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交通通告(通用5篇)
校園交通通告 篇1
全校各單位及各位車主:
為維護櫻花開放期間校園正常的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現就櫻花開放期間校園交通組織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的交通組織
櫻花開放期間中心區實行封閉管理。范圍為:以鑒心湖梅一舍路口為起點,經梅一舍——梅三舍——財務部西側(防空洞北口)——哲學院南門口——山莊路口——政管院樓——人文館——標本樓——老圖后山——鯤鵬廣場西路口——鑒心湖文體路西路口。
1、行政樓東路口至教一路段櫻花開放期間的交通將實行全封閉管理。在此期間,除特殊需要外,禁止任何車輛通行。
2、中心區內各單位公私車輛實行辦證出入制,由保衛部統一制作出入證發給車主。周一至周五憑證進入中心區,中心區外的其他單位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
3、進入中心區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禁止在人文路、行政樓東側櫻花區等路段停放車輛。中心區內停車場為:政管院南側停車場、人文館門口停車場、新聞院東側停車場、梅園小操場停車場。
二、周末的交通組織
每周六、日,對教五轉盤以東、科技路新圖書館以東,珞珈山路梅園二路路口以北,山莊路口以北,標本館以南的區域實行交通全封閉管理,禁止任何車輛進入。上述路段交通封閉后,各類車輛可通過新文科區或基建處等道路繞行通過。同時,為確保師生、游客安全,周末將封閉漢林西路交通,信息學部與文理學部車輛可通過漢林東路繞行。
櫻花開放期間,在下列路段設臨時停車場:自強大道兩側靠邊停放,科技路單側靠邊停放,中環線及湖濱路單側靠邊停放。
三、校門交通管理
櫻花開放期間,各交通校門由保衛人員在校門口使用手持車輛識別儀,對所有車輛攔停查驗。凡未授權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需進校的外來車輛須由校內對口單位報保衛部同意后方可放行。
櫻花開放期間,嚴禁車輛在道路上亂停亂放,對嚴重違規的車輛,將作鎖車處理。嚴重妨礙交通的,將交由交通大隊處理。
各位車主,櫻花開放期間校園車流、人流量大增,懇請大家理解支持保衛部的工作,自覺遵守以上規定。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學校倡議全校師生在櫻花開放期間不用或盡量少用車輛。
特此通告
保衛部
年三月三日
校園交通通告 篇2
隨著西校區兩個停車場的投入使用,校園停車環境得到改善,為營造一個安全、有序、規范的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減速行駛
1、車輛通過大門通道時限速5公里/小時,一桿一車、依次通過,保持車距。
2、車輛進入校園后限速20公里/小時,車輛行駛要注意禮讓行人,教學區域禁止鳴笛,夜晚不要開遠光燈。
3、進入校園的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按照交通標志、標線行駛。
二、規范停放
1、車輛要規范停放在停車場或停車線內,禁止越線或平行停放。
2、西校區車輛的禁停區域為:東大門以西;南大門以北、6號教工樓以南;3號教工樓以南的校園主干道路禁止停車(停車線內除外)。
三、管理與處罰
1、車輛進入校園后,行駛和停放要聽從保安的指揮與管理,對于違規滋事者,經保衛處調查取證屬實的,將上報學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通報,校外人員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從3月6日(周一)起,學校對校園違規車輛進行常態化糾正,對違規3次及以上的車輛,將根據《安徽財經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并通報。
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環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請師生員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安徽財經大學
年2月27日
校園交通通告 篇3
全校各單位及車主:
為維護迎新期間校園正常的交通秩序,確保校園交通安全,預防發生較大的交通擁堵,現就迎新期間校園交通臨時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行車路線管制
(一)文理學部
1、未名湖—梅園一舍路口—教一樓—行政樓西側路口—政管學院路口車輛單向通行(車輛只上不下),未名湖(文體路路口)車輛只出不進,行政樓西側路口禁止車輛通行。
2、梅園二路路口設點,禁止車輛進入珞珈山路(單向通行)。
3、櫻花大道由西向東單向通行,人文路、梅園一路車輛可雙向通行。
4、家屬區往信息學部和工學部方向的車輛,由校醫院前左路口,經物理學院、圖書館、生科院,往育才路方向通行;或由梅園一路上行,經梅園餐廳,珞珈山莊路口通行,或經環山路至珞珈山莊路口通行。
(二)工學部
1、車輛自松園南路—松園中路(東側路段)—育才路—松園中路(西側路段)實行單向循環。
2、從茶港門進校的車輛,一律在工學部水電科路口右轉,經計算機學院門前路段繞行至弘毅大道,由網球場路口右轉經校園南路,進入工學部體育館報到點。
3、從文瀾門進校的車輛經文瀾路,由弘毅大道至網球場路口右轉經校園南路,進入工學部體育館報到點。
(三)信息學部
自南門進校車輛行駛路線:自南門入口進入校區,沿求是一路進入迎新點。出校沿求是一路、求是大道自珞珈門出校;蜓厍笫且宦贰⑶笫谴蟮、求是二路自南門出校。
自珞珈門進校車輛行駛路線:自珞珈門入口進入校區,沿求是大道、求是二路進入迎新點。出校沿求是二路自南門出校;蜓匦呛下、求是一路、求是大道自珞珈門出校。
自北三門進校車輛行駛路線:沿求是大道、求是二路進入迎新點。
求是一路實行由南向北單向行駛;求是二路實行由北向南單向行駛;星湖一路、星湖二路實行由南向北單向行駛;星湖三路實行由北向南單向行駛;星湖路實行由東向西單向行駛;星湖南路實行由西向東單向行駛。
星湖南路(1號樓北側)、求是大道(老青年樓至珞珈門路段)沿線禁止停放車輛。
(四)醫學部
進校車輛由大門至2號樓東路口右轉至體育館報到點。出校車輛由體育館至杏林東路路口右轉至1號樓路口左轉出校。
二、停車管理
(一)文理學部
固定停車地點:新聞學院東停車場、政管學院停車場、人文館前停車場、珞珈山莊停車場。
臨時停車地點:科技路全線、教五樓至教四樓全線、萬林藝術博物館全線(以上路段單向靠右停放)、鯤鵬廣場、宋卿體育館周邊。
文體路全線封閉,禁止機動車通行,迎新工作車輛由梅園一舍路口進出梅園小操場。
(二)工學部
體育館新館門前道路一側臨時停車場;老館到新館沿線隨停隨走,禁止長時間停放車輛;水工大廳全線靠右停車,嚴禁大型車輛入內停放。
(三)信息學部
車輛沿駛入方向靠右側臨時停放;求是二路、星湖路車輛沿駛入方向靠左側臨時停放。
(四)醫學部
體育館西側停車場;一教、二教、三教門前停車場;學術報告廳停車場。
三、校內車輛管理
1、迎新期間倡議住校內的教職工不要開車,盡量改用步行上下班,尤其是9月6日當天不要使用車輛。住校外的教職工盡量乘坐班車上班。必須開車的,請盡量避開新生報到區行駛。
2、必須經過報到區沿線的校內車輛應按規定的單向循環路線行駛。
3、停車時,盡量不要占用為新生報到所設置的停車場。
迎新期間可能發生短時交通擁堵,請全體師生自覺支持、配合好學校的交通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保 衛 部
年九月五日
校園交通通告 篇4
為規范城區道路車輛通行秩序,確保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市中心城區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0xx年8月1日起,以下區域和道路全天時限制非市區號牌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通行和停放(特種摩托車除外):
塔北路與雙坡路交叉路口經雙坡路、寶慶東路、建設南路至邵陽大道和建設南路交叉路口為東界;邵陽大道和建設南路交叉路口經邵陽大道、佘湖橋、邵洲路至邵洲路與西湖南路立交路口為南界;高速公路邵陽南收費站沿西湖路、敏州西路、寶慶西路、雪峰路、白公城路、西湖橋、資江北路、資興路、汽車北站、魏源路、蔡鍔大道至蔡鍔廣場為西界;從魏源路與蔡鍔大道交叉路口經魏源路、資江一橋、昭陵西路、紅星路、雙清路、塔北路至塔北路與雙坡路交叉路口為北界;界線道路及此區域內的所有道路、里巷為限制通行路段。
二、禁止利用各類非營運客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非營運車輛從事出租營運活動。
三、嚴禁機動車亂停亂擺、無牌無證、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嚴禁酒后駕駛機動車,嚴禁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助力車上道路行駛。
四、處罰依據:根據《湖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對未取得城市公共客運營運證件經營城市公共客運業務的,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有關規定,對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人員一律行政拘留;對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的車輛一律扣留;對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人員,一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禁止通行規定的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從嚴查處。
校園交通通告 篇5
省 市 區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決 書
(200 ) 民初字第 號
原告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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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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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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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訴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本院受 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 ,被告
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 訴稱,原告的 因交通事故死亡,故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其中死亡賠償金按每年人民幣 元算 年計人民幣 元,喪葬費人民幣 元,交通費人民幣 元、 、誤工費按每年人民幣 元算人算 天計人民幣 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元。同時主張交警部門所作責任,應由 負事故主要責任,即擔 責任。事發后,已收到 支付人民幣 元。提供如下證據:(一)關于身份方面的證據:戶口本、戶藉證明、身份證、結婚證、暫住證;(二)交警部門的資料:事故認定書、法醫檢驗意見書、事故現場圖復印件、保險單復印件、估損鑒定書及清單,(三)各種賠償費用的憑證及有關證據:交通費票據、藥費票據、誤工人員 的收入證明。
被告 辯稱,對事故認定無異議,
事發后 已付人民幣 元。事故責任應以 為宜。