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總會計師述職述廉報告
三、廉潔從政,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并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和黨紀政紀
2011年承擔**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總會計師以來,我更加注重自身廉政方面的修養,從沒有利用組織給的審批權為自己以及局財務人員謀過一絲一毫的福利,從未報銷一次餐費、出租車費,由于我單位的工作性質,基建項目多、維修項目多,但從沒有接受過施工單位的任何禮金及有價證券和宴請,常記“己不正焉能正人”也經常教育分管的財務人員遵守好各項財經紀律,時刻做到警鐘長鳴。工作中,我虛心聽取同志們的意見和建議,堅持辦事公開透明,程序合法規范,一年來,我分管的工作無刁難和推諉現象發現,無一起施工單位投訴。
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我時刻牢記黨的宗旨,自覺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警鐘長鳴。加強政治思想修養和黨性鍛煉,嚴以律己,做到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若干準則》的要求,不斷增強廉潔從政意識,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積極參加局黨委和所在黨支部的民主生活會,按普通黨員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抵制生活上追求享受、作風上華而不實、工作上不思進取、政治上原則性差的不良作風。廉潔自律,不謀私利,切實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勵。帶動分管部門,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使他們自覺提高政治責任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要求并自覺管好自己的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和準則辦事,不做有損于黨和人民利益的任何事情,時刻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
一年來,我能夠嚴格遵守中央提出的“四大紀律八項要求”;沒有借個人和家庭重大事項斂財的情況;年度個人收入均為工資收入;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從業無違反規定的情況;沒有在企業兼職、領取報酬情況;沒有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私利的情況;沒有收取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沒有參加過有關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健身、旅游與高消費活動;沒有使用公款、公車旅游,使用公款大吃大喝情況;沒有參加過賭博;沒有利用公款為個人購買過商業保險;沒有利用職務便利將應由本人或親屬支付的個人費用由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報銷的情況;沒有超標準購買更換小轎車情況;沒有在分配、購買、建造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情況;沒有利用職務便利占用公務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及借用公款情況;沒有投資入股煤礦的行為;沒有其他需要向組織說明的問題。
2011年,我積極履行崗位職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黨紀政紀,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述職到此,請監督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