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材料采購合同范本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等整單價。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乙方供應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各項技術性能指標經有關檢測中心檢驗必須符合要求。
第三條: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 、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卸貨時起轉移,但經驗收確認為不合格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無條件退換。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時間、地點:
6.1 供貨時間:時間及數量以甲方電話或傳真通知為準。
6.2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卸貨作業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產品交貨之前裝卸、運輸、轉運及其它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復試檢測不合格,則此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8.1 數量驗收:供需雙方在甲方工地現場以理論計算方式進行數量驗收; 甲方應保證貨物隨到隨驗。
8.2 質量驗收:⑴ 進行數量驗收的同時,進行外觀質量驗收。外觀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卸車,否則不得卸車。⑵對外觀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及時按規定取樣送有關檢測中心進行檢測,各項性能指標符合要求作為最終驗收結論。
8.3 其它:現場現貨檢驗,如有異議3日內提出,乙方24小時內負責處理。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貨款結算以到施工現場實際數量結算,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銀行轉賬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 第十條 售后服務及質保要求:
10.1 對于在施工過程出現的技術方面問題,乙方應無償為甲方提供現場的技術指導。
10.2 其它:乙方對所供材料的質量必須要保證自第一次送貨到最后一次送貨質量一致,并且要及時滿足現場收料人員的要求,此條件作為最終付款的依據。
十四、設備在交貨驗收之前的運輸、卸載、安裝及驗收過程中,不能對環境造成污染及破壞。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外觀及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乙方應在接買受人通知后24小時內清理出施工現場,并承擔本次的檢測費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1.2 如乙方不按期供貨,由甲方計算實際造成的損失,此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11.3乙方送貨人員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有關要求,裝卸車過程必須聽從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及安排,否則,一切后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1.4 甲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材料款項時,按合同相應的付款時段的欠款,甲方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欠款額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供需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三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6.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但須經供需雙方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方能生效。
16.3因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書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標準材料采購合同范文三
需方: (甲方) 陳方平
供方: (乙方) 李美鳳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采購的材料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1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
2.交貨日期: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第五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七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