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水泥采購合同
鋼筋種類很多,通常按化學成分、生產工藝、軋制外形、供應形式、直徑大小,以及在結構中的用途進行分類,鋼筋水泥采購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在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鋼筋水泥采購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鋼筋水泥采購合同范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交(提)貨方式、地點:供方以汽運形式運到需方施工現場。
三、運費和裝卸費的承擔方式: 由乙方負責。
四、驗收標準:有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與進場鋼材相符的材質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合同總價的50%提前預付,乙方將全部訂購貨物運送至交貨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結清。
六、違約責任:因產品質量問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供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八、合同與清單同樣具有法律效用。
九、其它約定事項:結算時乙方出具正規普通稅務發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并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鋼筋水泥采購合同范文二
買受人:
出賣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買受人和出賣人就買受人 項目工程關于 采購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螺紋鋼符合GB1499-20xx標準、線材符合GB/T701-20xx標準要求并以買受人委托的法定檢測單位復試合格結果為準。
簽訂合同時,供貨方應提供本單位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資料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交買受人審核存檔。
標的物的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國家/行業標準對標的物包裝方法沒有規定的,出賣人應采取通用的、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第六條
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使用保養說明、技術指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等)、配件、工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及包裝方式: 隨附標的物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以及第三方型式檢驗報告原件。 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為出賣人送貨,所有費用(包括卸車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包括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等),并經買受人 進行外觀和數量驗收簽證。 交付時間: 以買受人電話通知的時間交付 。 交付地點: 買受人指定地點 。
第七條 第八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正式交付時轉移;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正式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標的物交付時,買受人按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在檢驗中發現標的物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等事項不符合約定標準的,產品質量低于樣品質量的,買受人有權提出異議和處理方法。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異議后3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方法。
出賣人和買受人對標的物檢驗時間、方式的其他約定: 標的物送到現場后,由買受人按批次進行抽樣復試,復試合格后方為正式交付,復試不合格應在兩天內更換或退貨,發生的所有費用及給買受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
第九條 第十條
標的物的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
買受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轉帳支票或電匯支付。
1、標的物進場驗收復試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付款的以供貨當日蘭格鋼鐵網公布北京建筑鋼材市場行情批量價格下浮100元為結算單價;一個月內付清貨款以供貨當日蘭格鋼鐵網公布北京建筑鋼材市場行情批量價格為結算單價;兩個月內付清貨款的,則以供貨當日蘭格鋼鐵網公布北京建筑鋼材市場行情批量價格上浮60元為結算單價;三個月后付清貨款北京建筑鋼材市場工地指導價為結算單價;
2、如遇蘭格網一天公布兩次或兩次以上價格時,一律按當天公布的最低價格執行。周六、日供貨時,價格按照該周五同等規格的價格執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逾期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出賣人違約。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 因出賣人違約導致買受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窩工、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全部經濟損失。
3.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收該部分貨物或拒付該部分貨款;出賣人應負責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買受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向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繼續賠償。
4. 雙方辦理質量合格單證的產品,不能免除出賣人提供樣品投入使用和產品使用年限內的質量責任。
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管理職責與義務
1、認真落實買受人環境管理方針、環境管理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采購計劃中的環保要求,提供符合環保標準或要求的產品,不得偽造、假冒環保達標文件。
2、對直接為買受人工作或提供服務的人員進行環保教育和培訓,確保其操作或服務能力滿足買受人環境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