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貨物買賣合同范本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蓋章) 代理人: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 負責人: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