膜、粉化等)均不屬于乙方承諾的產品質量責任范圍。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名:簽名:
日期:日期: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0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職業: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職業: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單位現準備在通過集資建設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于建房的資格。
2、甲方愿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并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
6、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于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資建臨街商住樓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為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并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于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后,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保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為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于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文件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后,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于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報酬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分三批給甲方報酬萬元整,第一批在第二批第三批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報酬萬元整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后,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報酬。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鑒于本協議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于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1
買方:________(下稱甲方)賣方: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
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產品數量及款項:
二、交易方式為:甲方于合同簽訂后__日內(即 月 日前),預付全部貨款
的 %作為訂金給乙方,即人民幣元,其余 的`貨款,即人民幣元,甲方于發貨前(即月日前)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貨款后于月日將貨發出;乙方遲發貨1日(24小時)將付全部貨款的 %作為罰金給甲方。乙方并不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間接損失。但因甲方付款等其它原因造成的發貨延遲,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貨物如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乙方有義務幫助甲方調換相同貨物,運輸等相
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確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相同質量合格的貨物給甲方,運輸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乙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其它間接損失。
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
五、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任何一方違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交易完成錢貨兩訖日止。 甲方: 法人代表: 代 表:(簽字) 電話(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 代 表:(簽字) 電話(傳真):
名 稱: 開 戶賬行:號: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3
甲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注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 (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乙方:(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注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為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工服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 標準執行。
(2)按雙方封存的樣本作為合同的執行標準。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結算時以實際交貨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1.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包裝應符合運輸規定要求及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
2.因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侵泡、磨損,需要更換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更換及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及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要求更換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與合格物的差價部分。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甲方查詢乙方應給予解決。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以甲方合同生效并量體完畢,乙方收到預付款后開始起算。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上工作日完成。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法:
3.驗收標準:
4.產品規格采取量體制衣,以雙方確認的量體制衣數據為準,質量按約定執行,發現不符合約定的,由乙方負責修改、退換、重做。甲方被量體人員如對規格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應對此要求進行書面確認并簽字。由于衣服不合體引發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
5.甲方驗貨時,發現有質量問題的制服,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的約定進行修理、退換、重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2.數量:
3.本合同總金額(價稅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其中不含稅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增值稅為人民幣元,增值稅率為%。
4.貨款支付方式:
5.發票: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數量、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貨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貨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以維護甲方權益。
4.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甲方要求退換的貨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5.乙方承諾儲備足夠的面料及輔料,為甲方提供續訂服務,以備甲方在日后追加購買服裝。
6.乙方承諾為甲方所購工服提供質保,質保期天。
第九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為永久。
3.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無故單方終止履行本合同的,應按本合同總金額20%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應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部分款項,并要求乙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對不能交貨部分,甲方有權終止該部分合同。
3.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需要貨物,本合同自動終止。
5.乙方將貨物發到錯誤交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將錯運貨物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包括但不限于:為假冒偽劣材料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等,甲方可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7.合同履行期間內,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或履行質保義務的,每出現一次乙方應按每日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由于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關證據,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協商確定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責任。
第十二條 通知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送,各方送達地址及聯系人信息以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5.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由本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或修訂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為有效。書面補充協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工服購買清單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4
甲方:唐山市冀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授權代理人:唐山市冀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滄州分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先就幼兒園房屋銷售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將位于運河區御河西路金鼎領域規劃中的幼兒園房屋出售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幼兒園的.經營。建筑面積總計1700M2。其中14號樓純一層部分是674 M2,三層獨樓部分1026 M2。不含三樓監控室部分。(附平面圖)
注:此面積僅作為參考面積,最終決算面積依據產權處登記面積為準。
二、銷售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交房標準以現存狀態交付,乙方自行按照使用需求進行后期改造、裝修,但不得改變房屋承重結構,且滿足消防要求。
三、幼兒園室外場地:室外活動場地必須和小區獨立分割。使用不得影響14號樓前車位的使用,且符合規劃和城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改造。
四、付款方式:雙方簽約后支付定金300萬元,余款在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完畢。如乙方違約或不按照雙方約定進行付款則定金不退,甲方有權另行銷售。
五、房屋交付:乙方房款交清后,即可進場裝修。交房標準遵照現有裝修標準,由乙方自行組織后期改造、裝修,原則上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且達到國家有關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六、手續辦理:本房屋暫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乙方享有唯一使用經營權,如果房管部門允許辦理,則甲方予以配合,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提供幼兒園建設手續,包括“建筑工程規劃證”、“建筑工程施工證”、“規劃驗收合格證”等等。
七、本房屋使用性質為幼兒園,此幼兒園作為金鼎領域配套服務設施,首先優先面向金鼎領域業主服務。整體開業時間不得晚于小區整體竣工交付時間即20xx年12月31日。乙方不得改變此房屋使用性質挪作他用。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八、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遵守,非國家政策原因雙方無理由違約。如遇特殊情況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乙方須按按照當時市場租賃價格支付實際使用期限的使用費。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唐山市冀東金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 滄州分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5
合同號:簽訂地: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
第一條 產品名稱、數量、單價及交(提)貨時間
1、產品名稱:0#柴油。
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中石化油庫或中石油油庫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國標產品。
3、產品的單價為運到工地價格(含稅、含運費)價格以當地中石化零售價優惠1角錢為準。
4、具體交貨數量、交貨時間以甲方要求發貨通知為準。
5、結算數量以實際供貨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 質量執行國家現行標準。并有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執行國家頒布的新標準。
第三條 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后,應在2天內負責處理完畢,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四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乙方從油庫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指定收料員驗收,由指定人員的單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六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工地的費用:乙方負責將柴油汽運到甲方指定目的地,運費包含在材料到場單價里,甲方不承擔貨物運輸中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如若雙方對油品質量有爭議,可對每次送來的油品留樣封存,交由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測。
第八條 結算方式(以人民幣為單位)、時間及地點結算方式:乙方提供柴油10噸止,余下油款及時付清油款,如未及時付清余款造成乙方斷油,后果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付款。
第十條 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保證按時保質保量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交貨,并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2、乙方保證在供貨期限內不隨意調整價格,以雙方約定價格供貨。
3、甲方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供貨數量,乙方應及時發貨,發貨時并時向乙方報此批貨的單價,乙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交貨,應每天按逾期交貨部分的'油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遇甲方施工條件、便道、不可抗拒的影響,造成乙方無法貨供貨的除外。如遇到柴油緊張甲方和乙方另行商定價格。
4、乙方所交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當立即將不合格油品運出甲方工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沒有按甲方規定的時間運到指定地點的,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負責。
6、甲方保證按約定及時將柴油款支付給乙方。
7、如甲方不及時向乙方支付柴油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交將該工地相應的設備作為抵押款(用挖掘機 型號作為抵押)。
8、甲方所屬0#柴油全部由乙方提供,不允許有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如有發現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加油,乙方有權叫甲方把油款結算清楚,乙方有權自行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后發生的補充合同、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雙方與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著長期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當地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因乙方供應能力不足,不能滿足甲方工地需求時,供應油品檢驗不合格經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選擇其他供應商。
2、甲方工程結束貨款結算清后,合同自行終止。
3、因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
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
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7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進口葡萄酒酒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為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的價格調整信息
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因非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如甲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不予調換,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產品包裝 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并且達到安全和衛生條件。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 點,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應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完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按實際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應在甲方提出計劃的48小時內反 饋。
3、除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產品的所有權在產品交付時轉移至甲方,貨物風險隨之轉移。
第五條、貨款的.結算
1、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貨到付款。甲方應在收到貨物的____日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2、無論任何費用,甲方均不得在應支付貨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條、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于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戶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雇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 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
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
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章
乙方: 簽(字)章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8
合同號:______
日期:_______
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地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盡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 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賣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過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裝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19
(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規范
從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的規定來看,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形式,與一般買賣合同的確定方式相同。而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時間,《合同法》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在通常情況下,出賣人應于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對此,結合我國《合同法》關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規定的精神來看,出賣人也應于買受人交付第一次價款的同時交付標的物。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
(二)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確定規范
依《民法通則》第72條的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條則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所有權應從何時起轉移,在實踐中還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的轉移首先應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從價款全部支付完畢時轉移。
第二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成立后,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須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標的物的所有權是否轉移,由雙方自行協商。第三種觀點認為,分期付款買賣不影響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時即取得其所有權。第四種觀點認為,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出賣標的物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時起轉移給買受人。第五種觀點則認為,無論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有無所有權保留的約定,應推定標的物的所有權于付清全部價款同時轉移給買受人。
結合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標的物轉移的時間確定,可以按以下原則處理:
1.法律對所有權的轉移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按法律的規定認定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如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即房產的所有權應自辦理房產所有權登記之時轉移。部分動產如機動車、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權也自登記過戶之日起轉移。
2.法律對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沒有規定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對所有權的轉移時間自行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標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時轉移的,則依其約定,如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所有權保留是指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在出賣人交貨后,只有當買受人充分履行付款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才轉移到買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賣人將一直保留對標的物的所有權,并在買受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時,出賣人有追索標的物的權利)。
3.法律沒有對標的物所有權的保留作出明確規定,當事人也沒有作出特別約定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自出賣人交付給買受人之時轉移給買受人。
(三)因買受人違約而產生的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的審理規范
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由于買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賣人難免有收不回買賣合同價款的可能,而且因買受人的不同,這種風險的出現幾率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對于買受人的這種違約的危險,出賣人會想盡辦法加以避免,其中,約定期限利益的喪失條款或者合同解除條款,則是出賣人在買受人違約時所采取的救濟方法,也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買受人違約時的責任承擔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喪失條款的適用規范。所謂期限利益喪失條款,是指買受人遲延支付分期付款買賣合同價款達到法律規定的程度時,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價款,買受人將喪失其在分期付款買賣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條款是為了保障出賣人能夠收回全部價款而設的防范措施性質的條款,也是買受人違約時出賣人所采取的救濟手段。但該種措施如果被出賣人濫用,則會損害買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期限利益喪失條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國《合同法》第167條第1款規定,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對出賣人請求提前支付全部價款的特別約定的上述限制,屬于法律的強行性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隊或者違反這些限制,否則可以認定為無效條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當事人的約定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就會導致合同無效,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利益,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對保護買受人利益更為有利,則不屬于違反法律規定。
提供設備的收款收據,不提供上述款項的發票。
四、逾期付款
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四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3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
五、設備交付和驗收
甲方付清
第一筆款項后,雙方根據設備清單在乙方廠區現場核對數量,查驗設備,經核對查驗后視為完成交付。
六、裝卸和運輸
甲方負責設備的裝卸和運輸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在人員、工具等方面給予協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乙方在設備運達甲方后,甲方聘用乙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直至生產出合格產品為止。聘用期間甲方提供食、宿,并按月工資元標準按月支付工資。設備正常后,是否繼續聘用,雙方另行協商。
八、不可抗力
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補充與附件
所銷售的設備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約地點: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0
甲方:理想廚房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互惠、誠信守約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的承諾、責任和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整體櫥柜及相關配件系列產品和一次性送貨安裝服務和售后服務。服務范圍包括 承德市雙橋區和雙灤區市區范圍內 ,超出此范圍的安裝和售后服務按照路程遠近加收相應的運輸交通費用;
2. 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的合格產品,不會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以陳代新,保證產品的整體統一性;對因有內在質量問題的配件給予調換;
3. 《簽約客戶報價單》附后,甲方如要調整供價,須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否則,對方有權提出讓違約方承擔損失;
4. 甲方在產品更新或新品上市后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銷售;
5. 甲方代表應向乙方銷售講解人員進行產品知識的專業培訓,并及時解決由產品延伸的.技術問題。
6. 甲方必須做好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可將此協議透露給第三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乙方須安排專門人員積極開展甲方產品的銷售活動,乙方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積極銷售推廣甲方產品;
2. 乙方須提供較好的空間,對甲方產品進行充分展示,并將甲方產品納入相關產品“菜單”,便于產品推廣;
3. 本著對終端用戶負責的精神,乙方對甲方的產品在質量、質保、服務等系列問題上享有監督權;
4.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價格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可將此協議透露給第三方;
5. 乙方視甲方的需要須配合填報相關業務表單,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配貨和市場分析的依據。
6. 乙方應在甲方安裝前確保當次安裝地點具備送貨及安裝條件,如因道路不通、高層電梯關閉/故障、管線未就位、停電等因素造成的運輸及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工作流程
1. 乙方需在測量前確保客戶墻地磚鋪好,水電、燃氣管道改造完畢,具備測量條件;
2. 乙方需提前至少1個工作日將需要測量的客戶姓名、地址、電話、訂購產品樣式等相關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在2個工作日內安排測量并完成設計方案及產品報價,并以電子文檔或書面形式交與甲方;
3. 為保正順利產品安裝,乙方在與客戶確定圖紙及簽訂合同時如果需要對方案進行改動,一定要通過甲方相關設計師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需在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后1個工作日內將圖紙、相關要求、與報價單簽字確認,以書面形式交與甲方;
5. 甲方將在收到預付款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圖紙要求完成產品的生產及安裝,并在安裝完成后通知乙方驗收。客戶自備的電器、水槽、五金配件等甲方不負責安裝及售后。
6. 乙方驗收時,如發現有產品設計、質量或安裝問題,須通知甲方,甲方將盡快安排處理、維修。
7. 驗收完畢后,產品自動轉入售后流程。乙方需在3個工作日內將尾款結清。
8. 甲方為產品提供為期壹年的保修服務。甲方需在接到乙方或客戶售后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與客戶溝通,并盡快安排售后。非人為損壞的故障及問題壹年內免收上門費及材料費。如果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壹年內只收取材料費,免收上門費。超出保修期范圍內的產品,甲方會酌情收取材料費及上門費。
第四條、結算價格及結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的價格參看《簽約客戶報價單》。
2.乙方需在甲方向車間下單之前將當次產品結算總價的 %作為預付款交與甲方,并在驗收完成后將剩余的 %尾款交與甲方。
3.原則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測量及設計服務不收取費用。但如果甲方將設計方案交與乙方30天內沒有簽訂合同,甲方將收取每次200 元的設計費用,當月月底累計結清。如乙方在30天后簽訂合同,已收取的設計費用從當次產品預付款中扣除。測量后未出設計方案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1. 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自動生效。
2. 本協議有效期:自
第六條、爭議解決、違約責任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果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及聲譽損失或損害等,違約方必須給對方補償。
第七條、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或因故終止前,甲乙雙方必須按本協議執行。
2、本協議期滿,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協議終止前結清帳務。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協議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協議屆滿后,如需續約,同等條件下甲、乙方雙方均有優先續約權。
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理想廚房 乙 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電 話: 電 話 :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1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2
摘要: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意外風險負擔,是一個具有重要實踐價值的理論問題,《合同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有關買賣合同標的物意外風險負擔的規則在司法實踐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本文在介紹了買賣合同中的風險及其風險負擔的內涵的基礎上,比較詳細地闡釋了買賣合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規則,最后據此具體分析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責任負擔問題。
關鍵詞:風險;風險負擔;交付;交付主義
一、風險及其風險負擔概述
(一)風險的內涵及其引發事由
買賣合同中的風險概念不同與一般交易中的風險,它具有特定的內涵,主要是指標的物因不可歸責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而造成的毀損、滅失。這也是立法和學者普遍認同的觀點。由此我們可以看出:
(1)買賣合同的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即它是否發生、發生的時間及后果都是不確定的;
(2)買賣合同的風險是由于意外情況所導致的結果,而且這種意外情況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并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也就是說,風險的發生不是基于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對風險發生主觀上沒有過錯,客觀上沒有實施損害行為;
(3)風險必然會造成損害,而這種損害必須是給買賣合同當事人帶來具有法律意義上的不利益。
對于風險的引發事由,即引起標的物的意外情況,一般認為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不可抗力。對于不可抗力的學理解釋,認為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獨立于人的行為之外,并且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所支配的現象。它是各國民法通行的抗辯事由,包括自然原因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和社會原因如戰爭等。[1]我國《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是我國民法對不可抗力所作的基本規定。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責事由,但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損失究竟應當由誰來承擔,則是違約責任制度所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要通過風險負擔規則來解決。二是意外事件。又稱意外事故,是指非因當事人的故意或過失而偶然發生的事故。如碰撞、擱淺、污染等。意外事件也是外在于人的意志和行為的事件。對它的理解,應注意到意外事件是不可預見的,一般應以當事人的一般智識為標準,即當事人是否在當時的環境下,通過合理的注意能夠預見到同時,意外事件是偶發的非因當事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我國合同法實行嚴格責任,不承認意外事故可以成為免責的事由,但在某些情況下,合同法又針對一些特殊的合同規定了過錯責任,例如合同法第265條規定,"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確實是因為意外的.火災導致建筑材料被損壞,很難確定該損失是由承攬人的保管不善造成的,在此情況下,并不能根據合同法上述第265條的規定要求承攬人承擔違約責任,而只能根據風險負擔的原則來合理分配己經發生的損失。據此可見,在當事人沒有事先約定,也不可能事后來約定損失的分配,或依據違約責任制度來追究當事人的違約責任的情況下,要依據風險負擔的規則在當事人之間合理分配損失。
(二)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負擔
所謂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負擔指買賣合同中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致使買賣合同標的物毀損、滅失時,該毀損、滅失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誰承擔的制度。換言之,它是指標的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后,由合同的哪一方當事人承擔該項損失以及相關不利后果的一項民事法律制度。其意義在于:若由賣方承擔標的物的風險,則如標的物已毀損、滅失,出賣方并不因此而免除交付的責任,其仍有義務交付與買賣合同約定相符的標的物或對買受人作相應的損害賠償;若風險由買方承擔,則無論標的物是毀損,還是滅失,買方均不能免除給付價金的義務,且不能要求出賣人重新交付或作損害賠償。因此,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的風險負擔對當事人利益影響甚巨。
風險負擔是合同法上的規則而不是物權法上的規則。雖然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將直接影響到標的物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能否正常的移轉,一方能否獲得該標的物的權利,也就是說,涉及物權的變動問題,而且,許多國家的法律在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負擔方面采納了風險隨所有權移轉的規則,即誰享有所有權,就由誰承擔風險。但買賣合同風險負擔中所說的風險,指的是當事人在交易中遭受的損失。所以,風險負擔實際上涉及的是合同中的利益損失應當在當事人之間如何分配的問題。因此,應當在合同法而不是物權法中規定風險負擔的規則。物權關系與債之風險本屬兩回事,一方不能履行,對方應否為對待給付,應由債的關系決定,所有人因標的物毀損滅失而喪失物權,不得因此就決定對待給付請求權的有無。[2]
二、買賣合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規則
買賣合同標的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而毀損、滅失,所造成的標的物的損失由誰來負擔,即是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問題。對此問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及認識上并不完全一致。目前世界各國在風險移轉的判斷標準上主要采納了兩種原則:一是"物主承擔風險原則"或"所有權原則",也就是說誰享有所有權,誰承擔風險。標的物的風險轉移時間應當與所有權的移轉時間一致。英國法和法國法采納了此種觀點。二是交付原則。以《德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民事立法主張"交付轉移風險"的原則或者說"交付主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3 條(以下簡稱《合同法》):"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 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都沒有將標的物區分為動產和不動產,邏輯上講應為相同的法律意義。由此可以判斷我國立法在風險轉移的方面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移轉以及標的物所有權的移轉,都與標的物的交付相一致。
但是應該看到,所有權轉移和風險轉移性質不同,是兩個不同的制度。因此,在根據交付主義來判斷標的物是否已"交付"并從而確定該標的物的風險是否已移轉時,不得與所有權的移轉相混淆。對此,學界對動產標的物的風險負擔爭議不大,因為對于一般動產來說所有權公示方式就是占有,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交付、所有權轉移和占有轉移是三位一體的。如甲將其擁有的汽車賣于乙,乙當場支付價款獲得汽車。整個交易過程中,甲給付汽車、乙取得汽車實際占有、乙以對價取得車的所有權是一致的。爭議比較大的是對不動產和大多數特殊動標的物的風險負擔的理解。有學者認為,由于我國實行的是"登記要件主義",要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效力,必須辦理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因此在交付的過程中,僅轉移標的物的占有并不能轉移所有權。因而"交付"本身是包括"移轉所有權"的內涵的。還有學者認為,從交付主義是建立在"占有者承擔風險"、"實際控制標準"基礎之上來看,可知交付僅指現實意義上的"轉移占有",而不是法律層面上的"轉移所有權"。根據上述分析,在實行登記要件主義的不動產買賣中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問題尤為突出。故本文接下來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例對不動產買賣中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問題進行探討。
可見,引發爭議的關鍵在于我國立法對"交付"的涵義并沒有做出明確的界定,從而導致學界對此的分歧較大。故我們有必要對我國民事立法中的"交付"進行界定。
法律上"交付"的含義中是否包括"轉移所有權"的內涵是不容忽視的。學界有的學者主張將"交付"理解含有"轉移所有權"意思的"轉移占有"。若做如此理解,我國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負擔無論采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其本質上并無差異,因為交付本身就包含了所有權轉移的內容。但事實上,我國《合同法》將交付與所有權轉移做了明確的區分,《合同法》第135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得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可見,交付與轉移所有權是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兩項不同義務。"交付與所有權的轉移有密切聯系,法律如無另外規定且當事人未另外約定時,交付完成的時間即為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不動產……交付本身并不能起到所有權轉移的效果。"[3]應該說從時間上,交付與所有權轉移可能有相同的時候,但交付并不必然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因此,交付并不含有轉移所有權的意思。
此外,20xx年4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第11條明確規定,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立法和司法中對"交付"的理解僅僅限于轉移占有。
綜上,我國在標的物的風險移轉的判斷方面將交付原則確立為一般原則,采納了將標的物風險負擔與標的物所有權歸屬相脫離,從而使標的物的風險負擔的移轉與標的物所有權的移轉相分離的分配策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風險責任負擔問題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責任問題,根據本文第二部分論述的交付主義原則,具體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非因可歸責于合同當事人的原因如地震而毀損、滅失的房屋,如買賣的房屋已經交付,依據"占有者承擔風險"和"實際控制標準"的理念,應認定實際占有者享有更大的利益,理應享有更大的風險。無論買受人即業主是否取得所有權,即是否進行過戶登記取得房產所有權證書,應當由業主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責任;如果在辦理登記后而未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己經取得了標的物的所有權,而仍讓出賣人占有標的物而怠于行使所有權人的占有時,可以推定為買受人具有占有改定的意圖,即雙方當事人形成占有改定關系。因為買受人既然知道其已經是房屋的所有人,而且也知道出賣人是房屋的現實的占有人,他在移轉所有權以后完全應當要求出賣人交付房屋,據此可以認為買受人的意圖是讓出賣人繼續占有房屋己代替交付。因此,應當由買受人所有權人承擔風險,這可以看作是交付主義的例外,也可以看成是當事人之間產生了兩次交付。如果房地產的權屬證書已經取得,即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均已過戶登記,但所有權和使用權在貸款銀行手中抵押的,則所有權仍然在房屋所有權人即業主手中,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客體意外滅失,應當由所有權即業主負擔意外滅失的風險責任。有人認為,房屋已經沒有了,業主已經承擔了意外滅失風險責任,還要按月交納月供嗎?如果還要交付月供是否有違于公平責任?我認為,房屋雖然已經滅失,業主喪失了房屋的所有權,但其向銀行的付款義務并沒有消滅,因為業主還享有土地使用權,業主還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新的住房,還可以取得所有權,因此,除非國家免除部分債務,否則業主應當繼續清償貸款債務。[4]
二是在建工程的風險負擔問題。若在建工程意外滅失,按照買賣合同標的物意外滅失風險負擔規則,應當由在建工程的所有人承擔風險責任,即開發商自己負責損失。若開發商與買受人已經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了房款,開發商因不可抗力致在建工程意外滅失,無法按期交付房屋的,在建筑商方面,存在的問題是無法按期竣工所要承擔的合同責任問題,則應當按照《民法通則》關于不可抗力的規則,由于不可抗力而無法按期履行合同,可以不可抗力原因而免除違約責任。而在買受人方面,由于房屋毀損、滅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依據我國《合同法》第94條第4款的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返還已交付房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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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楊立新,汶川大地震應急民法思考[J].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3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為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房子買賣合同。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4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略]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銷售買賣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銷售買賣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銷售買賣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銷售買賣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銷售買賣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銷售買賣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銷售買賣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銷售買賣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銷售買賣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銷售買賣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銷售買賣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銷售買賣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銷售買賣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銷售買賣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銷售買賣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銷售買賣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銷售買賣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銷售買賣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銷售買賣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銷售買賣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銷售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銷售買賣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銷售買賣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 負責人:___(蓋章)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5
合同編號: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 )】,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
(二)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支弄】 號 室(部位: )。房屋類型: ;結構: ;
(三)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 (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 【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 元,(大寫): 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 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 【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準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 【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 【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 【甲、乙雙方簽訂】【 公證處公證】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 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6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約地點:
第一條:產品、含量、數量、 價格、金額。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化工行業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產品重量和含量損耗計算均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檢驗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檢驗,如客戶發現質量問題,在到貨一周內提出異議,并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時與乙方商定異議處理辦法。超出異議期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結算方式:簽訂合同后乙方付合同總款額30%作為預付款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后合同生效,發貨前付清余款。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乙方不按約定的'時間付款或提貨,甲方有權將30%預付款作違約金扣留。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
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7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簽章) :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
買方(簽章): 地址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B、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后 ,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兌,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提交的裝運單據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后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后,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于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后,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前條規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事發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并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簽字)(簽字)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8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三條: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按生產廠家技術標準執行。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隨機附件、工具數量按裝箱單驗收。
第九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條:如需提供擔保,按擔保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質量“三包”,保修一年。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 買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2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二手車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該車基本信息
廠牌型號 車架號發動機號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 120000 萬元(大寫 拾貳萬圓整)轉讓給乙方。自簽字成交前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合同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應于交接汽車吊前支付給甲方元(大寫 拾貳萬圓整)一次性付清,交接地點為 。
四、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定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G┳指欽潞笊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30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當事人委托監管機構對房地產交割進行監管的存量房地產買賣適用本合同。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商定后確定;【 】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
四、房地產買賣是一項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范較多,雙方當事人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買賣房地產簽訂合同時,房地產權證書記載的共有人應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房地產權證書記載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產前,應與其配偶協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異議的,由該共有人承擔法律責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賣人按約定的日期和方式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驗收和接受的過程。 雙方當事人應在合同第四條明確交付和驗收日期、選擇交付的方式。
(三)質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內容,買賣的房屋應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過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產權人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房屋檢測機構對房屋安全進行鑒定。
(四)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前,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買賣房地產的有關登記資料查閱證明,買受人應當查驗買賣的房地產上是否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權利限制,以維護自身權益。
(五)買賣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買受人購房后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并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
(六)房地產買賣后的土地使用權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其中未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花園住宅和劃撥土地上非居住房地產買賣的,買受人應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房地產權證書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當事人應在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如實填寫;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二)項。
(七)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會影響買受人權益。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九)根據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房地產轉讓后,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并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余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當事人在簽定買賣合同前應當查閱房地產交割監管合同。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著不能再向法院起訴。
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 篇31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 ;車輛號碼: ;
廠牌型號: 。
2、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稅費或其他費用)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過戶手續費(包含稅費)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過戶手續費由 方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過戶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戶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 車輛的過戶、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過過戶、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給 方,該方為過戶手續辦理方。賣方應于本車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后 個工作日內在 (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見附表一)。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后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支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了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