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畢業實習總結(精選6篇)
法學畢業實習總結 篇1
大學的最后一個學期,我去某縣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
此次實習的崗位是在偵查監督科,以前在學校時對檢察院的部門并沒有多少了解,當我第一天來到這的時候,我主動要到業務部門去鍛煉自己,想讓自己有更多的提高。于是我來到偵監科,起初我并不知道科室的主要職能是什么,但每天都跟隨檢察人員學習的過程中,我逐漸明白,偵監科是要決定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夠逮捕條件,以及對偵查機關進行監督,包括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明白了這些,我更加珍惜自己這次實習的機會。
在實習期間,我陪同公訴科室的檢察人員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當我坐在法庭上的時候,雖然很緊張,但不知不覺就產生一種責任感和使命感,讓我不得不正襟危坐,仔細聆聽著法庭上的一切。
在基層檢察院中,由于案件多,人員少,我作為一名實習生,做的最多的就是跟隨檢察干警提審,與犯罪嫌疑人面對面的核實犯罪事實,并通過對話探詢其犯罪的心理、動機。
法學畢業實習總結 篇2
以前我并沒有感受到談話的作用,但當犯罪嫌疑人開始并不承認犯罪行為,卻因為檢察人員的訊問技巧而露出馬腳不得不承認罪行的時候,我總是羨慕不已,事后向檢察官學習經驗的時候,他告訴我這不僅是一次談話,更是一場心理博弈,要攻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線,必須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有什么顧慮,或是有什么僥幸心理,這樣才能有的放矢的訊問。我聽了這番話后,覺得肅然起敬,沒想到小小的訊問也有這么大的學問,于是我在心中暗暗告誡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學習各方面的知識。雖然看守所的條件并不是很好,但看到檢察人員都在負責任地辦理案件,我也沒有了怨言。
在平時接觸案件中,我覺得有很多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他們很多都是16、17歲的青少年,本應該在學校里接受知識,卻失足變成了犯罪的人。盜竊、搶劫這些事對他們來說并沒那么嚴重,這讓我感到很憂慮,反思是什么讓這些年輕的孩子變成了這樣,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會不良風氣的因素也有家庭教育的缺失,但不管怎樣,我們意識到問題后就應該解決問題。對于這些已經犯罪的青少年,我們更多的應該做出努力挽救。
法學畢業實習總結 篇3
在我實習期間,我就很高興的看到,檢察人員正在做著這些事情,他們對犯罪的青少年進行教育,讓他們理解犯罪對他們自身和家庭、社會的危害,并且找到這些孩子的監護人,對其進行談話,告誡他們要好好盡好自己作為父母的責任。對于犯罪青少年有悔改,父母也表示會加強管教的提捕案件,檢察人員一般都是會盡可能的對他們不予批準逮捕,因為逮捕是最嚴厲的強制措施,多給犯罪青少年一次機會,就是給我們社會的未來一次機會。可我覺得,要挽救這些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以及已經犯罪的青少年,不僅需要在檢察院的干警做出努力,更是需要社會、家庭的共同教育。
到了月末的時候,我就會幫著科里的內勤人員整理卷宗,雖然事情很單一,但我覺得這是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批捕和公訴程序的機會,可以知道一個案件需要經過哪些程序,需要哪些文書,文書是什么樣的格式等。另外,在整理的過程中看到有自己感興趣的案件,也可以拿來學習和參考,所以我很喜歡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也很幸運的參與了院里舉辦的崗位練兵活動,讓我印象深刻的是辯論比賽。以前雖然在電視里看過,但真正參與其中才能體會到唇槍舌戰的感覺。這次是院里面組織偵監科和公訴科的干警一起參與的,我既在比賽前做些準備工作,也會時不時參加到他們的討論中去。在現場的時候,各方勢均力敵,都為了自己的觀點辯駁,有時也會有些幽默的地方,讓我們哈哈大笑。
這次實習對我來說是難得的機會,可以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并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自己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法學畢業實習總結 篇4
今年暑假,我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這一個月我來說是收獲頗豐的一個月。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指導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觸了四五起真實案件的辦案經過;親手書寫了起訴狀、證據清單、申訴狀、再審申請書、代理詞的法律文書;幫助客戶起草遺囑;到過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旁聽了兩件案子的開庭審判;還參與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樓盤的商品房預售的簽約工作……以前我對律師事務所的了解僅限于別人的口耳相傳,對此的感性認識少之又少。然而在這一個月海鷗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經歷,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嚴謹、充滿挑戰的法律實務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遇到了許多關于房地產商品房買賣糾紛的案件,由于能夠接觸到真正的案件辦理,我也逐漸地對此類案件產生了興趣。其中關于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問題我研究得比較深入,現在就這方面內容簡述如下:
一、關于《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在與買受人簽約購房合同之前,要買受人簽一份《認購書》并交納數額不菲的定金,如買受人不能在房地產公司限制的期限內與其簽約購房合同,則房地產公司就沒收其定金。而要認定房地產公司能否有權沒收定金,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就要認定《認購書》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不同于買賣合同。這種觀點認為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于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它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形式。定金由當事人訂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從屬性,即擔保之債與被擔保之債形成主從關系。擔保之債是從債,被擔保之債是主債;擔保之債是對主債效力的補充和加強,受主債效力的制約。主債無效,擔保之債亦不存在;擔保之債隨主債的終止而終止。而現在通行的《認購書》無非是限制購房者(債務人)必須繳納首付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喪失定金,其確保售房者(債權人)利益。可見,其定金所擔保的主債務(購房行為)還沒有發生。因為至此,雙方尚未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買賣合同,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為規定其內容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即《認購書》)亦無效。
另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相當于買賣合同。其理由是:
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關于合同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
二、文件體現了合同主體、標的、價款等合同一般應包括的條款;
三、文件內容雖然簡單,但根據項目批準文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易習慣以及開發商的宣傳、展示內容等,文件所確定的房屋買賣完全可以實現;
四、文件中通常會對定金問題作出約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該定金具有證約作用,即能證明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系;
五、開發商和購房人簽署《認購書》之類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現,符合合同訂立過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則;
六、雖然《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中都會約定某一具體時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但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沒有強制使用文本,因此,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完全是對《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的細化、補充或變更。既然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之類的書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質,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我覺得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片面性。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序。《認購書》可以看作是一份獨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簽訂對購房人來講只是為了獲得特定房屋一定時間內的優先購買權,對開發商來講只是為了加強對購房人的約束以增加交易機會。《認購書》的簽訂是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夠順利簽署,但當它的條款約定相對較為詳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時亦可視為它為買賣合同。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就是《內部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為了更好地分析問題,這里先說明一下幾個名詞的含義。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而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預售人在樓盤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開始進行認購,并與客戶簽訂《認購書》,這種做法被稱為內部認購。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認購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合同。因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的條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形式條件與其他實質條件,即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預售商品房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前所訂立的《認購書》屬于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合同,自然無法律效力。即認購無效時,預售人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同時預售人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二、訂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一份商品房《認購書》,其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名稱、房屋坐落、型號、面積、訂購總價、定金、簽署“契約”時間等條款。由于《認購書》多為房地產司制定,所以作為商品房的買受人在訂立《認購書》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多注意以下事項:
(一)訂立《認購書》前認真了解擬購房產的真實情況,不要輕易落定認購。如應多了解房地產公司的資質、擬購房產是否具備預售資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產轉讓的情形等等。
(二)訂立《認購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個條款,弄明白各條款的真實意思,容易產生歧意的表達最好進行修改或作出解釋予以界定。
(三)訂立《認購書》時,與房地產公司仔細約定“定金”在各種情況下處理的方式;還應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況下惡意將房屋另售他人的情況。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這次在海鷗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我將課堂上所學的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覺得自身的素質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運用能力。這次實習讓我體會到律師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非常具有實現自身價值機會的職業,同時,律師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嚴謹、艱苦、繁重、需要終生學習的工作,容不得半點懈怠和差錯。我會鞭策著自己不斷前進,成為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學畢業實習總結 篇5
年終將至,民事法律診所半年的課程也即將結束。半年的時間雖然短暫,但診所的學習對我來說卻是個充滿挑戰的過程。曾經帶著對民法學習的熱情,對司法實踐的渴望進入了民事法律診所,半年后的今天,在這個診所內我收獲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和知識。下面我將從幾個方面總結一下:
一、 課堂學習
在進入診所學習之前就聽往屆的師兄師姐說過,法律診所教育是從美國引進的一種全新的教學模式。但是百聞不如一見,第一次走進教室確實讓我耳目一新。桌子圍成圓形,老師和同學坐在一起,讓大家在一個平等的地位上進行交流和學習。接下來就是老師的授課方式,以往的法學授課難以擺脫老師臺上講,學生臺下聽的模式。師生之間在課堂上很少展開討論,法律思維的培養完全建立在已知案件或虛擬想象的基礎上。考試中更多的是對記憶而不是對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測試,這很難培養學生思辨和獨立思考的能力。而診所學習,大部分時間都是學生在說,而老師只是在必要的時候進行一下指導。通過辦理真實案件、參與案件的全部過程和細節,訓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判斷力、職業責任心,并深刻理解法律和律師的社會角色。
多樣靈活的教學方式還包括寓教于樂的游戲教學。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張老師在講證據方法時做的游戲。30個人分成兩組分別傳一句相同的話,最后的一位同學把自己聽到的內容記錄下來。就是在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游戲過程中,我們卻出現了很多笑話和問題。首先是老師給的話都很長,你要在聽到一個同學說完后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準確的語言轉述給下一個同學。然而傳到最后一位同學那里總是出現五花八門的答案。從這個看似簡單的游戲里,我們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傳來證據和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及距離的遠近對證據證明力的影響。這種方式比起我們在傳統的課堂上去記憶傳來證據和原始證據的特征、概念一類枯燥的東西更有助于理解和在司法實踐中準確的適用。
在診所的課堂上還有一種獨特的教學方式,那就是大腦風暴。每節課我們都會有一個主題,大家分成小組圍繞主題來發表自己的看法。最后由同學自由進行發言。診所課堂上同學們的發言既輕松又活潑,就連我這樣一向不喜歡在課堂上發言的人也被那種課堂氣氛所感染了,也是踴躍發言。在課堂上我們可以進行爭論,可以為了一個問題爭得面紅耳赤。即使是這樣大家同樣會感到很開心,因為在討論中會發現自己的觀點存在的問題及學習其他同學在分析問題方面的優點,也就是老師們經常說的“學習在學習的能力”。
在教學內容上,傳統的法學教育諸種理論的熏陶,但診所教育更多的注重操作層面的東西,正好彌補了傳統教育的不足。我們的學習內容包括文書寫作、法律職業道德,就連接待當事人也在我們的演練范圍內。診所老師的和善以及同學之間關系的融洽給人一種溫馨的感覺。所以說診所的每次課我必定去,從來不會缺課。
二、 課外活動
在生動活潑的課堂內容之余,法律診所還有著許多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比如診所值班,與當事人一同去取證、了解案件情況,參加12.4普法活動。
將理論知識融入到法律實踐的過程中,是法律診所課程的核心所在。為了充分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診所將學生進行分組,每周一到周五在法律診所值班室值班。主要負責接聽求助人的電話,接待當事人,“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對求助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及時為求助人提供法律幫助。這個學期診所接聽的電話有來自省內的也有來自省外的,涉及的內容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糾紛等民事案件,也有部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起初的我們真的招架不住,因為來訪人大都文化水平較低,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經常是想到什么說什么,把接待的同學當成了傾訴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接待的同學總是不能掌握談話的主動權,輕易地陷入了與來訪者的語言漩渦,而不能有效地從對方的話語中迅速摘取有效的法律信息,不能分辨哪些是客觀現實哪些是當事人的主觀臆斷。在之后的這所學習中,我們逐漸學會了引導當事人敘述有效的法律信息以及和當事人談話的技巧。
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診所老師起了導航的重要作用。診所的老師有著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深厚的理論功底。他們并不是簡單的把答案告訴我們,而是以向我們提問的方式來指引我們如何在案件中檢索信息。老師們常說“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應該就是這個道理吧。
12.4普法宣傳日,我們和西安市蓮湖區某街道辦事處合作進行了一次普法宣傳活動。給群眾介紹了一下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法律問題,告訴他們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這個過程中同樣充滿了曲折,雖說同學們在學校學習的專業知識基本上覆蓋了各個部門法,但是在實際案件中涉及大量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問題,這就給我們解決案件帶來了很大的挑戰。許多專業術語概念的理解,專業領域的規范及法律對其的規制都不是任何一個法典可以精確解決的。我們給當事人留了電話,回到學校以后,我們在資料里尋覓,查找相關特別法的規定及相關領域的書籍,充分利用圖書館,網絡等媒介來獲取信息。通過這件事,也使我們看到了只有在實踐中才能發現問題。法律不僅僅是寫在紙上的東西,而是要運用到實踐中并發揮作用的東西。因此這種實踐活動會讓我們發現許多問題,在以后學習中,我們應多了解與法律密切相關的一些領域的信息,豐富自我。
三、小組合作
正如一首歌中唱到的那樣“一只筷子輕輕被折斷,十雙筷子牢牢抱成團”。合作對我們目前的學習真的很重要。我們小組四個人在接待當事人后,都會對這個案子進行討論,共同完成案件的進程。案件的材料都是經過我們全體討論同意而寫成的,案件的觀點都是我們經過相互論辯而得出的。在診所值班接待當事人是辦理案件的主要來源。我們組的值班被安排到每周五的下午,一般前來咨詢的當事人較少,案件也較少,但是我們還是盡到了我們最大的努力。每一個過程,我們都是小組合作完成的。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值班室值班,來了個當事人問我什么是搶劫罪,他所實施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行為。因為當時我并沒有學習到刑法關于搶劫犯罪的相關內容,僅就我的理解用很不專業的話告訴他并不構成搶劫罪,而只是一般的債權債務糾紛。當事人好像對我不專業的解答不是很相信。當時我就有點慌了,還是我們組其他同學幫我把這個問題說清楚了。就如汪老師多說,記錄很重要,它不僅是我們事后了解案情的需要,也是保護我們自己的需要。在一起接待當事人的時候,我們會有明確的分工,一般是兩個同學記錄,兩個同學進行詢問。雖然我們是一個很小的小組,但是這種團結合作的氣氛將成為我們今后的法律職業生涯中重要的經驗。
雖然這門課程結束了,但我相信在我心中這門課的影響永遠不會結束,它帶給我們每個人的東西是我們需要用心去體會與銘記的。正如診所老師說的那樣,在做一個好律師之前,首先要做一個良心上沒有虧欠的人。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中,找到在自己應當承擔和堅持的東西。總之,診所學習的半年是我最充實的半年,是我最快樂的半年,它將永遠珍藏在我記憶的最深處。診所學習的經歷會鞭策我在學習與服務社會的路上不斷前進。
法學畢業實習總結 篇6
20xx年終將至,民事法律診所半年的課程也即將結束。半年的時間雖然短暫,但診所的學習對我來說卻是個充滿挑戰的過程。曾經帶著對民法學習的熱情,對司法實踐的渴望進入了民事法律診所,半年后的今天,在這個診所內我收獲了很多寶貴的經驗和知識。下面我將從幾個方面總結一下:
一、 課堂學習
在進入診所學習之前就聽往屆的師兄師姐說過,法律診所教育是從美國引進的一種全新的教學模式。但是百聞不如一見,第一次走進教室確實讓我耳目一新。桌子圍成圓形,老師和同學坐在一起,讓大家在一個平等的地位上進行交流和學習。接下來就是老師的授課方式,以往的法學授課難以擺脫老師臺上講,學生臺下聽的模式。師生之間在課堂上很少展開討論,法律思維的培養完全建立在已知案件或虛擬想象的基礎上。考試中更多的是對記憶而不是對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測試,這很難培養學生思辨和獨立思考的能力。而診所學習,大部分時間都是學生在說,而老師只是在必要的時候進行一下指導。通過辦*真實案件、參與案件的全部過程和細節,訓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的判斷力、職業責任心,并深刻理解法律和律師的社會角色。
多樣靈活的教學方式還包括寓教于樂的游戲教學。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張老師在講證據方法時做的游戲。30個人分成兩組分別傳一句相同的話,最后的一位同學把自己聽到的內容記錄下來。就是在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游戲過程中,我們卻出現了很多笑話和問題。首先是老師給的話都很長,你要在聽到一個同學說完后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準確的語言轉述給下一個同學。然而傳到最后一位同學那里總是出現五花八門的答案。從這個看似簡單的游戲里,我們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傳來證據和原始證據的證明力及距離的遠近對證據證明力的影響。這種方式比起我們在傳統的課堂上去記憶傳來證據和原始證據的特征、概念一類枯燥的東西更有助于理解和在司法實踐中準確的適用。
在診所的課堂上還有一種獨特的教學方式,那就是大腦風暴。每節課我們都會有一個主題,大家分成小組圍繞主題來發表自己的看法。最后由同學自由進行發言。診所課堂上同學們的發言既輕松又活潑,就連我這樣一向不喜歡在課堂上發言的人也被那種課堂氣氛所感染了,也是踴躍發言。在課堂上我們可以進行爭論,可以為了一個問題爭得面紅耳赤。即使是這樣大家同樣會感到很開心,因為在討論中會發現自己的觀點存在的問題及學習其他同學在分析問題方面的優點,也就是老師們經常說的“學習在學習的能力”。
在教學內容上,傳統的法學教育諸種理論的熏陶,但診所教育更多的注重操作層面的東西,正好彌補了傳統教育的不足。我們的學習內容包括文書寫作、法律職業道德,就連接待當事人也在我們的演練范圍內。診所老師的和善以及同學之間關系的融洽給人一種溫馨的感覺。所以說診所的每次課我必定去,從來不會缺課。
二、 課外活動
將理論知識融入到法律實踐的過程中,是法律診所課程的核心所在。為了充分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診所將學生進行分組,每周一到周五在法律診所值班室值班。主要負責接聽求助人的電話,接待當事人,“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對求助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及時為求助人提供法律幫助。這個學期診所接聽的電話有來自省內的也有來自省外的,涉及的內容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糾紛等民事案件,也有部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起初的我們真的招架不住,因為來訪人大都文化水平較低,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經常是想到什么說什么,把接待的同學當成了傾訴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接待的同學總是不能掌握談話的主動權,輕易地陷入了與來訪者的語言漩渦,而不能有效地從對方的話語中迅速摘取有效的法律信息,不能分辨哪些是客觀現實哪些是當事人的主觀臆斷。在之后的這所學習中,我們逐漸學會了引導當事人敘述有效的法律信息以及和當事人談話的技巧。
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診所老師起了導航的重要作用。診所的老師有著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深厚的理論功底。他們并不是簡單的把答案告訴我們,而是以向我們提問的方式來指引我們如何在案件中檢索信息。老師們常說“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應該就是這個道理吧。
三、小組合作
正如一首歌中唱到的那樣“一只筷子輕輕被折斷,十雙筷子牢牢抱成團”。合作對我們目前的學習真的很重要。我們小組四個人在接待當事人后,都會對這個案子進行討論,共同完成案件的進程。案件的材料都是經過我們全體討論同意而寫成的,案件的觀點都是我們經過相互論辯而得出的。在診所值班接待當事人是辦理案件的主要來源。我們組的值班被安排到每周五的下午,一般前來咨詢的當事人較少,案件也較少,但是我們還是盡到了我們最大的努力。每一個過程,我們都是小組合作完成的。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值班室值班,來了個當事人問我什么是搶劫罪,他所實施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行為。因為當時我并沒有學習到刑法關于搶劫犯罪的相關內容,僅就我的理解用很不專業的話告訴他并不構成搶劫罪,而只是一般的債權債務糾紛。當事人好像對我不專業的解答不是很相信。當時我就有點慌了,還是我們組其他同學幫我把這個問題說清楚了。就如汪老師多說,記錄很重要,它不僅是我們事后了解案情的需要,也是保護我們自己的需要。在一起接待當事人的時候,我們會有明確的分工,一般是兩個同學記錄,兩個同學進行詢問。雖然我們是一個很小的小組,但是這種團結合作的氣氛將成為我們今后的法律職業生涯中重要的經驗。
雖然這門課程結束了,但我相信在我心中這門課的影響永遠不會結束,它帶給我們每個人的東西是我們需要用心去體會與銘記的。正如診所老師說的那樣,在做一個好律師之前,首先要做一個良心上沒有虧欠的人。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中,找到在自己應當承擔和堅持的東西。總之,診所學習的半年是我最充實的半年,是我最快樂的半年,它將永遠珍藏在我記憶的最深處。診所學習的經歷會鞭策我在學習與服務社會的路上不斷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