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環保局局長2012年述職述廉報告
五是注重強化生態保護和爭取上級政策扶持,為進一步推進全縣生態建設打基礎。近幾年來,我們不但成功申報了陽明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打鼓坪圩漯省級森林公園、永江鄉和何家洞鄉“省級環境優美鄉鎮”、陽明山太平村和何家洞鄉付家灣村、何家洞村“省級生態村”,而且還編制了全縣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規劃,從國家和省環保部門爭回了無償治理資金近400萬元,有效地推進了全縣生態環境建設整治工作。
六是注重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環保工作條件。在強調“內強管理”的同時,我還帶領班子集體強抓了“外樹形象”工作。興建于城北新區的環境監測執法業務大樓,在省環保廳和縣委、縣政府及各個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年內可望建成并搬遷;期盼已久的環境監測站也將真正意義上地建起來,形成我們自己的環境監測能力,打破自建局以來長期依靠市局和外縣開展環境監測的尷尬局面。
二、八年來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作為黨的干部、一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本人深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自身改造和提高的需要。因此,在環保局工作的八年間,本人始終恪守不越權越位、不濫用職權、不違法亂紀、不虛擬浮夸的“四不”原則高標準干事、低調子做人,嚴把勤政廉潔關,嚴于律己,自認為較為規范的達到了廉政建設的要求。具體而言:
一是堅持黨風廉政建設的自覺性較強,認識到位。八年來,本人自覺學習有關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的規定,不斷提高政治修養;帶頭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政從政準則,制定和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并將黨風廉政建設擺在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予以對待。
二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含糊。按照自己恪守的“四不”原則,首先,我做到擺正位置,不越權越位干事。擺正的是自己的公仆位置,是單位的政府執法部門位置,不搞特權,不把部門利益擺在首位;對非職權范圍內的環保審批項目,不因有“好處”而越權違規審批;嚴禁員工向企業索、拿、卡、要和提無理要求。其次,我做到堅持原則,不濫用職權干事。是自己的職責,我不推脫;不該做的,自己有權也不做。幾年來,本人從未憑借手中的權力為家人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在開支方面厲行節約,無超標接待、公款消費和旅游現象,非經常性支出,金額超過1000元,即堅持班子集體議定;“人、財、物”按規定交由副職直接管理,自己不直管,只負責督抓監管。再次,我秉承實事求是,不虛擬浮夸干事。不做表面文章,不欺上瞞下,不依靠虛假浮夸為自己謀名謀利,崇尚以實為本,在工作中堅持身體力行。多年來,凡屬縣里的重點建設項目,無一項不親自參與選址和協助環評與審批;凡是較大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無一起不親自參與實地調查和處理;凡屬一定影響的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無一例不親自參與和把關;凡是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無一件不實實在在督抓落實到位。第四,我堅持從嚴律己,不違法違紀干事。無論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本人都時刻警省自己,始終堅持以儉養德,遵紀守法,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個性修養,不貪污腐敗,不參與賭博,不濫交朋友;在權、錢、欲面前做到了穩得住神,管得住心,抗得住誘惑;在落實廉政監督制度方面,認真帶頭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紀律性較強;在與他人團結共事方面,能做到坦誠相見,敢于批評和自我批評,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從不與他人爭名利;班子成員之間,互幫互學,互相支持,無分裂抬干現象,凝聚力和號召力是強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