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品購銷合同(通用18篇)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二、 煤炭質量:質量按收到基標準計算,全水≤8%;揮發份≥15%;全硫≤1;發熱量≥4800kcal/kg;
三、 煤炭驗收
1.質量確認: 以雙方在提貨前共同取樣化驗為準 。
2.數量確認: 以實際過磅為準 。
四、 支付方式
在簽署本合同后 30 日內,乙方先預付給甲方300萬煤款。之后煤款按實際每批過磅數量付款。甲方在收到預付煤款后,15日內即開始供應乙方煤炭。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預付煤款后,或在15日內不能按時供應給乙方煤炭,甲方按預付煤款的3‰作為違約金付給乙方,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煤炭,若質量及數量均達到雙方合同標準,而乙方未能及時提貨,由此引起甲方煤炭的儲藏和堆放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其他事項:若甲方供應給乙方的煤炭低4800≥kcal/kg,每降低100 kcal/kg每噸加扣15元;若低于4500kcal/kg,乙方有權拒收。
六、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有關合同法解決。
七、 附則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內,空干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后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供方向需方提供:煙煤(陜西地區出產),規格為8-15㎝塊煤。
二、質量技術要求:質量標準按GB/T213-20xx、GB/T212-20xx、GB475-1996執行,具體質量標準為:
1、應用基低位發熱量Qydw≥6000kcal/kg
2、揮發份Vy≥25%
3、含硫量Sy≤0.8%
4、水份Wy≤8%
5、固定炭Fc≥50%
三、產品數量計量及驗收
1、數量:最終數量以每批次數量累加之和為準。
2、計量方法:以需方指定的有技術監督局認可的具有資質的電子秤過磅數量為準。
3、計量過程及手續辦理:由需方派人隨車監磅,供方需給予配合。需方指定專人為供方出據結賬憑證。
4、驗收:需方在收到貨后三天內試燒,若質量未達到標準,供方負責于15日內退貨并承擔退貨產生的一切費用。
四、產品的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汽車運輸,需方自帶車輛到供方貨場提貨。
五、產品價格與貨款結算方式
1、價格:含稅價(增值稅專用發票)1050元/噸。
2、結算方式:需方收到每批次貨物,于供方將發票送達后15日內一次性付清每批次貨款。
3、付款方式:需方以轉帳方式支付。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故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另立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期限為合同簽字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叁份,供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4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5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需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
地址:地址:電話:電話:
開戶行、帳號:開戶行、帳號: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6
供方: 合同簽訂地: 需方:
一、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指定地點當場驗收,如有異議必須當場提出,否則以需方授權收料員簽字為準。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供需方經協商確定以下第
(一)需方自提、運輸及裝卸費由需方自行承擔。(運費由供方承擔,貨到工地由需方卸車)。
(二)從供方處提貨,由供方協助送貨運輸費包括在貨款單價內,貨到需方處應由需方自行卸貨。
三、如果不是人為,合理使用8-10次,大面積開膠按次數折價。 四、交(提)貨時間:需方提前 10 天以書面通知供方組織貨源。
五、結算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后每個月25日應付總貨款的 60% ,封頂付 ,工程完工兩個月付剩余20%。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六、違約責任:如果需方不按時付款按總貨款每天仟分之三賠償。
七、解決爭議方式: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供 方: 需 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交售時間
二、 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三、 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四、 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五、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六、 結算方式及期限:
七、 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八、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九、 違約責任:
十、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甲方(出賣方): 法定代表: 地址:
乙方(買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秉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2.1、產品質量及技術標準以甲方(出賣方)提供的為準。
2.2、如乙方對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等有特需要求按特需要求執行(特需要求需另行訂書面合同)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委托 (身份證號: TEL: )為代理人,該代理人在本合同中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3.2、如乙方委托人(及工作人員)在甲方提供的出貨單上簽字,則視為乙方對該批產品驗收合格并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及其技術標準,不存在任何的質量及技術問題。
4、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4.1、甲方需在 之前發貨。
4.2、根據合同約定甲方在約定時間之內發貨后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的不能按時到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運輸方式及到達地和費用負擔:
5.1、運輸方式: 5.2、目的地: 5.3、費用負擔方式: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6.1、
7、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7.1.紙箱包裝,包裝物不計價、不回收。
8、結算方式及期限:
8.1合同簽訂后,乙方(買受方)預付該合同總價 %,下剩貨款于貨到簽收收后在 天內付清.
8.2、本合同有效期為簽訂之日起至該筆貨物交付完畢之日止。
9、違約責任:
9.1.如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本合同總價款的 %)
10、其他
10.1、本合同所有條款甲方均履行了告知義務,對所有條款雙方已經完全理解,不存在任何不明確之處。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意思表示瑕疵。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1、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1.1、如就該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9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需方向供方購買如下貨物,并達成如下各項和約:
一、訂貨內容及金額:
41所依愛消防自動報警系統設備壹套(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單價詳見合同附件)合同總金額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元 整。 如工程最終出現設備增減,雙方則按合同附件中的單價及優惠比例進行結算。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提供產品滿足國家有關標準及消防規范。
三、保修期及售后服務:供方對所提供產品免費保修12個月(其中備電保修三個月)。保修期自設備調試開通之日起計算。供方對所提供的設備終身維護;超過保修期或保修期內因人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供方在維修時向需方收取維修費、材料費及差旅費。供方及時配合需方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
四、產品包裝及交貨地點、時間:產品包裝按供方企業標準,由供方負責,包裝物由需方回收。需方指定交貨地點: ,指定收貨人: 。由收貨人當面清點驗貨,如在收貨后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雙方默認為已按清單交接。
五、運輸方式、運費承擔:廠家至供方運輸及保險費用由 供方 承擔,供方至需方交貨地點及其他中轉費用由需方承擔,需方指定運輸方式: 。
六、設備所有權:本合同所涉及設備的所有權自設備交付需方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其設備的所有權屬于供方所有。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根據有關國家標準、消防規范及工程設計要求,由需方組織驗收,供方積極配合。并且供方僅對所提供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后,需方預付貨款 %,供方根據需方訂貨清單備貨發貨,款到發貨,設備款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貨款兩清并且雙方都履行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后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雙方按經濟合同法執行。如需方不履行付款義務,則供方有權維護自身利益。
2、簽約方延期交貨或延期提貨付款,違約方按合同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通過下列兩種方式之一解決:□提交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另附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4.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文件,這些文件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______服飾管理軟件系列是佐佑軟件開發有限公司研制開發的專業服裝管理軟件,系統性能穩定可靠,功能齊全,在珠江三角洲服裝行業中擁有廣泛的用戶。為進一步推廣佐佑軟件的應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授權甲方為 地區的佐佑軟件經銷商,軟件版權為乙方所有,經銷的產品及價格詳見乙方的報價單,經銷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甲方責任:
1. 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從事電腦軟、硬件銷售服務的企業或個人;
2. 積極宣傳推廣佐佑軟件,在本地區銷售乙方產品,保護乙方的版權;
3. 配合乙方和客戶溝通,及時反映當地的市場信息。 乙方責任:
1. 承擔甲方客戶的所有售后服務;
2. 支付甲方折扣按如下方式計算:
介紹性質:軟件銷售額的____;
負責接單:軟件銷售額的____;
如客戶要求甲方開具發票,則另支付軟件銷售額的____支付甲方;
3. 在銷售和技術上給予甲方支持;
4.如發現甲方有損害乙方名譽、版權等行為,乙方有權收回軟件及代理權。
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按客戶付款比例支付甲方折扣。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軟件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2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后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并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序號
商品編碼商品名稱及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并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于收到貨物后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購貨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經甲方驗收后,甲方一次性將剩余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二】產品購銷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設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設備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調試、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調試驗收完畢后一周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范要求:
1、設備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參數等為甲方制作廚房設備。
3、乙方制作的廚房設備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制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并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設備(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并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調試:
1、甲方委托乙方對定制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設備進行安裝調試,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設備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
收,初驗合格后,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調試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調試結束后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設備調試及保養,以保證設備達到的運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范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后,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設備。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于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設備壹米范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篇三】產品購銷合同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貨物買賣事宜,自愿簽訂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及款式:
面料、數量、單價、金額合同總價:_____RMB(大寫:_____元整),備注:
二、付款條件,現金支付
2.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即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2.2貨物運輸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后,甲方驗貨成功后,支付剩余的貨款_____元給乙方,即RMB:(大寫:_____元整)。
公司名稱:_______賬號: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須用電匯或支票把貨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賬戶:
四、交貨方式
4.1交貨期間:自收到訂金確認之日后為_____日。
4.2交貨地點:_______。
五、貨物運輸、包裝等費用
5.1貨物的運輸費、包裝費及相應費用由乙方負責。
5.2因甲方原因不能提貨而造成貨物需要存倉的,倉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量標準及驗收
6.1如果甲方在檢驗此批貨物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退還商品,乙方應無條件接收退還商品要求。如果甲方發現大小不一,或色澤發生錯誤等,乙方也應提供退換貨服務。
6.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所交產品勻為合格且符合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訂金后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始履行合同條例。
八、違約責任
8.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交貨款的,則乙方不退還已收貨款。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的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交貨物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貨款,并向甲方交付相當于合同總價款的30%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3乙方逾期未交付貨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合同總額價款的2‰的違約金。
8.4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逾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它條款
9.1甲方未付清合同總價款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所有權仍屬乙方。
9.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預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七日內甲方需將預付款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匯至乙方帳戶。
9.3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9.6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簽約人(蓋章):簽約人(蓋章):
簽定日期:年月日簽定日期:年月日
【篇四】產品購銷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種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后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篇五】產品購銷合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向甲方供應生產物資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原材料采購合同:
一、訂購產品名稱:
二、訂購產品數量:
三、質量標準:
1、甲方授權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甲方生產要求的貨物。乙方的貨物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和隨貨文件要求。
2、
四、產品規格及價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貨款。
(1)翻單結算。既第二批貨物到甲方廠區指定地點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貨款。以后依次類推下次送貨結算上次貨款。
(2)留質保金結算。既乙方前一期貨物送達且驗收合格后,留下_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其余款項貨到后當月內付清。合同期限屆滿,貨物沒有發生質量問題,質量保證金全部退還乙方。
(3)貨物運到甲方后,經檢驗合格,卸貨后——日內付款。
六、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包裝費用已包含在貨物價格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等各種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供貨時間: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傳真訂單(或電話、短信通知)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重復訂單,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果供應的貨物行情有較大幅度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可根據市場價格對供貨產品的.價格做出必要的調整。協商不成,仍按原條款執行。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或產品規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貨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生產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及相關的手續。其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并隨貨附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化驗報告等手續。
4、甲方應在乙方所送的貨物到達后及時進行質量檢測,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現場處理善后事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
5、因乙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引發甲方生產或質量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此責任不因甲方已進行質量監測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送貨、送貨遲延或貨物的數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7、雙方都應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
十、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別聲明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此原材料采購合同范本有效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 年__月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日期: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及金額。詳見附表。
序號 名稱 品牌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到貨日期
合計(人民幣):(含_%增值稅發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圖紙進行生產,質量符合行業標準,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并保證_個工作日內將更換的新的產品到位。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詳見上表,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由_方承擔運費。
四、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到貨并驗收合格后,貨款累計_元以上,乙方開具_%增值稅發票,甲方付清貨款。
五、質量問題及期限:如有質量問題,甲方自收到乙方產品后十五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對有質量問題的器件,乙方無條件退、換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承擔遲延付款部分總額_%的違約金賠償乙方。
2、乙方未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承擔遲延交貨部分貨款總額_%的違約金賠償甲方。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7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項目) /規格型號/單 位/數 量/單 價(元)/總金額(元)
合計金額
二、交貨日期及期限
三、質量要求及售后:
賣方保證本合同所列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質量保證期為 個月.保修期自買方收到產品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故障或損壞,乙方免費修理或更換.因甲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責任自負,維修視情按實際收費.賣方保證所供產品能夠通過消防驗收.
四、運輸方式:
乙方負責.
四,付款方式:
五,買賣雙方任何一方因故不能履約時,應在本合同簽訂一星期內提出書面協商意見,否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買賣雙方均有權通過法律解決.
六,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提供消防驗收所需的其所供產品的全部資料,協助買方做好消防驗收申報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滿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產品購銷合同 篇18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數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見購貨單位人員簽單為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1.所供貨物皆提供產品出廠合格證
2.產品的質保期為一年,以甲方收到貨物簽字之日起計.
第三條::交貨方式
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送至甲方工地,運輸費用為乙方承擔.如貨到
現場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未能簽收,往返運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
根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先支付乙方總貨款的30%即5940大寫(伍仟玖百肆拾元整)乙方將燈具產品送達甲方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安裝調試好后,甲方則一次性付清
乙方剩余的70%貨款即13860大寫人民幣: (壹萬叁仟捌佰陸拾元整) 乙方在收取貨款時向甲方提供普通發票。
第五條:售后服務
1.乙方在產品質保期內應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保證在質保期內產生的質量問題能及時(以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個工作日內)維護.
2.如因甲方人為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維修后將向甲方收取符合當時市場價格的材料和人工費.
3.乙方所提供產品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均達到國家消防標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執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履行.
2.甲方在合同簽訂后無正當理由中途退貨,甲方則按照本合同貨款總額償付乙方作為違約金.
3.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付款,乙方則每日向甲方收取按照合同總金額的3%作為利息.
第七條:協商事項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力機關證明并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解決爭議書之日起三十五日內爭議得不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終止
雙方執行完本合同且無爭議,或爭議經有關部門裁決已獲執行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購貨單位:
供貨單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