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五好家庭申報材料
二、孝敬親生父母
在農村有這樣的一種說法,那就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意思是說姑娘出嫁以后,就是婆家的人了,不用再管自己娘家的事了,也不需要再管娘家的事了,如果再管娘家的事,反而是多事兒,是不好了。可我不這樣認為,就是我國的憲法都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兒子要贍養自己的父母,女兒也要贍養自己的親生父母,不是說出嫁以后就可以不管了。
我的哥哥和弟弟一直工作在外,并在那里安家、取妻、生子。父母過不慣住樓房的生活,總感覺憋悶,缺少了能聊到一起的朋友。因此,沒有隨哥哥、弟弟一起生活,而是獨自生活在農村的老家,和我家住的不遠。我不放心父母,每天都去看看他們,看看他們精神好不好,身體是否不舒服,有沒有什么需要做的事情。家里做了什么不常吃的飯菜,我都叫父母過來一起吃,或者是給父母端一些過去,讓他們嘗嘗。
八年前,母親突發心肌梗,撒手離開了我們。這下便只剩下父親孤單的一個人。哥哥和弟弟把父親接到了門頭溝,和他們一起居住。但父親仍舊是不習慣,又一人回到了家中。這次,我便主動擔起了照顧父親的責任。開始時,天天去看看父親,時常幫父親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做做飯,讓孩子逗逗父親開心,使父親不感覺到孤獨。后來,干脆讓父親和我們一起吃飯,晚上,我讓自己的孩子和父親一起住,和父親做伴。
有人說:“人家都是一副擔子多人挑,你可倒好,多副擔子一人挑。你累不累呀?”說句實話,累呀,怎么不累呢?但我覺得我累得值得,累得欣慰,累得幸福!
世界上別的東西失去了,可能還會再有,而親爹親娘失去了,便永遠也不會再有了。如今,我已經失去了母親,失去了公公,我不想再失去父親,失去婆婆。我想讓他們盡可能長時間地活在世上,活在陽光下。讓我有所牽掛,讓我來回報他們的摯愛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