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務談判的報價策略(通用3篇)
有關商務談判的報價策略 篇1
1.對于賣方來講,開盤價必須是"最高的",相應地,對買方來講,開盤價必須是"最低的",這是報價的首要原則。
首先,若我們為賣方,開盤價為我方的要價確定了一個最高限度。一般來講,除特殊情況外,開盤價一經報出,就不能再提高或更改了。最終雙方成交的價格肯定是在此開盤價格以下。若我們為買方,開盤價為我方的要價確定了一個最低限度。一般來講,沒有特殊情況,開盤價也是不能再降低的,最終雙方成交的價格肯定在此開盤價格之上。
其次,從人們的觀念上來看,"一分錢、一分貨"是多數人信奉的觀點。因此,開盤價較高,會影響對方對我方提供的商品或勞務的印象和評價。
再次,開盤價較高,能夠為以后的討價還價留下充分的回旋余地,使本方在談判中更富有彈性,便于掌握成交時機。
第四,開盤價的高低往往對最終成交水平具有實質性的影響,即開盤價高,最終成交價的水平也就比較高;開盤價低,最終成交價的水平也相應地比較低。
2.開盤價必須合情合理。
開盤價要報得高一些,但絕不是指要漫天要價、毫無道理、毫無控制,恰恰相反,高的同時必須合乎情理,必須能夠講得通才成。可以想象,如果報價過高,又講不出道理,對方必然會認為你缺少談判的誠意,或者被逼無奈而中止談判揚長而去;或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相對地來個"漫天要價";亦或一一提出質疑,而我們又無法解釋,其結果只好是被迫無條件地讓步。在這種情況下,有時即使你已將交易條件降低到較公平合理的水平上,對方仍會認為尚有"水分"可擠,因而還是窮追不舍。可見,開盤價脫離現實,便會自找麻煩。
3.報價應該堅定、明確、完整,且不加任何解釋和說明。
開盤價的報出要堅定、果斷,不保留任何語尾,并且毫不猶豫。這樣做能夠給對方留下我方是認真而誠實的好印象。要記住,任何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行為,必然會導致對方的不良感受,甚至會產生不信任感。
開盤報價要明確、清晰而完整,以便對方能夠準確地了解我方的期望。實踐證明,報價時含糊不清最容易使對方產生誤解,從而擾亂本方所定步驟,對己不利。
報價時不要對本方所報價格作過多的解釋、說明和辯解,因為對方不管我方報價的水份多少都會提出質疑的。如果在對方還沒有提出問題之前,我們便主動加以說明,會提醒對方意識到我方最關心的問題,而這種問題有可能是對方尚未考慮過的問題。因此,有時過多地說明和解釋,會使對方從中找出破綻或突破口,向我們猛烈地反擊,有時甚至會使我們自己十分難堪,無法收場。
綜上是就一般情況而言的報價原則和策略。必須指出的是,報價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同時,必須考慮當時的談判環境和與對方的關系狀況。如果對方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向我方施加壓力,則我方就必須以高價向對方施加壓力,以保護本方的利益;如果雙方關系比較友好,特別是有過較長的合作關系,那么報價就應當穩妥一點,出價過高會有損于雙方的關系;如果我方有很多競爭對手,那就必須把要價壓低到至少能受到邀請而繼續談判的程度,否則會連繼續談判的機會都沒有,更談不上其它的什么了。因此,除了掌握一般性報價的原則和策略,還需要靈活地加以運用,不可教條主義。
有關商務談判的報價策略 篇2
先報價與后報價屬于謀略方面的問題,而一些特殊的報價方法,則涉及到語言 表達技巧方面的問題。同樣是報價,運用不同的表達方式,其效果也是不一樣 的,下面舉例說明之。省保險公司為動員液化石油氣用戶參加保險,宣傳說: 參加液化氣保險,每天只交保險費一元,若遇到事故,則可得到高達一萬元的 保險賠償金。這種說法,用的是“除法報價”的方法。
它是一種價格分解術, 以商品的數量或使用時間等概念為除數,以商品價格為被除數,得出一種數字 很小的價格商,使買主對本來不低的價格產生一種便宜、低廉的感覺。如果說 每年交保險費365元的話,效果就差的多了。因為人們覺得365 是個不小的數字。而用“除法報價法”說成每天交一元,人們聽起來在心理 上就容易接受了。 由此想開去,既然有“除法報價法”,也會有“加法報價法”。
有時,怕報高 價會嚇跑客戶,就把價格分解成若干層次漸進提出,使若干次的報價,最后加 起來仍等于當初想一次性報出的高價。? 比如:文具商向畫家推銷一套筆墨紙硯。如果他一次報高價,畫家可能根本不 買。但文具商可以先報筆價,要價很低;成交之后再談墨價,要價也不高;待 筆、墨賣出之后,接著談紙價,再談硯價,抬高價格。畫家已經買了筆和墨, 自然想“配套成龍”,不忍放棄紙和硯,在談判中便很難在價格方面做出讓步 了。? 采用“加法報價法”,賣方依恃的多半是所出售的商品具有系列組合性和配套 性。買方一旦買了組件1,就無法割舍組件2和3了。針對這一情況,作為買 方,在談判前就要考慮商品的系列化特點,談判中及時發現賣方“加法報價” 的企圖,挫敗這種“誘招”。?
一個優秀的推銷員,見到顧客時很少直接逼問:“你想出什么價?”相反,他 會不動聲色地說:“我知道您是個行家,經驗豐富,根本不會出20元的價錢 ,但你也不可能以15元的價錢買到。”這些話似乎是順口說來,實際上卻是 報價,片言只語就把價格限制在15至20元的范圍之內。這種報價方法,既 報高限,又報低限,“抓兩頭,議中間”,傳達出這樣的信息:討價還價是允 許的,但必須在某個范圍之內。比如上面這個例子,無形中就將討價還價的范 圍規定在15至20元之間了。
? 此外,談判雙方有時出于各自的打算,都不先報價,這時,就有必要采取“激 將法”讓對方先報價。激將的辦法有很多,這里僅僅提供一個怪招——故意說 錯話,以此來套出對方的消息情報。 假如雙方繞來繞去都不肯先報價,這時,你不妨突然說一句:“噢!我知道, 你一定是想付30元!”對方此時可能會爭辯:“你憑什么這樣說?我只愿付2 0元。”他這么一辯解,實際上就先報了價,你盡可以在此基礎上討價還價了。? 從以上的敘述可以看出:商業談判中的報價與商品的定價是有些雷同的,從某 些方面也可以說,談判中的報價就是一種變相的商品定價,因此在談判中的報 價技法就可以借鑒一下商品定價的方法與策略。
有關商務談判的報價策略 篇3
在對方報價過程中,要認真傾聽并盡力完整、準確、清楚地把握住對方的報價內容。在對方報價結束之后,對某些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解答。同時,應盡可能地將本方對對方報價的理解進行一下歸納和總結,并力爭加以復述,以便對方確認自己的理解是正確無誤的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
在對方報價完畢之后,比較策略的做法就是,不急于還價,而是要求對方對其價格的構成、報價依據、計算的基礎以及方式方法等作出詳細的解釋,即所謂的價格解釋。通過對方的價格解釋,可以了解對方報價的實質、態勢、意圖及其誠意,以便從中尋找破綻,從而動搖對方報價的基礎,為我方爭取重要的便利。
在進行完價格解釋之后,針對對方的報價,有兩種行動選擇:一是要求對方降低其要價。這是一種比較有利的選擇,因為這實質上是對對方報價的一種反擊,如果反擊成功,即可爭取到對方的讓步,而本方既沒有暴露自己的報價內容,也沒有作出任何相應地讓步。二是提出自己的報價。這種做法不十分講究,除非特殊情況,否則采用此法對己方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