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精選3篇)
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中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船寬:_____船深:_____
滿載吃水:_____船旗/船籍港: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總噸/凈噸:_____
貨艙/艙口:_____散貨船
主機/功率/臺數:_____
付機/臺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人民幣制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戶,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余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注銷手續后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余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海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注銷手續及相關過戶手續。并將海事的注銷證明復印和營運證注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注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于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余款)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注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復印件后,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并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導航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說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后,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海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后,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于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海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后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輪,所有權歸屬人為。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海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買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 篇2
買賣合同 (建材類)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1條標的物
貨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制造商: 。
商標: 。
第2條數量
2.1數量: 。
2.2賣方向買方所交付的貨物數量誤差不得超過總量的 %。
第3條質量
3.1質量標準: 。
3.2質量保證: 。
(1)貨物的質量保證期限為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
(2)賣方同意以貨款總額的 %,即人民幣 元作為產品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內,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賣方不能及時更換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保證金不再返還。
第4條價款及支付
4.1合同價款:
小寫: 。
大寫: 。
4.2合同價款構成:含17%增值稅價款、運保費。
4.3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貨到驗收合格后支付95%,質保期滿后支付5%。
第5條交付
5.1交付方式:賣方送貨
5.2交付時間和內容: 。
5.3交付地點: 。
5.4賣方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 產品合格證、供貨清單、原產地證明、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6條包裝
6.1包裝標準: 。
6.2包裝物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
6.3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7條運輸
7.1運輸方式: 。
發貨地點: 。
到達地點: 。
收貨人: 。
7.2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
7.3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7.4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8條驗收
8.1買方應在貨到 7 日內進行驗收。如發現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2日天內答復,如逾期沒有答復,以買方驗收結果為準。
8.2如果未能就驗收結果達成一致,雙方同意以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作為驗收依據。
第9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9.2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10條合同變更和終止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終止合同。變更或終止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10.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終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后10日內仍未交貨。
(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賣方未按買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有關損失由賣方承擔。
(4)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可以終止合同。
(5)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違約責任
11.1賣方未按期交付,每逾期一天,應向買方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方造成損失。
11.2買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對方支付未付貨款金額0.03%的違約金。
11.3如發生10.2.3情形,應向買方支付 % 違約金,并負責賠償買方由此產生損失。
11.4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12條爭議解決方式
12.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2 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領導機構裁決。
第13條效力及其它
13.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3.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3.4本合同一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時間: 年 月 日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時間: 年 月 日
宿遷個人漁船買賣合同 篇3
簽訂時間:
計量單位: 立方米
供方:
需方:
國家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省(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任務部門
管理局調撥通知書 字第 號
用途
合同號 字第 號
一、樹種、規格、等級、數量、價格:
二、運輸方式:
三、結算方式: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捆綁用具的供應與回收:
六、檢疫辦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按《合同法》、《木材統一送貨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供方(簽章) 需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