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型種薯購銷合同(精選3篇)
加工型種薯購銷合同 篇1
加工型種薯購銷合同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并按下列條件成交:
1、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凈度98%以上。
3、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爛、凍薯率小于2%。
4、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注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簽一張。
5、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后,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后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通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余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后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 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型種薯購銷合同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丙方(安裝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根據國家退稅政策,于工程受啟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委托,向(以下簡稱乙方)購置設備,經甲、乙、丙叁方協商依照《民法典》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品名:__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
金額(元):____________
合計工程總價: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整)
二、產品質量要求及驗收方法
1、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造。
2、設備技術參數:____________
3、供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質量證明書和維修保養卡(正本)1份;
產品合格證1份;
操作及使用說明書1份;
其他在安裝、調試、驗收過程中需要的資料。
4、驗收方法
按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產品技術參數表中數據標準進行驗收。如于驗收時發現乙方產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規范要求,乙方應負責無條件修改或立即更換新品予甲方使用。
三、質量保證
產品質保期的規定為自產品安裝、調試并驗收合格之日起個____月。質保期內產品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如遇設備故障,乙方應在____天內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丙方有權安排其他廠家維修,支付的修理費由乙方承擔。若非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產品故障,乙方在提供服務的同時可收取相關費用。
四、產品包裝及費用
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對產品進行必要的包裝,包裝物及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在收貨以后有權對包裝物進行回收或自行處理。
五、交貨時間、地點、收貨人及運輸方式
1、交貨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交貨地址:____________
3、收貨人:____________
4、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
六、貨款結算方法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人民幣整)。在貨物運到指定交貨地址后_____個月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額貨款。
七、三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承擔直接的付款責任及義務,甲方應按購銷合同書的付款方式及時向乙方
支付款項,逾期按總金額的______%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以總金額的_____%為限。
2、為配合甲方按照國家政策辦理退稅,乙方應開具與本合同金額等值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3、丙方負責對乙方技術方面的所有要求進行確認,甲方如不能按購銷合同書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的,由丙方在付款期之后______個月內支付。
4、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或乙方貨款后向丙方開具合同總價____%的銀行保函。
八、違約責任
1、如在對方無任何過失的情況下取消合同,提出取消合同的一方必須承擔對其余兩方因取消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2、如乙方未能按期送貨,甲方可按照每天合同金額_____%的比例進行罰款,但以總金額的_____%為限。乙方逾期____天未送貨,甲方經與丙方協商后可取消合同。
3、如甲方、丙方拒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清貨款或已付貨款之支票到期未能兌現時,所購物品所有權仍屬乙方,甲方、丙方絕無異議應無條件退還已受領之貨品及賠償乙方搬運等一切損失。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未果,按《民法典》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定。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丙叁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的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若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后可采取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傳等)修改、補充合同條款或簽訂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附于本合同后,它與本合同書其它條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叁方各執____份。
甲方(需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安裝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型種薯購銷合同 篇3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購銷合同(標準文本5)。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并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