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貿易合同
第十章 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第五十四條 乙方唯自己是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供許可證和專有技術的合法者,并能夠合法地向甲方轉讓上述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無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則乙方應與第三方處理此控訴并負責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十五條 與合同有關的完整的____國專利清單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專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給予____國專利許可證或不應包括此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合同終止后,使用____商標的權利也將終止。
第五十七條 雙方都應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 稅費
第五十八條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甲方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九條 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在甲方國境內取得的收入應按甲方國稅法繳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第六十條
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 仲裁地點
(1)由____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仲裁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進行仲裁。
3 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4 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
5 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條 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六十二條 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第六十三條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條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之后,雙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請批準,并以最后批準一方的日期作為生效日。雙方應盡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報通知對方,隨之以信件予以確認,若合同簽字后____個月內不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方和乙方都無約束力,經雙
方同意,申請批準的期限可以延長。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____文書寫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____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執,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另有協議,第二階段合同產品開始日期將由乙方來甲方指導時,雙方簽訂備忘錄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