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上市協議借貸融資(精選3篇)
證券上市協議借貸融資 篇1
甲方: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規范創業板公司證券上市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民法典》和《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證券上市交易申請進行審核,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同意其證券上市。
本協議所稱證券包括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
第三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甲方發布的相關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和備忘錄(以下簡稱“甲方發布的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等的規定,對乙方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甲方發布的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時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種承諾,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應當遵守。
第五條 乙方承諾在其股票被終止上市前,與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備案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約定一旦乙方股票被終止上市,則委托該證券公司作為其主辦券商,為其提供終止上市后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服務。
截至甲方作出終止上市決定時,乙方仍未聘請主辦券商的,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終止上市決定的同時為其指定臨時主辦券商,通知乙方和主辦券商,乙方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就上述事項發布相關公告(公司破產、解散或者被依法責令關閉的除外),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
股票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按照公司總股本分檔收取,各檔收費標準為:
總股本上市初費上市年費
2億以下(含)75,000元25,000元
2億-4億(含)100,000元40,000元
4億-6億(含)125,000元50,000元
6億-8億(含)150,000元60,000元
8億以上175,000元75,000元
注:總股本不包含H股;計價單位為:人民幣元
可轉換債券上市初費按可轉換債券總額的0.01%繳納,最高不超過30,000元人民幣。可轉換債券上市年費的收取以可轉換債券總額為收費依據,可轉換債券總額不超過1億元的,每年繳納6000元人民幣;超過1億元的,每增加2,000萬元,年費增加1200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24,000元人民幣。
公司債和其他衍生品種的收費標準由甲方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后予以實施。
經有關主管機關同意,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上市費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第七條 上市初費應當在上市日前繳納,按照上市首日的總股本或者可轉換債券總額計算收取。
上市年費按照公司上一年末總股本或者可轉換債券總額計算收取,按年度繳納。上市當年的上市年費按照上市首日的總股本或者可轉換債券總額計算收取,并按照實際上市月份予以折算。
乙方逾期繳納上市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延期繳納金額的0.03%的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證券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不再繳納上市初費;乙方證券被終止上市后,已經繳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第九條 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或甲方規定的其他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十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和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證券上市協議借貸融資 篇2
甲、乙雙方根據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使用_________證券交易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是自然人,并承諾對與本協議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交易所的通告、規定和交易品種及其風險、交易規則有充分的認識。
二、_________卡是甲方用于通過乙方與指定銀行(具體可以詢問開戶營業部柜員或參見有關告示)的在指定銀行的儲蓄柜臺臨柜對甲方在乙方的資金帳戶進行存取業務,在乙方營業部的磁卡自助委托等系統上(包括柜臺委托)進行證券買賣,交割及成交回報,股票余額咨詢、資金查詢等業務所申領的專用卡。這些項目皆以甲方持有_________卡及輸入正確的證券交易密碼為準。
三、甲方正常使用_________卡的具體時間以相關銀行和乙方具體規定為準。
四、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詳細填寫相關資料,并確保所提供資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且,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因所提供資料不實或不詳或未及時將己經變化的資料信息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可憑_________卡和銀行提供的密碼(以下簡稱_________卡密碼)在相關銀行的聯網儲蓄網點辦理甲方在乙方的資金帳戶存取款,以及辦理資金余額杏詢業務。五萬元以上的大額兌現需到相關銀行規定的特定營業網點辦理或提前____日向相關銀行儲蓄柜臺預約辦理。_________卡密碼是專門應用于在相關銀行的聯網儲蓄網點辦理資金存取和查詢的密碼。甲方可憑原始密碼及身份證在相關銀行指定的柜臺網點修改_________卡密碼。甲方若遺忘_________卡密碼可憑_________卡及本人身份證到相關銀行信用卡部重新設置。
六、甲方取款不得透支,存款需足額存入,甲方隨時可通過乙方的委托電話進行存取款查詢確認。若由于交易所休市、電腦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等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事件造成甲方實際存取資金數與乙方帳面數不符時,甲乙雙方應互相協作發現并解決問題,乙方對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事件對甲方造成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與相關銀行可協助甲方查明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妥善解決。甲方在轉帳過程中如遇問題可通過乙方電話進行咨詢。
七、甲方通過相關銀行的儲蓄柜臺下達的存取款指令,以電腦記錄和相關憑證為準,并授權乙方與相關銀行依據甲方指令進行操作,甲方對其下達的所有存取款指令所產生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八、甲方在劃轉資金時,必須通過密碼進行。甲方務必注意其專用密碼的使用、保密及經常更換。凡使用甲方_________卡密碼從在乙方的資金帳戶中進行的取款業務視為由甲方親自辦理,因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亦由甲方承擔。對甲方的誤操作或被他人竊取密碼后進行的操作,乙方與相關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的資金被盜提的,由乙方負責歸還甲方被盜資金及其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出的`利息,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承擔其他責任。因相關銀行的原團致使甲方的資金被盜提,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相關銀行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不負責補償甲方損失。
十、甲方可憑_________卡及證券交易密碼在乙方及與乙方漫游聯網的營業部磁卡自助委托等系統上進行證券買賣,交割及成交回報,股票余額查詢、資金查詢業務。證券交易密碼是甲方進行證券委托買賣的重要憑證。乙方鄭重提醒甲方務必注意證券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并保持經常更換,甲方若遺忘證券交易密碼可憑_________卡、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資金帳戶卡到乙方重新辦理。凡使用甲方證券交易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之有效委托,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一、甲方通過磁卡自助等委托方式下達的委托買賣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托的各頊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在委托指令下達后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托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二、甲方若不慎丟失_________卡,應憑本人身份證、證券交易密碼盡快在乙方辦理掛失手續,乙方對甲方正式申請掛失_________卡前可能遭受的損失不承擔責任。若由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_________卡損壞,甲方應憑原卡、本人身份證、證券交易密碼向乙方申請辦理換卡,乙方收取工本費_________元。
三、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由當事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訴訟方式解決。
四、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規政策的要求或者認為必要時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有關修改以書面形式在乙方的營業場所公布。公布后一個月內,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意見的,視為甲方同意該修改。如果甲方在一個月之內提出書面反對意見的,則甲乙雙方可以就此進行協商,如果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一方通知另一方后可以決定終止本協議書。
五、本協議書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甲方提出銷戶或乙方根據情勢變更原則終止本協議時失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證券上市協議借貸融資 篇3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E-mail 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托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并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托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并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賬戶及復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賬戶,雙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托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托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托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托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托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后,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托事項:
1.接受并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托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后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賬戶中有效證券的托管和轉托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賬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對應的儲蓄卡賬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托事項的秘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托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于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于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折,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托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僅作為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于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托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后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接受新內容,并將公告的內容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布即為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后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