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耗材采購合同
第八條 售后及其他服務
1.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時內進行退換,對于退換貨的情況,雙方需做好驗收記錄,以備結算時對賬。
2.乙方應提供有效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如有變更,乙方應及時、主動通知甲方。每批訂單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跟單送貨,送貨人應佩戴乙方公司標志,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安排人員跟單送貨,應做好送貨情況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換送貨人員而耽誤退換或補貨等。
第九條 環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務不能對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員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產品瑕疵
1.在交貨之前,乙方應就產品的品質、規格、性能、數量及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招標書規定的品質、規格和性能。若換貨仍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貨,并由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本著信守合同、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有關事宜。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 ‰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將產品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或未按約定時間送到全部產品(經甲方允許可以延期送的產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季度總貨款 ‰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與招標書規定不符,甲方有權退貨,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才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應及時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違約方應于收到書面糾正通知之日起 日內糾正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產、解散,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嚴重的水災、火災、地震、政府政策調整等和其他公認的不可抗力或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合同延期執行,該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部分不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的責任,但應在 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隨后的 天內通過掛號信郵寄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證明給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一切努力減輕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繼續履行合同職責。
3.在不可抗力的影響下,受阻方可暫時停止執行合同的受阻部分。當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 個月以上時,雙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盡事宜進行協商處理。
4.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須為書面形式。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2.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爭議處理期間,除正在審理的部分以外,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甲乙雙方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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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耗材采購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梅州市人民醫院《關于印發“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材料采購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梅市醫字[20xx]19號)要求,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甲方醫用耗材的正常供應和產品質量,保障臨床醫療安全,切實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結果發生的配送和采購活動。
第二條、乙方承諾依據甲方計劃按時、按質、按量保證供應,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供貨期限:
乙方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24小時內交貨,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耗材乙方應在12小時內送達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限內送貨,甲方有權另行選擇其它經銷商配送。
第四條、醫用耗材的驗收及異議
乙方交貨時,甲方應驗收醫用耗材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數量、有效期和包裝,如果配送的醫用耗材與甲方計劃不符或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貨、換貨、補貨。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醫用耗材,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醫用耗材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在臨床使用中發現醫用耗材不符合質量要求(含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本規定的執行不免除乙方因醫用耗材質量產生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產品的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監督管理部門最新頒布的正式標準,同時應提供配送產品的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注冊證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產品的計量、數量單位應該使用國家通用的計量、數量單位;
(三)除甲方對醫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規定外,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剩余有效期應占整個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產廠家或管理部門對包裝有特殊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產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產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產品合格證,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產品包裝上必須附有以下所列各項國家規定的中文標識: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系方式;產品注冊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編號;產品生產日期或批(編)號;電源連接條件,輸入功率;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有效期限;依據產品特點應標注的圖形、符號以及其它相關內容。
第六條、伴隨服務的要求:
(一)乙方交貨方式采用現場交貨,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辦理運輸到指定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該提供下列服務:產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提供產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對開箱時發現破損、近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無條件及時更換;在甲方指定地點為甲方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二)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因醫用耗材產品質量問題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如因乙方供應的醫用耗材質量問題引起的醫療事故或糾紛等,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處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計劃通知單后拒絕供應或供應不及時造成的糾紛,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
甲、乙雙方按于梅州市人民醫院醫用耗材招標采購現場會確定的中標價格執行。具體見附表。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醫用耗材之日起90日內結算貨款。
第九條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從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