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采購合同(精選3篇)
陶瓷采購合同 篇1
1.1 甲方(采購方)
1.2 乙方(供應商)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采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后確定本采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采購物品說明
3.1 采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2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3 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 當所有的采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后,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后,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 品質保證與維護
7.1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采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 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采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于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 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后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后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如果采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 違約與賠償
8.1 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 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 保密
9.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 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 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后 年(由雙方商定)。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 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 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 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供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x市x區瓷業經營部 (以下簡稱乙方)就購買酒店 瓷器 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及清單
見附表一
二、合同總金額
人民幣(大寫) 貳拾肆萬圓整 (含稅費、運雜費、保險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等),以后購買按報價的8.1折結算。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乙方將樣品送交甲方封存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30%的貨款。
2、貨到甲方,經驗收合格后,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70%的貨款。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日期:20xx年11月03日
2、交貨地點:x省x市北路x大道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點或各個部門管轄區域。
3、一般產品紙箱包裝,特殊產品用木箱包裝。
五、驗收標準
1、該批貨物均按國家技術標準驗收,應隨貨備有合格證、原產地證明、質保書、裝箱單等證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種提供樣品交甲方封存,收貨時以封存樣品核對驗收。
六、包裝要求
均按國家包裝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服務承諾
1、全部貨物送到甲方驗收,如發現有破損、變形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更換。
2、乙方應備好一定數量相同品牌、規格、型號的貨物庫存,以備甲方補貨。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每推遲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貨款總值的1%支付違約金。
2、逾期付款:若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付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推遲一周付款,則按合同貨款總值的1%支付罰金,給予乙方補償。
3、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正常開業,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毀約處理
甲、乙雙方簽訂《購銷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單方面撕毀合同,則毀約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0%賠償給受損方,自然災難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的毀約除外。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合同附件一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一切由于執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x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陶瓷采購合同 篇3
供方:東莞市華升混凝土有限公司 需方:東莞市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東莞市嶺南電生產項目 第二條 工程地點: 東莞市東城同沙科技園
第三條 供應總量約 30000 m3(結算時按實際供應數量計算)。
第四條 供貨期限:由20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第五條 需方委托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混凝土品種、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等如下表:
第六條 技術標準和要求:
(1)供方選用符合國家建筑行業規范標準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及有關國家標準。 (3)現場抽樣檢驗強度的試驗結果評定以GBJ10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作為混凝土質量評定依據。該檢驗委托東莞市質檢站負責。
(4)澆筑混凝土前,供方須按需方的實際澆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應的混凝土技術質量資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強度報告、抗滲實驗報告、產品出廠合格證、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并按須方要求及時提供原材復試報告及合格證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遲提供上述技術資料,否則由于資料不全無法進行澆筑,供方須賠償需方的損失,需方尚未支付給供方的款項不予支付。
第七條 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訂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由指定聯系人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300 m3時須提前48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準備工作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訂單中應注明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臨時變更時,需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產的特種混凝土的計劃預約時間,應由雙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訂貨時間確定提前預約的天數。
(3)需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如施工圖紙發生變更、將混凝土用于訂單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層有大孔洞或軟土跑模等),應及時通知供方。
(4)供方送貨單應準確填寫車號、司機姓名、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使用部位等相關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應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車不足5 m3,如超出此車數,需方應按每車支付100元的運輸補償費給供方。用斗車打柱子、樁芯、構造柱、圈梁、女兒墻等特殊部位時按公司合同單空載費加收方法執行。
第八條 簽收
1、供方須將混凝土運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委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跟蹤,并負責裝卸。混凝土運抵交貨地點后,需方組織具有資格的檢驗人員按有關標準規定完成坍落度抽樣檢驗:此后將整車混凝土卸清。需方應指定專人簽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送貨單, 結算時供貨數量按簽單數量計算。簽收人為:1、 聯系電話: ,2、 聯系電話: 。
2、混凝土的強度質量,以需方按國家規范和標準現場取樣、制作及標養的試件,并以送檢的試件經東莞市質檢站做出的檢測結果作為驗收混凝土的質量依據。檢測不合格,檢驗費由供方負責,需方有權作退貨處理,對該批次混凝土不予簽收和結算,供方還須賠償需方的損失。
3、需方對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異議,可以采取過磅形式隨時抽驗(三車平均值)。抽驗結果與供方送貨單誤差在±2%以內,雙方不予追究;如抽驗結果與供方送貨單負差在2%以上時,則當日各車均可按此實際負差比例計算。(標準:C10 2350kg/ m3 ;C15 2350 kg / m3 ;C20 2350 kg / m3 ;C25 2355 kg / m3 ;C30 2360 kg / m3 ;C35 2365 kg / m3 ;C40 2370 kg / m3 ;C45 2375 kg / m3 ;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需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或者超過技術要求規定的初凝時間,經核實后需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5、需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供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需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屬于質量事故的,供方除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外,還應對需方做出如下賠償:
第九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雙方憑簽認的送貨單,核對各種類等級的砼供應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條所列的單價結算貨款額。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預付款:首期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預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須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供方指定的賬戶為供方在合同中所約定的帳戶。 (1)若本合同所訂混凝土供應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應混凝土,則采用預付款方式或雙方另行
商定。
(2)在貨品質量合格且雙方結算確認后,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向需方索還所欠貨款,同時按所欠貨款總額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違約金,直到收回全部貨款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導致停供,需方必須在最后一次供應砼之日起15天內將余款全部 第十條 供方責任:
(1)供方應在澆筑混凝土同時供方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負責技術指導,在澆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包括混凝土澆注、保養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項)。供方不提供上述資料和技術人員施工現場指導,導致混凝土質量缺陷的`,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澆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檢驗報告單、配合比設計報告單等資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資料的,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3)若需方需要質檢站出具原材料檢驗報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檢驗費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質量保證止于現場取樣,如因供方送料錯誤造成需方損失的由供方負責。 (5)因現場抽樣檢驗不合格,當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若需方同意再次鑒定,則雙方協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彈等方法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供方承擔。
(6)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貨中斷,供方承擔由此給需方帶來的損失。 (7)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無故終止混凝土供貨。如違反此規定,供方應按合同混凝土貨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賠償給需方。
第十一條 需方責任:
(1)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需方如果提供虛假信息給供方,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需方負責。
(2)需方每次訂貨前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計算欠準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實際需要時,需方應對此負責,并簽認供方送貨單給予結算。
(3)需方每次訂貨前應盡量精確計算施工時間,遇有時間變更超過4個小時,供方可視需方變更訂貨時間,重新安排生產送貨,需方應為此引起的供貨混亂負責。
(4)混凝土攪拌車到達現場后,需方應在有監理人員見證以及供方技術人員指導的條件下,按GB14902—20__《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在20分鐘內派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抽樣檢驗,時間應在每車卸量的1/4至3/4之間采取,并在攪拌車到達現場后40分鐘內完成制作。現場抽樣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5)需方應保證工地內道路暢順、安全,并對混凝土攪拌車在卸料期間的安全負責,混凝土司機必須聽從工地有關人員的指揮,需方應在交貨地點設立標志及有專人指揮車輛。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負責,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負責賠償供方損失。如出現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安全事故,則供方人員及財產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6)因需方不遵循有關標準規范,不參照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在現場運送、澆注、養護混凝土而造成質量問題事故時,有關損失由需方負責。
(7)需方在混凝土澆注施工過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則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負責。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單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鐘內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質量事故及損失由需方負責,需方應簽認供方送貨單并給予結算。
(9)需方須向供方出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托證明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
(10)需方指定聯系人須配合供方人員認真、如實填寫供方送貨單上應填寫的項目。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等不屬于供需雙方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供應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對供方造成重大損失,供需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害賠償義務及其它責任。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六級以上的地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自然災害、非供需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國家政策調整與本工程有關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現,供需雙方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對方通報情況,協商與采取措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供貨起至所訂混凝土供貨結果結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止。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實事求是地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如協商和調解無效,須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1)需方指定聯系人詳見附表《工地施工現場聯系單》供方指定聯系人詳見附表:《東莞市華升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訊錄》。
(2)甲乙雙方合同約定地址為各方的指定送達地址,須向該地址送達相關文件。變更地址須書面通知對方,未通知不得變更送達地址,各方向合同約定地址送達即視為送達。 (3)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補充時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未簽訂前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無權更改合同內容。本合同沒有約定或者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