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畢業實習總結(精選3篇)
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篇1
在法院實習的同學們肯定會有這個苦惱,那就是實習報告應該要怎么寫,里面包含了什么,那么來看看我們第一范文網為同學們準備的法院實習報告把。
x個多月的實習很快就過去了,中院實習的情景在腦海中還十分清晰。這一個月里,讓我對法院的工作有了實體的認識。雖然實習的地點是在法院,但是通過這個崗位接觸了各類法律工作者,對于法律從業者的業務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通過本次實習,我學習到了很多學校學不到的知識,也認識到自己還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學習中加強訓練,努力學習。
學院老師和長沙市中院為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臺,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并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法院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行政庭老師交辦的工作,在法院各位老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很快熟悉了法院的日常工作,也旁聽了幾次庭審。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系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就我在法院實習期間的見聞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報告。
實習內容:
(一)我的主要工作是幫助行政庭的內勤人員處理一些日常事務,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法官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在整理的過程中如果細心的話你還會發現很多法律問題及撰寫法律文書的技巧,俗話說孰能生巧,當你看的多了對于這些文書你也會有感覺 了。
(二)做一些談話筆錄,幫法官寫部分簡單案件的判決書, 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法官交給我們一些簡單的法律文書讓我們練習寫作,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其實在我的映像中法律文書都是有固定的格式,但是沒想到在寫作有些文書的時候一點也不能想當然的自我發揮。第一次寫審理意見的時候,我問了一下內勤的樂姐是不是有模板,樂姐告訴我審理意見就是我自己的意見,沒什么模板。我想既然是自己的意見,那就容易多了,因為作了談話筆錄,所以那個案子之前看的很熟悉了。第一次寫,就想寫的好一點,花了好大功夫寫好。完了給趙法官看。結果趙法官大致瀏覽了一下,告訴我其實審理意見就是審理報告,是有模板的。叫我重新寫過。雖然感覺有點挫敗感,但是我知道法律文書不符合格式要求就是再好也沒用。我就耐心的重新寫了一遍,趙法官看的時候給我講了一些寫作技巧并指出我行文的時候的一些語法錯誤,讓我感覺很尷尬但是受益匪淺。接下來寫文書的時候,我都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例如談話筆錄、判決書和審理報告等。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打印判決書和蓋章等工作。在這個過程中,讓我感覺最深刻的是蓋章的唐姐,我每次進去的時候都禮貌的和她打個招呼,她有什么事要我做我都不會抱怨并且馬上做好,有一次我連著進去蓋了好幾趟章,我對唐姐說今天過來打擾了您好幾次,然后唐姐跟我說其實我挺喜歡你過來蓋章的。聽到唐姐這么說我特別高興,并且后面蓋章的時候其他同學都是自己蓋,我過去的時候都是唐姐幫我蓋。通過這件事,讓我感覺到,在日常工作中和同事處好關系,對于你自己的工作會很有幫助,使你在工作的過程中能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
旁聽一些庭審,在實習期間,我去旁聽了好幾次的庭審,映像最深刻的是去旁聽了刑庭的關于李成剛案的審理。這次庭審給我們的觸動都很深刻,我們每個人回來都談了很多,并且在班級討論會上大家都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后面我會在心得體會中詳細的寫一下我自己的感想。
所見、所聞、所感
實習不僅僅是參加法院的一些日常工作,更重要的是去學習和充實自己,在實習之初,學院老師對我們講,要我們帶著一顆學習的心,去看、去聽、去思考。來法院之前,我就告訴自己,先做好自己,然后再去做好工作,再去學習知識,增長見識。在實習的過程中,我知道我們的身份還是一個學生,法院的法官們都是我的老師,所以在工作的過程中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和言談舉止。嚴格遵守法院的紀律,做好法官交給我的工作。在法院實習對于我們來說是一次難得的機會,所以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要注重每一個細節,抱著學習的心態做好本職工作。
在法院工作之前,感覺法院很神秘,因為之前我從來也沒有進過法院,但是在法院工作之后,對于法院的工作有了一個感性的認識,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樣,法庭上唇槍舌劍,硝煙密布。法庭下法官嚴肅古板,威嚴而難以接近。他們每天也要處理一些瑣碎的事情,和當事人談話等。書記員和內勤的工作就更加零碎,沒有實習生的時候,整卷、打印、蓋章、談話筆錄等他們都要去做。
我在行政庭實習,整個行政庭有三個實習生,行政庭所有法官的案子和一些日常工作都由我們三個幫忙處理,法官們對我們特別的關照,一有時間就會和我們講一些審判工作中會遇到的問題以及司法實踐中得一些法律問題。
在法院中,給我觸動最大的還是李成剛那個案子,李某某當庭宣判死刑。那天我去的有點晚,坐在審判庭的最后面。因為那是一個大庭,所以最后面離被告席很遠。李某某在接受審判的時候,很多記者找各種機會拍照,看到這些情景的時候,我心里特別的難過,對于一個將要被剝奪生命的人來說,這樣太殘酷了。不管他犯了什么罪,此時此刻的他,面對自己的生命卻不能說什么,對于他自己來說,內心的悔恨夾雜著恐懼在他那瘦小的身體里顫抖。而那些記者們,眼里看到的不再是一個鮮活的生命,而是一個新聞看點。以前在課堂上或者和同學討論死刑,都是當做一個話題來討論,死刑的存廢只能去找一些理論上的支持和看法,但是現在完全不同。死刑真的很殘酷,一個人的生命被告訴在下一刻什么時候結束,那么這個人內心是多么的恐懼,有多么的折磨是別人無法體會的。像李某某這樣的罪犯也并不是罪大惡極的人,只是當時沖動失去理智以至于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但是結束他的生命,對于這個社會和受害者家屬又有何益。而他自己,連對自己的罪行懺悔的機會都沒有了。死刑的存在,絕不能降低犯罪,只能是部分人心中殺一儆百的借口。也許,死刑存廢給我的印象不再是一個話題了,雖然對于存廢我說不了很多我的見解,但至少從我的內心中我對死刑有了一個新的認識。
在行政庭實習的時候,接觸了很多關于房屋拆遷的案子。我發現其實大多數當事人都不是什么釘子戶,而是一些很老實的人,只因為他們的房子對于他們來說太重要了,政府給的房屋拆遷不管是賠償合理不合理,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給予補償的時候沒有充分考慮到他們以后的生活,是不是現有的補償能夠使他們找到新的住所并且解決工作和生產問題。在一個拆遷案子做談話筆錄的時候,拆遷辦的一個代理人說了這么一句話,他說:“我們國家的拆遷和英國的圈地運動比起來已經是很溫和的了”。這位拆遷辦得同志知道圈地運動是怎么回事難能可貴,但是我想中國現階段所處的人類發展階段,在這樣一個談文明、談人權的世界環境中把我們的拆遷和英國的圈地運動相提并論,我覺得他很可笑,在他得腦海中沒有一點點權利意識。
在法院實習的時候,我發現法院墻上有很多名言警句,每天出出進進,好多我都可以背出來了,在這樣一個環境中,這些先哲們的話語時刻提醒著我們,我想,很多現實的東西在我們的司法審判中要被考慮,但是,任何時候我們都要有對理想的向往。我們國家法治的健全還需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最重要的是我們大家要努力。
在實習結束的時候,我們庭長請我們大家出去吃了一頓飯,也許這樣一頓飯很正常,但是對我們來說,至少這是對我們工作的肯定,實習之初,老師就告訴我們,我們不僅代表我們個人,也代表我們學校我們學院,我們的表現對于以后學弟學妹的實習都有很大的影響,在實習的這段時間里,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切實的做好自己,在工作中給法院的老師們留下好的印象。
在實習的最后兩天,我去替行政庭做公交志愿者,雖然不是我們實習的內容,但是法官安排我們幾個實習生也就去了。每天早上5點多起來,然后跟完車再回法院工作,感覺自己都有點疲于奔命,但是我告訴自己,既然做了就做好。以后走上工作崗位,也不一定按部就班的做某些工作。
實習結果: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雖然對法院的日常工作有個大致的了解,也可以處理一些工作,但是,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和工作的需要還有一段距離,所學知識的匱乏,知識面的狹窄,在工作的過程中都充分的暴露出來了。作為一個法律人,雖然由于經歷緣故不能面面俱到,但是最起碼對其他領域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在和當事人對話的時候沒有過大的障礙。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很好的理解案件中的一些專業的問題。現在工作崗位的要求也往往不局限于某種專長而是需要復合型的人才。所以在接下來的學習中,我將更加注重其他專業知識的充電,這樣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實習是否是成功的有意義的,取決于自己從中學到了什么,從中感悟到了什么。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獲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只是擔心法學這門學科的就業情況,但是,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雖然之前的擔心仍在,但是,我覺得就業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來解決。最重要的是自己對待法律、對待社會的態度以及作為一個法律人肩上所肩負的使命。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學習有了新的定義并且更加有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認真態度和對正義的追求,雖然現實和理想之間有沖突,但是大家都在努力。
最后。我想向為我們的實習提供機會的學院老師,幫助和指導我們的法院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篇2
我在沅江市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15天的暑假實習,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了解社會實踐,但說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我們都還沒什么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我走進社會、了解社會的踏板。短短半個月的時間,除去周六周日,實際呆在法院里的時間只有十一天,但這十一天我卻感觸頗深。
一,實習過程與內容
我的實習是由內蒙古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和沅江市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一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被分在了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因為我們大一還沒有學習刑法。由于刑一庭只有我一個實習生,難免有些緊張和擔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為別人添麻煩。不過,這也是個鍛煉自己的好機會,正因為是一個人,更是需要我獨立迎接挑戰。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沅江市人民法院的實習生活。在刑一庭實習的半個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
2、旁聽案件。沅江市管轄人口較多,刑一庭又是沅江市人民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幾乎每天都有一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審判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通過旁聽案件,我對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刑事案件關鍵在于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采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后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沅江方言,能夠完全聽懂,但我還是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
4、寫一些法律文書。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實習的15天里,曾草擬過1份刑事裁定書,嘗試了自己寫刑事判決書的稿紙,寫過兩份公告啟示,這對我來說是非常大的考驗,要知道,案子都是普通程序,寫判決書要求將每個證據的主要內容都寫出來,并指明該證據都證明了什么,通常要寫十幾頁。要寫出判決書,就必須對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將厚厚的偵察卷看透。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就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辭不嚴謹,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后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征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躬行”。
5、跟隨警官到各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著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
二,實習學到的知識
此次實習,我主要在刑事庭協助工作,同時我也經常參與檔案室的管理。在檔案室,我主要是協助整理檔案,它讓我對檔案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也使我的實踐能力在工作中得到了提高。同時,我也經常利用空閑時間翻閱各種案件,尤其是涉外型案件,讓我開闊了眼界,了解到了更豐富的案例,并運用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去思考及判斷各種案件的審理情況。看了許許多多的卷宗之后,尤其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的審判結論和一些相似案件的不同審判,讓我在開闊自己的思維的同時又學到了那些律師法官們的思維方式,同時又鞏固了我的法律知識,也讓我學到了一些課本以外的相關知識。
我以前從沒在法院實習過,對書記員的工作更是一竅不通。面對自己即將獨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問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好大家不停鼓勵我,給我增添信心。我認真了解了書記員工作的主要內容及要注意的事項。
書記員主要負責案件的記錄工作,包括庭審筆錄、送達筆錄、詢問筆錄、調解筆錄等等,還要負責一些案卷的整理裝訂工作及一些文件的打印印送達工作。說起這記錄工作,也許有人會認為書記員的記錄毫無技術和難度可言,只是簡單的記錄罷了,但作筆錄其實是大有學問的。本來我就對記錄這個工作完全不了解,寫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沒有經驗,不知道各種記錄應有的格式,一開始完全摸不著門道,鬧了不少笑話。各種記錄都有一定的規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規律和格式,記錄就會簡單很多。另外,在法庭調查的部分,記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有些程序是反復循環的,將其他固定的話反復寫,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要有較強的歸納能力,明白提問者和答問者要表達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內容,刪掉不必要的內容,并將口語化的語言盡量轉化成書面語言記下來。而要做到這一切,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聽得懂。
三,實習結束后的心得
法院里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基層法院里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半個月后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現在本科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了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并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于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于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回首在刑事庭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
在這短短半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雖然,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難處。取證工作困難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實情;有關人員漠視法律,恃權凌法不配合;弱勢群體忍氣吞聲,維權意識淡薄;當事人法律觀念匱乏,因小失大。這一切都促使我堅定了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的夢想。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于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后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法院畢業實習總結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_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