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員工聘用勞動合同(精選3篇)
事業單位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篇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
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
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
乙方: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0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
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
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年支付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年的,按年計算經濟補償金。
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審計管理規定的要求,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約定。
1.審計項目名稱和審計目的
1.1審計項目名稱:。
1.2審計目的:。
2.審計服務范圍和服務期限
2.1審計服務范圍:。
2.2審計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據本審計項目的需要,甲方有權調整審計范圍,乙方應予以配合。
3.審計依據及驗收標準
3.1審計依據:
3.1.1國家的法律、法規、財政部頒發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其他有關的財經制度和規定,萬豐奧特控股集團的內部制度、規定、規范等以及經甲方審查過的審計實施方案。
3.1.2其他依據:。
3.2驗收標準
3.2.1乙方對審計服務的組織和質量控制,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對財務報表審計實施的質量控制》、《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等審計準則、甲方的《內部審計規范》組織本項目審計。
3.2.2乙方在審計過程中,應做到查證事實準確率100%,不得發生重大漏審事項(重大漏審事項是指通過對被審單位或事項提供的帳表、原始單據等資料進行核對、測算、分析、對比等審計工作,應該發現但未發現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或嚴重違反萬豐奧
特控股集團有關規定的問題)。
3.2.3其他驗收標準:。
4.審計服務人員
為完成該審計項目,乙方應派出由師(合伙人)人,師人組成的審計項目組,其中為審計質量控制督導人,對整個審計項目總體負責。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進場實施審計前,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項目組組成人員的情況等事項,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后方可進場實施審計。
5.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依據約定的時間、范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審計成果文件,有權要求乙方出具真實、準確的審計報告或其他審計成果文件。
5.3甲方有權根據需要使用、分發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他審計成果文件。
5.4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屬單位提供審計所需的會計帳表和其他有關資料,對所提供的會計帳表、會計資料等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5.5為乙方工作提供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5.6根據審計項目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派駐現場審計代表。
5.7提前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并將審計通知書抄送乙方。
5.8甲方現場項目經理或工作人員可以與乙方就審計工作進行溝通交流,有權要求乙方不定期匯報審計項目組工作進展情況,有權依照審計實施方案對審計工作進度及重點內容進行質量控制。
5.9按本約定書約定時間及時足額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5.10其他:。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約定書約定收取審計服務費用。
6.2進場實施審計前,將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等交甲方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進場實施審計。乙方應該嚴格按照經甲方審查通過的審計實施方案進行審計工作,乙方作為專業審計機構的責任和義務不因甲方審查審計實施方案而免除或減輕。乙方應派出符合相應資質和經驗要求的人員參與審計,不得隨意變更參加審計工作的人員,如確需變更,應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后確定。
6.3乙方以及乙方審計項目組成員在審計過程中嚴格執行集團《審計組紀律規定》,保持正直誠信、客觀公正,不得從事影響審計工作客觀性的活動。
6.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審計,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審計工作轉委托給其他人辦理。
6.5按約定的時間、范圍、目的、質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審計業務,出具合格的審計報告或其他審計成果文件,保證審計資料、審計報告或其他審計成果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乙方的審計責任并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會計責任。
6.6乙方按照審計依據的要求進行審計,在對受托事項進行研究、測試、評價,對會計記錄、實物等進行必要的抽查,按照審計依據的規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成果,真實反映審計結果,客觀評價審計事項,做到證據充分可靠、定性準確,并提出處理建議及依據。乙方如在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全面的告知甲方。
6.7審計工作結束后,乙方應對被審計單位委托事項范圍內的財務會計制度會計處理、會計審計、內控審計、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
6.8乙方在現場審計結束后15日內出具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等審計成果,并向甲方提供支持審計報告或管理建議書的審計底稿等文件資料。
6.9其他:。
7.審計服務費用及結算
7.1甲方就本審計服務項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審計服務費用為人民幣(大寫)元(¥元)(含稅價),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約定書項下委托事項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等)。
7.2本項目審計服務費用的結算,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
7.2.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7.2.2 分期支付:
7.2.2.1本合同生效后日內,支付審計服務費總價 %的預付款;
7.2.2.2按照以下審計服務進度支付:;
7.2.2.3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后日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款的 %,其余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自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后日內支付。
7.3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7.4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收款人:
開戶行:
賬號:
7.5乙方為執行審計任務而發生的食宿、交通、郵電通訊、醫療、保險以及其他費用均自理。乙方應自行對其派出的服務人員進行管理,遭受損害或造成他人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6如因審計服務范圍發生較大調整或者審計工作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審計工
作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或較大幅度的減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達成補充協議,可以對審計費用進行增加或者減少。
8.違約責任
8.1乙方未按約定提供審計服務,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8.2乙方擅自轉讓審計服務項目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約定書,乙方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
8.3乙方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除財務問題之外的重大事項而未能及時告知甲方項目經理或工作人員的,乙方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
8.4乙方出現重大程序事務、重大事項定性失誤、審計實施方案重大遺漏等重大質量問題,應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8.5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給予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約定書。
8.6甲方未按本約定書約定支付審計服務費用的,就應付金額按照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全部評估服務費用。
8.7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約定書的,應向對方支付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8任何一方不履行本約定書其他義務或履行本約定其他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并按本約定書審計服務費總額 %支付違約金。
8.9其他約定:。
9.不可抗力
9.1本約定書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約定書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天災,戰爭、恐怖襲擊、內亂、嚴重威脅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災、極端惡劣天氣。
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約定書義務時,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采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其后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約定書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發生延遲履行,在延遲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延遲履行方無法履行其約定義務,延遲履行方不能就延遲履行期間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責。
9.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約定書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約定書中止履行日以上時,雙方應就繼續履行本約定書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有權終止本約定書。當一方因上述原因終止本約定書時,應當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達另一方時本約定書終止。
10.約定書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本約定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約定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約定書變更或解除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權人可單方解除本約定書,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的解除通知。
10.4甲方解除本約定書條件:
10.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約定書目的的。
10.4.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本約定書義務的。
10.4.3乙方未按本約定書約定完成審計目標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10.4.4其他約定:。
10.5乙方解除本約定書條件:
10.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約定書目的的。
10.5.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約定義務的。
10.5.3甲方無合理理由拒不支付服務費用,且經乙方書面催告后個工作日后仍不支付的。
10.5.4其他約定:。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約定書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10.6.1約定書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結。
10.6.2雙方協商解除約定書并解除雙方的義務。
10.6.3一方依據法定或約定原因解除約定書并解除雙方的義務。
10.6.4其他約定:。
10.7合同的變更或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條款的效力。
11.保密
1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項目以任何方式從甲方或其關聯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機構和甲方正式聘請的中介機構處獲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內容的信息、文件、知識、數據、繪圖、專有技術、分析、計算、編輯、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實物,所有這些信息在本
約定書中總稱為“保密信息”(上述關聯公司、代表機構、中介機構提供的信息視同由甲方提供)。
11.2本約定書規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1.2.1在從甲方處獲得前,已經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對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11.2.2已經為公眾所知的信息,除非該等信息為公眾所知是由于乙方違反本約定書;
11.2.3乙方按照有管轄權的法院、證券監管機關、證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11.2.4依甲方的書面授權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11.3乙方只能為本約定書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審計項目組成員的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須要求獲得保密信息的相關人員對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11.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嚴格的內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約定書項下之保密信息的復制件、錄音、文字記錄、電子數據、磁盤、光盤、軟件、錄影帶、照片、文件等載體,在傳送有關文件資料時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確保適當及安全地儲存并保護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視為機密。
11.5當乙方獲知發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違反本約定書有關條款而被披露的情況,乙方應立即充分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并告知甲方,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責任),消除相關影響。
11.6乙方應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觸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員通告其對所有甲方信息都負有普遍的保密義務,如果該等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則由乙方承擔在相關法律法規下的法律責任。
11.7所有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財產。除為進行與本約定書項下的審計工作而查閱、復
制,或在制作相關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為不構成甲方向乙方轉讓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擁有的權益。
11.8若本約定書項下的審計工作已經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終完成,或乙方違反本約定書中規定的保密義務時,則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歸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或在甲方同意下,以書面形式確認已銷毀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
11.9若乙方或其有關人員違反本約定書規定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并負責消除影響。
11.10乙方對所獲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進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乙方無須再負保密義務為止。
12.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2.1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通知
甲方: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人:
聯系電話/傳真:
乙方: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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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它約定
14.1經甲方審查的審計實施方案作為本約定書的附件,構成本約定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4.2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容與本約定書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4.3本約定書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